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部族 1

起初什麼也沒有。只有淅瀝瀝地、不緊不慢地下著的冷雨和十一月末灰濛濛、持續不變的那種晨曦,還有在微光中某處集結並向他們逼近的狗群的吠聲。這以後,山姆·法澤斯站在了孩子 的緊後面,就像孩子用他第一支槍發射這槍所裝的幾乎第一發子彈打他生平所打的第一隻跑動中的兔子時那樣,他碰了碰孩子的肩膀,孩子顫抖起來,這可不是因為寒冷。接著,那隻公鹿在那兒了。他 並不是走進他們的視界的;他就是在那兒,看上去不像幽靈而是似乎所有的光線都凝集在他身上,他就是光源,不僅在光中移動而且是在傳播光,他已經在跑了,你在他已看到你的那幾分之一秒中看到他,就像人們一般起初見到鹿時的那副模樣,在那第一下飛躍中便已將身子朝前傾,那副角枝甚至在那樣晦暗的光線里看去也很像一把在他頭上保持著平衡的小搖椅。

「聽著,」山姆·法澤斯說,「快開槍,不過別慌張。」

孩子完全記不起那一槍是怎麼開的了。他將活到八十歲,就跟他父親及其孿生兄弟還有他們的父親一樣長壽,但是他再也不會聽見那下槍聲甚至連槍托的那股後坐力也記不得了。他甚至也記不起來事後把那支槍怎麼的了。他正在奔跑。接著他站在公鹿的上方,它躺在潮濕的泥地上,仍然保持著飛奔的姿勢,一點不像已經死去了,他站在公鹿的上方,顫抖著,抽搐著,山姆·法澤斯又來到他身邊,把刀子遞給他。「別迎著他的正面走去,」山姆說,「倘若他沒死,他會用腳把你蹬得稀巴爛的。從後面向他走去,先抓住他的角,這樣你就能按住他的頭好讓自己跳開去。然後把你另外那隻手順著摸下去,用你的手指鉤住他的鼻孔。」

孩子照著做了——把鹿頭往後扳,讓脖子綳直,然後用山姆·法澤斯的刀子在咽喉處一抹,這時山姆彎下身子,把雙手浸在冒著熱氣的鮮血里,然後在孩子的臉上來回塗抹。接著山姆的號角在潮滋滋、灰濛濛的林子里一遍遍地吹響;於是獵狗潮水般涌到他們的身邊,在每一條都嘗到血的滋味後,譚尼的吉姆和布恩·霍根貝克用鞭子把它們趕開去,這以後爺兒們,那些真正的獵人來了——這裡面有來複槍彈無虛發的華爾特·艾威爾,有德·斯班少校,有年老的康普生將軍,還有孩子的表親麥卡斯林·愛德蒙茲,他是孩子姑媽的孫子,但比孩子大十六歲,因為他和麥卡斯林都是獨子,孩子出生時他父親都快七十了,因此這個麥卡斯林與其說是他的表外甥還不如說是他的長兄,但是比起這兩種身份來又更像是他的父親——獵人們坐在馬背上俯視著他們——看著這位七十歲的老人 ,到現在他在兩代人的眼裡都是個黑人,可是他的臉相和派頭還活脫脫像他父親,那位契卡索族酋長;還看著這個十二歲的白種孩子,他臉上滿是血手印,這時正無事可做,只顧直挺挺地站著,掩飾自己的顫抖。

「他做得對嗎,山姆?」他的表親麥卡斯林說。

「他做得對的。」山姆·法澤斯說。

他們,一個是那被永遠抹上標誌的白孩子,另一個則是膚色黝黑的老人,他父母雙方都是蠻族國王之後,是他,給孩子抹上了標誌,他那雙血淋淋的手僅僅是在形式上使孩子聖化而已,其實在他的調教之下孩子早就謙卑與愉快地,既自我抑制又感到自豪地接受了這種地位;那雙手、那樣的撫觸、那頭一股有價值的鮮血——別人終於發現他是值得使這血流出的——把他和那個老人永遠聯結在一起,而老人也因此會在孩子過了七十歲再過了八十歲之後還能存在於人世,即使他自己和那些酋長、國王一樣很早以前就已經入了土——這孩子當時還未成長為大人,他的祖父曾在這同一片土地上生活而且生活方式與孩子本人後來進入的那種幾乎一模一樣,孩子長大後也會像乃祖一樣在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後裔,再說這年逾七十的老人,他的祖輩早在白人的眼睛沒見到之前就擁有這片土地,如今已和自己的全部族類從這裡消失,他們留下的那點血脈如今正在另一個種族的身上流動,有一陣子甚至還是奴隸的血液,現在也快走完他的異族的、無法更改的人生歷程,而且還是不育的,因為山姆·法澤斯並無子女。

