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部族 一次獵熊

拉特利夫正在講這個故事。他是個縫紉機推銷商;他講的這件事發生時他經常趕著一輛輕巧結實的四輪平板馬車在咱們這個縣裡走村串戶,拉車的兩匹馬精瘦結實,卻不太般配;如今他用的是一輛T型福特車了,后座上仍然放著一台裝在鐵皮箱子里的樣機,這鐵皮箱模樣跟只狗窩似的,油漆得卻儼然像一座房子。

拉特利夫在任何地方出現都不至於使人感到奇怪——他是會在農婦義賣市場和針線活聚會上露面的唯一的男人;他會在鄉村教堂全日歌詠會上的男聲部里鑽來鑽去也會出現在女聲部里,而且還真的動嘴唱呢,是挺悅耳的男中音。他甚至還參加了他講到的這次獵熊,那是在德·斯班一年一度在離城二十英里河床窪地舉辦的打獵野營里,儘管上那兒去他壓根兒不可能找到買一台縫紉機的主兒,因為德·斯班太太肯定已經有一台了,除非她把機子送給了某個出嫁的女兒,而另外的那位男士呢——盧修斯·霍根貝克——跟此人他後來有了扯不清的關係,使自己和打獵隊都很沒面子,這位老兄即使願意買也是不可能給老婆置上一台的,除非拉特利夫能答應他永無期限地賒賬。

盧修斯·霍根貝克是布恩·霍根貝克幾個孩子里的一個,這個老布恩,在最早的打獵隊里可是德·斯班少校和麥卡斯林·愛德蒙茲最忠心耿耿和全然不可缺少的僕人兼侍從,打獵隊的成員還有艾薩克·麥卡斯林大叔、華爾特·艾威爾和老康普生將軍,最後面的這位就是我的爺爺了(應該說還有阿許·懷利大叔呢,他就是在拉特利夫事件里佔有一席之地的那個阿許的父親,在阿許眼裡,只有艾克大叔是存在的)。不過盧修斯現在已經四十歲了,他的牙齒幾乎全都沒有了,自從他跟那兩個普羅文兄弟在傑弗生鎮以普羅文幫而臭名昭著以來,好多年已經過去了,他們以野小子最讓人想像不到的方式把我們這個安靜的小鎮變成人間地獄,他們不是在星期六深夜在廣場上亂放槍,便是在星期天早上在小巷裡跑馬,把上教堂的太太們嚇得發出尖叫四下亂跑。鎮上年輕些的公民對他一無所知,只曉得他個子高高,顯得很壯實健康,在別人勉強容忍他待著的地方總是若有所思、鬱郁不歡地閑蹓,從來沒有哪個集團認為他是自己人,他也從來沒有為養活老婆和三個孩子出過一點力。

我們當中還有一些男人,他們的家小也是缺吃少穿的;這些人或許是壓根兒不想幹活,而時至今日,近兩三年,更是再別想找到工作了。這些人獲得體面和維持體面全都倚仗這樣的方法:當某某廠家的推銷商,推銷的是些小商品,肥皂啦、男子盥洗用具啦、炊具什麼的,人們常常可以見到他們拎著只放樣品的黑色小箱子,在街道和廣場上走來走去。讓我們大吃一驚的是,有一天,霍根貝克居然也拎了只這樣的箱子出現了,雖然沒到一星期,鎮上的治安官就發現那裡面放的是一品脫一瓶的威士忌。斯班少校(不是老的那位:那位早已不在了。這個是老的那位的兒子,是個銀行家,稱他為少校,是為了紀念他的父親與一八六五年父親靠了英勇行為所獲得與保住的軍階軍銜)好歹把他保了出來,因為是斯班少校在養活他的一家,反正從付給霍根貝克太太為少校家干針線活和別的這一類雜活的那點工錢里再勻出幾個小錢來唄——他之所以要背盧修斯這個負擔完全是為了講義氣,跟他父親獲得軍銜所憑的豪俠氣概屬於同一性質:就因為布恩一輩子都是老斯班少校(自然,還有愛德蒙茲先生)在負擔的;或許,我們倒是願意那樣相信,是以一種古羅馬的姿態在致敬與告別,對著被「時間」露出真相之前盧修斯曾經是的那個光輝形象。

因為有些上年紀的人還是記得二十年前的那個「屠夫」·盧修斯的——他甚至把他諢號里的那股連魔鬼都聞風喪膽的殺氣都丟失在他微不足道的過去的某個角落裡了;那個年輕人幽默感一點兒沒有,火氣倒很大,急吼吼一心想把惡氣全發泄出來,這股勁兒他現在早就沒有了,當時在火頭裡他曾瘋瘋癲癲地,沒準大抵是在酒後,自發地干出了一些野性十足的事情,黑人野餐會事件便是其中之一。這次野餐會是在離城幾英里的一個黑人教堂那裡舉行的。進行到一半,盧修斯和普羅文哥倆參加完一次鄉村舞會回來,騎馬靠近黑人,手槍已經拔出,手指里夾著剛點燃的雪茄煙;他們把黑人一個個叫出來,用紅紅的煙頭去燙那會兒正時髦的賽璐珞領口,在每一個受害者的脖頸上留下一圈突兀的淺淺的倒還不致給人帶來痛苦的焦痕。拉特利夫此刻所講到的正是此人。

