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尋找結局

要寫好一部傳記,訣竅是知道什麼時候停止。「一部傳記要麼長如鮑斯韋爾所寫,要麼短如奧布里所寫,」——利頓·斯特雷奇 如是說。詹姆斯·鮑斯韋爾為約翰生寫的長達1492頁的超級傳記與約翰·奧布里為十七世紀名人寫的每人一頁的節食式的速寫形成了鮮明的對照。「產生了《約翰生傳》的博大而又詳盡的寫作方法無疑是極好的,」斯特雷奇承認道,「然而,如果寫不了那麼長,我們也不必搞折中;那我們就取其精華,用一兩頁的篇幅勾畫出一個生動的人物,不做解釋,不用轉折,不加評論,不說廢話。」

他說得很對。把一個人的一生安排在一個烤麵包片大小的空間里,這一點很有吸引力。下面是奧布里正在為某一位名叫理查德·斯托克斯的數學博士畫的速寫:

其父為伊頓書院畢業生。他在伊頓長大,就讀國王學院,師從奧特雷德先生,學習數學(代數)。沉湎於專業卻很清醒,恐怕就像一隻破裂的玻璃杯。成為羅馬天主教徒;在列日結婚,婚姻不幸福;養狗、貓等;入蘇格蘭籍。因債務在紐蓋特坐牢,1681年4月死在獄中。

下面是一個烤麵包片:

儘管斯特雷奇對《約翰生傳》表示認可,但人人都能感覺到,與鮑斯韋爾的繁雜臃腫相比,他更喜歡奧布里的簡潔。他嘲笑他的同代人「用沒有消化的大塊原材料、拖沓的文風、單調乏味的讚頌口氣,以不加選擇、不加分析、毫無章法的拙劣手段炮製一部部肥胖的……」

對他來說,不幸的是,他的嘲笑並沒有產生明顯的效果。傳記作品的篇幅繼續在無情地擴大。1918年,一部傳記的平均長度為453頁,到二十世紀的最後十年,這一數字猛增到875頁,增長率高達93.2%——大大超過了該時期的預期壽命增長率。

傳記篇幅膨脹的原因何在?奧布里簡潔明快的人物速寫手法為什麼總是不合時宜?這種篇幅上的大男子主義起源於何處?是因為人們相信越長就一定越好嗎?

部分原因可能是不確定危機。人們無法確定要了解一個人重要的是了解他什麼。由於沒有明確的答案,於是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什麼都重要。他們甘願放棄神聖的選擇權利(借口是:傳記作家怎麼能像上帝那樣決定取捨呢?),一切都得包羅進去,不是因為有人說有價值,而是因為它發生在主人公的身上。既然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自然也應該是他的傳記的一部分。

奧布里所了解的理查德·斯托克斯博士的軼事趣聞可能還有一百多件。比如說,他可能知道理查德多長時間出去散一次步、他的手帕是不是繡花的、他是否更喜歡吃芥末而不太喜歡吃辣椒、他的馬叫什麼名字、他能背誦《聖經》里的哪些段落。儘管這些都是理查德生活中的一部分,但奧布里肯定認為,對於他的寫作任務來說,這些細節都是他手頭的附件。就是說,在只有一塊烤麵包的空間里加進過多的材料,以期讓死人復活,只會把一個人的生平降低為基本特徵的綜合。

這跟約翰·濟慈 對這一問題的看法是大相徑庭的。詩人在寫給哥哥喬治的一封信中表達了想了解偉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的強烈願望。他對哥哥說,他是在背對著火爐給他寫信,「一隻腳歪斜地放在地毯上,另一隻腳的腳後跟微微抬離地毯……這些都是小細節——可我想知道任何一位偉人生前兩腳這樣放時是不是也感到很舒服:我想知道莎士比亞開始寫『生存還是毀滅』時坐的姿勢。」

莎士比亞的坐姿?濟慈當時是認真的嗎?任何一個對哈姆雷特的巨大痛苦感興趣的人真的會關心莎士比亞的坐姿嗎?更何況是寫過《愛情這裡來》和《歌鶇的話》的偉大浪漫主義詩人呢?不過,假如我們設想莎士比亞的那一行是坐在椅子上、趴在桌子上寫的,當時他的兩隻腳都放在地上,兩隻手都放在桌子上,因為是在一個春天的上午,天暖和得不需要關窗戶,所以壁爐里沒有生火,難道我們就能夠說對詩人莎士比亞以及他的任何一部戲劇(《暴風雨》中的令人費解之處、《李爾王》的象徵意義、《馴悍記》的寓意……)真正理解了嗎?換個方式,為了避免例子太缺乏戲劇性,我們不妨再設想,莎士比亞正坐在「環球劇院」 里觀看《裘力斯·愷撒》的演出,突然對劇院里觀眾之稀少、支付演員薪水之困難、演藝界競爭之激烈、扮演勃魯托斯的演員演技之拙劣憂心忡忡。他嘆了口氣,問自己這一切麻煩是否值得。他當時可能想到過要把類似的想法通過他正在寫的劇本的主人公的嘴說出來。於是他跑到後台,抓起一支筆和幾頁紙,坐在一摞紫色窗帘上寫起來。他把紙放在右膝上,左膝蜷曲在右膝下,一隻手扶著地保持平衡。

