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狄福的《蕩婦自傳》

狄福的《蕩婦自傳》

丹奈爾?狄福是一個怎樣的作家?也許有些文藝愛好者對這個名字不大

熟習。可是我們若是說他乃是《魯濱遜漂流記》的作者,大家對他就一定有

一種親切之感了。是的,這部從少年人以至老年人都愛讀的航海沉船,孤島

冒險生活的傳奇故事,正是這位英國十七世紀小說家的傑作。

我在介紹他的這部小說之前,先將他的生平和其他著作介紹一點給讀者

諸君知道。

丹奈爾?狄福,生於一六六零年,去年(一九六一年)正是他的誕生三

百周年紀念。全世界愛讀他的作品的人士,包括我們中國在內,都曾經為這

位《魯濱遜漂流記》的作者舉行了熱烈盛大的紀念會,並且發表了許多介紹

他的作品的文章。

狄福雖因了《魯濱遜漂流記》一書而名垂不朽,可是事實上他寫小說寫

得很遲。在不曾改行寫小說以前,他已經寫過很多其他文章。他一生遭遇,

極富於戲劇性,可說變化多端,發達過,也倒過霉,還坐過監,甚至有一次

被判戴枷站在街頭示眾。他從事過的職業,包括商人、政治運動家、皇家顧

問、間諜在內。直到晚年才改行寫小說,終於寫出了那部風行一時的《魯濱

遜漂流記》,使他名垂不朽,成為英國十七世紀最享盛譽的小說家。

狄福本是小市民家庭出身,父親是肉商,他們的家庭是不信奉英國國教

的,因此在社會上有許多地方都受到歧視。偏偏他又喜歡參加政治活動,時

常寫了小冊子,發表一些反對當局和宗教的言論。一七零三年,他這時已經

四十多歲了,因了一本小冊子得罪了國會的議員,法院要拘捕他,他藏匿起

來,因此當局又懸賞五十鎊通緝他,後來終於被捉獲,審訊結果,被判戴枷

站在街頭示眾三天,還要再監禁若干日。

狄福除了喜歡攪政治之外,又喜歡做生意,其實兩者對他的性格都不適

合,因此不斷的給他帶來了麻煩,也差不多耗廢了他的大半生的精力。直到

快要六十歲了,一事無成,這才改行寫小說。一七一九年,《魯濱遜漂流記》

出版,使他一舉成名,於是就專心一意的去寫小說。一七二二年,他又出版

了《蕩婦自傳》。就是這兩部小說,使他在英國文學史上獲得了不朽的聲譽。

《蕩婦自傳》的產生經過,對我們這位作家說來未免太慘痛,因為這是

他從監獄裡獲得的資料。

狄福曾入獄多次,他是因了錢債和政治活動而入獄的。在當時只要成為

一個犯人,不管張三李四,都關在一起,而且幾乎是男女同獄,因此狄福在

獄中不僅結識了不少強盜小偷和騙棍,同樣也結識了不少可憐的被凌辱被磨

折的女性。正是從她們的口中,使他獲得了《蕩婦自傳》的資料。

《蕩婦自傳》出版於一七二二年。在這部小說的封面上,作者這麼寫道:

"這是關於那個有名的摩爾?佛蘭德絲,她的幸遇和不幸。這個婦人在新門

監獄出世,在她三十多年的生活中,迭遷變故,除了孩童時代之外,十二歲

就做了妓女,結婚五次,有一次竟是同她自己的弟兄;做過十二年的竊賊,

八年的流放生活,終於富有了,過著正經生活,並且悔罪而死。本書是根據

她自己的回憶寫成。"

《蕩婦自傳》這部小說的原名,直譯起來是《摩爾?佛蘭德絲》。這是

一部暴露和控訴性非常強烈的小說,有一時期在美國和英國都被列為禁書,

因為這書暴露社會黑暗和監獄腐敗太厲害了,使得許多人見了頭痛。

本書的女主人公摩爾?佛蘭德絲是妓女又是女賊。但是她果真壞得如此

嗎?那又不盡然。摩爾雖然又是妓女又是女賊,但是她的心地仍是善良的,

而且仍有自尊心。可是生活使她沒有機會好好的做人,社會甚至不許她改過

自新。他們認為:若是摩爾?佛蘭德絲也會成為好女人,這世界還成什麼世

界。

狄福的這部小說,就是以第一人稱的體裁,描寫這個不幸女人的一生,

她的被迫的墮落,無望的掙扎,以及社會道德不許她改過做好人的經過。

狄福自己曾兩次被關入新門監獄,使他親身接近了許多摩爾?佛蘭德絲,

這才寫出了這部動人的小說。

狄福在新門監獄內,可能真的見過摩爾?佛蘭德絲,因為據她在這部小

說一開始的自敘,她乃是在監獄裡出世的。女犯人唯一佔便宜的地方,就是

在她被判充軍事吊刑時,她可以申請說是自己有孕,請求緩刑。這是對女犯

人唯一的恩典,因為她腹中的胎兒也許來歷不明,但它還未出世,到底是清

白無罪的,不能使它隨同母體一同去受苦或是死亡。因此女犯人一旦被檢驗

真的有了孕,待分娩之後,她就可以苟延殘喘,在獄中生了孩子之後再去受

死刑或是充軍。

摩爾?佛蘭德絲的母親,就是這樣在監獄裡養下一個女兒。這在當時十

七世紀的監獄裡是常有的事,因此狄福因了債務被判入獄後,他在新門監獄

內自然有機會能目睹這樣的事情。雖然誰也不知道摩爾?佛 蘭德絲究竟是誰,

因為這是一個假名,但是我們不難想像,狄福一定有機會見過這種一出世就

被烙上罪惡的印記,註定要終身受侮辱的不幸女孩子。

狄福在他《蕩婦自傳》前面有一篇自序,表示這部小說所敘述的乃是真

的事實,不過隱去了真實的姓名和有關的環境,以免被人認出,改用了摩爾?佛

蘭德絲這姓名。他又表示原來這女子所敘述的,所用的字句,有些難於登大

雅之堂,因為她乃是在新門監獄內說的,所用的全是監獄內所通行的口吻,

他不得不略加修飾,使得某些讀者們讀了也不致臉紅。

作者要求讀者諒解,說是象摩爾?佛蘭德絲這種的女子,一出世就與罪

惡為伍,甚至根本就是從罪惡中誕生的,很難希望她所敘述的自己的生活會

是很"乾淨"的,因為社會根本不容許她乾淨,就是她本來是乾淨的,也很

快的有人給她塗上了污穢。

狄福雖然這麼一再表示他的這部小說已經修飾得"乾淨",可是出版之

後,仍遭受許多人的非難。有些人認為狄福自己曾經在新門監獄裡被監禁過,

他的筆下所描寫的監獄不人道和黑暗,未免有主觀的成份在內,故意低抑這

部小說的控訴性。可是到了今天,這種成見已經完全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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