他的父親乃是伊凱摩塔勃本人,此人曾給自己起名為「杜姆」。山姆告訴過孩子這方面的情況——伊凱摩塔勃是老伊塞梯貝哈的外甥,年輕時如何出走到新奧爾良去,七年後回來時帶來一個法國朋友,此人自稱「金髮修女騎士」德·維特雷,在他自己家裡也準是個伊凱摩塔勃這樣的角色,他已經稱呼伊凱摩塔勃為「頭人」 ——他回來了,重新回到家鄉,帶著他的外國朋友阿多斯 以及一個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統的女奴,她後來就是山姆的母親,還帶回一頂有金色花邊的帽子、外套和一隻原本放酒瓶的柳條筐,裡面養了一窩剛滿月的小狗,還有一隻金鼻煙盒,裡面是細白糖似的粉末。他又如何在大河碼頭處受到他年輕當光棍時的三四個夥伴的歡迎,當冒煙的松明照亮了帽子和外衣上的金穗時,杜姆在岸上的泥地上蹲下來,從筐里抱出一隻小狗,捏了一小撮白粉末放在它的舌頭上,還不等抱著它的人來得及把它扔下,那隻小狗就已經一命嗚呼了。他們又如何回到莊園,伊塞梯貝哈已在那裡去世,位置由其子,也就是杜姆那胖嘟嘟的表親莫克土貝繼承了。第二天,莫克土貝那個八歲的兒子突然死去,那天下午,當著莫克土貝和大多數人(山姆·法澤斯管他們叫「草民」)的面,杜姆又從酒筐里揪出一隻小狗,放了一小撮粉末在它舌頭上,於是莫克土貝就遜位了,而杜姆就成了真正的頭人,那是他的法國朋友早就這樣稱呼他的。第二天,在登基的大典上,杜姆又如何宣布一樁婚事,女方是那已懷孕的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統的女奴,男方是他剛繼承到手的奴隸中的一個(山姆·法澤斯的姓就是由此得來的,這姓在契卡索語里是「有雙父」的意思),兩年之後,他又把那男人、女人還有孩子(其實是他自己的兒子)一起賣給了他的白人鄉鄰卡洛瑟斯·麥卡斯林。

那是七十年前的事了。孩子結識山姆·法澤斯時他已經六十歲了——他身量不高,卻是矮墩墩的,站著幾乎像是坐著似的,看上去肌肉鬆弛其實並非如此,那頭馬鬃般的頭髮即使到了七十歲也沒有一點花白,臉容也不顯老,除非綻開笑容時,他身上唯一看得出有黑人血統的地方是頭髮與手指甲有點兒發暗,還有就是你會注意到他眼睛裡有點什麼東西,你之所以注意到是因為它並非總在那裡,僅僅是潛伏著而且也並不總是有的——這不是什麼有形狀有色澤的東西而僅僅是一種眼神,孩子的表親麥卡斯林告訴過他那是什麼:並不是含 所遺傳下來的,並不是奴性的標誌而是受過奴役的痕迹;是因為知悉自己的血液中的一部分有一陣曾是奴隸的血液。「就跟在籠子里的一頭老獅子或是一隻熊一樣,」麥卡斯林說,「他是在牢籠里出生的,一輩子都在籠子里;別的他什麼都不知道。後來他聞到了什麼。那可能是任何東西的氣味,是一股什麼微風吹過那東西然後飄進他的鼻孔的。但有一秒那熱烘烘的沙漠或是甘蔗叢 的氣味穿進他的鼻孔,這些他本人連見都從未見到過,也許真的讓他看到了他連這是什麼也不知道,也許倒知道倘若自己回到那地方去他是無法挺得住的。可是當時他聞到的不是這些。他聞到的是牢籠的氣味。在那一分鐘之前他沒聞到過牢籠的氣味。這以後熱沙或甘蔗叢的氣味飄進他的鼻孔又吹了開去,他能聞到的就僅僅是牢籠的氣味了。是這些才使他會有那樣的眼神的。」

「那就放他走吧!」那孩子喊道,「放他走好了!」

他的表親急促地笑了一聲。他馬上便陡然停住,其實只發出了一個聲音。那根本還不能算是笑。「他的籠子可不是麥卡斯林家,」他說,「他是個野性十足的人。他生下來的時候,身上得自父母雙方的全部血液,那一丁點兒白人血液除外,都熟悉很久前便從我們的血液中馴化掉的那些東西,的確是很久,以致我們不僅已把它們忘掉,而且還必須成群聚居來保護自己,使我們不受我們的根源的影響。他不僅是一個戰士的而且還是一位酋長的嫡親兒子。後來他長大成人,開始懂事了,突然有一天發現自己曾被出賣,戰士與酋長們的血液被出賣了。不是被他的父親,」他急急地添了一句,「對於老杜姆把他和他母親出賣為奴,他興許從來沒有抱怨過,因為沒準他相信在這之前損害已經造成,是他母親給他的黑人血液使得他與杜姆身上共有的戰士與酋長們的血液被出賣了。倒不是被黑人血液出賣也不是被母親故意出賣的,但到頭來還是因她而被出賣,她傳給他的不僅有奴隸的血液甚至還有一點點正是奴役這種血液的別種血液;他自己就是他本人的戰場,是他本人被征服的舞台與遭到失敗的陵墓。他的牢籠可不是我們,」麥卡斯林說,「迄今為止,你可曾聽說過,有誰包括你父親與布蒂大叔在內,曾吩咐他去做還是別做什麼事而他是多多少少照辦的嗎?」

這倒是真的。孩子對他最初的印象是他坐在莊園鐵匠鋪門口,不進森林時他就在這兒磨鏵尖、修工具,甚至還做一些粗木匠活。有時候,就連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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