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序

我從小在新英格蘭北部的一個小農村里長大,那裡的大部分路都是土路,奶牛比人多,從一年級到八年級的校舍就是孤零零的一間靠生柴火爐取暖的房間。壞孩子不會被關禁閉;放學以後他們得留下來,要麼劈柴火,要麼給茅坑撒石灰。

當然了,鎮里也沒有圖書館,不過,在距我的兄弟大衛和我從小到大的家約半英里的地方有一座廢棄的牧師公館,裡面有一個房間,地上發霉的書本堆得高高的,有些書脹得像電話簿一樣厚。其中相當比例的書是給男孩看的童書,我們的英國遠親把這類書叫做「異想天開」。大衛和我都是貪婪的讀者,這個愛好是從我們母親那裡得來的,於是我們撲向這批寶藏,如同飢餓的人撲向烤雞大餐。

有十幾本書講的是一個聰明的男孩——發明家湯姆·斯威夫特(我們那時常常打趣說,我們遲早會碰到一本書,書名叫《湯姆·斯威夫特和他的電動祖母》);還有數量幾乎與之相當的書講的是一個叫戴夫·道森的英國皇家空軍飛行員,一位二戰英雄(他的噴火式戰鬥機總是「打著螺旋槳奮勇爬升」)。我們與堂·溫斯洛一起同邪惡的蠍子戰鬥,與「哈代小子」們一起探案,與「羅弗小子」們一起遊盪。

最終——大約是在約翰·肯尼迪當選總統的前後——我們漸漸感覺到書里似乎缺了點兒什麼。這些故事當然都夠刺激,可當中有些地方就是……怪怪的。這可能部分是因為大多數故事的背景都設置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比大衛和我出生的年代早了幾十年,不過這不是主要原因。這些書里的有些東西就是不對勁兒。裡面的孩子不對勁兒。

那時村裡還沒有圖書館,不過到了六十年代早期,圖書館終於來到了我們身邊。每月一次,一輛笨重的綠色大貨車會在我們那座小小的學校門前停下,車體一側上寫著金色的大字:緬因州流動圖書館。司機兼圖書管理員是一個大塊頭的女士,她對孩子的喜愛幾乎趕得上她對書本的熱愛,而且她也總是樂意給我們提供建議。一天,我在標著「年輕讀者」的分區前花了二十分鐘的時間,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接一本的書,然後又把它們放回原處。這時她問我在找哪類書。

我想了一會兒,然後問了一個問題——這也許是意外,也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正是這個問題開啟了我此後的人生。「你有沒有什麼故事講的是真實的小孩子是怎樣的?」她想了想,然後走到移動書店裡標著「成人小說」的分區前,抽出一本薄薄的精裝本。「試試這本,斯蒂維,」她說。「如果有人問起,就對他們說,你是自己找到的。不然的話,我可能會有麻煩。」

這本書,當然了,也許正是你此刻打算重讀的那一本,抑或是(哦,你多幸運)一本你正打算初次體驗的書。

想像一下我的驚訝吧(「震驚」也許更確切):這時,距我光顧衛理公會街角學校門前的那座移動圖書館——那輛停在塵土飛揚的門前庭院里的大貨車——已經過去半個世紀了,我從網上下載到了《蠅王》的音頻版;我聽著威廉·戈爾丁在開始完美的朗讀前,以一篇隨意而又引人入勝的引言清晰闡釋了曾經一度困擾著我的問題,而且正中靶心。「一天我坐在壁爐的一側,我的妻子坐在另一側,我突然對她說:『要是寫一個故事,講一群男孩在一個小島上,展示他們實際可能的行為——他們是男孩兒,而非童書里通常把他們描繪成的小聖人——這想法是不是挺不錯?』她說,『這想法太棒了!你寫吧!』於是我就開始動筆了。」

我此前也讀過成人小說,或者勉強算是成人小說的東西(衛理宗牧師公館的那個到處是受潮書本的房間里不但有湯姆·斯威夫特,而且同樣堆滿了大偵探波羅),但沒有一本書寫的是兒童,面向的卻是成人讀者。因此,對於我在《蠅王》的紙頁間發現的東西,我絲毫沒有準備:這本書完美地理解了我和我的朋友在十二三歲的時候是何種貨色,完全沒有表現出那類司空見慣的恭維與隱晦。我們能表現出善心嗎?是的。我們能顯露出仁慈嗎?答案還是肯定的。那麼,我們能不能在某個瞬間突然變成小惡魔?我們的確能,而且也這樣做過。一天至少兩次,暑假時還會頻繁得多——當我們可以為所欲為之時。

