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巴黎之誤

紙面所書的歷史同親歷的歷史不同,理當如此。對於親歷歷史的感覺,歷史中人所知比我們更多,但是,他們大部分人以當時所處的位置,並不適宜理解身邊正在發生的事情及其緣由。不管我們能給昔日之事做的解釋如何不完美,都得仰仗後見之明的便利,哪怕這種後見之明對我們完成對歷史的同情之理解而言,本身就是一個難以逾越的障礙。昔日之事的形貌取決於一個適時適地採取的視角;而所有這些形貌又都是局部真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取得了更長久的可信力。

我們本能地知道這一點,因為這最好地描述了我們自己多樣化的生活面貌。但一旦我們認識到這一點同樣適用於他人,而且,他們對我們生活的解釋也只是局部貌似真實的時候,我們就得承認,對錯雜交疊的個人歷史有無窮多可能的解釋。出於社會和心理上的便利,我們對個人生活——我們自己以及朋友、同事和熟人的生活——會持有一個得到公認的一致理解。但是,這一最低限度的認同一致之所以能夠保持,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在多數情況下我們沒有合適的理由去深究我們安到自己或他人頭上的敘事。除非遇到非常的危機,否則我們不會自找麻煩,試圖去質疑現在的我們和過去的我們之間的關係;況且,大多數人醒著的時候也很少會去推究我們的歷史之本質與含義,視其為蓋棺論定的東西更方便,也更安全。而且,即便我們真的心血來潮,一個勁兒地追問我們過去啥樣現在啥樣我們何以變成這樣,把自己細細研究一遍得出結論後下一步又該如何動作,我們與多數他人之間的關係仍將維持原狀,他們還是過自己的日子,基本上不會被這種自戀兮兮的玄想所攪擾。

然而,適用於個人的情況並不適用於民族。一段共同歷史被賦予的含義,它對當下國內國際的關係的影響,有關古往今來各種集體行為和集體決策的獨立而又相互排斥的說法所佔據的道德與意識形態地位,在世界各民族各國家中引起了至為激烈的爭論;歷史也幾乎總是處於爭議中心,哪怕表面上爭的是現在或未來,其實爭的也是歷史。在許多地方,國家實體之存在很大程度上就倚仗著這類爭吵;沒有一個得到批准或一致承認的集體歷史版本能通過爭吵而圖繪出來,因為,正是分歧本身構成了這一共同體的基本認同。

這是個獨特的現代問題。在更古老時代的帝國、政權和共同體中,正常情況下,政治權威不會有多個發源地,關於誰能掌權、憑什麼掌權的認識也不會有分歧。作為既存合法性的來源之一,「歷史」是唯一的——由是觀之,我們現在所說的「歷史」則根本不是歷史。大部分曾在這顆行星上生活過的人都沒有主動去接觸過他們的歷史。關於自己緣何成為現在的樣子,他們的認識都狹隘而實用,與他們的統治者講的故事——一個他們最多只能模糊了解的故事——密不可分。只要權力和權威仍然壟斷於一個家族、集團、階級或宗教團體之手,對現世的不滿乃至對未來的期許就仍將受制於有關集體歷史的一種敘述,這種敘述縱使有時被人恨之入骨,卻不會受到決定性的動搖。

一如我們現在所知,革命性的劇變產生了政治,也改變了所有這一切。脫胎於革命的一套新秩序,就像被推翻的舊人舊秩序一樣,其提出的主張和承諾也需要公信力和合法性,為此,新主子對自己即將君臨的這個社會和國家的歷史肯定也得有自己的一套敘述。而且,既然對這一敘述而言,首要的是證明唯一能導致這種改朝換代的事態惡化和發展過程是正當的,所以,它不但要宣說自己的政治主張,還得徹底剝奪舊秩序政治主張的合法性。由此,現代政治權力高度仰賴於關於歷史的宣說;結果,歷史成了政治。

通常情況下,這種嬗變很自然地會與法國大革命時期掛起鉤來,而與大革命本身聯繫更為緊密。因為不僅法國革命者們自己明白,他們的所作所為從根本上而言是斷章取義的,就連他們的後繼者和敵人也沿循這一本能,把大革命本身視為適合進行歷史論爭的首要陣地。誰能「控制」對法國大革命的闡釋權,誰就能控制法國,或至少能在大革命後的法國搶佔有利位置,主導關於政治合法性的論爭。不單對馬克思及其繼承人,而且對托克維爾的自由派一系以及約瑟夫·德·邁斯特(Joseph de Maistre)及其反革命兒女而言,對1789年巴士底獄「陷落」以來的10年法國史的理解,具有和政治理論與實踐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時,不僅限於法國——此後兩個世紀里,對法國大革命的「恰當」解讀在許多情況下給世界各地的激進和反動思想制定了意識形態綱領。

