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 論公民的不服從

劉昕蓉 譯

我由衷贊同這一名言——「管治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並渴望這句話能夠更迅速更有條不紊地得以實現。若得實現,這句名言終將變成:「沒有管治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只要人們準備好去接受這樣的政府,他們就會擁有這樣的政府。政府最多只是權宜應急之方。但往往多數政府,有時所有政府都會作為不利。反對常備軍的意見很多,也很有分量,理所應當,最終也可能會引發反對常備政府。常備軍只是常備政府的一個臂膀。政府本身只是人民選擇以執行其意志的一種方式,但在人民能夠通過它得以實現這一目的之前,它同樣易遭濫用和誤用之嫌。看看當前的墨西哥戰爭 ,這是少數人把常備政府當作工具使用的傑作。從一開始,人民就不會同意採取這種手段。

這個美國政府——所謂的政府只是一種傳統而已。雖然剛剛成立,卻力爭把自己完好無損地傳給子孫後代,然而它的完整性卻在分分秒秒地流失。這樣的政府都不具備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朝氣和力量,因為單單一個人也能服從自己的意志。對人民本身來說,這種政府只是一種木頭槍。但這種政府的必要性並不會因此而減少,因為人民必須擁有這樣或那樣的複雜機械,聽到它工作時的喧囂,以滿足他們持有的政府之概念。依此,政府便顯出它可以何等成功地擺布他人,甚至擺布自己,目的是從中獲益。我們都必須承認,這真是精彩之極。然而,這個政府從來都沒有推動過任何有益的事業,倒是很樂意偏離正軌。它沒有讓國度自由,沒有建設好西部,也沒有育人教民。所有已取得的成就都是靠美國人民固有的品格來完成的;而且,如果不是政府時而阻撓,人民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因為只有當政府作為權宜之物,人們才會欣欣然一如既往地各行其事,正如剛剛說過的,只有當政府盡其權宜之本,被管治者才能盡己所長。若不是印度的橡皮 組成了本國的商貿,這個國家的商貿絕對無法逾越議員們不斷設置的障礙而得以發展。如果我們完全通過這些人行動的後果來做出裁決,而非在一定程度上取其動機的話,那麼真應當將這些人和那些在鐵軌上放置障礙物的搗蛋鬼們同等對待了。

不過,說實在的,作為一個公民,和那些自稱讚同無政府的人士不一樣,我並不要求立即實行無政府,而是想馬上要一個好一點的政府。讓每一個人都發表一下何等政府能博得他的尊重,這將是獲得這種政府的第一步。

畢竟,一旦人民掌握權力,大多數人得以且能持續長久治理國家的切實理由,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最趨近於真理,也不是因為這在少數人看來最為公正,而是因為他們在力量上最強大。然而,一個在任何情況下都由多數人統治的政府不可能建立在公正的基礎之上,哪怕是人們所理解的公正。難道不會有這樣的政府嗎?在這樣的政府里,會不靠多數人,而憑良心來做出是非公斷嗎?——在這樣的政府里,多數人只去決定那些適合權宜治理的問題。難道一個公民必須在某一刻,或在最低程度上讓良心服從那些立法者嗎?這樣的話,每個人還要良心何用?我認為,我們首先應該是人,其次才是臣民。用不著像培養對公正的尊重一樣,去培養對法律的尊重。我唯一有理由承擔的義務就是隨時去做我所認為正確的事。共識沒有良心,這種說法完全正確;但是有良心之人達成的共識是有良心的共識。法律永遠不會使人們變得更加公正;而且,這種尊敬法律的做法,會把好人一天天地變成非正義的代言。過分尊敬法律的一個普遍而自然的結果就是:你可以看到一隊士兵、上校、上尉、下士、大兵和火藥搬運工們,全部秩序井然地翻山越嶺,奔赴戰場,但是他們違背了自己的意願,啊,也違背了常理,違背了良心,這才是真正令他們的行軍之旅險象環生,令自己心驚膽顫的原因。他們不會懷疑,自己和一件可鄙的差事相關,他們都心平氣和,心甘情願。現在,他們是什麼?是真正的人嗎?還是些小型的、可移動的堡壘和彈藥庫,為某些無道德可言的掌權者效勞?參觀一下海軍基地,再看看海軍陸戰隊的戰士,美國政府就能打造這樣的人,或是政府使用邪惡法術造就的人——他只是人類的一個影子和回憶,一個喘著氣兒、站在那裡的人。你可以說,他的下半身已經埋在陪葬品里,儘管可能會是這樣——

