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2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畏懼這「獅子」的了。這一年他十三歲。他已經殺死過一隻公鹿,山姆·法澤斯還用熱騰騰的血在他臉上畫了紋記,接著,在十一月里,他又殺死了一頭熊。不過在得到這榮譽之前,他就已經和許多具有同樣經驗的成年人一樣,是個能力高強的林中獵手了。現在,他已經比許多具有更多經驗的大人更加優秀。營地方圓二十五英里之內,沒有一個地方是他不熟悉的——小河、土脊、可以充當標誌的樹木和小路;在這個範圍內,他甚至可以把任何人徑直帶到任何地方去再帶回來。他認得的某些野獸出沒的小徑連山姆·法澤斯都沒有見到過;第三年的秋天,他獨自發現了一處公鹿睡覺的窩,他瞞過表外甥偷偷地借了華爾特·艾威爾的步槍,破曉時埋伏在半路上,等公鹿飲完水回窩時一槍把它殺了,山姆·法澤斯曾告訴他,契卡索人的老祖宗們就是這樣打公鹿的。

到現在,他對老熊的腳印比自己的腳印還要熟悉了,而且熟悉的還不止是那隻扭曲的腳印。他只要看見其他三隻好腳中任何一隻的印跡,便能說出這是哪一隻腳的,而且不光是根據它們的大小。五十英里內也還有別的一些熊,它們留下的腳印也一樣大,至少是幾乎一樣大,只有放在一起時才看得出老熊的確實要大些。情況還不僅如此。如果說山姆·法澤斯是他的老師,有兔子和松鼠的後院是他的幼兒園,那麼,老熊賓士的荒野就是他的大學,而老公熊本身,這隻長期以來沒有配偶、沒有子女以致自己成為自己的無性祖先的老熊,就是他的養母了。

現在,只要他願意,他任何時候都能在離營地十英里、五英里或甚至更近的地方找到那隻彎曲的腳印。接下去的三年里,有兩回,他守候在崗位上,忽然聽到狗群找到了老熊的臭跡時發出的吠聲,有一次它們甚至碰巧撞上了它,它們的吠聲尖厲,凄涼,歇斯底里得簡直像人的聲音。有一次,他借用了華爾特·艾威爾的步槍打伏擊,看見老熊橫穿過一條林中走廊,這條長廊是龍捲風掃過時把樹木颳得七倒八歪造成的。老熊像火車頭似的一衝而過,並沒有一步步跨過亂七八糟的技術,快得他簡直不敢相信熊能跑得這麼快,幾乎快得像鹿,因為鹿跨越時大部分距離都是在空中越過的;他這會兒才明白為什麼一隻狗非得有非凡的勇氣,而且個頭與速度也都得與眾不同,才能把熊弄得走投無路。他在家裡養了一隻小狗,是一隻雜種狗,也就是黑人稱為「小不丁點兒」的那種捕鼠狗,它本身也並不比耗子大多少,可是勇猛異常,這種勇猛早已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敢,而是魯莽了。有一年的六月,他把小狗帶進森林,算好了時間,彷彿他們是去會見另一個人似的,他親自帶了那隻「小不丁點兒」,在它頭上套了一隻布口袋,而山姆·法澤斯帶的是一對獵狗,用皮帶拴著,他們埋伏在臭跡的下風頭,還真的遭遇了那隻熊。雙方距離太近了,那隻熊竟轉過身來做困獸之鬥,雖然孩子後來才明白,那隻熊大概是被小雜種狗的發瘋一樣的尖叫弄昏了頭所以才會這樣做的。它背靠一棵大柏樹的樹榦,用後腿支著站立起來,準備拚命;在孩子眼睛裡,這隻熊在不斷地往上長,變得越來越高,甚至連那兩隻獵狗好像也從小雜種狗那裡感染到一種絕望的、不顧一切的勇氣。到這時候,他突然明白小雜種狗的吠叫聲是不會停止的。他把槍往地上一扔就奔。等他追上並且抓住那隻聲嘶力竭地亂吠並且像只紙風車似的在亂轉的小雜種狗時,他覺得彷彿來到了老熊的鼻子底下。他聞到了它那股氣味,濃烈的、熱烘烘的、腥臭的氣味。他伸開四肢傴身向地,抬起頭來一瞅,只覺得它像從半空中打下來的一個霹靂,黑壓壓的高不可攀。孩子感到這景象非常熟悉,後來才想起來:這正是他經常在夢中見到的情景。

接著它走掉了。他沒看見它是怎麼走的。當時他跪在地上,雙手抱住那隻癲狂的小狗,耳朵里只聽見那兩隻獵狗可憐巴巴的叫喚聲一點點地遠去,這時山姆走了過來,手裡拿著那桿槍。他把槍悄悄地放在孩子的身邊,站在那兒低下頭來看他。「你現在已經見到過他兩次了,手裡又有槍,」他說,「這一次你本來是滿可以打中他的。」

孩子站起身來。他仍然抱著那隻小狗。小狗即使在他懷裡也仍舊在拚命吠叫,朝獵犬逐漸遠去的聲音亂扭亂掙,活像一堆通了電的彈簧。孩子有點氣喘。「你也沒有打中他呀,」他說,「槍在你的手裡。你方才為什麼不開槍打他呢?」

