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發跡以前

第一節 溪口鹽鋪之子

蔣介石飛黃騰達之後,日理萬機,仍不能忘懷傳統宗法意識,對尋根認祖,興趣極濃,以至於一再修譜,甚至於一九四八年,國共內戰已打得不可開交、蔣政權已搖搖欲墜時,仍要循例大修特修,聘吳敬恆為修譜總裁,陳布雷為總編纂。此次修譜在寧波找到一個祖宗頭,並一直追到公元前十二世紀的周公。毛思誠主編,陳布雷校訂的《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便說明蔣介石「其先出自周公第三子伯齡」。蔣介石頗感高興,然而如此家譜,不過是後人的「創造」,何異李唐自比隴西望族,以及章炳麟為杜月笙寫《高橋杜氏祠堂記》上比望族?其實英雄不怕出身低,蔣介石的列祖列宗里,哪裡出過像蔣介石那樣天字第一號人物?又何必要從祖宗里去找光顯呢?

比較相干的,可從蔣介石的祖父蔣斯千說起,蔣斯千字玉表,生於清嘉慶十九年(一八一四),到中年時,太平天國起事金田,攻佔南京,江浙一帶兵荒馬亂,蔣斯千勉強苟活,直到晚年才能在浙江奉化溪口鎮(亦名錦溪村)上開了一家玉泰鹽店,以釀酒賣鹽為業,生意不錯,營業因而擴大,兼售大米、菜餅、石灰等貨色,奠定了家業。

這份家業由蔣斯千的次子蔣肇聰繼承,蔣肇聰字肅庵,生於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此人更能經商,玉泰鹽店的規模因而益大,於溪口鎮上佔有三間店面,並設有作坊,僱用經理、賬房、夥計、學徒以及臨時性長工多人,資本不下二三千銀元。經商得意使蔣肇聰贏得「埠頭黃鱔」的綽號,意謂其人靈活,旁人占不到他的便宜,儼然是鄉里名人。他人既外向,喜歡管閑事,鄉人也喜歡他管閑事,無疑是當地一個活躍分子。他的元配徐氏,光緒八年(一八八二)去世,繼配孫氏,光緒十二年(一八八六)去世。三娶王氏,名采玉,就是蔣介石的媽媽。蔣媽媽的父親王有則(一八二O至一八八二)於蔣介石出生前五年就已亡故,但後來卻把他形容成同情太平天國的革命先驅,並說蔣介石的「愛國主義」是繼承他外祖父的(見熊式一英文蔣傳,頁十五),未免掛鉤得離奇。外祖母姚氏倒是至蔣介石十八歲時才去世,與寡母相依為命。

蔣介石一生中一再頌揚他的媽媽,卻很少提到他的爸爸,因他爸爸於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逝世時,他僅九虛歲,完全由母親扶養成人。蔣母固然是蔣父的第三任妻子,蔣父也是蔣母的第二任丈夫。原來她先嫁溪口曹家田村俞姓為妻,但丈夫不到三十六歲就死了,遂返嵊縣葛溪鄉娘家,一度曾至鄉里尼庵守寡,因堂兄王賢棣在玉泰鹽鋪當賬房,乃介紹給蔣肇聰做填房。後來,蔣介石請人寫了一篇墓志銘,稱讚印象不深刻的父親。

王采玉再嫁時只有二十二歲,翌年(一八八七)十月三十一日就生下蔣介石,族名蔣周泰,小名瑞元,後來又生了兩個妹妹瑞蓮與瑞菊,瑞菊活了幾個月就夭折,大妹生於一八九O年,嫁給後竺村的竺芝珊為妻。另有一弟弟名周傳,小名瑞青,生在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死在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只活了不到四歲。

蔣周傳死的時候,蔣介石只十一歲,從「亡弟瑞青哀狀」可知,他媽媽死了小兒子的時候,比死了丈夫更痛苦,痛苦之餘,做了兩件事:一是硬破「吾家族規」,要蔣介石把兒子蔣經國做蔣周傳的後人;一是「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為之立嗣」。這兩件大手筆,都是違反正統中國文化的。

所謂「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為之立嗣」,就是找到一位王家的早夭女兒,給蔣周傳「冥婚」,「冥婚」之後,死人蔣周傳就有了被繼承人資格,就可以立蔣經國為後,蔣周傳這一支就不絕後了。

「冥婚」是中國文化,但卻不是正統的。例如曹操的小兒子曹沖死了,因為死時只有十三歲,曹操憐其少子,就想來一次「冥婚」。正好邴原有一個女兒早死了,曹操找到邴原,要把兩個孩子合葬。不料邴原卻不買賬,邴原說:「原之所以自容於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訓典而不易也!若聽明公之命,則是凡庸也!明公焉以為哉?」邴原為什麼拒絕曹操呢?他的理論根據是這樣做不合於「訓典」,他所指的「訓典」,顯然是指《周禮》這部經書而言。在《周禮》的「地官」(媒氏)一節,有這樣的話:「禁遷葬者與嫁殤者。」再按註解,「遷葬」是指「生時非夫婦,死而遷葬之,使相從」;「嫁殤」是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謂嫁死人也」。兩者統而言之,都是「冥婚」。而這種「冥婚」,不管死者成年沒成年,按諸傳統經典,都是違背的,在中國正統思想中,對這些是完完全全明明白白禁止的。

從反面角度推測,中國經典中對「冥婚」的禁止,正暴露了「冥婚」的流行。《周禮》這部書,專家結論是戰國的作品,所以,書中禁止「冥婚」的話,足以反證當時這一現象的普遍。前面所引曹操的例子,顯然曹操是有所本的,只不過他本的,是民俗中的傳統文化,而不是經典中的傳統文化。這種民俗中的傳統文化,走火入魔以後,是很邪門兒的,邪門兒到有這樣的怪事:《元史》(列女傳)記有一位楊氏,丈夫死後,公公為了給兒子「冥婚」,甚至置在世的兒媳婦於不顧,硬要先給討個鬼婆!

