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們就這樣做的。不過山姆首先得看看那馬。他從後門進來,穿過廚房,手中捧著蓋馬的毯子。他穿著制服,個子幾乎跟布恩一般大。

於是我們——又是我們大家——又一次站在後院里,這次耐德舉著燈,不是照在馬身上,而是照在山姆的銅扣外套、背心和前端鑲有金字的平頂帽上。說實在的,我還以為耐德會因為山姆和馬鬧事,可我錯了。「誰,我?」耐德說。「為什麼?咱們有警察親自帶馬去波什姆這可是再好不過的了。」恰恰相反,由山姆引起的麻煩是出在布恩那頭。山姆看看那馬。

「這是匹好馬,」山姆說。「我看它肯定是匹好馬。」

「那當然,」布恩說。「它既沒哨子又沒鈴鐺。連盞頂燈都沒有。你居然能看清它真讓我吃驚。」

「你這話什麼意思?」山姆問。

「我沒什麼意思,」布恩說。「就是剛剛說過的。你是開火車頭的。興許你還是儘管去車站不用等我們了。」

「你這個雜——」瑞芭小姐說。然後她又說:「你沒見人家只是想幫你個忙嗎?他不嫌麻煩來幫忙還不是好讓你回家見到的第一個活物不是縣治安官?他是來請你帶著那該死的馬回你那鬼地方去的。快道個歉。」

「好吧,」布恩說。「就當沒這回事。」

「你這也算道歉?」瑞芭小姐問。

「你想怎麼著?」布恩說。「要我低頭哈腰請求他——」

「你閉嘴!立馬就閉!」科麗小姐說。

「你誰的忙也別幫,」布恩說。「一天不到你已經把我和瑞芭小姐弄到得想法忘了英語的地步。」

「說的是,」瑞芭小姐說。「你從阿肯色帶來的那小子壞透了,一隻手伸到冰箱里拿啤酒,另一隻手卻趁人沒注意去偷隨便什麼沒釘住的小東西。現在布恩·霍根貝克又帶來一位嚇得我嘴都不敢開。」

「他沒有!」科麗小姐說。「奧蒂斯不會連問也不問就拿東西的!是吧,奧蒂斯?」

「是啊,」瑞芭小姐說。「問問他。他當然應該知道。」

「女士們,女士們,女士們,」山姆說。「這馬今晚還去不去帕夏姆了?」

於是我們出發了。可最初科麗小姐還在看著奧蒂斯和我。「他們該睡了,」她說。

「沒錯,」瑞芭小姐說。「讓我說的話,在阿肯色或密西比甚至更遠的地方是該這樣。可現在太遲了。你總不能讓一個上床另一個不上,再說布恩帶來的那個擁有那馬的部分產權哩,」只是最後瑞芭小姐也沒去成。這地方離了她和米妮不行。此刻這裡的人已在為主日慶典踴躍奔忙,不過仍是悄悄地:禮拜六晚上人們作最後的放縱然後又投入到日復一日、艱苦乏味的謀生之中。

耐德和布恩將毯子蓋在馬身上。然後我們——耐德,奧蒂斯和我——站在人行道上看著布恩和山姆處於一女多男式的……也許不是和睦,可至少是休戰狀態,科麗小姐走在他倆中間,三人牽著馬走在大街中央一個個弧光里穿過禮拜六晚上寂靜的第二、第三街走向聯邦車站。現在已過十點;沒有多少燈光,只有其他的寄宿舍有(我有經驗了;我頗有城府——當然算不上行家,但至少有所知曉,辨別得出跟瑞芭小姐那裡一樣的場所)。可酒館一片漆黑。也就是說,我不是一經過酒館就認得出;它對我還有幾分神秘感;是耐德告訴我們——奧蒂斯和我——說那些是酒館,已經打烊。我原以為兩種情況都不是:既沒關也沒開;別忘了,我在孟菲斯(或者說梓樹街)還不到六個小時,沒有父母指教我;可我一切還不賴。

「他們稱作藍法 ,」耐德說。

「什麼叫藍法?」我問。

「我也不清楚,」耐德說。「除非是說他們禮拜六晚上揮霍掉了所有的錢,結果剩下的幾個子兒連煤油都點不起。」

「那不過是些酒館,」奧蒂斯說。「那麼干是傷不了什麼人的。他們禮拜天晚上賣不了的可以留到禮拜一賣給別人,沒準還是那些人。可喂馬不同。你可以今晚賣調過頭來明天照舊賣。你什麼也沒損失。要是他們想對喂馬實行藍法,警察會出面干預的。」

「什麼叫喂馬?」我問。

「你懂得太多了吧?」耐德對奧蒂斯說。「難怪阿肯色留不住你。要是那邊其他人在你這個年紀懂得跟你一樣多,等他們二十一歲時連得克薩斯都嫌小了。」

「——唾,」奧蒂斯啐道。

「什麼叫喂馬?」我問。

「你可以花點心思給馬弄點吃的,」耐德對我說,嗓門更大了。「要想法子讓它安安靜靜到達波什姆,不用說先得上火車。聽說過嗎,那個神通廣大的列車員,手都不用動一下就能把貨車車廂使來喚去的,有人提醒過他這事兒嗎?沒準兒還應該倒一桶肥皂水,好讓你姑媽」——他現在轉向奧蒂斯——「帶你到個隱蔽的地方洗凈你的臟嘴。」

