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栩栩如生 第二十六節

「除了這條膠帶,其餘綁你的膠帶全都不在現場,被你帶走了!據你自己描述,你驚恐萬分,請問你哪裡來的心思去回收膠帶?」

她把證物袋摔在桌上,啪的一聲響,現場死寂,只有她是主宰。

她再次拿起一個本子:「這是林警官的日記。」

楊姿瀕臨崩潰:「這項證物並不在證物單上,我反對!」

「這是林涵的妻子凌晨發現剛剛才拿來的,你給我閉嘴!」

甄意一聲斥罵,叫楊姿瞠目結舌面紅耳赤,她從未受過如此大的羞辱,而甄意不再看她,直接快步走到淮如面前,疾言厲色:

「他去醫院調查許茜死亡案那天,看到許茜的器官捐贈書,受益者是你弟弟淮生。他懷疑你利用許茜的生活習慣和性格殺死她,但沒證據。那時他看到另一個病人徐俏的器官捐贈書受益人還是你弟弟。

「他在醫院查到,你給徐俏配過骨髓,和她配型一致,可你隱瞞下來,一直沒救徐俏,最終導致徐俏惡化死亡。她的腎捐給了你弟弟。

「你知道林警官調查過,主動找他,想收買他,讓他不要把你對徐俏見死不救的事情說給淮生知道,淮生太愛徐俏,會拒絕換腎,會恨你。林警官根本沒想把真相說出去,也沒想干擾你弟弟換腎,他還勸你以後不要再做錯事。這樣的人……」

甄意張了張口,眼淚下來了。

她舉著那個字跡清朗的日記本,止不住顫抖,淚水一顆顆下砸,狠烈地,一字字哽咽:

「這樣的警察,你一開始說不認識他,後來承認;這樣的警察,你故意暴露他的身份,讓許莫對他開槍;這樣的警察,你故意殺他,把他的心活生生地挖下來!」

法庭上寂靜得彷彿空曠的原野,只有甄意字字泣血悲涼極傷的聲音在回蕩。

只有旁聽席上林涵的妻子輕輕抽泣,催人心肝。

陪審團里有人落淚了。

淮如幾乎瘋狂,晃著證人席,大罵:「你們栽贓!是律政司的人栽贓我,陷害我!我沒有。」

甄意的情緒已然收不住,狠狠抓起桌子上的一摞資料,劈頭蓋臉往淮如頭上砸。

全場震驚。

這種相當於當眾打臉的行為,從未在法庭上出現過。

甄意聲音在顫,兇狠到幾乎嘶啞:

「這是醫院的骨髓配型記錄,這是花旗銀行的資金證明、匯款記錄,這是林涵的十幾篇筆跡。是!林涵寫日記的時候提前預知,他會被你這個畜生挖了心,然後讓他的日記出來做證!!!」

白花花的紙張砸在淮如頭上,漫天飛舞。她頭髮散亂,呆若木雞,頹然倒在證人席上,深知已無力回天。

楊姿的肩膀也垮塌下去,沒了生氣。

法庭上寂靜如深夜,近百人的現場,沒有一絲動靜。

有人含淚,有人沉默。

法官靜默良久,緩緩道:「控方律師,請注意你的行為舉止。」連這一句話,似乎都透了無盡的悲涼。

安靜。

其實,這時,沒有人會怪她。

甄意一身黑色西裝,看上去那樣纖細瘦弱,背脊卻非常筆直,白皙的臉頰抬起來,高昂著頭,臉上全是淚水,極力穩著聲音,一字一句地,擲地有聲地宣告:

「最後一項證據,控方未提前告知辯護人。辯護人和當事人有權自行聘請筆跡專家鑒定,有權質疑證據,有權申請二次開庭。控方保留對當事人所聘請筆跡專家的審查權。

……

「控方認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全並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將警察林涵殺死,並意圖偽裝成受脅迫殺人。犯罪事實明確,人證物證確鑿,根據《殺人罪行條例》第二條第1款規定,被告懷有惡意,意圖殺人,結果殺死該人,犯謀殺罪!」

中途休庭。

甄意走進洗手間,才打開水龍頭,手開始抖起來。低下頭,眼淚便像斷了線的珠子往洗手池裡砸。

林涵,那麼好的林警官啊。

她狠狠吸了一下鼻子,拿手接水洗臉。剛才流淚太多,臉上全黏膩了,涼水撲上去,清潔了不少。她抽紙巾擦去臉上的水,準備出門,卻撞見楊姿進來。

楊姿很落魄。她只是律師,承受的責罵並沒淮如重。但旁聽席上的記者和民眾全在讚歎甄意的表現,討論林警官的悲壯,連帶議論甄意身中兩槍也不肯受迫殺林涵的事。

還有人會痛罵淮如,但沒人看見她。她完全被忽略了。

楊姿垂頭:「甄意,淮如和我商量過,她不需要二次開庭,她知道林涵的日記是真的。你說對了,她主動綁林涵時,林涵醒來,知道她是同夥。」

甄意臉上沒什麼表情,只不咸不淡地「哦」一聲。

楊姿試探著說:「我還是要嘗試給她減刑。」

「嗯。」甄意這樣漫不經心,叫她摸不到頭緒,再問:「你呢?」

「堅持終身監禁。」

楊姿沒想到她這麼固執,臉上過不去:「你在法庭上已經表現到最好,成了全場焦點,也得到你想要的一切,還要怎麼樣?」

甄意扭頭,目光有些冷:「沒有,我想要的只有一樣,給淮如判終身監禁。」

「甄意,何必呢?淮如做這一切都是為了她弟弟,她需要……」

「她需要什麼都不關我的事。」甄意打斷,「你當事人的殺人動機就這樣告訴我,沒關係嗎?」

「你……」楊姿見她態度堅決,更加急,「你怎麼這麼無情?為什麼不會憐憫?」

甄意差點冷笑:「楊姿,我看上去像是聖母嗎?憐憫這個詞,只留給值得憐憫的人。」

「淮如他們姐弟也很可憐。他們也過得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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