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 馬薩諸塞州的奴隸制

張賽 王欣 譯

前不久,我參加了一個康科德市的公民會議,作為與會者,我期待能談談馬薩諸塞州的奴隸制。但令人吃驚且失望的是,我們市民關心的焦點是內布拉斯加州而非馬薩諸塞州的命運 ,這樣一來我的話題就無從談起了。我原本認為地處馬薩諸塞州的這所房子里應該有熱議的話題,遠在草原的內布拉斯加州則不應涉及。馬薩諸塞州的一些人因為試圖營救一名奴隸逃離該州的魔爪而入獄 ,會議中卻沒有一個發言者對此事表示遺憾,甚至沒有一個人提及此事。他們只對千里以外那些荒野的歸屬權感興趣。這些康科德市的公民並未打算堅守他們自己的堡壘,而只是談論著要佔領黃石河 那邊的高原地帶。我方的約翰·布特里克、戴維斯和霍斯蒙 在那裡安息,我擔心位於敵我陣地之間的列剋星敦公墓將被夷為平地。內布拉斯加州一個奴隸也沒有,而馬薩諸塞州的奴隸卻有百萬之眾 。

那些紮根於政治學校的人自始至終都沒能面對現實。他們採取的措施不過是些折中的辦法或者權宜之計。這些人無限期地延遲著決斷之日,讓事情束之高閣。儘管《逃亡奴隸法》 並非那場會議討論的主題,但在一次閉會期間,我們的人最終還是解決了一些小問題。據我所知,其中一個黨派拒絕接受1820年的妥協條約,「因此,1850年的《逃亡奴隸法》必須廢除。」但這不是廢除某一部不公正法律的理由。政客們必須面對的事實並非誰是小偷,而是哪些小偷更加厚顏無恥。

那次會議上,我沒有機會發言,諸位能允許我在這兒闡述自己的觀點嗎?

在波士頓的法院大樓,這一幕再次上演。大樓前擠滿了荷槍實彈的人,抓捕囚犯並進行拷問,以便弄清楚他們是否為奴隸。有誰會認為法官或者上帝期待洛林先生 的決定?他正襟危坐,拍板定案,而這個問題的結果已經被永遠地決定了,那個大字不識的奴隸和周圍的人群早已知悉並贊同那個決定,洛林先生的行為簡直荒謬。我們不妨問下他是從誰那裡接到的委託,他憑什麼接受這樣的委託;他遵循的是哪些不為人知的法規,又以哪些先例作為典範。如此存在的一個審判者本身就是不合情理的。我們不該讓他來做裁決,應該讓他卷包走人。

我聽了一位州長 的發言,這個人也是馬薩諸塞州軍隊的總司令。那時,夏日的空氣中正充斥著蟋蟀的吱吱叫聲,別的什麼蟲子也在嗡嗡作響。這位統治者口中的事迹,僅僅是回顧檢閱軍隊時的場景。我當時見到他正端坐於馬上,脫帽,聆聽牧師祈禱。那次偶然看到的也是我對這位州長的所有了解。我想我的生命中缺少一位這樣的州長也沒什麼不可以。如果我被綁架了,他根本無力施以援手,我又能祈禱他有什麼重要功用嗎?當自由受到極大的威脅,他一無所知,毫不理會。有位著名的牧師曾告訴我他之所以選擇牧師這行,是因為能有暇去做文字工作。我倒建議他去做州長。

同樣地,當三年前西姆斯慘劇 發生之際,我自問,能否有一個官員,能不像馬薩諸塞州州長這般行事——用這最後兩周做些什麼呢?當道德家園遭受地震時,他能否盡其所能地去維護它免受重創?在我看來,那些針對受害者的譏諷再強烈,辱罵再尖銳刻薄,也不及事實本身那樣可恥——危機過後政府沒有展開任何詳細的調查。我偶然了解到他沒有利用任何機會去查明真相和重要的細節,這是我最想知道的,卻令我痛恨之極。他至少可以聽聽那些傳言吧。如此之人,如此之政府,終將被人們遺忘。不過,毫無疑問的是,他始終如一地在為穩固自己的統治地位而不遺餘力。我不認可他能做州長,他無權統治我。

不過,在這次的案子中,人們終於聽到了州長的聲音。在他和美國政府成功剝奪了一個貧窮無辜的黑人的人身自由,毫無保留地奪走了上帝在這可憐人心目中的形象後,他在一次慶祝晚宴上欣然向其幫凶們做了一次演講!

