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耐德說得沒錯。我是指關於消息已經傳開這事。埃弗碧脫下騎馬護套時我的手已經沒什麼問題了。我是說跟任何一個昨天手指內側被割破的人的感覺沒什麼兩樣。今天下午我用手拖住閃電的牽拉時我認為這手並沒有流血。可埃弗碧不這樣想。所以我們先在城這邊一英里的診所停下。布奇認識醫生,知道他在哪兒,可我不清楚埃弗碧是怎麼說服他帶我們去那兒的——要麼纏著他要麼威脅他要麼許諾他要麼也許就像一條大母鮭魚為小鮭魚忙得團團轉全然不睬魚線上的釣鉤於是釣魚人就算為了擺脫小魚也得有所作為。或者也許不是埃弗碧而是空酒瓶的緣故,因為下次喝酒得到帕夏姆城裡的旅館才行。因為我走近屋子時,賴克格斯的媽媽正站在陽台邊上端著糖碗拎著酒桶,酒桶里放著葫蘆勺,布奇和布恩正在把平底玻璃杯里的酒一飲而盡而賴克格斯正從薔薇叢中撿起布奇扔進去的空酒瓶。

布奇帶著我們去診所——一幢曾一度是白色的小屋子坐落在夏秋之交開滿蕪生蔓長、惡臭難聞、灰不溜秋的花兒的小院中,一個身材肥胖面色鐵灰戴著夾鼻眼鏡看上去像個退休小學教師,即使十五年後的今天仍然痛恨八歲孩童的女人走到門口看了我們一眼(耐德說得沒錯)便沖著屋裡說,「是那些賽馬的人,」然後轉身向屋後走去,布奇趕在她轉身之前就徑直走進屋去,一副興高采烈受人歡迎的樣子——無疑最好有人保證他是受歡迎的(你瞧,又是那警徽;佩著它或者只要有人知曉你擁有它就行,以任何別的方式進入任何屋子都將不僅僅是對個人身份的背叛,而且是對整個等級制度的背叛與貶低)——口中說道:

「你好,大夫;給你帶病人來了。」要是將對方沒刮掉的髯須上沾著的煙草色唾沫漂洗掉,那他也是一張鐵灰面孔。他跟耐德一樣穿著白襯衫可沒耐德的乾淨,外披一件黑色外套上面留有前天的一長條蛋漬,他看上去聞起來也有那麼種味道,不過不只是酒味,至少不全是酒味。「我和霍根貝克老弟在客廳等,」布奇說。「別忙乎;我知道酒瓶在哪。別擔心大夫,」他對布恩說。「他幾乎從不碰威士忌除非不得不碰。依照法規他在治療每一位出血或骨折病人時可以用上一小杯乙醚。若病人只是點舊傷或手指弄破或皮膚劃破之類的,大夫就和病人分享治療:乙醚都由他喝而治癒的效果都歸病人享用。哈哈哈。往這兒走。」

於是布奇和布恩往那兒去了,埃弗碧和我(你一定察覺到沒人想起奧蒂斯。我們下了薩里馬車;車子好像是布奇的;反正是他在駕車;在帕夏姆大叔家耽擱了會兒:當時布奇想勸說、哄騙繼而又強迫埃弗碧跟他一起坐在前排,埃弗碧挫敗了他,她坐到後排抓著我的手臂另一隻手抓著奧蒂斯,直到布恩坐到前排布奇身邊——隨後先是布奇然後我們其他人也都進了醫生的大廳可當時誰都沒惦記著奧蒂斯)跟著醫生進了另一個房間,房內的馬鬃沙發上放著髒兮兮的枕頭和棉被,卷蓋書桌上堆滿了藥瓶,壁爐台上的藥瓶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壁爐中去年冬天最後一次烤火時剩下的灰燼還一動沒動過,洗盆里放著一個碗一個細頸水壺,一個角落裡有一隻不知是誰沒有清倒的便盆,另一個角落裡是桿獵槍;要是母親在這兒是不會讓他的指甲去碰她的擦傷傷口的,更不會讓他碰四個割破的手指了,顯然埃弗碧跟她想法一致;她——埃弗碧——說,「我來打開,」並打開了繃帶。我說手已經好了。醫生透過鋼絲邊眼鏡看了看傷口。

「你在傷口上用了什麼?」他問。埃弗碧告訴了他。如今我知道那是什麼了。醫生看著她。「你手頭怎麼會恰好有這個?」他問。然後他抬了抬眼鏡一角又看了看她說,「噢,」又說,「唉呀,」又放低眼鏡——是的:他嘆了口氣——說道,「我有三十五年沒去孟菲斯了,」站了片刻而後——我跟你說,他在嘆氣——說,「是啊。三十五年啦,」又說,「我要是你傷口就不作處理。再把它包紮一下。」的確,跟母親完全一樣:他取出繃帶,她把它包在傷口上。「你小子準備明天騎那馬?」他問。

