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地

你說我爸他是不是孫子,一大早就喝得爛醉如泥。

這酒火辣辣的,到底有什麼好喝呢?我整個一個不明白。他離了這玩意兒,就沒命了。他都喝出毛病來了,走路搖搖晃晃,醫生叫做「慢性酒精中毒」。他走路怕跌倒了,因此總是靠著牆走,一覺得腿不對勁,就趕緊像蝙蝠似的貼在牆上。他還偏愛騎車,那車在路上歪歪扭扭畫「八」字,能把正在行路的人畫得大呼小叫,四下里逃竄。被人家從路邊、臭水溝里抬回來,這是家常便飯。醒過來,他都不帶有半點兒內疚和懊悔的,喝得更凶。這人——沒勁!

他醉成那模樣吧,我媽都不帶瞧他一眼的。說實在的,我媽也夠孫子的。我爸喝酒,她賭錢,而且是跟一群人模狗樣的男人混一堆兒賭。我爸喝得凶,她賭得凶,兩人比賽似的。

聽人說,我爸和我媽結婚後第二天就不和了。可也沒像人家動手打過架,把臉皮抓破了,或把胳膊擰紫了。也許那樣反而好。因為據我觀察,凡是大打出手的,隔不幾天就又嬉皮笑臉地和好了。我爸我媽只是冷冷地生活在一起,讓人感到壓抑與難受。放在我,早八輩子就打離婚了。

不,還生孩子!既然這樣,幹嗎還要生孩子?我媽真有兩下子,生孩子的本領一點兒不亞於賭錢的本領,你看她一口氣生了五個(當然包括我)。

我是老大,十六歲。關於我這個人怎麼樣,以後再說。

大弟十四歲,一百個人加在一起也沒有這小子聰明。學習可真棒,不拿滿分,他就沒命了。他還愛踢足球,常常一口氣能把學校的玻璃窗踢碎一大片。他人走到哪兒,球滾到哪兒。說實在的,我不怎麼喜歡他。他脾氣太倔,大概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會喜歡他。

二弟十二歲,一百個人加在一起,也沒這小子笨蛋。學期結束,沒一門功課爬上及格線的,像張狗皮膏藥似的,他粘在三年級上三年不動了。可他會討人喜歡。那張臉讓人看了就順心,笑眯眯的。一笑,兩道眉毛彎成兩個倒扣著的括弧。嘴甜得讓人發膩,一天能叫你一百二十聲哥哥。這滿街上,就聽他一個人叫「爺爺」、「奶奶」、「叔叔」、「阿姨」了。真沒勁。人嘴兩張皮,動動反正不費勁。天下人還有不願聽別人甜甜地叫他爺爺的?也不花一分錢。在他面前,我放一個屁也是香的,我讓他幹什麼,他二話不說就去干。但十回有九回干不好。你要火了,他「大哥大哥」地喊得你心直發軟。我好幾回想生氣,一見他那樣子,也見了鬼了,沒法發脾氣。這小子是個小滑頭。

三弟十歲,這傢伙沒法提。雖說才十歲,但小偷小摸的歷史已足有三年。他先是偷家裡的。一會兒,我的鋼筆沒有了;一會兒大弟的足球鞋沒有了;一會兒二弟的小白褂子不見了;我爸我媽的口袋裡也經常少錢。我苦苦偵察了足半個月(他一開偷,就很狡猾),終於抓住了他,於是對他一頓猛揍。他也不禁打,什麼都招了:鋼筆換糖吃了;球鞋給了廢品站,才得一角四分錢,買三根冰棍還借了人家一分錢;小白褂子給了一個收舊衣服的老頭,換了五角錢,買了四包瓜子,充大,給他那些同學嗑了。家裡只有一個人的東西他不偷,那就是小妹。小妹太好,他不忍心下手。挨了打,他便由里向外了。我們家他最富、最闊,口袋裡老有錢,嘴裡老有糖呀什麼的吃著,從來不閑。看樣子,他不偷遍全世界是不會撒手的。

小妹八歲,全家人的心肝寶貝。我敢跟任何人打賭,世界上找不出一個比我小妹再好看、再討人愛的小姑娘。那眼睛黑得世界上沒有第二雙。那牙齒白得世界上絕無僅有。還有鼻子、下巴,都不是一般的鼻子和下巴。關鍵她有兩個小酒窩,不笑也有,一笑更大。那笑紋就從酒窩裡像水波似的一層一層漾開去。我們四個男孩誰出去都願意帶著她。她像小尾巴似的跟著,叫你哥哥(可不像二弟那樣裝模作樣),讓你憋不住親她一個嘴巴,把她扛到肩上去。就一點,她讓人受不了——她常問人一些傻話,把你問得心慌慌的,覺得自己太丑,無地自容。