戈爾丁用他對男孩的那種毫不感情用事的理解推動了一個懸念驟起的冒險故事。對於那時本身就是個十二歲男孩的我而言,在沒有父母監督的情況下在一座無人居住的熱帶島嶼上遊盪——這個想法似乎讓我感到解放,甚至如天堂般美好。等到那個臉上有胎記的男孩(第一個提出島上可能有野獸的小東西)消失的時候,我的解放感已經同不安感夾雜在了一起。再往後,我讀到了那個生了重病,或許出現了幻覺的西蒙與那隻砍下的牛頭——它被穿在一根杆子上,四周蒼蠅縈繞——面對面,這時我恐懼了。「老母豬半開半閉的、昏暗的眼睛帶著對成年人生活的無限譏諷,」戈爾丁寫道。「這雙眼睛是在向西蒙證實,一切事情都糟透了。」這句話當時就在我心中迴響,如今在過去了這麼多年之後,它的迴響依舊。我的一部由數篇相互關聯的中篇小說組成的作品——《亞特蘭蒂斯之心》——就用它作為書中的一句卷首引語。

我的這篇文字距離「學術性序言」有十萬八千里遠,因為《蠅王》帶給我的初次閱讀體驗與「學術」或「分析」毫無關係。這本書——在我的記憶中——是頭一本長出雙手的書——一雙有力的手,從書頁間伸出,一把抓住我的喉嚨。它對我說:「這不只是娛樂;這是生或死。」

《蠅王》一點兒也不像牧師公館裡的男孩類童書;事實上,它讓那些書過時了。在公館的藏書中,哈代小子們也許會被綁起來,但你知道他們會獲得自由。一架德國梅塞施密特也許咬住了戴夫·道森的機尾,但你知道他會脫險(不用說,讓他的噴火式戰鬥機猛打螺旋槳)。當我讀到《蠅王》的最後七十頁時,我不但認識到了其中的有些男孩可能會死,而且我明白:有些一定會死。這是不可避免的。我只是希望那不會是拉爾夫,對於他我懷抱著一種極其熱烈的認同,以至於我在翻頁的時候手上直冒冷汗。我不需要哪個老師來告訴我:拉爾夫代表文明的價值,而傑克對野蠻和獻祭的擁抱象徵著這些價值會多麼輕而易舉地被掃到一邊;這一點甚至對一個孩子而言也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對一個孩子而言,一個曾經漫不經心地目睹(並且參與)了許多校園欺凌行為的孩子。當我看到成人世界終於在最後一分鐘施手介入時,我的輕鬆感真是無以復加——儘管那個海軍軍官對這群衣衫襤褸的倖存者近乎不假思索的草草評斷讓我憤怒(「我本以為一群英國男孩……是有能力做出更好表現的……」)。

我的怒氣一直沒有消退,直到我記起——那是幾周以後的事了,但我依然天天思考著這本書——這群男孩之所以一開始會上島,正是因為一幫白痴成年人發動了一場核戰爭。幾年後(這時我十四五歲,正在第四次或是第五次閱讀這本小說),我看到了一個由戈爾丁作後記的版本。在後記中,他寫道(大意):成年人拯救了孩子……可誰來拯救成年人呢?

於我而言,《蠅王》永遠代表了小說的目的,以及是什麼讓小說不可或缺。我們在讀一個故事的時候,應該抱有獲得娛樂的期望嗎?當然。想像的表演如果不能帶來娛樂,那就是糟糕的表演。可這還不是全部。一部成功的小說應當抹去作者和讀者間的分界線,讓他們能夠攜手。這時,小說就成為了生活的一部分——主菜,而非甜點。一部成功的小說應當打亂讀者的生活,讓他/她誤了約會、茶飯不思、忘記遛狗。而在一流的小說中,作者的想像成為了讀者的現實。它會閃耀,熾熱且猛烈。我在我的大半個作家生涯中一直推崇這些觀點,為此也並非沒有受過批評。如果小說僅僅與感情和想像有關——其中一條最有力的批評是這樣說的——那麼文學分析就將被拋開,對書本的討論也將無足輕重。

我承認,「這書讓我著迷」這句話在圍繞一部長篇小說(或者是短篇小說,或者是一首詩)的課堂討論中可以說是沒啥價值的,但我還是要說,它依然是小說的那顆跳動的心臟。「這書讓我著迷」是每一個讀者都希望在他掩卷之時能夠說出的話,不是嗎?這不也正是大多數作家希望能夠提供給讀者的那種經歷嗎?

對一部小說做出發自內心的情感回應也並不與文學分析相斥。我用了一個下午讀完了《蠅王》的後半部分,我的雙眼大睜,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沒有思考,只是在狼吞虎咽。但從那以後,我一直在思考這本書,思考了五十年,甚至更長時間。我作為作家和讀者的首要原則——這主要就是在《蠅王》的影響下形成的——就是先感覺,再思考。你想分析的話盡可以去分析,但先挖掘經歷。

戈爾丁的那句話不斷地在我腦海中迴響:「要是寫一個故事,講一群男孩……展示他們實際可能的行為——這想法是不是挺不錯?」

這想法是不錯。一個非常不錯的想法產生了一部非常不錯的小說,這本書直到今天依然同戈爾丁在一九五四年出版它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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