「——唾,」奧蒂斯啐了一口。

「或者沒準該操起手頭最近的棍子揍你一頓,」耐德道。

「——唾,」奧蒂斯啐道。接著我們果然遇上了警察。我是說,沒等那警察看見馬,奧蒂斯就已經看見他了。「好極了,」奧蒂斯說。那警察認識科麗小姐。顯然他也認識山姆。

「帶它去哪?」他問。「偷來的?」

「借的,」山姆道。他們沒停下腳步。「我們騎著它去做晚禮拜了。這會兒正帶它回去呢。」我們繼續趕路。奧蒂斯又說了句好極了。

「我以前從沒見過這樣的事,」他說。「我以前見過的警察只要跟誰說話,誰就給他些東西。像米妮和瑞芭小姐,他人還沒進門,她們就已經備好了一瓶啤酒,儘管他來前走後瑞芭小姐都罵他。自打我去年夏天來到這裡發現這一切後,我每天都去宮廷廣場義大利人的水果花生鋪,那警察自然會來趁人不備拿個蘋果或抓把花生。」他幾乎小跑著想跟上我們;他比我小得多。我是說,直到他一路小跑著想跟上我們時才讓人覺得他顯得真夠小的。他身上有些什麼地方不對勁。要是你的話,你會對自己說明年我要比現在長得大,因為長大不光很自然而且也很必然;就算你無法想像自己長大後的模樣也無關緊要。其他孩子也一樣;他們也是不由自主地長大。可奧蒂斯好像兩、三年前就達到了你明年才長得到的高度,然後便開始往回縮。他還在說著。「所以我當時唯一想當的是警察。可我沒多久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太有限了。」

「什麼太有限了?」耐德問。

「啤酒,蘋果和花生,」奧蒂斯說。「誰願意為啤酒、蘋果和花生浪費時間?」他又說了三遍好極了。「傑克 就在這城裡。」

「公驢?」耐德說。「這裡當然有公驢。孟菲斯不跟其他地方一樣需要騾子?」

「傑克,」奧蒂斯說。「錢,現鈔。在知道孟菲斯之前我一直在阿肯色虛度光陰。那顆牙。猜猜光那牙就值多少錢?要是她走進銀行取出那牙放在櫃面上說把這換錢,猜猜能換多少?」

「是啊,」耐德說。「我記得傑弗生有個男孩跟你一樣也是成天想著錢。你知道他現在在哪?」

「在孟菲斯這兒嘛,只要他有些頭腦,」奧蒂斯說。

「他沒能走這麼遠,」耐德說。「他最遠能到的是帕奇盟的州教養所。你聽上去這麼急吼吼一副要去的樣子,最終也會落得一樣的下場。」

「可明天不會,」奧蒂斯說。「沒準兒後天也沒事。好極了,在這地方這種該死的警察,你不等他開口就往他手裡塞上瓶啤酒或個把蘋果或一把花生,他才不會管你呢。昨晚我幫風琴師踩琴板賺的八毛五分今晚給那狗娘養的拿走了。要不是我碰巧發現她們原本就打算付錢給我,我就可能替她們白乾了;要是我剛好早一分鐘出門就可能錯過了。就算我壓根兒沒在那兒他們還會付錢給別的什麼人的,隨便哪個正巧路過的人。懂我的意思嗎?有時一想到這些,我就想放棄算了,撒手不幹了。」

「不幹什麼?」耐德問。「幹嗎撒手不幹?」

「就是不想幹了,」奧蒂斯說。「我一想起自己在阿肯色那該死的農場一呆就那麼多年,而孟菲斯就在河對岸我竟然一無所知,我就不想幹了。想想要是我四、五歲就知道了孟菲斯,再想想那些我等到去年才發現的事兒有時我真想乾脆放棄,撒手不幹了。可我想我不會那樣做的。我想興許我可以作些彌補。你們大伙兒琢磨琢磨那馬身上可以賺多少?」

「你甭操心那馬,」耐德說。「你需要作的彌補是回到那條街上你今晚準備睡覺的地方去,然後上床。」他還停頓了一下,半側過身。「你知道回去的路嗎?」

「那兒啥也沒有,」奧蒂斯說。「我已經試過了。他們看得太緊。不像在阿肯色時科麗姑姑住在費迪大媽屋裡我還可以從洞洞眼裡偷看。要是你拿汽車跟他換,你準是指望得到至少兩百——」這次耐德完全轉過身來。奧蒂斯一躍而起跳了開去,口中咒著耐德,罵他黑鬼——這一點在我記事之前父親和祖父肯定已經教過我因為我不清楚始於何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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