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1

這一回,故事裡也是有一個人和一隻狗。有兩隻野獸,包括老班那隻熊,有兩個人,包括布恩·霍根貝克,他身上有一部分血液是和山姆·法澤斯的一樣的,雖則布恩的血是平民的血 ,而這裡面,只有山姆、老班和那雜種狗「獅子」是未受玷污而不可敗壞的。

他 十六歲了。他成為正式的獵人已經有六年了。六年來,獵人們所講的精彩的話,他幾乎全都聽在耳里。他們講的是關於荒野、大森林的事,它們之大,之古老,是不見諸任何文件契約的——文件記錄了白人自以為買下了那片土地的狂妄行為,也記錄了印第安人的膽大妄為,竟僭稱土地是自己的,有權可以出售;荒野與森林可比德·斯班少校 與他僭稱為自己私產的那小塊土地大,雖然他明知道並不是自己的;荒野與森林也比老托馬斯·塞德潘 老,德·斯班少校的地就是從他手裡搞來的,雖然塞德潘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荒野與森林甚至比老伊凱摩塔勃都要老,他是契卡索族的酋長,老塞德潘的地正是從他那裡弄來的,其實他也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獵人們還講關於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紅種人,而是關於人,獵人,他們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能夠忍耐,他們能屈能伸,掌握訣竅,因而能夠生存,獵人們還講關於狗、熊和鹿的事,這些動物混雜在一起,像浮雕似的出現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們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驅策與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規則(這些規則不知道什麼叫惋惜也不懂得寬容),進行著一場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競爭——是最了不起的活動,當時的那種吐露是妙不可言的,傾聽時的全神貫注更是美妙無比,講的人壓低了聲音,但很有分量,存心讓人回味,讓人追憶,並精確地講到那些具體的戰利品是怎麼得來的——那些折斷的槍啦、獸頭啦、獸皮啦——它們有的掛在鎮上公館的書房裡,有的掛在種植園宅第的賬房裡,還有的就掛在營地里(那才是最精彩的),這些獸肉還原封未動、熱氣騰騰的呢,殺死野獸的那些人就坐在壁爐中熊熊燃燒的圓木前,如果那裡已經有了房子和壁爐的話,否則就是坐在帳篷前冒煙的篝火旁。人群中少不了有一瓶酒,因此,在艾薩克看來,心、腦、勇氣、計謀與速度的最緊張、最美好的一瞬間,都集中、凝聚在這棕色的液體里,那是不讓婦女、孩子與娃娃喝而只有獵人能喝的,他們喝的並非他們打死的野獸的血液,而是某種從狂野的不朽精神里提煉出來的濃縮物,他們有節制地甚至是畢恭畢敬地喝著,並不懷著異教徒飲酒時的那種卑劣的、毫無根據的希望:一杯酒下肚便能在計謀、膂力、速度上勝人一籌,而倒是通過乾杯向這些本領表示敬意。因此,在他看來,在這個十二月的早晨,事情由威士忌開始便不僅是自然的,而實際上是恰當的了。

他後來才明白,整個事情早在這次打獵之前就開始了。它在那一天就已經開始了,他在那一天第一次用兩位數寫自己的年齡,他的表外甥麥卡斯林 第一次帶他到打獵營地來,到大森林裡來,讓他向荒野為自己爭取獵人的稱號與資格,假如他這方面有足夠的謙遜與毅力的話。當時,他雖然還未見到那隻巨大的老熊,但已經繼承了熊的精神,這隻熊被捕獸夾傷過一隻腳,方圓百里之內無人不知,像個活人似的享有具體的稱呼——有許許多多傳說,說它如何經常搗毀穀倉,把儲藏的玉米棒子偷走,說它如何把一整隻一整隻的豬娃、大豬,甚至牛犢拖到森林裡去吞吃掉,如何搗毀陷阱,掀翻捕獸夾,把獵狗撕咬得血肉模糊,死於非命,還說獵槍和甚至步槍近距離照直了對它放,也如同小孩從竹筒里吹出來的豌豆,一點也不起作用——這是一連串在小艾克出生前即已開始的破壞與毀滅行動。在這些行動里,這毛茸茸、碩大無比的身形像一台火車頭,速度雖然不算快,卻是無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徑自往前推進。在孩子見到大熊之前,腦海里就常常出現它的形象。大熊在他的夢裡朦朦朧朧地出現,高高地聳立著,當時,孩子甚至都沒見過這片未經斧鉞的森林,在那裡,大熊留下了它歪扭的腳印,這頭毛瘮瘮、碩大無朋、眼睛血紅的大熊並不邪惡,僅僅是龐大而已,對於想用一通吠叫把它嚇住的獵犬來說,它是太大了,對於想用賓士把它拖垮的馬兒來說,它是太大了,對於人類和他們朝它打去的子彈來說,它是太大了,甚至對限制它的活動範圍的那一帶地方來說,它也是太大了。孩子似乎已經憑直覺領悟他的感官與理智還沒有掌握的情況:這荒野是註定要滅亡的,其邊緣正一小口一小口地不斷被人們用犁頭和斧子蠶食,他們害怕荒野,因為它是荒野,他們多得不可勝數,連名字都不知道是什麼,可是在那片土地上,這隻老熊卻享有盛名,在這荒野里飛跑的甚至都不是一隻會死的野獸,而是一個從已逝的古老年代裡殘留下來的頑強不屈、無法征服的時代錯誤的產物,是舊時蠻荒生活的一個幻影、一個縮影與神化的典型。孱弱瘦小的人類對這古老的蠻荒生活又怕又恨,他們憤怒地圍上去對著森林又砍又刨,活像對著打瞌睡的大象的腳踝刺刺戳戳的小矮人——這隻老熊,孤獨,頑強,形單影隻;沒有配偶,沒有兒女,也無所謂死亡——簡直就是喪失了老妻並比所有的兒子都活得長的老普里阿摩斯 。

