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部族 追逐在晨間

看到它的時候我是在船里。當時天剛擦黑;我剛喂完馬,從岸邊爬下,登上小船,推它離岸,打算渡河回到營地去。此時,我看到了它,大約在上游八分之一英里開外,正浮水呢;只有腦袋露出在水面上,在那樣的光線下僅僅是一個點兒罷了。但是我能看出無時無刻不頂在它頭上的那把搖椅,因此敢肯定那必定是它,正緊著往長沼澤叉口的蘆葦叢里趕呢。它常年住在那裡,但是獵季開始的前一天必定走掉,就跟野生動物守護員把我們的日程表給了它一份似的,它掐準時間消失不見,無人知曉它去往何方,獵季結束的第二天又一準重新回來。可是此刻它出現了,提前一天回來了,像是犯了糊塗,錯用了去年的日程表似的。對它來說這可太糟糕了,因為這樣一來,明天早上日出時我和歐內斯特先生肯定會騎在馬上俯瞰它倒下的身軀的。

我把情況告訴了歐內斯特先生,這以後我們吃晚飯,喂狗,接下來我幫歐內斯特先生打牌,站在他椅子後面一直到十點左右,這時候洛斯·愛德蒙茲說了:「你幹嗎不上床去睡呢,孩子?」

「如果你真的想熬夜,」威利·萊蓋特說,「對著一本識字課本熬夜豈不是更好?這孩子,字典里收進的罵人話他沒有不會的,紙牌的每一種玩法、酒窖里威士忌的每一種牌子,他也沒有不知道的,可是他卻連自個兒的名字都不會寫。你會不會?」他朝我問道。

「我用不著把自己的名字寫下來的嘛,」我說,「我是誰,我還能記不住嗎。」

「你都十二歲了,」華爾特·艾威爾說,「咱們都說實話,你究竟在學校里待過幾天?」

「他沒工夫上學堂,」威利·萊蓋特說,「從九月到十一月中上那麼幾天學有什麼用呢,到這時候他得請假上這兒來給歐內斯特當耳朵了。一月里再回學校去又有什麼用呢,再過十一個月又是十一月十五日了,他又得再來告訴歐內斯特獵狗往哪個方向跑了。」

「哎,說話管說話,也別偷看別人手裡的牌呀。」洛斯·愛德蒙茲說。

「說什麼哪,說什麼哪?」歐內斯特先生問道。雖然助聽耳塞他任何時候都塞在耳朵里,但是卻從來也不把電池帶到營地來,因為每當我們穿越灌木叢時電源線是必定會給纏住的。

「威利說我該上床睡覺了!」我沖他吼道。

「你就從來不會稱呼別人一聲『先生』的嗎?」威利說。

「我總是稱呼歐內斯特先生為『先生』的。」我說。

「行了,」歐內斯特先生說,「那你就上床去睡吧。我不需要你了。」

「這話說得一點兒也不錯,」威利說,「聾也好,不聾也好,當你說你追加五十塊賭注的時候,即使你連嘴皮子都沒動他也聽得真真兒的。」

因此我就去睡了,過一會兒歐內斯特先生也進來了,我本想再一次告訴他那對叉角看上去顯得有多大,即使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河裡。不過那樣做便非得吼叫不可了,因為歐內斯特先生只有騎在丹恩背上等我向他指出獵狗往哪個方向跑的時候,才肯承認自己聽力不濟的。因此我們便都躺下睡了,真是才過了不到一眨眼的工夫西蒙便用勺子敲響洗碗盤吼上了:「起床喝四點的咖啡嘍!」這回我是帶著馬燈摸著黑過河的,我餵了丹恩和洛斯·愛德蒙茲的坐騎。今兒會是一個大晴天的,很冷也很明亮;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也能看清草葉和樹叢上的白霜——正是卧在那邊灌木叢里的那頭老野物樂於撒開腿奔跑的那種天氣。

接著,我們吃了飯,並且把擱獵槍的木架子都運過河去,讓艾克·麥卡斯林大叔按他的意思安放在他認為獵物會出現的蹲守點上,因為他是營地里年紀最大的一個。我尋思他在這些林子里獵鹿總該有一百年了吧,如果說有誰能料定一頭公鹿會從何處經過,那麼這個人就是他了。照說這麼又大又老的一頭公鹿,在森林裡奔跑的時間加起來准有鹿的生命里的一百年了,它跟艾克大叔要做到今兒早上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會見,那是一點問題都不會有的——自然,除非是它能夠在關鍵時刻擺脫掉我和歐內斯特先生。因為我和歐內斯特先生是鐵了心一定要打到它的。

