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我來給你講講她的一些事情。時間是在半夜裡,窗帘不透一點光線,街上寂然無聲,只聽到一位熱戀男子夜歸的哀怨聲,鳥兒們還沒開始它們例行的歡唱。她側身躺著,背朝著我。黑暗裡我看不見她,但聽著她安靜起伏的呼吸聲,我可以為你描繪出她的體形。她高興時可以一睡幾個小時,一動不動。在黑洞洞靜悄悄的深夜,我觀察過她,我能保證她一動不動。當然,這也許只能歸結於消化良好和夢寐恬淡,但我認為這是一種幸福的徵兆。

我們兩個夜裡睡覺是不一樣的。她像是隨著溫馨的潮汐輕柔搖曳而安然入睡,又滿懷信心地漂游到天明。我可不那麼甘願睡著,而是奮力劈波斬浪,要不是為捨不得一個好日子離我而去,就是為一個倒霉日子耿耿於懷。我們無意識的那段時間裡各自涌動著不同的意識流。我時常發現自己因為害怕歲月流逝和死亡而滾下床,因為一陣空虛襲來而驚慌失措;我醒來後雙腳沾地,兩手抱頭,徒勞地(不善言辭很窩囊)大喊「不,不,不!」這麼一來她只好撫慰我,讓我平息下來,好像是在清洗一條剛從骯髒的河流中一路狂吠著回來的狗。

她的睡眠被打斷的次數比較少,有時她睡到一半會尖叫起來,這就輪到我懷著護衛之心急切不安地翻到她那一側。我徹底醒了,而她卻透過睡意矇矓的嘴唇向我吐露她失聲叫喊的起因。「一隻很大的甲蟲。」她會說,好像要不是那麼大,她就不會找我的麻煩了;或者「台階很滑」;或者「很討厭的東西」。(這在我聽來莫名其妙,說了等於沒說。)然後,因為趕走了這隻濕漉漉的癩蛤蟆,從她的系統內清掉了這污泥濁水,她嘆口氣,又回到潔凈的睡眠。我躺著睡不著,手抓一隻黏乎乎的兩棲動物,一把爛泥碎渣在兩隻手上翻來掉去,又驚嚇又欽佩。(順帶一句,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做的夢更加了不起。睡眠使恐懼民主化。在這裡,丟一隻鞋或沒趕上火車的恐怖和游擊隊進攻或核戰爭的恐怖在分量上是一樣的。)我欽佩她,是因為我們所有的人每天夜裡都要睡覺,沒完沒了,一直到死,而這件事在她調理得比我要強多了。她搞得好像是個老練的旅行家,一個全新的機場對她來說全然不在話下。而我夜裡人躺在床上,卻像持一本過期護照的人,推著一輛輪子吱吱作響的行李車走向錯誤的行李轉盤。

不管怎麼說……她睡著了,側著身子,背朝著我。常用的辦法加上調整睡姿都沒法讓我入睡,於是我決定讓自己偎依著她柔軟身軀的曲線。我移動並把小腿緊靠著她在睡眠中肌肉放鬆的小腿肚,她感覺到我在做什麼,半睡半醒之中舉起左手將披在肩上的頭髮撩到頭頂上去,裸露出頸背讓我偎依。每次她這麼做,我都為這種從不走樣的睡眠禮遇感受到愛的震顫。我兩眼噙淚而刺痛,強制自己不要把她弄醒,向她表白我的愛。在那一刻,她無意識地觸到了我對她的感情的某個隱秘的支點。她當然並不知道;我從來沒告訴過她夜裡這個微小精細的愉悅。不過,我想我此刻是在告訴她了……

你認為她這麼做時實際是醒著的?要我說,這聽起來像是一種有意識的客氣——一種表示好意的動作,但不能以此證明愛在意識表層的下面扎了根。你持懷疑態度是有道理的:我們對相愛者的沉湎應當適可而止,他們在追慕虛榮這方面可以趕上政客。不過,我可以提供更多證據。你知道,她的頭髮一直披到肩膀。但在幾年前,他們向我們保證夏天會大熱好幾個月,她就把頭髮剪短了。她的頸背暴露在外,可以整天地吻。黑暗中,當我們躺卧在一條床單下,我會像卡拉布里亞人一樣出汗,此時夜晚中間的一段變短了,但還是有些難捱。這時,我把身子轉向她朝我一側成放鬆的S形的身體,她就會發出一聲喃喃細語,要把那已經剪去的頭髮從她的頸背往上推。

「我愛你,」我悄聲對睡眠中的頸背說,「我愛你。」所有的小說作家都知道,他們的藝術講究婉轉而忌諱直露。如果受到了說教方法的誘惑,作家應該想像一個瀟洒的海船船長注視著眼前的風暴,忙著操縱鑲有金邊的把手轉輪上的一個個儀器,順著傳聲筒往下發出簡練的命令。可是甲板下什麼人也沒有,引擎室從來就沒有安裝,船舵幾百年前就斷了。船長可以做得像模像樣,不但做得讓自己相信,甚至連一些乘客也信以為真;但是,他們的漂浮世界能否脫險不是取決於他,而是取決於狂風怒濤、冰山暗礁。

