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對位法的形式,自由與責任錯位的主題

一九三〇年代是福克納創作精力最旺盛、創作成果最豐富的時期。繼一九二九年他的成名作《喧嘩與騷動》出版之後,三十年代里陸續有《我彌留之際》(1930)、《聖殿》(1931)、《八月之光》(1932)、《標塔》(1935)、《押沙龍,押沙龍!》(1936)、《沒有被征服的》(1938)和《野棕櫚》(1939)等七部長篇問世。《野棕櫚》是福克納創作的第十一部長篇小說,是他所營造的約克納帕塔法藝術王國之外的少數幾種小說之一,雖然小說的主要背景仍然在密西西比州境內。

《野棕櫚》於一九三九年一月十九日正式出版,福克納的肖像出現在二十三日的《時代》周刊封面上。這部小說出版後銷路很不錯,甚至比《聖殿》還要好,在《紐約時報》的暢銷小說榜上位居第八,賣到一萬五千冊。《野棕櫚》不僅在商業上取得了成功,批評界的反應也相當熱烈,康拉德·艾肯稱這部最新的長篇是福克納「最優秀的小說之——」 ,小阿爾伯特·格拉德則把它描寫為「福克納最引人入勝和最可讀的小說之——」 。

可是,這部小說的結構形式引起過不少誤解。首先,這部小說最初題名為《我若忘記你,耶路撒冷》,出版過程中編輯卻不顧福克納的意願,將小說的前一個故事的篇名「野棕櫚」用作了全書的書名,雖然兩篇故事是照原稿按章節交叉編排的。初期的評論者並未對這部小說的結構形式給予多少關注,然而,一九四六年,馬爾科姆·考利在選編《袖珍本福克納文集》時卻單獨把《老人河》編入文集,於是給人造成一種印象,彷彿兩篇故事是各自獨立、互不相干的。一九四八年,「美國文庫」新叢書先將《老人河》印成單行本,後又將《野棕櫚》印成另一個單行本;一九五四年,該叢書總算出了一個包括兩篇故事的全本《野棕櫚》,卻把兩者截然分立,似乎是兩個沒有關聯的獨立故事。一九五八年,「現代文庫」叢書再次把《老人河》作為一篇獨立故事納入《威廉·福克納:三篇著名短篇小說》一書。這樣一來,這部小說便被武斷地割裂,不少讀者只接觸到其中一部分,小說的整體魅力便無法感受了。這樣做,對福克納是不公正的,對讀者是不負責任的。順便說一句,我國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福克納中短篇小說選》 也不知不覺地沿襲了國外的例子,只單獨收入了《老人河》一篇。

這樁「歷史公案」費了三十多年終得匡正。一九九〇年福克納版本專家波爾克在為「美國文庫」編輯《福克納小說,一九三六至一九四〇》時,才恢複了福克納最初擬的書名《我若忘記你,耶路撒冷》,同時把《野棕櫚》用方括弧附在其後。不可否認,《野棕櫚》被出版商更改書名及其以後被分割成獨立的版本,在讀者中間既造成了混亂和誤解,也嚴重地損害了福克納這部優秀小說的聲譽。也許這段公案,加上《野棕櫚》是約克納帕塔法世系之外的小說,也推遲了它進入中國廣大讀者視野的時間。現在這個譯本,沿用習以為常的《野棕櫚》書名,但兩個故事則按章節交叉編排的原貌出現,為了次第清楚還分別以一(一)、二(二)這樣的對位形式標明,避免了在美國出版界走過的彎路。鑒於這部小說遭遇割裂與誤解的經歷,首先讓我們談談小說中兩個故事的相關性,看看兩者是如何對位、相映生輝的。

「對位法」(terpoint)是個音樂術語,指復調音樂的譜寫技法,即根據一定的規則,「將不同的曲調同時結合,從而使音樂在橫向上保持各聲部本身的獨立與相互間的對比和聯繫,在縱向上又能構成和諧的效果」 。可見,由「對位」而構成的「復調」音樂,有主調次調、正位對位之分,兩者的「結合」是同時的,「橫向上」既有兩者的「獨立」又有「相互間的對比和聯繫」,從而構成「縱向上……和諧的效果」。福克納把音樂「對位法」十分成功地運用到《野棕櫚》的結構上,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做得非常到位。

關於這部小說的形式問題,福克納前後有過三次訪談講話,細讀之下沒有多少出入,實質上是一致的,都在談兩篇故事的「對位」。他一九三九年接受新奧爾良《新聞報》記者採訪,記者用間接引語說:「《野棕櫚》,他最新的作品,事實上是兩本書。」這不足為據,因為他直接引述的福克納原話是:「我互相對比地表現它們,按對位法規則那樣做。」 一九五五年福克納訪問日本,八月五日在回答長野相關提問時的答話應當最為明白中肯。他說:為的是敘述我要講的故事,那個女的拋棄了自己的家庭與丈夫,跟著醫生一起出走。為了那樣講述,我這樣那樣一來總算髮現了它得有一個對應部分,因此我創造了另一個故事,它絕對的對立面,用來做對位部分。我當初並不是寫好兩個故事,然後把一個插到另一個裡面去的。我是像你們讀到的那樣,一章一章寫下來的。先是《野棕櫚》的一章,接著是大河故事的一章,《野棕櫚》的另一章,然後再用大河故事的又一章來做對應部分。我想要同一個音樂家那樣做,音樂家創作一個樂曲,在曲子里他需要平衡,需要對位。

