最終卷 此間有真意,欲辯已忘言 第七十一節

尹鐸並不覺得她可怕,反而對她刮目相看。她人格分裂的事曝光後,他以為她會軟弱不堪,可現在看來她依舊是之前的甄意。

此刻,她冷靜鎮定地自揭傷疤,是阻撓尹鐸拿證據。因為,他用證據駁得她啞口無言,和她輕描淡寫地承認,帶給陪審員的感覺截然相反。

尹鐸問:「這個甄心,是你的第二人格嗎?」話音一落,庭上便陷入深度的安靜。

好幾秒後,甄意平靜地回答:「是。」

庭上依舊靜謐,沒有半點聲音。所有人心底發毛,目光幽幽地聚焦在欄杆後的甄意身上,不解、懷疑、恐懼、害怕、可憐,目光里各種複雜的情緒像在看一個異類。

尹鐸問:「現在你還對那幾位精神病專家的鑒定有異議嗎?」暗示甄意一開始有撒謊嫌疑。

甄意彎了唇角,從容道:「自始至終,我並沒有質疑專家的鑒定,更沒有否認我有精神病。」她嗓音不大,語氣和順,在安靜的庭審現場,聽著很舒服,「我質疑的是控方。分明有八位專家,卻只挑出三位對控方有利的鑒定來攻擊我。」

尹鐸暗嘆她思維敏捷異於常人,任何問題到了她這裡,都可以天衣無縫地圓過去。

他道:「我們是做出最合理的判斷,如今你也承認你的確患有人格分裂症。」

甄意沒直接回答,轉了個彎兒:「我提出八位專家的意見有分歧,是想證明雖然生了病,但我可以控制自己,像普通人一樣正常生活。」

尹鐸不同意:「甄小姐,你的另一個人格非常危險,我不認為你能控制她。」

「你的意思是我的病情控制不住?」甄意問得特別具體。

尹鐸覺得她突然細問,應該是給自己設了坑,可想了想,沒有發現疑點,便答:「是。你的病情已經有了嚴重的不可控的傷人跡象。」

甄意不卑不亢:「請你給出證據。」

「你的另一個人格涉嫌殺了兩位受害者,淮如和楊姿。」

這句話讓旁聽席上的眾人一陣訝異和震驚,或許還帶了點兒興奮和緊張。

果然是另一個人格殺人!聞所未聞的電視劇情節啊。

一個人格殺人另一個人格不知情的情況,究竟該判刑還是不判?這樣的案子放眼世界,都少有先例。

大家一臉拭目以待的神情,愈發期待這場庭審的最終走向。

在這句話引發的一小陣竊竊私語里,甄意格外鎮定,嗓音清晰地說:「控方認為我非常危險,說我殺死淮如和楊姿的可能性極大;同時,控方認為我殺死了淮如和楊姿,所以我的狀況非常危險。」她彷彿說了句繞口令,想著很久以前言格對她的點醒,這次照搬過來,「這就好比你們假設我殺死了淮如和楊姿,然後找證據來支持。像做實驗一樣,方法是對的。你們找到了證據,『我的病情有傷人跡象』。可是,這個證據只在『我殺死了淮如和楊姿』這點成立的情況下才成立。用這些論據去證明你們開頭的假設,尹檢控官,這就是你們整個檢控團的邏輯嗎?」

一番話很繞,但在她緩慢而沉穩的語速下,法官、陪審員、旁聽席上的人都聽明白了。

這種論證方法每個人在日常中都會用,還習慣性地覺得挺對。可現在經甄意一說,才發覺如此常見而習慣的「演繹」邏輯漏洞太大。

尹鐸微微眯眼,剛才那個問題果然是鑽進她設的套子里。

這回,他無法反駁。這樣的漏洞面前,反駁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

甄意見他不搭話,便笑道:「所以,因為我的病情而懷疑我傷了淮如和楊姿,這一點不能成立。尹檢控官,在這點上,我們可以達成一致嗎?」

尹鐸不是不承認錯誤的人,佩服地點點頭:「可以。」

法官也點頭,對陪審員道:「請各位陪審員公正對待,專註於控方給出的證據,不要因被告的病情,主觀地判定她有殺人的嫌疑。」

陪審員們點頭:「是。」

甄意在心裡舒了一口氣,OK,控方一開始想通過她的病情渲染出嫌疑,這種做法被她一舉打破。

首戰告捷!

她看一眼旁聽席,人們交頭接耳小聲議論著。唯獨言格,筆直清然。

她對他微微一笑,知道他一定會看到。

下一次詢問是淮如和楊姿案的細節。尹鐸先向陪審團簡要陳述大致情況,等眾人對案子有一定了解後,問甄意:

「她們兩人被殺的那一刻,你都不記得?」

「對。」

「你在受刺激的情況下,會被另一個人格壓制?」

「要看情況。」甄意非常謹慎。

尹鐸被她看中心思,只好作罷,重新問:「在受到嚴重刺激,如生命威脅時?」

「是。」

法庭上起了一小片議論紛紛。

「你在錄口供時說淮如想殺你?」

「是。」

「你當時想殺淮如嗎?」

「不想。」

「屍檢顯示,淮如除了摔傷,脖子上還有勒痕。為什麼?為什麼改變作案模式?」尹鐸問。

問題看上去很尋常,可甄意很清楚,他強調「改變作案模式」,目的是排除「自衛情況下的合法殺人」。她只是生了病,不代表她的智商和專業都出問題。

法庭上的人全等著看甄意如何回答這棘手的問題。

她裝糊塗地反問:「我不太明白,什麼作案模式?」

「為什麼先勒她然後把她推下樓?」

「我的確勒了她的脖子,但沒有推她下樓。」條理清晰,「在控方沒有拿出證據證明我推她下樓前,說我『改變作案模式』,這不恰當且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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