即使這樣,小說作家有時對小說中的拐彎抹角感到不耐煩也是正常的。埃爾·格列柯在托萊多的《奧爾加斯伯爵的葬禮》下半部分畫了一排面容瘦削的戴著又硬又寬的皺領的悼亡者。他們朝這邊、朝那邊凝視,做出一副悲傷的樣子。他們當中只有一個徑直往畫外看,他用一種陰鬱反諷的眼光盯著我們——而且是一種不帶一點得意的眼光,我們會不由自主地注意到。傳統認為這個人物就是埃爾·格列柯自己。這是我乾的,他說,這是我畫的。應由我負責,所以我就面對著你們。

同散文作家相比,詩人寫愛情好像更加容易。首先,他們擁有靈活變通的「我」(我一說「我」,你就會想在一兩段文字里搞清楚我是指朱利安·巴恩斯,還是指哪個憑空造出來的人;詩人可以在兩者之間擺動,在深厚感情和客觀性兩方面都討巧)。還有,詩人好像能把糟糕的愛情——自私的、齷齪的愛情——變成好的愛情詩。散文作家就沒有這種巧妙的不誠實的變換能力:我們只會把痛苦的愛情寫成描述痛苦愛情的散文。所以,在詩人對我們談愛情時,我們很艷羨(也有點不信任)。

他們寫起所謂愛情詩之類的東西。還收集成冊,叫做《大情人聖瓦倫丁世界愛情詩大全》之類的。還有情書,也收集成冊,叫做《金鵝毛筆情書寶庫》(可以郵購)。可是,沒有一種樣式可以冠以愛情散文的名稱。聽著就不對勁,簡直就自相矛盾。《愛情散文:苦幹家手冊》。要到木工專業書櫃去找。

加拿大作家梅維斯·加蘭特這樣寫道:「關於夫妻實情的奧秘幾乎是我們僅剩的真正的謎,如果連這個謎也被我們窮盡,就再也不需要文學了——真是那樣,也不需要愛情了。」第一次讀到這裡,我在頁邊做了一個國際象棋的記號「!?」,表示一步棋雖然有可能是個妙招,但多半不太牢靠。可是,這一觀點越來越讓我信服,那記號就變成了「!」。

「我們留存後世的是愛情。」菲利普·拉金 的詩《阿侖德爾之墓》最後以這一句謹慎地結束。這一行詩讓我們感到吃驚,因為詩人作品中多半是擠出來的表現理想破滅、嘩眾取寵而又毫無意義的詩句。我們願意受感召而振作起來;但我們應該先做出一個散文式的愁眉苦臉,對這一華彩詩句設問:這是真的嗎?我們留存後世的是愛情嗎?這麼想倒不壞。如果我們死後,愛情依舊是發光的能源,這倒使人欣慰。早期的電視機在你關機時會在屏幕中央留有一個光斑,開始有一個弗羅林金幣那麼大,慢慢變小,最後消失在一點上。我小時候每天晚上都要看這個過程,心裡有幾分想要擋住它(而且以少年的憂鬱眼光,把它看做是人類生存的微點無可挽回地消失在黑暗的宇宙之中)。愛情會像這樣在電視機關掉後再亮一會兒嗎?我自己看不到:一對恩愛夫妻中僅存的一個如果死去,愛情也就死了。我們死後如果還能留存什麼東西的話,那多半是別的什麼東西。拉金身後留存的不會是愛情,而是他的詩:這是很明顯的。我每次讀到《阿侖德爾之墓》的結束句,總是會想起威廉·赫斯基森。他是個政治家和金融家,在他那個時代很出名;但是,我們現在之所以還記著他,是因為一八三〇年九月十五日,在利物浦至曼徹斯特的鐵路通車時,他成了第一個被火車軋死的人(他成為了,被變成了這個)。他愛過嗎?他的愛情長久嗎?我們不知道。他死後留存的只是他最後不當心的一刻;死亡把他凝固為一個浮雕像,昭示文明進步的實質。

「我愛你。」首先,我們最好將這幾個詞束之高閣;放進玻璃板後面的方盒子里,那玻璃板我們非得用臂肘才能擊碎;放到銀行里。我們不應該把這幾個字眼像一管維生素C一樣在屋裡到處亂放。如果詞語信手可得,我們就會不假思索地使用;我們就抵擋不住。哦,我們說是抵擋不住,但是我們可以做到。我們可以喝醉,或者寂寞,或者——最有可能——乾脆來它個見鬼的滿懷希望,這樣一來,這些字眼就消失、耗盡、染污。我們覺得自己可能在愛,我們試著用這些字眼,看看是否貼切。在沒聽到自己說些什麼之前,我們怎麼能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別來這一套,那是站不住腳的。這些是堂皇的字眼,我們必須確保自己配得上它們。再聽聽這幾個詞:I love you。主語、動詞、賓語:樸實無華,蘊意無窮。主語是一個短小的詞,喻示愛者的自謙。動詞較長些,但不帶歧義,在傳遞心聲的瞬間,舌尖急速從齶部彈開以發出母音。賓語和主語一樣,沒有輔音,發音時嘴唇向前突出,好像要接吻。「我愛你。」聽起來多麼認真,多麼厚重,多麼意味深長。

我想像世界上各種語言在發音方面有某種巧合。它們共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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