但是,大革命是在法國爆發的;政治和公共生活實踐鑄成的最持久、最具分裂性的後果都落在了革命發源地,並非全系偶然。法國是歐洲最古老的單一民族國家。因此,18世紀末的革命者們手頭已有一大把歷史可以做文章。從那時起,大革命的諸多事件及其在國內造成的後果就提供了一塊獨一無二的沃土,那裡結出了異議、爭鬥和分裂之果,而在這塊土地上,在這個地理、制度和語言上的身份早已得到確認並固定下來的民族之中發生的戰爭,使得這種種爭端更加尖銳,更加你死我活。

與她的歐洲鄰居們相比,法蘭西太不一樣了。在德國或義大利,那些導致國內衝突和政治動亂的分裂敵對並未讓民族國家早早降臨,也沒有呈現出倒退回早期國家的癥狀。自然,對本民族集體歷史應居何許位置,當如何解釋,德國人和義大利人也有很多爭論,有些和法國的還很相似。然而,這些爭論常常與「德國人」或「義大利人」內部的歷史無關,其涉及的是對局部的、地方性的歷史的不同理解,直到很晚,這些局部歷史才被納入作為一個單一民族的德國或義大利的歷史(有時這非常可惜)。1939年、1919年或1878年前的東歐和東南歐地區的國家歷史,不論過去還是現在,都常常只是一個「虛擬的」存在。人們爭論歷史,爭的與其說是政治,還不如說是神話傳說,儘管仍得為此頭破血流。

所以說,法國與眾不同。種種跡象表明,法國應是唯一一個湧現了一大批討論其「記憶地」的學術出版物的國家——這些「記憶地」集體體現著這個國家對自己傳統的理解。更具象徵意義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如果說四卷中等篇幅的作品就足夠容納「共和國史」和「民族史」的話,要編一部「法國史」沒有洋洋三大卷是拿不下來的,其中最大的一部分用來寫「衝突與分裂」。給歐洲其他任何一個民族國家的共同歷史記憶建一座學術紀念碑,都不需要建成如此規模,人們也很難理解,這部書何以必須有6000頁那麼厚,更無法相信法國人竟不得不以如此浩繁卷帙去解釋那讓國民們彼此相敵的昔日。 一邊是法蘭西表面上的大一統,另一邊是四分五裂的現代法國無休止的激烈爭吵,兩者之間存在的緊張,乃是這個國家及其歷史中最突出的特徵。

20世紀渙散飄搖的法國有三大病症被談論得最多:政治上的左右兩派爭個沒完沒了;維希政權及其對民族道德境況的惡劣影響延續了數十年之久;政治制度的持續不穩重現了19世紀的情形,正如19世紀也重現了18世紀十年大革命的政治和制度鬥爭,並為其畫上了句號。自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到阿爾及利亞戰爭的40年間,法國經歷了四個不同的政權,從議會共和制到老人獨裁政治的多種不同的政治體制;在其中第三個政權——法蘭西第四共和國——存續的短短14年中,政府平均每半年更迭一次。

觀察家和歷史學家把這三個癥狀統稱為「法蘭西病症」,它們直接來源於對法國共同歷史——特別是法國大革命的遺產——的相互衝突的解釋。「左派」和「右派」這兩個術語的付諸使用源於革命聯合開始因意識形態一分為二之時;兩大派系圍繞應從大革命以及當時人們狂熱的擁護或反對中汲取什麼教訓各做各的闡釋,進而相互對立。典型的如法國社會黨人和共產黨人之爭,雙方都寸步不讓地要求繼承「未完成的」資產階級大革命的遺產和衣缽;所以並不意外,當貝當政權標榜「民族革命」的時候,其屬民一開始所能達成的為數不多的共識之一,就是希望消除大革命及其遺產。至於法國無法建立一個穩定的、得到普遍接受的議會系統或總統制,與法國社會的性質也沒有多大關係——它在很長時期內因其自足的、保守的穩定性而獨樹一幟。法國人在如何管理社會的問題上始終無法取得一致,是因為從1789年到第三共和國崛起的一個世紀里,法國人一直不信任各種憲法模式和政治權力形式。

20世紀前三分之二的時間裡的許多觀察家認為,左右之爭及相關的政局不穩,是法國面臨的最重要、最緊迫的難題,因為這些問題深深植根於各種政治記憶之爭,植根於有關「真實的」法蘭西歷史道路的各種敘述之爭。當然,爭論的參與者本人不覺得問題是由動蕩或衝突引起的,而都認為是對方固執己見、拒絕遵循自己的世界觀所致。意識形態之爭在參與者們眼裡顯然是第一要著,其他事情頂多偶爾地、短時間地關心一下。這種態度在今天看來荒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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