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寫在《雛妓哲學家》的後面

一、劉峰松的《雛妓哲學家》

某一天報紙上登出一則轟動一時的消息,說:

"某分局臨檢,在某旅社抓到一少女表演,在場觀看者有三名日本人和一位中國人;這位中國人赫然是某地的民政局長,他當晚以東主的身份招待日本人,因為他還兼營藝品店,看錶演是業務上的需要"。

這位少女因涉嫌妨害風化罪移送法院,後來裁定交筆者輔導。

筆者輔導不少這樣的少女,但從來沒有輔導成功的案例可資竊喜或表功,說來真是慚愧。是筆者擔任觀護人不認真、不熱心、無愛心、無耐心嗎?應說--是,否則便找不到責任的歸屬了。除了觀護人有責任外,還有沒有可追究的責任呢?如她自己、她父母、我們的社會等等?從責任的根源來追究,應都逃不了,我們並且可以歸納出一些因素、列出一個表來;可是,縱然知道誰有責任,仍然沒有搔著癢處,沒有把握要點,仍然無濟於事,不能解決問題。

好多無照妓女,都被強制送到斗南"婦女習藝所",但並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據說,她們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見那種場所標榜的"技藝訓練",是不受歡迎的。她們不想去,拒絕去,而違背教育基本原理,強迫她們去,自然不會有好效果可言。送她們到習藝所原是要救她們脫離火坑,可是她們主觀上把習藝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體脫逃,豈不是大笑話嗎?

為什麼這種事難辦?癥結在哪裡呢?直到筆者承辦她的案件,聽她說--"鐘鼎山林,人各有志"之後,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問題也涉及到個人意志自由的問題。

倩倩的臉蛋兒很漂亮,是"胡茵夢型"的(請李敖先生不要笑,這是真的),而且,有過之無而不及;一個是天然美,一個是人工美。但發育未臻完全,扁平的,瘦弱的,沒有吸引人的地方,夠不上說有征服男人的"本錢"。這種不健康、稚嫩的少女從事色情生涯,給人產生強烈的罪惡感--男人是罪惡的,而社會也是罪惡的。

這一天由她媽媽帶來"報到",由她的敘述里,知道她有一個凄涼身世和一個負擔頗重的家庭,談話的內容如下:"我小時候,當礦工的父親死了,母親為了養育我和兩個弟妹,改嫁另一個礦工--就是現在的繼父,母親又與繼父生下三個弟妹;我一共有五個年紀小的弟妹。繼父年紀大,身體不好,無法在礦場里掙到什麼錢,母親在四腳亭一家魚罐頭廠工作,收入也有限。我們還要付房租,生活是很苦的,從我懂事起到現在,沒過過好日子。"

"你和繼父處得好嗎?"筆者問。

"繼父是好好先生,沉默寡言,在家裡弄沒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他不管我的事,沒有虐待我或逼迫我。"

"如果你有一份正當的工作,那麼,一家三個工作,生活不成問題才對,不是嗎?"

"是勉強可以生活下去,但工作難找嘛!"

"你長得漂亮可愛,當店員最合適,找不到這樣的工作嗎?"她露出了微笑,顯出更可愛的模樣。

"我只有小學二年級的程度,連小學畢業證書都沒有,現在招收店員都要中學以上畢業才行啊!"

"也可以跟你母親到魚工廠工作呀!"

"是去過了,工資太低,沒有什麼前途。"

"你太小了,到都市裡來幹這種事,實在不好。"

她低下頭、沉默不語。

筆者問她母親:

"你女兒做的事,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她是挺孝順的,很乖的,經常拿錢回家,很愛護弟妹,每次回家都帶了一大堆東西送他們,我以為她有一份好工作,哪裡知道……"

她母親的眼眶都濕了。

"送過多少錢回家?"

"上個月給我二萬多塊。"

"你不問她做什麼事嗎?"

"她說在餐廳工作,有薪水、獎金、小費,待遇很好。"

"哪有這回事!"

