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富強相因」-興辦民用企業

興辦民用企業

李鴻章除繼續經營以「求強」為目的的軍工企業外,還開始興辦以「求富」為目的的民用企業。他從所謂「求強」出發,把西方軍事工業移植過來,力圖加強清王朝的武裝力量。然而,軍工企業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是整個政治經濟體系中的一個環節,把這個環節孤零零地摘取下來,移植到中國,由於缺乏社會經濟發展的穩固基礎,結果發生了許多畸形現象和一連串的困難。

經費來源枯竭,原料燃料供不應求,轉運維艱,技術落後,人才缺乏,管理制度混亂等等,堵塞了軍事工業進一步發展的通道。為了解決這一些問題,就必須為軍事工業建立完整的近代工交體系。因為「武器的生產」「是以整個生產為基礎的」

①。於是圍繞軍事工業而興辦民用企業的問題就被提到日程上來。李鴻章經過實踐,並考諸「古今國勢」,發現「必先富而後能強,尤必富在民生,而國本乃可益固」。他說:

欲自強必先裕餉,欲浚餉源,莫如振興商務。

惟中國積弱由於患貧,西洋方千里數百里之國,歲入財賦動以數萬萬計,無非取資於煤鐵五金之礦、鐵路、電報、信局、丁口等稅。酌度時勢,若不早圖變計,擇其至要者逐漸仿行,以貧交富,以弱敵強,未有不終受其敝者。

②李鴻章為了「求強」而「求富」,企圖通過興辦民用企業,解決軍事工業的原料、燃料供應、「調兵運餉」的交通運輸困難和「練兵練器」的經費問題。當時國內也已具備了發展民用企業的客觀條件。自然經濟加速解體,城鄉個體勞動者和生產資料日益分離,大批農民和手工業者破產失業,勞動力市場和商品市場逐漸擴大。從外國資本的侵略掠奪中,產生了中國的買辦和買辦資本。從中國的封建壓榨中,增加了地主、官僚和商人的財富積累。

外商在華投資設立資本主義企業及其一諾千金、轉手致富的現實,刺激著地主、官僚、買辦、商人投資新式企業、追逐高額利潤的興趣。

1872年清朝統治層內發生的關於繼續造船與否的爭論,成為李鴻章等洋務派從「求強」到「求富」、從經營軍工企業到興辦民用企業的轉折點。這一年內閣學士宋晉上疏,借口製造船艦糜費多而成船少,請旨飭令閩、滬兩局暫行停止製造。清廷諭令李鴻章、左宗棠、沈葆楨通盤籌劃。左、沈在復奏中,反對宋晉的主漲,認為「兵船為禦侮之資」,不能因惜費而停造,但對於如何解決經費問題,他們沒有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李鴻章的復奏削切詳明。他指出,宋晉的主張代表了頑固守舊勢力的迂腐之見,「士大夫囿於章句之學而昧於數千年來一大變局,扭於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之何以創巨而痛深,後千百年之何以安內而制外,此停止輪船之議所由起也。」國家諸費皆可節省,惟養兵設防、練習槍炮、製造兵輪之費「萬不可省」,否則「國無與立,終不得強矣。」他深知國家經費困難,要繼續製造輪船,就「必須妥籌善後經久之方」。為此,提出兩條具體辦法:一是裁撤沿海沿江各省的舊式艇船而代之以兵輪,把修造艇船的費用撥歸製造兵輪;二是閩、滬兩局兼造商船,供華商領雇,華商為了同壟斷中國航運業的洋商競爭,應自立公司,自建行棧,自籌保險。他還從「籌議製造輪船未可裁撤」出發,進而提出用西法開採煤鐵以「與船器相為表裡」的主張。他指出:「船炮機① 恩格斯:《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8卷,第206頁。

② 李鴻章:《復丁稚璜宮保》,《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6,第25頁。

器之用,非鐵不成,非煤不濟,英國所以雄強於西土者,惟藉此二端耳。」

閩、滬各廠日需外國煤鐵極多,一旦中外關係緊張,外國對華採取禁運措施,各鐵廠就勢必「廢工坐困」,所有輪船也必將因無煤而寸步難行。中國煤鐵礦藏豐富,外商垂涎三尺,處心積慮地攫取中國內地煤鐵開採權。他認為中國「誠能設法勸導官督商辦,但借用洋器洋法而不準洋人代辦,此等日用必需之物,采煉得法,銷路必暢,利源自開,榷其餘利,且可養船練兵,於富國強兵計,殊有關係。」他還警告說:若不「因時為變通」,而「徒墨守舊章,拘牽浮議,則為之而必不成,成之而必不久,坐讓洋人專利於中土,後患將何所底止耶!」

①經過李鴻章、左宗棠和沈葆楨等的力爭,清廷不僅否定了宋晉的停造輪船的主張,而且為洋務派興辦輪船捂商局和用西法採煤煉鐵開了綠燈。

輪船招商局是洋務活動由軍工企業轉向民用企業、由官辦轉向官督商辦的第一個企業。李鴻章奏辦的主要目的,在於「無事時可運官糧客貨,有事時裝載援兵軍火,藉紓商民之困,而作自強之氣」

