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被迫抗戰

第一節 為何遲遲不抗日

日本自甲午之戰後,即有侵華的野心。馬關條約不僅要求朝鮮獨立,以便日後的并吞,且要割取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補償賠款了事。此事至少說明兩項事實:其一,日本對中國確有領土野心;其二,帝國主義在華的均勢。俄、德、法三國並非有愛於吾華而干涉還遼,實因其本身的帝國主義利益,雅不欲日本來破壞在華之均勢也。但歐戰一起,列強忙於空前未見的大戰,全力投向歐洲,無暇東顧,不得不讓日本在遠東崛起,破壞均勢,日本對華侵略的步步高升,乃是勢所必然,如幣原大借款、如二十一條、如山東問題,接踵而至。巴黎和會上提出的山東問題,證明列強所尊重的是強權而不是正義。中國與日本同屬戰勝國,卻要把山東的權益移轉給日本帝國主義。中國人民對此事的反應是強烈的,爆發了有名的「五四運動」。但在蓬蓬勃勃的情緒揮發之後,舉國上下並沒有把精神放在面對日本的侵略上,更沒有處心積慮來思考如何救國,仍然繼續內爭,打內戰,從軍閥混戰到革命軍的北伐,槍口一直是對內的。

北伐的勝利,至少有一部分要歸功於全中國人民對軍閥的厭惡——他們賣國、他們喜打內戰、他們欺壓老百姓。北伐勝利之後,創立了中華民國的第二共和,蔣介石時代的來臨。蔣介石及其國民黨雖以「民族主義者」自居,但他們對民族前途的考慮,並不比舊軍閥好,有時更壞。他們同樣地出賣國家利權、同樣地打內戰、同樣地欺壓老百姓!國民黨打內戰甚至打得更凶,先是一九二七年的血腥「清黨」,然後是一九二九年的「武漢事變」,用武力來消滅國民黨內的異己——李宗仁的第四集團軍。一九三O年的「中原大戰」,用更大的武力來消滅國民黨內的另兩個異己——馮玉樣的第二集團軍與閻錫山的第三集團軍。中原大戰的慘烈,對國家元氣的損傷,實為軍閥時代所未曾見。更由於中原大戰,蔣介石遊說張學良進關助陣,讓日帝有機可乘,導致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本關東軍攻佔瀋陽的九一八事變。

日本在東北的關東軍悍然發動九一八事變,想鯨吞滿洲,顯然是由於中國人的沒出息,自相殘殺,不能一致對外,有機可乘。九一八發動的那一天,蔣介石正在南昌坐鎮「剿匪」呢。蔣介石在文稿中、在日記里,引九一八事變為恥。他以為恥,因為中國軍隊不堪一擊,日軍攫取了東三省。事實上,中國軍隊根本沒有還擊、根本沒有抵抗。張學良及其東北軍背負了「不抵抗」的罪名,而「不抵抗」的命令卻是最高統帥蔣介石下的。張學良手中握有「不抵抗」的電令,並曾對一些人透露過,包括北上責問張學良的國學大師章太炎在內。其實在九一八之前,報上已登出蔣介石不欲抵抗的指示。萬寶山事件後,蔣介石即已自江西發電給南京政府及張學良說:

官民協力抑制排日運動,宜隱忍自重,以待機會。 (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五日的《盛京時報》)

同年八月十六日蔣介石又拍「銑電」給張學良,說得更清楚:

無論日本軍隊此後如何在東北尋釁,我方應予不抵抗,力避衝突,吾兄萬勿逞一時之憤,置國家民族於不顧。

張學良接到命令後,於九月六日打電報給在東北的臧式毅代主席,有云:

對於日人,無論其如何尋事,我方務萬方容忍,不可與之反抗,致釀事端。即希迅速密令各屬切實注意為要。(電文今藏遼寧省檔案館《日人中村案》第一○四號)

可見蔣介石及其南京政府的不抵抗政策,不僅事後不是什麼秘密,事前亦甚明顯。精於情報的日本關東軍豈能不知?你不抵抗,我豈有不撿便宜之理?九一八一發動,中國果然不抵抗,如待宰的羔羊。不抵抗才是蔣介石之恥,但蔣介石卻要張學良代背黑鍋!

