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入道方式

第五節、入道方式

同性戀者最初走上這條道路的方式可以粗略地分為兩類,一類是無師自通的,另一類是由資深同性戀者引誘「入道」的。

我們首先來討論無師自通的情況。在性朦朧時期,少年的性目標尚未確定,只是感覺到發泄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它們很容易作出同性戀行為。雖然有些人就此「一發不可收視」,將終身的性目標定為同性,但也有相當比例的人在可以得到異性伴侶時,成功地將興趣轉向異性。這就解釋了金西調查中「有過同性戀行為者」(百分之三十七)同「終身同性戀者」(百分之四)之間的比例差距。

金西給同性性行為所下的定義是:「一個男性與另一個女性發生肉體接觸,並因此而達到高潮。不論心理刺激的狀況如何,不論採用何種技巧,不論是否經常這樣做,不論是否還有過異性性行為,這種同性間達到性高潮的肉體接觸就是同性性行為。」(金西,第205頁)許多同性戀者最初就是從這種同性的發泄中,無師自通地走上了終身同性戀者的道路。

我們的調查對象提供了一夥少年無意識的同性戀行為的事例:「有一天晚上,我們幾個同學在一起看錄相。後來女孩子離開了,我們六個男孩在一塊兒,就說比比誰的生殖器大,比比看誰的出得快,出得多,開始個人自己弄,後來就互相弄。」我們這位調查對象當時雖已是自覺的同性戀者,卻沒有加入這個活動,據他說是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得罪這幾個朋友的事情。這類集體發泄行為顯然不同於自覺的同性戀行為,然而按照金西的定義,它確屬不折不扣的同性戀行為。

根據金西報告,「前青春期男孩中約有百分之六十從事過同性性行為。」(金西,第199頁)這類發泄式的同性戀行為,不一定會導致終身的同性戀傾向,甚至不一定被當事人當作同性戀行為看待。一位調查對象回憶說:「我少年時代同一個朋友發生過同性戀行為,後來他當兵走了。他回來時,我去找他。沒有異性伴侶時,同性他也能滿足,可那時他已有了女朋友。結婚後他再沒有這種慾望,我就退出了。」另一位同性戀者講到和他同單位的一位同性伴侶。他兩感情極好,性關係也頗為頻繁,但對方只把這件事當作單純的發泄,始終不知道它屬於同性戀行為。當單位里其他同事有一次議論起世上還有「同性戀」這麼一回事,他竟然天真地問人家:「同性戀是怎麼回事?」我們當然懷疑他是在明知故問,但據把這事講給我們聽的調查對象說:「他不是裝不知道,他確實沒把同性戀這個詞和我們兩之間作的事聯繫起來。」

調查中還遇到不少屬於無師自通的事例:「中學時我是個性盲,有一點性慾。一六、七時,男女同學間不講話。一個男同學是我的好朋友。有時我住他家,同時就有了慾望。當時沒有意識到性別間的區別,只有性方面的好奇心和朦朧的感覺……結果做完後覺得妙不可言。」另一例也是在這個歲數上無師自通地懂得的:「上初三時我十六歲,班裡有個男同學和我關係很好。有一次我們一起玩摔跤,互相摟著,我覺得他身上有一股氣味特別好聞,就喜好和他一起玩。到高中時就有了同性戀行為。我不知道他的感受,但我覺得他很可愛……。」

一位高中生說,他在上初一時就開始了,那時不過十三四歲,沒有過遺精,也沒有過手淫,勃起過幾回。他和同學在家裡互相擺弄生殖器,結果就從此開始了他的同性戀生涯,就他說,「那會兒已經有東西了」。具體過程是這樣的:「當時我有個同學稍微懂一點,開始在他家,一點也不害怕,玩著玩著,朦朦朧朧知道一點。當時我們正在學生理課,我覺得這樣做沒有什麼不正確的,覺得就象和自己在一起一樣。」這種「就想和自己在一起」的感覺表明,有些人是從手淫習慣直接走向同性戀的。由於同性戀伴侶與自己的身體構造完全一樣,他們之間互相做的事,往往只是自己對自己作的事的延伸而已,感覺上沒有多少差別。同性戀者當中有些人把和異性相處視為「累人」的事情,可否作這樣的理解:同性戀者有一種不願進入成年,負起成年人責任的傾向,他們認為與其為接觸異性花錢、受累、擔責任,還不如停留在自得其樂的童年和少年時代。這也可以說是自戀心理的一種表現。