戰鼓未鳴,哀樂未奏,

抬著他的屍體,我們奔向城堡,

在我們掩埋英雄的墓地上

亦無人鳴槍告別。

大批的人以這種方式為國效力,主要不是作為人,而是以身體為機器。他們是常備軍、民兵、獄警、警察、地方民團等等。多數情況下,無論是他們的判斷力還是道德感,都沒有自由地發揮作用;他們將自己等同於木頭、泥土和石塊;也許造出些木頭人來,也能達到同樣的目的。這種人好比稻草人或一大塊土,同樣不能博得人們的尊敬——他們僅有和犬馬相同的價值。然而這樣的人卻總被視作好公民。其他人——如多數的立法者、政客、律師、部長、官員——主要用他們的頭腦來服務國家。不過,由於他們鮮能辨別道德是非,不知不覺就會像侍奉上帝一樣侍奉魔鬼。也有極少數人——如英雄、愛國者、殉道者、真正意義上的改革家,還有真正的人——確實在用良心為國家效力,這樣必然在多數情況下會違背國家的意志,他們通常會被國家當作敵人對待。一個明智的人只有作為人時才能發揮效用,而不願甘當「黏土」,也不會「為了擋風而甘願去堵窟窿」,至少會使那些政客要員望塵莫及——

我出身高貴,不屑有產,

不甘低人一等,備受管制,

不願效勞出力,做人也好當機器也罷,

受制於世上任一主權國家。

一個將自己全部獻給自己同胞的人,會被他們視為無用或圖謀私利;而一個將自己部分獻給自己同胞的人,卻被說成樂善好施的博愛之人。

如今,一個人應當怎樣正確對待這個美國政府呢?我的回答是,只要與之相關就難免感到羞恥。我一刻都不認可那個政治組織就是我的政府,因為它也是奴隸的政府。

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革命的權利,那是當一個獨裁或不作為的政府行之無度,且令人無法容忍時,拒絕擁護它並抵抗它的一種權利。但是幾乎所有的人都說,現在還沒到那種地步。他們認為1775年的大革命 時期才屬於那種情況。要是有人告訴我,這個政府很壞,因為它向某些入港的外國商品徵稅,我很可能不會對此發表任何評論,因為沒有這些商品,我也能照樣生活。所有的機構都有摩擦,這可能會抵消一些罪惡。無論如何,旨在製造摩擦便是大害。但是當摩擦到頭來控制了這個機構的時候,當壓迫和搶劫變成機構組織行為的時候,我要說,我們別再要這樣的機構了。換句話說,當一個以庇護自由為己任的國家裡六分之一人口都是奴隸時,當整個國家都被外國軍隊非正義地蹂躪、征服,並屈從於軍事法律時,我想,過不了多久,正直的人便會起來造反和革命。讓這一責任更為緊迫的事實是:那個備受蹂躪的國家並非我們自己的國家,我們自己的國家扮演的卻是侵略軍的角色。

佩里 ,算是一個對一些道德問題頗有建樹的公眾權威,在他的著作《論服從公民政府的義務》一書中,他將公民的義務解析為一種權宜之策;他接下來說道:「只要是全社會的利益需求,就是說,只要所成立的政府沒有在不引起公眾不便的情況下遭到抵制或變革,那麼,這樣的政府就應該為人所服從,這是上帝的旨意——卻不會太久。若這一原則得到應允,每種抵制的特殊案例的公正性,就會一方面簡化成對危險和不滿的計算,另一方面簡化成對平衡這種公正性的可行性和代價的計算。」對此,他說,每個人都應自己獨立判斷。可是,佩里好像從未思考過那些權宜之策不適用的情況。那就是一個民族及個人,不論付出何等代價,都必須做到公正。如果我不公平地從一個溺水者手中搶過來一塊木板,即便我自己會淹死,我也必須將木板還給他。這對於佩里來說,是不夠權宜的策略。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本能夠以此方式活命的人,就該失去性命。我們這個民族必須停止蓄奴,必須停止向墨西哥發動戰爭,儘管他們將付出一個民族存活的代價。

各個民族在實際行動中,都認同佩里的原則,但是有誰會認為馬薩諸塞州在目前的危機中確實在行正義之事呢?

一個面無生氣,卻衣履光鮮的懶婦,

拖著長裙招展,靈魂卻行跡骯髒。

說實在的,那些反對馬薩諸塞州改革的人,並不是南方那十萬政客,而是本州的十萬商人和農場主。他們關心的是商業和農業,而不是人道。他們不論付出何等代價,也不願意公正地對待奴隸和墨西哥。我並非和遠處的敵人爭論不休,而是和那些近在家鄉,與遠處敵人上下一氣,唯命是從的人爭論不休。若沒有他們,敵人的害處也不大。我們總習慣說,大多數人還沒準備好,可是改良的步伐很緩慢,因為少數人實際上並不比多數人高明和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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