該說我了。一個字:渾。我沒有什麼大本領,但我是這個家庭的國王,除了那個喝酒的和賭錢的(我懶得叫他們「爸」和「媽」),我就是最高統治者。我最能懲罰他們,懲罰的手段別出心裁,一百個人也想不出來,而且一套一套的不重樣(用不了多久,你就會知道一些)。大弟因為他的脾氣,總要吃虧。二弟滑頭,吃虧自然少些。三弟的行為自然使我大為不快,他別讓我抓住,一旦抓住,重罰,絕不留情。小妹當然例外,我哄她都哄不過來呢。但要說我一點本領沒有,那冤枉人。我能彈一手好吉他。說實在的,彈得真有水平。學校搞晚會,我一口氣彈了十八首半曲子,還閉著眼用怪嗓子唱了幾段。把他們一個個鎮得目瞪口呆,放學回家差一點認不出回家的路了。也真孫子,要緊處把弦給彈斷了,不然,興許鎮得他們認不清爹媽。我總彈一些憂傷的曲子,鬼知道我哪來的憂傷。

我家住在兩條街的交匯處,人們稱之為:三角地。

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我認識了一個姑娘,她叫丹妞。

認識她很容易。

全區十所中學匯演,學校想拿名次,自然也把我算作個人物了。我故意擺擺架子:「不去,瞎耽誤工夫。」好,他們慌了,彷彿沒有我,立即要天塌地陷。校長、教導主任、班主任堆著笑臉輪流哄我捧我拍我馬屁。說到最後,班主任急了:「小祖宗,你去不去?」我擺架子也不能擺得過了大勁,把吉他弦一撥拉:「不就是吉他獨奏嗎?」

幸虧去,不然怎麼能有機會認識丹妞。

那天晚上的情景,打死我也忘不了。幕布一拉,就見一個女孩穿一件紅色的短裙在跳舞。說實在的,那舞的水平絕對是世界第一流的。她有兩條長腿,她的舞跳得那麼棒,全靠這兩條長腿了。她旋轉著,像一股旋風,偌大一個舞台,全是她的了。她的動作單純,跳得熱烈奔放,如痴如迷。有時,她像喝醉了酒似的,陶醉著,將眼睛微微閉合著。一會兒,眼睛又在燈光下閃閃發亮,像是含了淚水一般。她的動作太富於節奏了。有時輕得像春天空氣里飄浮的遊絲,有時瘋狂得像森林大火。你說不出她跳得多麼感動人。也真孫子,我旁邊一個小子竟然有聲有響地嗑爛瓜子!我瞥了一眼,恨不能把他的衣服剝光了揍他。這種不懂藝術的東西,根本不配跟我坐在一起,甚至根本不配活著。

我看呆了,目光緊緊追著她。到了後來,眼前的圖像就不清晰了,只覺得眼前是團朦朧的紅色的雲朵,紅色的火團,紅色的流水……

除了那個嗑瓜子的小子,這滿滿一大禮堂人有一個算一個,都看傻了,像做夢似的。

大幕什麼時候合上的,我壓根兒就不知道。報幕員一連報了三次吉他獨奏,並同時呼了三次我的大名,我才猛然一驚,抓著吉他昏頭昏腦地走上台去。

說實在的,我的吉他也確實彈得夠牛的。台下那幫小子發了瘋似的鼓掌、喝彩、吹口哨,包括那個嗑瓜子的。我一得意,彈得更帶勁。我竟唱起來了,味道真地道。我自己都感動了。那又是一首憂傷的曲子,說的是一個分崩離析的家庭里,一個小男孩可憐巴巴地渴望父母能給他一點兒愛。我真想哭,可是真孫子,哭不出來。哭不出來更難受。我抬頭望台下,突然看見了她。這會兒,她很安靜,朝我微笑。我的心稍微亂了一下,彈得越發出色,並不斷跟她交換眼神。她的嘴在翕動,大概在輕聲地唱。我彈得那麼好,把我自己都嚇住了,心裡特別崇拜自己,恨不能跪在自己面前。

散場了,她等在門口:「你彈得真好,星期天,大木橋頭,我等你,你帶上你的吉他好嗎?」

孫子才說不好。

那幾天,我脾氣好得讓人覺得有點兒假,三個弟弟竟沒有一個挨罰,一個個快活得沒處撓痒痒。星期六,我一夜也沒睡著,把床弄得「咯吱咯吱」響,鬼知道為什麼。第二天一早,我把牙刷得特別白,穿好衣服,對著鏡子前後左右照了足足一小時,然後抓起吉他走出門去。我第一次不願帶小妹出門。她挺傷心,嘴角彎下來像張瓢,馬上就要哭出來。沒辦法,心裡就是不想帶她去。

出了門,覺得太陽特別明亮,大概一百年里也沒有過這樣的好太陽。風吹在臉上也特別叫人愜意,像小妹用她的小手摸我臉蛋兒。路上的行人也顯得特別可愛,一個個笑模笑樣的,讓人真想跟他們一個個握手。一個老頭「嗵」地摔倒了,我立即跑上去把他扶起來,儘管他噴了我一臉酒氣,知道他跟爸爸一樣是個酒鬼,但心裡因為做了件好事,很快樂。人一高興,就樂於做點兒好事。我吹著清脆悅耳的口哨,屁顛屁顛地走向大木橋。

她來了,穿一條粉紅色的褲子,褲管短得直到膝蓋那兒,上身穿一件我們男孩穿的潔白的圓口汗衫。她很精神,沾一點我們男孩子的氣質。

我們沿著河岸往前走,到了一塊河灘,我們坐下了。我倚在一棵老樹上,她把腳伸到清澈的河水裡。我彈,她唱。她的嗓子絕了,聲音純而又純。有時,她又故意發一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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