無師自通的入道方式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它處於一種朦朦朧朧、若明若暗的狀況中。一位調查對象回憶道:「我家住四合院,院里有一個比我大幾個月的人,他膀大腰圓,游泳滑冰都行,他和我特別好,不知他怎樣,可我總是很想跟他在一塊兒,停他說話。有一次院里修房子,搭了個窩棚,地上鋪著木板,我兩就躺一塊了……那時我們都沒結婚,我上班他上學。他有點懂這種事,看過《金瓶梅》。他不是同性戀,但我那段時間挺喜好他的。」據這位同性戀者說,自己真正懂了這件事是在27歲,但是「在這之前也不是沒接觸過。有時在公共汽車上有人沖我樂,我總以往這人有壞心眼。記得有次在公共汽車上一個人想勾引我,那時我十七八歲,也沒放在心上,只是覺得他有點動手動腳的,不正常,並不明白者就是同性戀。」

一位典型的無師自通的同性戀者所講述的入道方式頗具戲劇性,他說:「記得是在初中時,我不知在哪裡看到了『同性戀』這個詞,一看就覺得和我有關係。」我們問,記得是從哪篇文章或哪本書里看到的嗎?他說全都不記得,當時留下印象的就是這一個詞,還說:「一知道社會上有這種事之後,特高興,興奮的一夜睡不著覺。」另一位調查對象說自己在十六七歲就開始有同性戀行為,可是真正明確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屬於同性戀行為,卻是在22歲時。那時他認識了外國使館一個工作人員,在他那裡跳舞、喝酒,在他屋裡的港台中文雜誌上看到了關於同性戀的文章,這才真正意識到自己是個同性戀者。

一位同性戀者頗為自信地斷言,每個男性的潛意識中都存在著同性戀的因素,就象一粒種子,如果沒有遇到適合的土壤,這粒種子就不會萌發,而如果碰到適當的機遇,如一位適合的男朋友,就會「一發不可收拾」。這種觀點與弗洛伊德關於人的本性里男女兩種本質並存的觀點十分接近。鮑斯菲爾德也表達過類似的思想,他在《性與文明》一書中指出:「在男女青少年性器官發育成熟前,均有強烈的同性戀傾向,當事人不一定能意識到,根據環境的不同確定進一步的取向。青春期過後,同性戀傾向仍保留在人的性本能中,它或被壓抑,或導向其他渠道。」(鮑斯菲爾德,第94頁)

問卷數據表明,調查對象中「入道」時間最早的在14歲,最晚的在29歲,年齡中位值為18歲。入道的途徑大多數人承認是通過讀書和自己自然而然懂得的,但也有少數人承認是由別人教會的。

同性戀者的第二種入道方式就是被別人教會的,即由資深同性戀者引誘入道的。

一位同性戀者描述了他被資深同性戀者引誘入道的經過,他說:「是人家教我的。我有一個同學和我住樓上樓下,我常去他家玩,在那裡碰見了那個人。一次我到同學家,他從樓上下來了,聊聊天,說覺得我好。摸摸說,摸摸臉,讓我明晚上他家。我去了,住他那兒,他跟我睡一被窩。開始沒覺得不好意思,後來他讓我把內衣內褲脫了,我說那哪兒成呀……第一次覺得很討厭,後來就覺得好了。」

另一位同性戀者是被鄰居引誘入道的:「上初中時,我們街坊有個二叔結了婚。他愛人懷孕,他讓我上他家去停錄音機(當時有錄音機的人家還不多)。我那年16歲,覺得什麼都新鮮。他說,你累了就躺床上躺躺。我躺在床上,問他結婚是怎麼回事,他就對我說了。我摟抱我,吻我。我一開始躲,後來就不躲了……我覺得很有意思。」一位50歲的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到:「我從小學到中師畢業都是一個純潔的孩子,在中學和師範學生時代及在部隊的最初幾年中,由於我天真活潑,長得漂亮,有大個同學和年輕老師把我當女性玩弄過。當時我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同性戀。」

以上都屬於資歷較深、年齡較大的人教給少年的情況,入道方式中也有同齡人中現入道者教會自己年齡相仿的同學朋友的情況。一位調查對象講了自己的入道經過:「我26歲那年到×市出差,碰到一位中學同學。那同學小時候屬於柔弱的一類,我長得五大三粗,常象大哥哥保護小弟弟那樣保護他。在×市街頭,我們重逢了。他是隨父母從北京調到×市的。×市住店很貴,他讓我上他家去住,我同意了。晚上我兩睡一間房子,聊到很晚都沒睡著。到夜裡兩點,他還說睡不著,我說,你到底怎麼啦?他說,我想讓你摟著我睡。我說,那哪兒成啊?他求我半天,我最後一狠心,說『得,我白天作人,晚上作一回鬼吧』,我就摟著他躺一起了。他早有這類經驗,告訴我北京也有這樣的人和事,我就這樣知道了。」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告訴我們:「我接觸年輕人時,總想知道他們是怎麼走上這條路的。一次我認識了×大學畢業的一個學生,他告訴我說,他有一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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