也許沒有人願意拿兩張觀看《哈姆雷特》的戲票換一張樓座票去欣賞莎士比亞這一幕,但看來濟慈的確提出了一個重要問題。尤其重要的是,他在琢磨莎士比亞的坐姿的同時,詳細地描述了自己的坐姿,讓後世得以想像他的腳斜放在地毯上,腳後跟稍稍提起的情形。假如濟慈僅僅告訴他的哥哥喬治芬尼·布勞恩是如何理解雪萊「情緒低落時在那不勒斯附近寫的詩句」的,後人也許永遠也無法知道這一信息了。

濟慈的信使人想起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一個人的坐姿本身是否有趣,或者僅僅因為或主要因為他寫過《威尼斯商人》或《海上十四行詩》才有趣。

有些事情無論誰做都重要。如果一個女人殺死了坐在浴盆里洗澡的男朋友,那就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件,即便那個女人不是夏洛蒂·科黛 ,她的男朋友也不是那個名叫馬拉的法國革命家。雖說一個普通男友的死會令鄰居們震驚,而馬拉的死卻可能會改變歷史,但殺人行為本身的重要性足以超過「誰被殺」或「誰殺的」之類的問題。

然而,一個人寫字的姿勢卻不能說有這麼重要。有誰會關心交通局長什麼時候出去散步,財務經理是喜歡皮轉椅還是喜歡凳子呢?誰要是心甘情願地同意在列寧或孟德斯鳩 的傳記里加上這麼一段,以後他就會嚇得不敢再提小人物的坐姿了,即便是在較長的談話停頓中。

莎士比亞的坐姿及其他瑣事的吸引力似乎是建立在一個重要而複雜的前提上的,那就是鮑斯韋爾寫的長篇傳記的理念:日常生活中被認為是微不足道的瑣事一旦跟偉人沾上邊,就會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因而值得不厭其詳、大書特書(憤怒的評論家們可能會稱之為「冗長乏味」)。坐椅子的技巧通常並不怎麼有趣,本來純粹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寫過好幾部論述西方文學的傑作一旦與無精打采地坐在天鵝絨面的凳子上的習慣聯繫在一起,似乎真有點奇特。

一個人的行為越是偉大,他的瑣事越有情趣。如果你是以清理下水道謀生的,誰也不會在乎你喜歡什麼時間睡覺;如果你寫過《遠大前程》 ,喜歡十一點鐘就寢,大家就會普遍感興趣。公平地說,假如你是清理下水道的,而且碰巧你又殺死了你的妻子,那麼毫無疑問,你的形象肯定會出現在報紙上。清理下水道和星期天上午擦車是被人遺忘的真正前提。身份與行為之間的聯繫總是一致的。

人這種生物本身可以分為三大類,現按重要性依次排列如下:

(1)做不尋常的人,干尋常的事(坐椅子、生兒育女)

(2)做尋常的人,干不尋常的事(殺人、中彩獲獎)

(3)做尋常的人,干尋常的事(吃脆餅、買郵票)

鮑斯韋爾是按第一類的前提記述約翰生博士的:「他坐在椅子上談話甚至遐想的時候,通常總是把腦袋朝右肩膀歪,搖頭時總是顫巍巍的,身子一會兒靠前,一會兒靠後,用手掌沿一個方向搓左膝;不說話的時候嘴裡發出各種各樣的聲音,一會兒像反芻,或者叫做嚼口香糖,一會兒像吹口哨,一會兒像是彈舌,彷彿是母雞咯咯地喚小雞,一會兒又像是用舌頭擊打上牙床,彷彿是在低聲發音——突,突,突。在做這一切動作的時候有時是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態,但更多的時候是在微笑。」

現在讓我們回頭看看他的辯解。鮑斯韋爾清楚地知道他為什麼要對我們這樣說:「我堅信自己的看法:細枝末節的小事常常能反映出性格特點;這些細枝末節如果與一個傑出的人物有關,又總是引人入勝的。」

但我所了解的情況與此略有出入:細枝末節的小事只有與一個較為平凡的女人有關時才有可能有趣。伊莎貝爾在博物館裡觀看繪畫作品的方式上就出現過這樣一件「瑣事」。羅傑斯先生拉著他的三個小孩子去參觀一座又一座博物館。孩子們膩味透了,因為對他們來說,除了凝視那些索然無趣的美人兒之外毫無目的可言。為吸引他們的注意力,羅傑斯先生早就想出了一個巧妙的計畫:他告訴他們,看的時候要想著你可以挑選其中任何兩幅畫拿回家去裝飾自己的房間。於是,孩子們立即都把每一幅畫看成了他們自己的潛在財產,興緻勃勃地仔細觀看起來。伊莎貝爾會拿走德加 的畫還是德拉克魯瓦 的畫?為什麼不拿安格爾 或莫奈 的畫呢?這一習慣一直延續到她的成年時代。那時候,伊莎貝爾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