在這段話里,福克納講得很明白:他要講的故事就是「那個女人……跟著醫生出走」的故事,即《野棕櫚》;「大河故事」,即「老人河」部分,是前者的「對位部分」,他「一章一章」交叉地寫,「如同一個音樂家……創作一個樂曲」。這樣寫成的小說,表面上是兩則故事,實際上是彼此對位、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一個有機整體;硬性地把兩者割裂開來,必然會破壞整部小說應有的效果,福克納創作時竭力保持的氣勢便會蕩然無存;而兩個故事分開,無論是前者或是後者,都會失去復調音樂的深沉意味而變得單調平板。這兩個故事被一些版本分割後,居然經受住了三十多年的考驗,完全是由於福克納的創作已達到高超的藝術水平,才讓讀者感到分立的每個故事也扣人心弦,引人入勝。

而一九五六年年初,福克納回答瓊·斯坦因有關提問的那一席話,在談對位法的同時,更為細緻地講述了寫作過程中他在如何保持故事推進的氣勢,如何在應用對位法達到兩個故事之間的平衡。與此同時,他在答話的開頭和結尾都在強調:「那只是一個故事……夏洛特和威爾伯恩的故事。」這進一步表明,《野棕櫚》這部小說的《野棕櫚》部分是主體、主調、主旋律,《老人河》部分只是對位的映襯,是復調;從這個意義上講,用《野棕櫚》來作為整部小說的標題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福克納當初提過「書名不要改動」,但後來用了《野棕櫚》,他在幾次訪談中隻字未提改書名的事,卻一再重複他採用了對位法來寫《野棕櫚》,寫的是「夏洛特和威爾伯恩的故事」,而《老人河》部分的故事是對位部分,是前者「絕對的對立面」。

福克納為什麼一再表明自己是按音樂對位法寫成《野棕櫚》的,他的小說是不是實現了他強調的對位?首先,讓我們從整體上來看小說的兩個部分:《野棕櫚》講的是人世間的故事,一對年輕男女突破社會規範和世俗約束,犧牲了一切,去尋找個人的自由和愛情,到頭來卻並不自由,把愛情也丟了:女的懷了孕,墮胎後流血不止而死,男的非法動手術致人死命,被判五十年監禁。《老人河》講的則是自然界里的故事,陰雨連綿,洪水決堤泛濫,兩個犯人,一個高瘦一個矮胖,受命進入波濤洶湧的洪流去搭救一男一女;高個子在水上漂泊了十天,顛沛流離長達七周,圓滿完成任務之後回到監獄,卻被荒謬地加判了十年徒刑。前一個故事是一出悲劇,後一個則是一幕喜劇。在兩個故事的結尾,連最後的一句話也是對位的:夏洛特悲慘地死了,留給哈里·威爾伯恩的只有記憶——「他想,在悲痛的存在與不存在之間,我選擇悲痛的存在。」他不願服毒而選擇活下來的唯一目的是「女人」,哪怕只是關於女人的回憶。而高個子犯人呢,面對胖犯人一再的譏諷與調侃(「再有十年沒有女人的日子」),卻說:「女人,呸!」兩句結尾的話不僅思想內涵相對照,就連表達的方式——一個「想」一個「說」,也巧妙地對上了位。

其次,從時間上看,《野棕櫚》故事設定在一九三七年,是作家寫作的現在時,《老人河》則在一九二七年,並以傳統的講歷史故事的口吻開頭(「從前……有兩個罪犯」),用過去的故事來對應現在的故事,這就相當於「對位法」中明確設定兩個不同聲部。據《野棕櫚》的研究者麥克漢尼對手稿的考證,設定兩個不同的時間,的確是福克納匠心獨運之處:「有具體的證據表明,福克納最初也許打算把兩個故事都定在同一年,洪水泛濫的一九二七年;他的打字稿上有把哈里出生時間畫去的符號;一九〇〇年被改成了,一九一〇年。於是,哈里成了一九三七年二十七歲。」 兩個故事的主人公開始冒險的時間也相對應:一九三七年五月三日中午,夏洛特和哈里登上火車離開新奧爾良去芝加哥;一九二七年五月四日半夜,勞教農場的犯人被吆喝起來趕進卡車離開帕奇曼。而且,兩樁冒險所經歷的地域軌跡也大致相仿:夏洛特和哈里從新奧爾良到達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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