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金王馬殿臣(中)

前文書說的是馬殿臣頭一次闖關東,吃了苦歷了險,也掙了一口袋銀子,不過半個大子兒也沒留住,到頭來仍是兩手空空,走投無路只好去當兵吃糧,在朝鮮打完仗隨大軍退回關內,部隊一鬨而散,又變回了一窮二白的光棍兒漢。按說從軍征戰出生入死是替朝廷賣命,有苦勞更有功勞,回來應當有份糧餉,可那時候大清國正在危亡之秋,國力衰敗,八旗子弟都吃不飽,哪裡還顧得上他們?滿清朝廷一向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用得上你供你吃穿用度,不用你就讓你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況且自古以來養兵最費銀子,人吃馬喂、兵器糧草,幾萬張嘴天天得吃,軍餉算起來沒小數兒,戰敗之後割地賠款,使的銀子海了去了,哪有多餘的錢糧養兵?不論國家如何衰敗,王公貴胄照樣吃喝玩樂,什麼都不耽誤。這麼說吧,寧願遣散軍隊,軍餉不發了,也得省下錢來給慈禧太后蓋園子,種上四時不敗之花、八節長春之草,為了造園子多少錢都捨得花,如若老佛爺一高興,金口玉言說一個「好」字,加官進爵不在話下,可比上陣打仗實惠多了。正所謂天子一意孤行,臣子百順百從,置國家危亡於不顧,當年就是這麼個時局。

回過頭來咱再說馬殿臣,部隊入了關就地遣散。朝廷開恩,一人發給一份安家費。名為「安家費」,仨瓜倆棗可不夠安家,回山東老家這一路之上曉行夜宿,吃飯要飯錢、住店要店錢,勉勉強強夠個路費,到了老家還是得挨餓。那位說了,不對,上戰場打仗不都得按月給一份餉銀嗎?馬殿臣當了好幾年兵,軍中管吃管住沒什麼花銷,多多少少不得攢下幾個錢?這倒不假,餉銀加起來也是不少,無奈有一節——當兵的存不住錢。上陣殺敵不是做買賣,槍林彈雨,出生入死,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說不定什麼時候命就沒了,真可以說有今天沒明天。因此當兵打仗的不存錢,掙一個恨不得花兩個,只怕人死了錢沒花完,那可太冤了,必須吃喝嫖賭及時行樂,什麼煙館、妓院、寶局子,沒有不敢進的地方。馬殿臣雖然不好這一套,但身在行伍之中,也難免「螃蟹過河——隨大溜兒」,而且他為人義氣,更不把錢財放在心上,別人找他借幾個錢,從來沒有二話,所以半個大子兒也沒存下。

單說馬殿臣懷揣安家費奔山東老家,有道是「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日難」,兵荒馬亂的不說,人在路上一舉一動都得花錢,要說不花錢的也有,清風明月、高山流水,途中的風光不要錢,奈何飽得了眼睛填不了肚子,風光再好不當飯吃。咱說書講古過得快,馬殿臣在路非止一日,這一天進了山東地界,說是老家,可是抬頭沒親戚、低頭沒朋友,飯轍還得自己找。他從軍這幾年別的沒落下,落下一身好武藝,身子板那叫一個鞭實,前八塊、後鬼臉、雙肩抱攏扇子面的身材。然而趕上兵荒馬亂的年月,打把式賣藝掙不來錢,誰有閑心看這個,有這份閑心也沒這份閑錢。別說打把式賣藝的,落草當響馬賊的也沒生意可做,連年的災荒戰亂,有錢的早舉家遷走了,你搶誰去?

馬殿臣到處轉悠,越走越覺苦悶,心說:人這一輩子七災八難,怎麼什麼倒霉事兒都讓我趕上了?挖棒槌換的銀子讓土匪搶去了,當兵吃糧部隊又被朝廷遣散了,不得已回到山東老家,但是哪兒來的家啊!一無親二無故,頭頂上連塊瓦片也沒有。七尺多高一把扳不倒的漢子,站著比別人高,躺著比別人長,身大力不虧愣是吃不上飯。怎麼想怎麼彆扭,茫然四顧不知何去何從。

馬殿臣心中胡思亂想,不知不覺走到一條大河邊上,瞧見這地方挺熱鬧。原來是一個渡口,有做擺渡生意的。渡船隻是簡易的木筏子,十幾根大木頭樁子用繩子綁住,撐船的把式手握一根長桿,在河上往來渡人。這個買賣沒人管,誰有力氣誰干,老百姓稱之為「野渡」,又方便又省事,也花不了幾個錢。馬殿臣瞧了半晌,發現河上來來往往的人可真不少,心想:這買賣不錯,木頭筏子、撐船杆子不用本錢,無非起早貪黑賣力氣。渡河的一人一個大子兒,錢不多架不住人多啊!一天下來百八十個大子兒不在話下,這就夠吃夠喝了。不過馬殿臣不想跟別人搶生意,雖說自己一貧如洗,飯都吃不上了,耍胳膊根子欺負人的勾當可干不來,在河上干擺渡的也不容易,不能從窮人嘴裡搶飯吃。走來走去行至一個大河灣子,從此處過河不用繞遠,卻沒有渡船,因為河道突然下行,有如滾湯一般緊急,暗流漩渦密布,無人敢在這裡行船。馬殿臣心說:成了,我就來這兒了!他是藝高人膽大,不懼水流湍急,尋思扎一個大筏子。別說人了,連車帶馬都能渡過去,別處的擺渡要一個大子兒,我這兒可以要倆,一天跑上幾趟,足夠吃喝,別人掙不了這份錢,我馬殿臣卻能掙。他在河上渡人,無非掙口飯吃,卻引出一段「半夜打墳」的奇遇!