其實倩倩這樣的身世和家庭並沒有突出,這種身世、這種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帶,是太普遍了。

追溯歷史,我們知道在荷蘭、明鄭時期,就發現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帶產金礦,曾傳說這樣一個故事:

自古以來,原住民族--現在的山胞--就守護春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流),他們不敢隨意撿拾、開採,怕驚動山神、河伯。後來日本人、荷蘭人、鄭氏手下都先後去開採,他們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去了,結果,日本人被荷蘭人趕出台灣,荷蘭人被鄭成功趕出台灣,而鄭成功最後也覆亡了。一個閱歷深的"老番"慨嘆他說:這些人的"逃"和"亡",都是因為濫採金礦,觸怒神明的報應(事載《諸羅縣誌》)。這是姑妄言之,姑妄聽之的神話。

"人為金亡",這是事實。台灣在五十年代初期,在金爪石、九份一帶也發生"採金熱",吸引著成千成萬的獨身漢前來淘金,鼎盛時,在荒山野外居然有三四家影劇院和四十餘家"風月茶室";群鶯畢集,也往這些獨身漢身上淘金來了。目前在那片郁山巒中,還遺留著紅瓦綠椽、斷垣殘壁,足以證明這座小山城有過一段繁榮史。但曾幾何時,那些年輕力壯的礦工們,一個接一個地在"礦工醫院"躺下來,然後撒手西歸了,都才不過四五十歲的中年人罷了。原來,長期在礦坑工作,呼吸含有矽質的污濁空氣,日後就會得到一種叫"矽肺"的病,患者感到胸口悶痛,呼吸困難,四肢乏力,很少挨得過五十大關的。或許山區生活無聊,礦工太太們都以生兒育女為樂趣,生育率特別高,一家有五六個黃口小孩是毫不稀奇的。結果,在礦工先生紛紛謝世之後,整個山區就漸漸呈現了孤兒寡婦哀哀無告的慘況。

倩倩這個孤兒,不過是當中的一個而已!

筆者常到礦區走動,認識當地派出所的一位管區警員,談到居民的生活,他不住地搖頭,他說當地十六到二十六之間的姑娘,因為父親早故,迫於生計,十之八九都淪落風塵,整個山區到處有"賺吃查某"。聽來叫人心酸哪!有一次《聯合報》登出一條地方消息,說有位當地少女投書給縣長邵恩新,新聞標題依稀記得是這樣的:"少女投書縣長,訴說九份慘況,多數少女因貧墮落為娼";這證明當地警察先生沒造謠。

這樣,倩倩這位雛妓,又不過當中的一個而已。

倩倩的表演生涯怎麼開始的呢?

"我的鄰居很多人幹這一行的,跟她們一起,就會了。"

"鄰里的人不會瞧不起你們嗎?"

"沒有女兒賺錢的人,才會被瞧不起;有了錢,只會叫人羨慕。"

"你是說,大家都羨慕你們幹這一行嗎?"

"不!是羨慕有錢。"

"到底你有多少幹這一行的朋友?"

"怎麼算呢?大家都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鄰居、同學,大家在節日回家,就碰在一起,有困難時互相照顧,但在外面,各竄各的天下,不一定在一起,彼此的情況不清楚。"

"你說有困難時互相照顧,是什麼意思?"

"如失業時,互相介紹工作。"

"你說工作,是指你做的事嗎?"

"你覺不覺得做這種事不好?"

"是被抓到了,送法院,才覺得難為情。"

"你母親和繼父有沒有責備你?"

"他們不會的!"

常言說:"人言可畏",可是在那個小山城裡,大家默許這種事實存在,心照不宣,就沒有"可畏"的人言了;其實,在目前社會裡,也沒有"可畏"的人言,因為大家是"笑貧不笑娼",可恥的是"貧窮",不是"貞節"!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來,又裁定交我們輔導,以後不能再做那種事了,知道嗎?"

"知道。"

筆者也告訴她媽媽,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點沒關係、絕不可讓她誤了一生。筆者想,她從事這行"不法"職業才幾個月,誤入歧途不深,應有葯可救,能及時回頭的。

"倩倩,你要遵守幾項規定:第一,要另找正當的工作。第二,不許再跟同業來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報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沒有困難呢?"

"我試試。"

"再跟我回去魚罐頭工廠好了。"她媽媽說。

"對!還沒找到一份適當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魚工廠去。"

"好的。"

"你若違反規定是不行的,依規定:違反保護管末期間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得撤銷保護管束,移送感化機構執行感化教育。"筆者拿出這行的看家法寶--法律一一唬唬她。

官式的輔導就是這樣的:一個法院觀護人手上執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這樣說說、勸勸、唬唬。以後,倩倩按規定報到,說明近況,情形似乎還好。

有幾回倩倩沒來,依規定當通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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