我讀到該州新頒布的一條法律,「州」內的任何一名官員,在其統治範圍內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拘留或者幫助……監禁」任何一個人,只要能證明他是一個逃亡奴隸。該法律為人所詬病之處還在於規定了使得逃亡奴隸不受聯邦執行官管轄的「發還扣押物證明」 不能作為賦予上述官員足夠權力的文件。

我曾有個想法,在某種意義上講,州長應該是一州的執行官。作為州長,確保該州的法律得以施行是其職責;同時,作為一個人,他應該去關心並去真正捍衛法律的人道主義不被破壞。但是,當要他起什麼特殊重要的作用時,他沒有,或者說比不起作用還要糟糕:他准許該州的法律失效。或許我不懂得州長的職責是什麼,但如果要當此職就一定要變得如此無恥,執迷不悟,要以磨滅人性作為代價,我永遠都不會考慮當馬薩諸塞州的州長。我還沒有深入地去研讀該州的法規,也不覺得能從中獲得什麼益處。這些法規並沒有表明什麼是正確的,而且總是言不及義。讓人憂慮的是,我了解到那個人對法律的影響力和權威性都以奴隸主的立場為出發點,不為奴隸們謀利,而是為有罪一方代言,不為無辜者鳴冤,而是為不公正一方撐腰,毫無正義可言。我從沒親自接觸過我說到的這個人,事實上,直到這次事件發生,我才知道他就是州長。他和安東尼·伯恩斯是同時入我耳的,而更多聽到的是關於他的事,這點毫無疑問。到現在為止還是他在統治我。目前我聽到的事都是關於他的惡劣行為。我得說,他最糟糕的一點就是個人能力和大部分選民的能力相差無幾。依我看來,他無力掌控大局。

這個州的所有軍隊都樂意效忠於來自弗吉尼亞的奴隸主薩特爾先生。只要他認為誰是他的財產,士兵就去抓來獻上,但沒有哪個士兵願意去保護一名馬薩諸塞州的市民免遭綁架!難道所有這些士兵在過去的79年里 接受訓練的目的就是為此嗎?他們的訓練,難道就是為了能去墨西哥把逃亡奴隸抓回來獻給他們的主人嗎?

近幾個晚上我聽到附近幾條街上鼓聲隆隆。仍有人在接受訓練,可他們是為了什麼呢?我可以努力容忍那些康科德的好鬥分子不停地叫囂,他們沒在那個早上被打敗實屬偶然;但我不能原諒這些「訓練者」擊出的咚咚鼓聲。奴隸正是被這樣一些人,即這些士兵抓回來的。就此而論,他就是個身著彩色外套的傻瓜,而且傻得有模有樣。這已經是對他最客氣的形容了。

同樣地,三年前波士頓當局曾召集人馬將一個完全清白的人抓了回來,他們清楚他是無辜的,卻誣陷其為奴隸 。這件事發生僅一周後,康科德的市民敲響了鐘聲,放起了大炮,以此慶祝他們的自由——他們的祖先在橋上打拚下來的自由 ,歌頌為了獲得自由付出的勇氣和壓抑的慾望。似乎那三百萬人為自己贏得了自由,卻剝奪了另外三百萬人的自由。現今,人們戴著美其名曰「自由之冠」 的帽子,醜態百出。我雖不理解,但確有一些人,即便被綁於受刑柱上,只有一隻手可以活動,也要用它來敲鐘放炮以慶祝他們的自由。所以我們中的一些人覺得鳴鐘和放炮就代表了自由。那種程度的自由就是他們的自由;一旦鐘聲漸漸消失,他們的自由也隨之消失;只要火藥耗盡,他們的自由也隨著硝煙散盡。

如果監獄裡的囚犯為了放禮炮而購買火藥,並僱用獄卒來幫他們點燃焰火,敲鐘陪襯,他們便會在牢窗後,透過格柵兀自欣賞。這真是世上最可笑的事了。

這就是我對鄰居們的看法。

康科德的每一位仁慈而聰明的市民,當他或她聽到那些鐘聲和炮聲時,並不會為1775年4月19日 的事件感到自豪,而會因1851年4月12日 的事件感到甚為羞愧。可是現在,我們的舊恨還未忘卻,又添了新仇。

馬薩諸塞州在等待著洛林先生的裁決,就好像他的決定能在某種程度上改變該州所犯下的罪行。其罪中最明顯且最惡劣的,是讓他能夠在這樣的案子里成為仲裁者。事實上這是一場對馬薩諸塞州的審判。現在,政府猶豫著要不要釋放這個人,徘徊著是不是該為自己贖罪,而其實每一輪的猶豫不決都已經宣判了馬薩諸塞州有罪。給馬薩諸塞州定罪的長官是上帝,不是那個叫愛德華的上帝,而是唯一的真正的上帝。

我希望我的同胞們能想想,無論人定法如何規定,只要是以不公的態度對待某人,哪怕罪名再無關緊要、此人再位卑言輕,只要有人被這樣對待了,不管是個體還是國家的行為,都終將罪有應得。一個允許不公正法律得以通過,並一意孤行的政府,終將成為世界的笑柄 。

美國奴隸制度已經被反覆談論很久了,但我認為我們還沒有認識到什麼是奴隸制。如果我嚴肅地向國會提議把人製成香腸,大多數議員肯定會嘲笑我的提案,但要是有人覺得我是認真的,那麼他們會覺得該提案比國會審議過的任何事都要惡劣。可是,如果這些人里有誰認為把人製成香腸要比把人當作奴隸,或者比通過《逃亡奴隸法》要糟糕得多,那我會控告他愚蠢、低能、不分青紅皂白。這兩件提案在實際效果上並無區別。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