他還是個小小孩那陣,當他還要等上三年然後是兩年最後還有一年才能成為一個正式獵人時,每年十一月,他總要瞧著大車裝載著獵狗、被褥、食物、獵槍和他表外甥麥卡斯林、譚尼的吉姆還有山姆·法澤斯(後來山姆乾脆搬到營地去長住了),出發到大窪地也就是大森林裡去。在他看來,他們並不是去獵熊和鹿,而是去向那頭他們甚至無意射殺的大熊做一年一度的拜訪的。兩星期後他們便會回來,不帶回任何戰利品與獸皮。他也不指望他們會帶著這些東西回來。他甚至並不擔心哪一次大熊會和別的獸皮、獸頭一起讓大車帶回來。他甚至都不幻想在三年、兩年、一年後他參加打獵時打中大熊的說不定正好是他的那支槍。他相信只有當他在森林裡學藝期滿、證明自己有資格當獵人時,才能獲准去辨認扭曲的趾印,而即使到了那時,在每年十一月的那兩個星期里,他也只能作為又一個第二流的獵人,和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將軍、華爾特·艾威爾、布恩一起,和那些不敢對著大熊吠叫的獵狗與無法使大熊流血的步槍一起,去參加一年一度向這頑強的、不死的老熊表示敬意的莊嚴儀式。

他盼望已久的那一天終於來到了。這天,他和他的表外甥,還有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將軍坐在一輛四輪馬車裡,透過在徐徐降落的一陣十一月的接近冰點的濛濛細雨,見到了這荒野,他後來覺得,他所見到的情景總是這副雨蒙蒙的模樣,至少在他記憶中是這樣——歲暮的一個正在消逝的黃昏,那些高高大大、無窮無盡的十一月的樹木組成了一道密密的林牆,陰森森的簡直無法穿越(他甚至都不明白他們有什麼辦法、能指望從什麼地方進入這森林,雖然明知道山姆·法澤斯帶著大車正在森林裡等候他們),馬車在最後一片開闊地的棉花和玉米的殘梗之間移動,這兒有人類一小口一小口地啃嚙原始森林古老的腹側的最新印記,馬車走著走著,在這背景的襯托下,用透視的眼光一看,簡直渺小得可笑,好像不在移動(這種感覺也是後來才變得完善的,那是在他長大成人看到大海之後),彷彿是一葉扁舟懸浮在孤獨的靜止之中,懸浮在一片茫無邊際的汪洋大海里,只是上下顛簸,並不前進,直到一片海水以及它正以難以察覺的速度接近著的難以穿透的陸地慢慢地轉過來,露出一個逐漸開闊的小灣,那就是泊地了。於是他進入了大森林。山姆正等在那兒,身上裹著條被子,坐在那對耐心的、冒著白氣的騾子身後的車座上。孩子就這樣進入了熟悉真正的荒野生活的見習階段,有山姆在他身邊,正如他小時候追捕兔子這類小動物度過雛形的見習時期,山姆也陪伴在他身邊,這時兩人裹在濕漉漉、暖烘烘、散發出黑人臭味的被子里,方才暫時對他開放來接納他的荒野在他身後合攏了,森林在他前進之前開放,在他前進之後關閉,大車也沒有固定的路可走,只有一條僅僅看得清前面十碼路的通道,大車走過十碼後,這段路也就湮沒,這大車並沒有按自己的意志往前行進,而是由人和大車所造成的純凈的氣流浮托著在往前滾動,大車在打瞌睡,聽不見一點聲音,也幾乎見不到一點光線。

他覺得自己長大到十歲時竟親眼目睹了自己的誕生,而且他並不覺得陌生。這一切他早已經歷過,而且也不僅僅是在夢中。他看到營地了——一座有六室的未上油漆的平房,搭在高出春汛最高水位的許多木樁上——他早就知道營房會是什麼模樣的。大家快快地、看起來很亂其實是井井有條地把裝備歸置到營房裡去,這時他也幫上一手,該怎麼干他居然也很清楚,像是早就懂得的。接下去的兩個星期里他吃粗糲的匆匆做成的食物——奇形怪狀的酸麵包和古里古怪的野味,什麼鹿肉啦、熊肉啦、火雞啦、浣熊啦,都是他從來沒有吃過的——吃這些東西的是男人,做熟這些東西的也是男人,他們先當獵人然後當廚子;他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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