「是的,」埃弗碧說。

「這次得打敗林斯科姆那匹馬。他媽的。」

「我們努力吧,」埃弗碧說。「該付你多少?」

「不用付,」他說。「你已經治好了傷口。明天打敗林斯科姆的那匹馬就行了。」

「你看了傷口我要付你的,」埃弗碧說。「要付你告訴我們傷口沒事了。」

「不,」他說。他看著她:老人鏡片後的眼睛給放大了,目光卻散亂迷離,跟雞蛋似的不可收拾,讓人覺得那眼睛可能連近在咫尺的我和埃弗碧都捕捉不到。

「嗯,」埃弗碧說。「什麼?」

「也許要是你有多餘的手絹什麼的……」他說,「是啊,三十五年了。我也有過一個,當時我還年輕,三十,三十五年前。後來我結了婚,於是……」他說,「是啊,三十五年了。」

「噢,」埃弗碧說,她轉過身去彎下腰;她的裙子窸窣作響;沒過多久;裙子又窸窣作響,她轉回身來。「給,」她說。是根吊襪帶。

「打敗那該死的馬!」他說。「打敗它!你們行的!」我們人沒到小客廳就聽到裡面傳出很響的聲音——是布奇的:

「你們知道嗎?甜哥兒一杯也不許喝了。男人在一起嘛,互相讓著點,哪有不打聲招呼就先下手為強的。這會兒他得罪我了。」他站在那兒對著布恩齜牙咧嘴,一副洋洋得意、唐突放肆的神情。布恩這會兒看上去真的是一觸即發了。他跟耐德(我們大家)一樣也精疲力竭昏昏欲睡。可耐德得操心的只是馬而已;埃弗碧和布奇的警徽不成為他的負擔。「嗯,夥計?」布奇說著又像嬉鬧般用力在布恩背上捶一記,有點過猛可還不算太猛的一記。

「別再捶了,」布恩說。布奇打住。他沒有收回動作:只是停住動作,朝布恩獰笑著。

「我叫愛妞先生,」他說。「不過叫我布奇好了。」

過了會兒布恩說,「愛妞。」

「布奇,」布奇說。

過了片刻布恩說,「布奇。」

「好樣的,」布奇說。他對埃弗碧說:「大夫給你們治好啦?或許我該提醒你小心大夫。據說五六十年前他還是毛頭小伙時,沒等脫帽致意他就會一把拽住你的褲衩。」

「得了吧,」布恩說。「你付錢給他了?」

「付了,」埃弗碧說。我們走了出去。正在那時有人問,奧蒂斯呢?不,當然是埃弗碧問的;她只看了一下就叫道,「奧蒂斯!」聲音即便說不上急迫、驚恐、絕望卻很響很高。

「總不至於他連拴在門柱上的馬都怕吧,」布奇說。

「得了,」布恩說。「他不過先往前走了;他沒別的地方好去。咱們會追上他的。」

「可為什麼?」埃弗碧說。「他為什麼不——」

「我怎麼知道?」布恩說。「興許他說得沒錯。」他指布奇。然後他又指奧蒂斯:「儘管整個阿肯色甚至密西比都數這個畜生狡猾世故,可他還是個十足的膽小鬼。快走吧。」於是我們上了薩里馬車進城去了。不過對奧蒂斯這人我跟埃弗碧想法一致;不見他人影時就該考慮他去了哪為啥去。我從沒見過誰能像他這麼快失去眾人的信任;他現在若要在這薩里馬車裡找個人再帶他去動物園或別的什麼地方,那可真是難乎其難了。要不了多久整個帕夏姆他都找不到這樣一個人了。

只是我們沒能追上他。去旅館的整條路上都不見他的人影。而耐德說得也不對。我指他說的我們現在起會遇到越來越多成群結隊的馬賽迷。也許當時我巴望整個旅館陽台站滿了他們這些人,等著目睹我們的到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錯了;那兒根本不見一個人影。當然在冬季,在獵鶉季節特別是全國犬馬性能測試賽的兩個禮拜,情況就不一樣了。可那時候,跟倫敦不同,帕夏姆沒有夏季;人們去別的地方:海邊或山裡:要麼去孟菲斯附近的羅利,要麼去離密西西比不遠的艾尤卡,要麼去歐扎克或坎伯蘭之類的地方。(而且,帕夏姆現在也還沒有夏季;其實現在隨便哪兒都沒有冬夏;室內夏天人工調溫到六十度 冬天調溫到九十度,根本就不再有季節區別,所以像我這樣積重難返的老古董夏天得外出避寒冬天得外出避暑;也包括以前是經濟必需品而現在是社會必需品的汽車,現在已是這樣一種情形:如果人類在同一瞬間全部停止活動,地球表面就會阻塞、凝固:人太多了;人類的自我毀滅將不是由裂變而是由正在和可能發生的饑荒所致;我是見不到這一天了而你們或許會的:由於可怕瘋狂的社會——不是經濟:是社會——危機,國家將強制實行一個女人只生一個孩子的法律就如眼下她只能有一個丈夫一樣。)

可是在冬天(就跟現在一樣),情形當然不同了,隨著獵鶉季節和全國犬馬性能測試大賽的到來,來自華爾街、芝加哥和薩斯喀徹溫的腰纏萬貫的石油巨子和小麥巨子們紛至沓來,有著比王子更令人羨慕的純種血統的良犬,以及眼下坐汽車幾分鐘就到的用於繁殖、馴養良犬的上乘養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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