曹沖的冥婚是中國史第一件最有名的「冥婚」,在曹沖以後,歷朝各代都不乏顯例,換句話說,歷朝各代都不乏有違背經典的人出來,主持儀式,大結其鬼婚。王太夫人為小兒子「冥婚」,並給蔣經國另來一個爸爸,顯然屬於這一派。有趣的是,她自己不跟合法的丈夫合葬,卻把小兒子跟不合法的太太合葬,她大腦中的中國文化,可真是矛盾亂來的了。

中國正統思想是長子繼承製,長子是「大宗」,「大宗」一支沒有兒子,要找人過繼,叫做立後,但這乃指成人而言,不指殤而言。殤是十九歲以下早死了的人,按規矩,殤不立後,除非他是戰死的。孔夫子說:「能執干戈以衛社稷,雖欲無殤,不亦可乎?」就是指此。

薛蕙《為人後解》說:「禮之所以立法,曰重大宗也;小宗無子,以為可以絕者也,故不為之立後,大宗無子,不可以絕,故立後以繼之。」正因為中國正統思想如此,所以,「大宗」的長支長子都不準過繼給他支,要自己留著。一九二三年《中華民國民事習慣大全》記湖南永順縣「長支長子不得出繼他支」,就說:「永順縣人民,泥於古來大宗小宗之義,對於長支長子,均不準出繼他支,蓋恐亂宗法也。」就是顯例。不但「大宗」有兒子不得過繼給人,「大宗」(長房)沒兒子還得把弟弟(次房)的兒子過繼過來,這叫「大宗不可絕」。但是,弟弟這邊,如果只有一個兒子,過繼給「大宗」,自己反倒絕了後,總未免傷感情。於是,聰明人發明出「一門兩不絕」的規矩,一個兒子,乾脆給兩頭做兒子,既承長房,又兼承次房,叫做兼祧。祧是繼承為後嗣的意思,兼祧就是給兩房做兒子。

蔣母王采玉不知道她不該為殤立後,也不該為次房立後。縱使立,也要「大宗不可絕」,至多只能搞「一門兩不絕」的兼祧,而不該直接把蔣經國全盤搬到老二家裡,這樣太危險了,因為極可能使長子蔣介石這一支絕了後!但王太夫人不管這麼多,她偏愛死去的小兒子,硬逼蔣介石這樣做!

蔣介石文中說「己未歲,吾母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為之立嗣。「己未歲」是一九一九年,已在蔣周傳死後二十一年,也就是這近四歲亡童冥歲二十五歲之年,王太夫人在小兒子死後二十一年還大搞這一套,顯然頗使蔣介石頭痛。但蔣介石為了「不忍重違母命,以傷骨肉之至情,不獲已,仍以長子經國嗣之」。蔣經國過繼這年,蔣緯國只有三歲,蔣緯國的生父不是蔣介石,是戴傳賢,他被蔣介石收為次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很可能與王太夫人一直施壓力把蔣經國給蔣周傳有關。蔣介石頭腦很舊,他怕自己長房這支絕後,故抱來蔣緯國墊底,這樣在形式上,至少不太難堪。蔣介石在文中故意用「今吾『生』有二子,以母命長孫經國為吾弟後」的語氣,更可印證這一假設。

蔣介石在母愛上,爭不過夭折的小弟,印象深刻,甚至形諸筆墨,很可以解釋他兩方面的強烈反應。一方面蔣介石從小頑皮,自稱「六歲就學,頑劣益甚」,害得他媽媽「訓迪不倦」。這是在下意識中對母親偏愛的一種「抗議」,以及為了引起母親注意或爭奪母愛的表現。而這種頑劣又演變成一種「無賴」的性格,蔣介石小名瑞元,「瑞元無賴」久已聞名溪口鄉裡間,有好幾則「口說歷史」,為此提供了一些具體的例子。如奉化有舊曆新正參拜宗祠後分芝麻糖的習俗,但蔣介石小時候不肯按次序領糖,要搶先。經別人阻止後,竟倒地弄得滿身污泥,然後往人群中亂鑽,別人只好讓他先領。又據蔣介石同學蔣周蘭的女兒玉英說,蔣介石在私塾讀書,不守規矩,遭塾師打手心,但還未打著,就已倒地打滾哭鬧。(參閱汪日章唐瑞福《蔣介石的故鄉》,頁二十七;毛炳岳《蔣介石的外婆家——葛竹》,頁四十一;陳志堅《我與蔣家婆媳曾生活在一起》,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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