為什麼不抵抗?有許多人說:中國太弱,不能與日本打。但抵抗不是宣戰、不是挑釁,而是敵人打上頭來時,必然的自衛行動,打而後輸,總比不打就輸要好。何況九一八時,在東北仍有不少部隊。一九三O年張學良進關時,只調進七萬人。駐在關外的遼寧有六萬人、吉林有八萬人、黑龍江有五萬人,共計仍有十九萬人之多,而日本關東軍僅有一萬多人。一萬多的日本關東軍,不折一兵、不損一將,輕易地奪去了東三省,而且乘機劫掠,據不完全的估計,中國的財產損失在十七億以上。最可悲的是武器與彈藥的損失,據最保守的估計,日本接收飛機二百六十二架、迫擊炮及其他各種火炮三千零九十一門、戰車二十六輛、步槍和手槍十一萬八千二百零六支、機關槍五千八百六十四挺。(數字見陳覺《九一八後國難歷史資料》第一卷)這樣多的武器,如果東北軍拚命抵抗,縱然失敗,也必然給關東軍以相當的創傷,挫其侵略銳氣。不抵抗的結果,不僅平白讓敵人奪去土地與武器,而且更增敵人的氣焰,更進一步想要染指華北!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也就是九一八後兩個月差四天,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對外宣言中乃力稱:

中國政府尊重國聯決議,極力避免衝突,加意保護日僑,使無任何不幸事件發生。

半個月之後,十一月三十日,蔣介石在顧維鈞就外交部長職宣誓會上的訓詞中又強調:「攘外必先安內,統一方能禦侮。」

九一八以後的一二八事變,我們已經看到是十九路軍開打的。蔣介石下野復出後,一心一意設法與日方妥協,締訂了屈辱的淞滬停戰協定,並把十九路軍調往福建去打共產黨。

一九三三年四月七日,蔣介石在《對剿共軍事將領訓詞》中,更強調:

我們的敵人不是倭寇,而是土匪。東三省、熱河失掉了,自然在號稱統一的政府之下失掉,我們應該要負責任。不過,我們站在革命的立場說,卻沒有多大關係。……專心一志剿匪……無論外面怎樣批評、毀謗,我們總是以先清內匪為惟一要務!(《西安事變資料》第一冊,頁六)

這是他在「自己人」面前所說極為露骨的話,東三省與熱河如此輕易地失去了,居然「沒有多大關係」,可見他站的是什麼立場。為了「專心一致剿匪」,只有繼續遷就日本。同年五月便簽訂了屈辱的塘沽停戰協定,中國軍隊答應撤退,並保證「不行一切挑戰擾亂之行為」!蔣介石更於七月二十八日,以「妨害統一政令」為名,通電迫馮玉祥解散民眾抗日軍。但是處處退讓,忍辱負重,並不曾減輕日軍的步步進逼,進一步又要製造蒙古國了、又要強迫中央軍退出華北了。然而,日本得寸進尺,蔣介石的南京政府繼續忍辱負重,以至於在一九三五年七月六日,何應欽奉命簽訂了可恥的、喪權辱國的《何梅協定》。因其可恥,所以事後何應欽與蔣介石都矢口否認,說是根本沒有《何梅協定》這回事。最近在台北出版的《何應欽將軍九五紀事長編》上冊,頁四三三至四三四中,只提日本天津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的聲明,認為「所謂《何梅協定》,實系有意造作之名詞」!當然在這本《紀事長編》中,不會有七月六日一條,從六月三十日一跳就跳到九月初去了。蔣介石在一九三六年一月十五日對全國中等以上學校校長與學生代表的講話中,也否認沒有什麼《何梅協定》,說是日本人的宣傳,「完全是自欺欺人」,「絕對沒有這一回事」,但同時又露出馬腳,欲蓋彌彰。蔣委員長說:

去年六月的時候,日本向何部長提出要求中國撤退河北境內的中央軍隊,並撤銷所有平、津、冀、察黨部和特務機關,何部長回一封極簡單的信答覆他說:這些事不待你要求,我們中國已經自動辦好了,不必訂什麼條約,信中只說這幾句話而已。

既然是書面答應了別人的要求,而且「自動辦好」,再簡單也是「協定」,有義務要遵守的。再說,這封簡單的信,並不簡單,原是日本人代擬的文稿,要何應欽簽字的,其中並沒有「不必訂什麼條約」云云。全文如下:.

六月九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種事項期望,均承諾之,且自動實施。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宛。何應欽。

何應欽親筆簽字答應梅津承諾日本人的「各種事項期望」,並且「自動實施」,還不夠稱作「協定」嗎?如果不是「協定」,日本人會「頗表滿意」(高橋覺書的作者高橋坦的話)嗎?事實上,何應欽簽這個字,並不像蔣介石所說的那麼輕鬆,他在被迫之餘,立即向當時的行政院長汪精衛請示,並附原文,汪院長複電同意,何遂於六日簽署。最近台北黨史會出版的抗戰史料中,收錄了一封出自《總統府機要檔案》的電報,即何應欽在簽字那天發給蔣介石的。全文如下:

特急,成都委員長蔣:哂密極密。關於河北糾紛事件,日方必欲我做正式書面答覆,經與汪院長再三斟酌考慮,歷時三星期,一再與日方磋商,近始決定由職備一普通信,送達天津駐屯軍司令梅津,其文曰:「徑啟者:六月九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何應欽二四年七月六日」 等語,原件於今日寄平軍分會,派人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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