①,為中國數千百年國體、商情、財源、兵勢開拓地步。1872年10月在上海開始籌備,翌年1月正式成立,決定招商集股,並暫借官款以應急需。起初以浙江海運委員、候補知府朱其昂為總辦,半年後重新改組,以唐廷樞為總辦,徐潤、朱其昂、盛宣懷為會辦。盛宣懷(江蘇武進人,字杏蓀,又字幼勖,號愚齋、止叟)出身官僚世家,1870年經楊宗濂推薦,投入李鴻章的幕下,很快獲得信任,以行營文案兼充營務處會辦開始了宦海生涯。李鴻章看出盛宣懷抱有「辦大事」、「作高官」的野心,便投其所好,使之以為己用。經盛宣懷的穿針引線,李鴻章羅致了著名的怡和洋行買辦唐廷樞和寶順洋行買辦徐潤參加輪船招商局,促進了封建官僚與買辦的結合。李鴻章所以需要和羅致以唐、徐為代表的買辦,主要是因為買辦和洋人關係密切、資力雄厚、富有管理新式工商企業的經驗。李鴻章企圖藉助買辦引進西方技術、籌集資金和管理新式企業。

而李鴻章所創辦的民用企業,對於買辦來說,既提供了經濟上的利益,又準備了政治上的晉身之階,使之成為「久賈而官」的人物。唐、徐在輪船招商局,既是官方的代表——總辦和會辦,又是股東的代表——商總和商董,兼有「官」、「商」的雙重身分,成為掌握這個企業經營大權的主宰。唐、徐任人唯親,重用同鄉,局中「執事者,盡系粵人」,總、分局以及棧、船總管,「非唐即徐」。1880年湘籍國子監祭酒王先謙奏參盛宣懷、唐廷樞把持局務、貪污盜竊、任意妄為,指名請飭兩江總督、南洋大臣劉坤一查辦,並以輪船招商範圍大多「均南洋所轄地面,事權分屬,呼應較靈」,應由南洋大臣「專派妥員總理,以便核定章程」,飭令詳籌妥辦。劉坤一復奏,一面為唐廷樞開脫,認為他「功過相抵」,應「免其置議,仍令會同徐潤將招商局照舊經理」;一面痛斥盛宣懷「濫竽仕途」,企圖驅逐盛宣懷,並化官款為官股。王、劉一唱一和,目的在於向李鴻章奪權。李鴻章深悉箇中奧妙,極力庇護盛宣懷,聲稱盛氏「於大局有功無過」,並堅持官本分年撥還,所緩官息,則到官本清還以後再議。清廷為了平息事端,不得不在湘淮兩系之間搞些平衡,一面將盛宣懷交李鴻章「嚴加考察」,不准他「再行干預局務」;一面申明招商局「應由李鴻章主政」,官款處理辦法「應如李鴻章所稱辦理」。

① 李鴻章:《籌議製造輪船未可裁撤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19,第44—50頁。

① 李鴻章:《輪船招商請獎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5,第4頁。

盛宣懷雖然離開了招商局,但沒過幾年就又靠李鴻章「維持斡旋」而捲土重來。李鴻章將唐、徐先後他調,並於1885年札委盛宣懷為督辦,馬建忠、謝家福為會辦。經過這次「整舊重新、抽幫換底」的改組,輪船招商局的「商辦」大為削弱,「官督」大為加強。李鴻章希望盛宣懷把該局辦成「鐵板模樣,使來者確不可移,庶商務蒸蒸日上」

①。輪船招商局成立之初,只有輪船3 只,及至 1877 年收購美商旗昌輪船公司產業後,擁有輪船 33 只,23967噸,此後始終徘徊在這個水平上,至1893年擁有輪船26隻,24584噸。這個時期,它主要經營沿海與內河航運,水腳收入每年平均為2百萬兩左右,除去輪船費用、拆舊提成等開支外,每年凈利達30萬兩左右。李鴻章欣慰導說:「招商輪船實為開辦洋務四十年來最得手文字」

②。

開平礦務局,是李鴻章奏設的。目的在於使「中國兵商輪船及機器製造各局用煤,不致遠購於外洋,一旦有事,庶不致為敵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源之外泄」。在他看來,「富強之基,此為嚆矢」。他於1876年派唐廷樞前往開平勘察煤鐵礦產資譚,翌年批准唐氏提出的開採開平煤鐵的計畫,並委派他負責該項工作。為了得到地方官吏的配合,還增派前天津道丁壽昌和天津海關道黎兆棠會同督辦。1878年正式成立開平礦務局,官督商辦。1881年李鴻章札委徐潤和吳熾昌為會辦,以代替他調的黎氏和病逝的丁氏。該局起初煤鐵並采,兼鍊鋼鐵,後因經費和技術問題,遂停煉鐵,專採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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