接著,我跟歐內斯特先生和洛斯·愛德蒙茲把獵犬都送過河去,「老鷹」和別的老狗都由西蒙用皮帶牽著,因為那些年輕一些的狗,那些小狗,未得到「老鷹」同意之前是哪兒也不敢去的,真是連一步都不敢挪動的。再接下去我跟歐內斯特先生和洛斯把馬鞍安好,歐內斯特先生翻身上了馬,我把他的連發槍遞給他,也鬆開了丹恩的韁繩,好讓這畜生跟每天早上那樣好好撒撒歡,以便把套上皮囚衣後的鬱悶提前發泄掉,它鬧個沒完了,歐內斯特先生只好用槍管在它兩耳之間磕上幾下。接著歐內斯特先生給槍裝上子彈,鬆開一隻馬鐙給我,我也上馬坐在他的後面,於是我們便走上了通往長沼澤的那條隔離林火的土路,四隻大狗引導黑人廚子西蒙走在前面,他用根犁繩將他那支單筒獵槍掛在背後,那些狗崽子一路嬉鬧,絆得大家都沒法好好走路。此刻天放亮了,看來又會是一個大晴天;東方已經泛出太陽快要露頭的黃顏色,我們呼出的水汽在寒冷、寧靜、明亮的空氣里成了一團團白霧,等著太陽出來曬暖它們,車轍里的薄冰、白霜覆蓋的每一片葉子每一根小樹枝和每一團凍土塊,都在等待太陽終於出現好化解它們,使它們彩虹似的煥發異彩。到那一刻,我身體內所有的部件都會覺得輕盈而充實,有如一隻氣球,裡面充滿了那樣輕盈、寒冷的新鮮空氣,似乎連自己都沒覺得跨乘的是馬的背——在胯下的只是一副在熱乎乎、堅實的皮膚底下活動的熱乎乎、堅實的肌肉,人騎在上面真是一點點分量都沒有,因此在「老鷹」跑和跳的時候,我和丹恩和歐內斯特先生簡直像鳥兒似的在空中飛,連地皮都接觸不到。這樣的感覺真是好極了。那頭老公鹿若是今天被獵殺,我知道連它也會覺得,即使再活上十年,也不可能挑選到一個更好的日子了。

果然不出所料,我們一來到長沼澤便看到了它昨晚從河裡上岸時留在濕泥地里的腳印,在軟泥上攤得很開,樣子跟牛的差不多,大得也像是牛的或是騾子的腳印,「老鷹」和別的狗此時都啃起皮套索來了,到後來歐內斯特先生只好讓我跳下馬去幫西蒙控制住它們。因為我和歐內斯特先生完全清楚這鹿會藏身於什麼地方——那是長沼澤當中一個長滿蘆葦的小島,它可以貓在這兒,一等狗群沒準驚起的哪只母鹿或是小鹿往沼澤的上方或是下方逃竄,把獵犬引走,它便可以鑽出來爬下沼澤,進入河中遊走,跟往常獵季開始的那天一樣離開這片是非之地。

這正是我們這一回絕對不能允許它這樣做的。因此我們讓洛斯繼續待在馬上,以便在公鹿想溜回長沼澤時截住它把它往艾克大叔的蹲守點攆,而我和西蒙呢,則牽著那些皮帶拴著的獵狗往長沼澤走去,一直走到騎在馬上的歐內斯特先生說夠遠了才停下;然後我們拐彎進入森林,走到離灌木叢四分之一英里處,因為今天太陽出來時風兒肯定會是南風,接著我們又轉彎朝灌木叢靠攏,此時歐內斯特先生髮話說放開狗,我們便鬆開皮圈,歐內斯特先生又給我一隻馬鐙,我重新爬上馬背。

「老鷹」已經撒開腿跑起來了,因為這狗跟我們一樣清楚那老野物正藏身何處,它不發出一點點吵鬧聲,只顧在藤蔓之間鑽行,讓別的狗跟在它的後面,連丹恩似乎都明白要打公鹿了,它開始變得靈活起來,遇到蔓藤也會發力一蹦穿過去,因此早在歐內斯特先生遭遇公鹿之前,我已經在揪緊他腰間的皮帶了。因為當我們加快速度去追趕一隻鹿的時候,我們身子都是往前趴著的,當時我的身子大部分時間都不挨著丹恩,而僅僅是揪住歐內斯特先生的皮帶往外探身,以致後來威利·萊蓋特說,我們快速穿過林子時,那模樣簡直就像歐內斯特先生後屁股兜那裡多出了一條男孩子模樣的充氣空工裝褲。

因此,這幾乎都不能算是一次攻擊,而僅僅是一個驚跳的動作。「老鷹」必定是突然走到公鹿的身後甚至幾乎要踩上它的,當時公鹿正躺在那裡還在盤算後天該躲出去避避風頭呢。「老鷹」光是把頭往後仰了仰,表示了「它在這兒」的意思,我們甚至都聽到了公鹿往外沖折斷了第一根蘆葦的聲音。這時所有別的狗全都對著它的屁股亂叫起來,而丹恩往下一蹲想跳起來,可是剛好給口嚼勒住了,那可不僅僅是一根細皮條,歐內斯特先生讓馬兒下到長沼澤,又讓馬兒繞過灌木叢,上了對岸。不過歐內斯特先生始終也無須問「往哪兒走?」因為我已經在他肩膀後邊給他指明方向了,歐內斯特先生用左腳跟上那隻生鏽的大馬刺去戳丹恩,我趕快揪緊腰帶,因為丹恩一覺得疼便會像根爆破筒一樣爆炸,穿透它能穿過去的一切,穿不過去的便從上面越過去或是從底下鑽過去,不是像一隻鳥兒便是像一隻鼴鼠或是大浣熊那樣跪著爬過去,而這個過程中歐內斯特先生始終貼緊在它的身上,反正他有馬鞍可以揪,我也仍然釘住在那兒,因為我有歐內斯特先生可揪;就這樣,我和歐內斯特先生都不是騎著它了,而僅僅是與它一起前進,倘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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