不過為了給拉特利夫搭好戲台,還有一件事不可不提。從德·斯班少校營地再往河下游去五英里光景,在那河邊的藤蔓、橡膠樹和針葉橡樹更密集更荒野的地方,有一個印第安人土墩。這個原住民的遺址是河床窪地平坦荒野處唯一的高地,顯得格外詭異與陰沉。即使對我們中的一些人——雖然是小孩,卻是有文化的城裡人的後代——這土墩也隱隱地意味著神秘和血腥罪行,意味著暴行和驟然滅亡,彷彿我們從私相傳閱的一毛錢一本的小說那裡得到的與印第安人有關的喊殺與揮動戰斧的印象,僅僅是這個土墩仍然擁有的神秘力量的極小極短暫的一個表現,這股力量很邪惡,也略帶嘲諷意味,像是一頭兇狠的無名野獸爪子上帶有鮮血在打著輕鼾慵懶地睡覺——我們之所以這樣想,也許是因為一度很強盛的契卡索族的殘部仍然於政府保護下生活在土墩附近。他們如今都起了美國名字,他們的生活方式,跟輪流包圍他們的各個民族白人的也已經大體相同了。

不過我們從來沒有見到過他們,因為有自己的居留地和商店,他們從不進城。等我們長大一些以後才明白,他們並不比白人更加野蠻不化與愚昧無知,他們最最突出的不合規範之處沒準是——其實這一點在我們那一帶算不得是什麼特別出格的事——稍稍有些在沼澤地深處私釀威士忌的嫌疑。不過對於我們這些小孩子來說,他們倒是有幾分傳奇人物的味道,他們在沼澤地隱居,跟我們全聽說過但有些人卻從未見到過的那座神秘土墩密不可分,他們像是在一股神秘力量的委派下充當了土墩的守護者。

我方才說了,我們當中有些人從來沒見到過土墩,但是全都聽說過,也議論過,男孩子嘛都是這樣的。它成了我們生活與背景的一個部分,一如我們生活在上面的土地、打輸的內戰、謝爾曼的大進軍,或是生活於我們中間在經濟上與我們競爭的黑人,黑人姓我們家族的姓氏,只是比我們更直率、更有潛力和活力罷了。我十五歲那年和一個同夥,因為要證明自己膽子大,曾在一天夕陽西下時爬上土墩。我們生平第一次見到了那些印第安人中的幾個;我們向他們問了路,並且就在太陽落下的那一刻登上墩頂。我們帶著野營設備,但是我們並未生火。我們連鋪都沒有搭。我們光是緊挨著坐在墩頂上,直到天蒙蒙亮可以找到大路了。我們一直沒有說話。我們在灰濛濛的曙色中互相對看時,發現我們的臉也是青灰灰的,而且一臉嚴肅,什麼話都說不出來。回到鎮子時我們仍然沒有說話。我們就那樣分了手,回到家中爬上了床。這就是我們對土墩的想法與感覺。不錯,我們是小孩,但我們是識文斷字人家的孩子,我們的父母都是——或者應該是——不迷信,也不會因為沒有來由的恐懼而感到驚駭的。

此刻,拉特利夫講起盧修斯·霍根貝克和他打嗝的故事來了。

我回到城裡時,所遇到的第一個人對我說:「你的臉怎麼啦,拉特利夫?莫不是德·斯班把你當追趕熊的獵犬使喚啦?」

「不是的,小子們,」我說,「是豹子抓的。」

「你想把豹子怎麼樣啊,拉特利夫?」一個小子說。

「小子們,」我說,「我要是知道那我就是小狗。」

我說的是實話。是大伙兒把盧克 ·霍根貝克從我身邊拉開過了好一會兒之後我才發現的。因為我和盧克一樣,根本不知道阿許老頭是何許人。我只知道他是少校家的黑用人,是在營地干雜活的。我只知道事情一開始時,我想我的意圖無非是——幫盧克解決困難,或者也許是置身局外跟他開個小玩笑卻又不至於傷害到他,甚至說不定可以幫少校一個小忙,替他把盧克支到營地外面去一陣子。後來快到半夜了,那該死的傢伙竟像只受驚的鹿似的從樹林里狂奔過來,跑到他們玩紙牌的那個地方,我就說了:「行了,你也該滿意了。你總算是平平安安地從他們那裡脫身了。」他突然站住,萬分驚訝地朝我惡狠狠地看了一眼;他甚至都不知道打牌的人都停下來了;接著他整個人撲到我身上來,就像穀倉在我頭頂上坍塌下來似的。

牌局自然就給攪了。足足得上去三四個人才能把他從我身上拖開,這當兒,坐在椅子里的少校扭過身來,手裡捏著配得齊齊的四張「小三」,使勁往桌面上捶,嘴裡噴出了一系列的髒話。只不過上前來拉架的人真是幫了倒忙,因為他們的靴子全都踩在我的臉上、手上和腳上了。這就跟著火時一樣——做出最大損害的正是手裡把著水龍頭的那些老兄。

「這他媽的算是怎麼一回事啊?」少校吼道,這時有三四個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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