他好像沒有聽見山姆的話。他伸出手去撫摩在孩子懷裡的那隻小狗,它仍然在叫、在掙扎,雖然現在那兩隻獵犬的聲音已經聽不見了。「他走遠了,」山姆說,「你可以放鬆一下休息休息了,等下次再說吧。」他用手撫摩著小狗,直到它一點點安靜了下來,「你差不多就是我們要想找到的那隻狗了,」他說,「你僅僅是身架子還不夠大。我們還沒找到那隻合適的狗。光是機靈還不夠,還得身架子再大一些,也得更勇敢些。」他把手從小狗的頭上收回去,站著凝望熊和獵犬在那兒消失的樹林,「反正總有一天會被誰找到的。」

「這我知道,」那孩子說,「這就是這事非得發生在我們當中的一個的手裡的原因。所以,不到那最後的一天這件事是不會發生的。在那時連老熊自己都不想活下去了。」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和懼怕那「獅子」的了。那是在第四個夏天,他第四次被吸收參加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將軍生日慶祝活動的那回。早春那陣,德·斯班少校的母馬產下了一隻小公駒。一天黃昏,山姆把馬和騾趕到廄里去過夜時,那隻小馬駒不見了,他花了好大的力氣才把那隻發了瘋似的母馬趕進柵欄。起先他想讓母馬帶他到馬駒丟失的地方去。可是它不幹。它連頭都不願朝森林的某個特定的地區或某個具體的方向扭過去。它光是狂奔,好像魂給嚇得出了竅,什麼都看不見了。有一回它猛地轉過身,朝山姆衝來,好像在極端的絕望中要襲擊他,好像它一下子連他是人,是一個早就很熟的人都認不出來了。最後,他總算把它趕進了柵欄。到這時,天已經很黑,沒法再循著它的足跡去追溯它方才無疑因忽發奇想而走過的路線了。

他走進屋子去告訴德·斯班少校。這當然是一隻野獸乾的,一隻大野獸,而那隻小馬駒肯定已經死了,不管死在什麼地方。他們心裡都明白。「這是一隻豹子乾的,」康普生將軍立刻說道,「還是那一隻。去年三月咬死母鹿和小鹿的那一隻。」當時,布恩·霍根貝克按慣例到營地來視察,看看牲口過冬的情況如何,山姆就叫他給德·斯班少校捎話——說母鹿的脖子給咬破了,那隻野獸接著追上了那可憐巴巴的小鹿,把它也咬死了。

「山姆從來沒說過這是豹子乾的。」德·斯班少校說。這時山姆也不說什麼,他們吃飯時他就站在德·斯班少校的背後,神情莫測高深,好像只是在等他們把話說完他就可以回家。他的眼睛裡像是什麼也沒看見。「豹子固然會去撲殺母鹿,事後再去追上小鹿也不費什麼事。但是沒有一隻豹子會在母馬和小馬在一起時去撲殺小馬的。這是老班乾的,」德·斯班少校說,「我對他太失望了。他破壞了我們的規矩。我從沒想到他會幹出這樣的事。他咬死過我和麥卡斯林的狗,這倒沒什麼。我們拿狗的性命來搏的;而且我們雙方都是事先發出警告的。可是現在他闖進我屋子裡來毀壞了我的財產,而且又不是在狩獵的季節。他違反了章程。這是老班乾的,山姆。」可是山姆還是什麼也沒說,光是站在那兒直到德·斯班少校覺得自己也該住嘴了。「咱們明天沿著母馬的足跡找去,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德·斯班少校說。

山姆走了。他是不願住在營地里的;他在四分之一英里外的一條小溪旁給自己搭了一個小窩棚,有點像喬·貝克住的那種,只是更結實些,更緊湊些,那兒還有一間結結實實的小木倉,裡面貯存了一些玉米,這是用來喂他每年養的小豬的。第二天早上他們醒來時,他已經在等候了。他已經找到了那隻小馬駒。他們連早飯也顧不上吃了。那地方倒不遠,離馬廄還不到五百碼——那隻三個月大的小馬駒側身躺在地上,喉嚨給撕破了,內臟和小半個後臀給吃掉了。它躺倒的姿勢不像是倒下去的,倒像是被擊中後用力拋出的,而且身上沒有貓科動物的爪痕,沒有豹子尋找喉管時會在抓住的地方留下的爪印。他們細細辨認那隻發瘋的牝馬繞圈子時和最後在絕望中亂沖亂撞時——就像昨天晚上沖向山姆·法澤斯時那樣——的足跡,也觀察了它受驚後死命奔跑時的一長溜腳印以及那隻野獸的腳印,牝馬往前走時那隻野獸甚至都沒有向它衝過來,僅僅是朝它走了三四步,牝馬就垮下來了,這時康普生將軍說:「我的天,多大的一隻狼呀!」

山姆仍舊什麼也沒說。當大人們跪下來量腳印時,孩子盯看著山姆。這時山姆的臉上顯現出某種表情來了。這既不是狂喜也不是喜悅又不是希望。後來,當他長大後,他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原來山姆早就知道這是什麼的腳印,是什麼動物春上撕裂了母鹿的喉嚨並且咬死了小鹿。那天早上山姆的臉上出現了徵兆。這麼說山姆倒是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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