上回書說到馬殿臣下定決心,憑自己一身氣力,在河上做野渡的買賣。當即找了十幾根大腿粗細的木頭拿繩子捆好了,翻來覆去摔打摔打,還真挺結實,筏子這就有了,又找來一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杆子,準備用這個撐船。馬殿臣並非一拍腦門子有勇無謀的人,萬一在河上出了事,等於砸了自己的碗飯,他得先把筏子撐順了,再開張渡人。木筏子沒什麼講究,只要綁紮實了,入水不沉即可。撐船的杆子卻馬虎不得,長短粗細必須順手,結不結實也十分緊要,筏子在大河上往來,遇上激流暗涌什麼的,全靠這根杆子保命。馬殿臣把找來的杆子握在手中,氣發于丹田,丹田貫後背,後背貫兩膀,雙手一較勁兒,只聽得「咔嚓」一聲,杆子應聲折斷。

眼見這根木頭杆子不成,馬殿臣又找來幾根白蠟杆子,白蠟杆子不值錢,卻是練武之人常用的東西,通常都拿來做齊眉棍,鴨蛋粗細,也有長的,掄起來掛動風聲,磚石都能打碎,用之前還得使滾油炸上一遍,可以讓它更加堅韌,不容易折斷。馬殿臣仍怕不結實,將三根三丈多長的白蠟杆子捆成一根,繩子蘸過桐油,從上到下足足捆了七道,這叫「七星節」,沒有比這個再結實的了。握在手中抖了兩下,覺得挺趁手,於是把筏子推下水,白蠟杆子往河中一戳,三下五下到了大河當中。此處河水湍急無比,白蠟杆子一下吃滿了勁兒,若非是馬殿臣,換了二一個非得讓杆子甩出去不可。馬殿臣使了個千斤墜穩住身形,雙手握緊杆子使勁兒往前一撐,又是「咔嚓」一聲響,三根一捆的白蠟杆子生生斷為兩截,筏子也讓河水沖翻了。全憑馬殿臣會水,才得以掙扎到岸上,心想:筏子上如有旁人,一個個全得淹死,豈不作孽?不由得暗叫一聲「苦也」,原以為可以在此掙口飯吃,卻找不到一根趁手的杆子,真是天不遂人願!正自感嘆,忽然想起縣城南門口有一根杆子,插在城門旁邊不下幾百年了,聽人說那是一根「挑頭杆子」。

按照大清律,犯了王法砍頭,一樣是掉腦袋,卻分為斬首和梟首兩等,罪過輕一些的斬首,推上刑場劊子手手起刀落,人犯身首異處,屍首可以給本家。家中來人收屍,通常還帶個皮匠,就是平時縫破鞋的。皮匠都有縫屍的手藝,過來把人頭和屍身縫到一處,再用棺材裝了入土掩埋,好讓死者落個全屍。梟首則不同,砍下人頭之後,屍身還給本家,首級卻不給,掛在城門樓子下邊以儆效尤,讓往來的行人瞧瞧什麼叫王法。城門外邊懸掛人頭的杆子,民間俗稱「挑頭杆子」。

馬殿臣心下尋思,城門口的挑頭杆子插了那麼多年,颳風下雨從沒見它動過,怎麼看怎麼結實,長短粗細也合適,興許可以用來撐船渡河。他趁當天晚上月黑風高,摸到了城門口,見四下無人,繞杆子轉了三圈。這挑頭杆子什麼樣呢?足有人臂粗細,三丈多長,下邊是個底座——三根粗木頭樁子揳進地里,再用鐵條箍緊,這根杆子插在當中。許是年頭太久,杆子十分光滑,摸上去冷森森的,使人不寒而慄。馬殿臣刨出挑頭杆子,當時顧不得多看,扛起來就走。咱們前文書說了,挑頭杆子雖不值錢,那也是國家的王法,不過向來沒有軍卒看守,您想吧,從古到今偷什麼的都有,可沒有人偷這玩意兒,躲都躲不及了,劈了燒火也嫌晦氣。

常言說「做賊的心虛」,畢竟是偷了東西,馬殿臣扛上杆子一路跑到河邊,一頭鑽進了樹林子,心裡頭直撲騰,上陣廝殺也沒皺過眉頭,可要說偷東西,不論偷的是什麼,這還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坐在樹底下把這口氣喘勻了,上下打量盜來的杆子,這才看見杆子上掛了兩個腦袋,不知是江洋的大盜還是海洋的飛賊,年深日久皮肉都已經爛沒了。馬殿臣見死人見得多了,兩個人頭可嚇不住他,由打杆子上解下來,於林中刨個土坑埋好,走到河邊洗了洗這根杆子,抖了幾下十分趁手,又扎了個筏子推下河一試,行舟渡水又穩又快,太好使了這個。

話說頭一天馬殿臣就沒吃飯,餓了一整天,這會兒有了趁手的傢伙,天光也放亮了,忙招呼過往之人渡河,好掙幾個大子兒買兩張大餅充饑。老話說得好——沒有不開張的油鹽店,馬殿臣做生意的渡口浪多水險、暗流翻湧,但是不用繞遠,不乏著急過河的行人,加上此時天色尚早,別的船把式還沒出來,他這一招呼,很快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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