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一(2)

起初我的這部小說的題名是《雪》,寫了幾章以後才改用了《電》這個名稱。為什麼要用一個《電》字?我的解釋是:"《電》裡面的主人公有好幾個,而且頭緒很多,它很適合《電》這個題目,因為在那裡面好像有幾股電光接連地在漆黑的天空中閃耀。"

這部小說是在一個極舒適的環境里寫成的。我開始寫前面的一小部分時,還住在北平那個新婚的朋友的家裡,在那裡我得到了一切的方便,可以安心地寫文章。後來另一個朋友請我到城外去祝我去了。他在燕京大學當教員,住在曾經做過王府的花園裡面。白天人們都到對面的學校本部辦公去了。我一個人留在那個大花園裡,過了三個星期的清閑生活。這其間我還游過一次長城。但是我毫不費力地寫完了《電》。

我說毫不費力,因為我寫作時差不多就沒有停筆構思。字句從我的自來水筆下面寫出來,就像水從噴泉里冒出來那樣地自然,容易。但那時候我的激動卻是別人想像不到的。我差不多把整個心靈都放在故事上面了。我所寫的人物都在我的腦子裡活動起來,他們跟活人完全一樣。他們生活,受苦、戀愛、掙扎、歡笑、哭泣以至於死亡。為了他們我就忘了自己的存在。好像不是我在寫小說,卻是他們自己借了我的筆在生活。在那三個星期裡面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只看見那一群人。他們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動,不讓我有片刻的安寧。

我的激動,我的痛甘,我的疲倦,恐怕只有那個請我來住在這裡寫文章的朋友知識。

我彷彿在參加一場大戰。我好象一個將軍在調動軍隊,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創造出來的兵卒)一個一個地派遣到永恆里去。我寫了雄和志元的處刑,我寫了亞丹和敏的奇異的死。

我寫完這部小說,我快要放聲哭了。隔岸觀火的生活竟然是這麼悲痛的。

小說寫成後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學》的編輯部去,後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時帶去的。到了上海我才知道小說已經排好兩章,但終於因為某種緣故,沒有能夠發表我便又把小說帶到北平。我和朋友們商量了幾次,終於決定在《文學季刊》上發表它。

我把《電》的內容稍微刪改了一下。改動的地方很少,不過其中的人物凡是在《雨》和《雷》裡面出現過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當時曾作了一個表,現在就把它抄在這裡:佩珠——慧珠仁民——仁山志元——志成劍虹——劍峰陳真——天心亞丹——繼先影——小影慧——一萍敏——炳碧——碧玉德——宗熊女士——洪女士《電》在《文學季刊》上發表的時候分作了上下兩篇。題目改為《龍眼花開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小題目——一九二五年南國的春天。作者的姓名變成了歐陽鏡蓉,的確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開始我引用了《新葯》《啟示錄》中的兩段話,我又觀看,見一片白雲彩。在雲彩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彩上的大聲喊著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那坐在雲彩上的便把鐮刀扔在地上。地上的莊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節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地,因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上上帝那裡降下來預備好了,好像新婦妝飾好了等候丈夫。我又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中間。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民,上帝要親自和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也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

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為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第二十五章第一至五節

後面註明:——"一九三二年五月於九龍寄寓"。

在下篇的開始我又從《新約》《約翰福音》里引用了下面的四節:光來到世間,人因為他的行為不好,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節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的我話不遵守,我不來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節

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活著;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節

後面加了一個小註:——"這後面本來還有一章結尾,現在被作者刪去。下篇到這裡便算完結。"最後也註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於九龍。"

這些都不是真話。我故意撒了謊使人不會想到這部小說是我的作品。這種辦法在當時似乎是必要的。至少有兩三個朋友這樣地主張過。至於"結尾"呢,小說本應該有一個結尾,不過我還沒有機會把它寫出來,寫出來也不能擔保就可以和讀者見面,所以我索性不寫了。其實這部小說也可以這樣地完結的。也許會有人說不能這樣完結。然而生命根本沒有完結的時候。個人死了,人類卻要長久地活下去。

我當時要使讀者相信歐陽鏡蓉是一個生長在閩、粵一帶的人,《龍眼花開的時候》是費了一年半以上的時間在九龍寫成的一部小說,我甚至用了竟容這個名字寫了一篇題作《倘使龍眼花再開時》的散文,敘述他寫這部小說的經過。這篇散文我沒有編進別的集子裡面。但是我很愛它,而且它和《電》也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我也把它錄在下面:從先施公司出來,伴著方上了去銅鑼灣的電車。

"到上面一層去罷,今天破個例",我微笑地對方說。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說什麼,第一個登上梯子。

我跟在他的後面。

我們兩個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著車窗,看下面的街景。

"容,你的小說寫到多少頁了?"方忽然這樣地問我。

"還只有你讀過的那些,這幾天簡直沒有動筆,"我不在意地回答,依舊在看下面的街景。

"你的小說打算髮表嗎?"

"我不敢存這個野心,"我一面說,一面掉頭驚訝地看他,因為我覺得他的聲音有些古怪。

"你不應該把我寫成那樣,你不了解我。"他辯解地說。

"我的小說還沒有寫完呢。後面的結局你是不會想到的,但是你應該相信我,我不會不了解你。"

"那麼我等著讀你的文章吧……"他微微一笑,在這樣的笑容里我看到了寬耍方先前還以為我誤解了他,現在他卻把我寬恕了。

在這次談話以後兩天方走了。動身的前夜他自己送了一封信來,那裡面有這樣的話:"我知道我走後你的生活會更寂寞,我知道我走後我的生活也會更寂寞,以後我也許會找到許多勇敢的朋友,但是恐怕再找不到一個像你這樣了解我的人了。"

他甚至說他願意聽從我的勸告,改掉一切的壞習慣,試著把一個過重的責任放在他的肩上。最後他說他不願意我送他,因為他不肯讓我看見他流眼淚。

方,那個大孩子,他曾幾次徘徊在死的邊沿上,沒有動過一點心,他被好些女性稱為粗野的人,如今卻寫了這樣的信。他的友情使我感動。

我在孤寂里繼續寫我的這部小說。我拿這來消磨我的光陰。我寫得很慢,因為我的生活力就只剩了這麼一點了。

龍眼花開的時候,惠來了。她住在朋友家裡,每天總要過海來看我一次。她看見我努力在寫小說,就嘲笑道:"你在給我們寫歷史嗎?"

寫歷史,我的這管筆不配。這倒使我覺得自己太冒昧了。我分辯說:"為什麼要寫歷史?我們都還沒有把腳踏進過去裡面呢。"這時候我已經忘卻我是一個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說,她看見慧珠,看見小影,看見仁山,看見所有的人,她的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彷彿就和朋友們在一起生活一般,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容,寫下去吧。"惠這樣鼓勵我。她同時卻責備說:"只是你不應該把我也寫進去,一萍不像我。"她的責備里沒有一點怒氣。我知識她喜歡這小說,因為它給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憶。

"這只是一些回憶,不是歷史。我們的歷史是要用血來寫的。"她終於掩了我的原稿本,微微嘆一口氣,說了上面的話。

惠在對面島上住了不到一個月,便拋下我走了。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個有痼疾的人。我不能夠拿我的殘廢的身體絆住好。

"容,你多多休息。小說慢慢地寫。明年龍眼花再開時,我就來接你回到我們那裡去。"我送惠到船上,煙囪叫了三叫,她還叮嚀地囑咐我。她明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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