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弗吉尼亞州里士滿市
整個春天,我誰也不見,從早睡到晚,睡過了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我不定時地醒來,聽到本地學校的校車從街上駛過,接送不同年級和年齡的孩子。我聽到孩子們唧唧喳喳的說話聲,並通過他們說話聲音的高低,推斷自己醒來的時間。
短短的時間內,我的狀況變得越來越糟,糟糕得出人意料。我唯一的活動只有每天下午,往返兩英里,去鄉村小店買箱啤酒。經過我家的那條鐵路,跟我家隔著一段長長的矮護堤。去買啤酒時,我不走馬路,而是沿著那條鐵路步行去小店。格子狀的鐵路上方,樹陰如蓋,綠色的枝葉間,陽光斑駁。積聚了整個春天的熱氣,有如濃霧,籠罩一切。大西洋西岸的夏天,濕熱而多蚊。這種濕熱跟塔法的乾熱截然不同——塔法的乾熱能立刻把人熱哭,哪怕你已在高溫下炙烤了幾個小時。大西洋的濕熱更加「美國化」——你一出去,熱氣就會立刻迎上來。你會熱得透不過氣來,簡直得像在水中游泳那樣,用手撥開身前的熱氣。
偶爾,到達那家小店時,我不會立刻走進店裡,而會在樹林中等待,直到某輛破舊的小卡車經過。我會等到那輛小卡車生鏽的尾部拐上林邊的馬路,然後才借著車後揚起的灰塵的掩護,穿過馬路,吱呀一聲打開小店的雙開門。我說不出自己那時到底是什麼感覺。可能是羞愧吧。但並不確切,因為「羞愧」這個詞實在太寬泛了。人人都會感到羞愧。我記得,自己坐在茂密的灌木叢下的沙塵里,唯恐被人看到自己的模樣。雖然附近沒幾個人認識自己,但我覺得要是遇見什麼人,他們肯定會憑直覺知道我乾的虧心事,投來異樣的目光。世上再也沒有什麼,比一段特殊的經歷更能讓人感到孤立了。至少,我當時是那麼以為的。現在,我終於知道了:所有痛苦都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細節。
回到家後,我的襯衫被汗水浸濕了,並且上面又凝結了道道發硬的鹽漬。我把啤酒放進自己房間的壁櫥,然後走到廚房,站在窗邊,久久凝望池塘上方升騰的水汽。在我家那個簡陋的鄉村廚房,除了一串馬上就乾的濕腳印,我不想留下更多的痕迹,表明自己的存在。透過窗戶,由近及遠,我看到了街道、鐵路、樹林……看到了整個縣域,看到了一棟棟像我家那樣的房子。我家的房子坐落在一處大河谷最南端的山坡頂上,附近有片群山。每隔幾年,就會有一隻驚恐的黑熊從山上跑下來,遊盪著鑽進剩下的森林。我家又離大海很近。早期的殖民者以為,這片大海是他們溯流而上所能到達的最遠端。當年,面對複雜的地質結構,他們別無選擇,只得宣布:「我們迷路了,所以,這裡將成為我們的家。」小時候,大孩子們總拿我尋開心,騙我說只要使勁聞,就能聞到海水的味道。我每每信以為真,結果被騙得站在「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超市」停車場上的燈柱和海鷗中間,獨自哭泣。但我發現,他們說的是真的,儘管他們的本意是為了捉弄我。
那一片分布著許多池塘和小溪——我家房子下方就有一個池塘和一條小溪。一條條蜿蜒的小溪,最後全都匯入了底部的詹姆斯河,望去宛如一條繩子上無數股分叉的細線。河對岸就是里士滿市。有時,市裡的那些玻璃建築會映出底下的詹姆斯河、天上的雲朵、市郊的鋼鐵廠和就快生鏽的鐵軌。我家的房子就坐落在河水沖刷而成的懸崖上——河水已對這片土地沖刷了千年,而且還將繼續沖刷下去。懸崖下的詹姆斯河,彎曲迂迴,彷彿商販為展示貨物所拉的橫幅。
回到家,所有的一切都會勾起我的回憶,而每一幕回憶又會勾出另一幕回憶。就這樣,一幕短暫的回憶接著另一幕短暫的回憶,直到我徹底分不清自己身處何時,又在何地。「孩子,你能去修一下池塘邊的籬笆嗎?」那些逐漸變短的夏日裡,母親會這樣說。於是,我會拿起鎚子,抓上一把釘子,經過寬闊的院子,走到籬笆那兒,然後倚著籬笆,凝望池塘。和煦的微風吹來,水面上泛起層層漣漪,令我不由地想起過去。想起什麼?什麼也沒想起,但又想起了一切。塔法市太陽神之門的陰影下,幾隻狗在濕漉漉的垃圾堆里打滾,狗吠聲回蕩不止。要是醜陋的烏鴉落到電線上,發出刺耳的叫聲,我會情不自禁,想起迫擊炮彈的呼嘯聲。於是,已退伍回家的我,會做好被炸中的準備,並在心裡罵道:來吧,狗日的,炸死我吧。等烏鴉飛走,我會猛然醒悟,然後望向身後,看見廚房窗上隱約映出母親的笑臉。我會向母親回以微笑,並揮揮手,然後抓著籬笆上鬆了的鐵絲網,用釘子固定到原位。你想放棄,一了百了。你覺得走不下去了,就像來到了人生的懸崖邊,不可能繼續往前走了——不是因為缺乏勇氣,而是因為沒地方可走。但時間不會倒流,你無法回頭。所以,你想跳下懸崖,徹底放棄,卻身不由己。進退兩難的痛苦,無時無刻不折磨著你。這就是我當時的狀態。
八月底,我離開了家。此前,我已習慣了漫無目的地閑逛,以打發一天又一天的日子。有天早晨,廚房邊的一個小房間里,我在自己的單人床上醒來,但真希望自己沒有醒。我有這種想法,已不是第一次了。每天晚上,我都會徹夜難眠,胡思亂想,想完記得的事,又想不記得但令自己心生愧疚的事。我閉著眼睛,紅綠相間的眼皮上,環繞著關於那些不記得的事的情景,清楚而逼真。我分不清到底哪些事是真實的,哪些事是自己臆想的,但真實的也好,臆想的也罷,我不想再胡思亂想了。我想忘掉一切,想讓自己的知覺,像煙霧那樣隨風飄散。我只想一睡不醒,儘管並未把這個消極的願望付諸行動。當然,不想醒來跟意圖自殺之間隔著條細線。雖然我發現,你可以在那條細線上走很長時間,哪怕自己並未注意,但周圍的人肯定會注意到的。接著,自然而然,各種無法回答的問題就會緊隨而至。
有天早晨,電話響了。母親接了。「是盧克,孩子。」她在另一個房間喊道。那時才凌晨三點,我還在睡覺。
「跟他說,我遲點給他回電話。」
母親走進我房間,話筒貼在胸口。「你得跟人交流,約翰。老是一個人悶著,不好。」
我從中學就認識盧克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不過即使到了現在,這句話似乎也沒有任何意義——我的錯,跟他無關。他的名字,令我想起了小時候人人都會發現的一件事:要是不斷重複同一個字,慢慢地,你聽著就像在說胡話了——你的聲音好像收音機搜台時的噪音。「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跟他說。」我說。
母親盯著我。
「我會給他回電話的,媽,我保證。」
母親把話筒貼到耳邊,轉過身去。「他太困了,盧克。能讓他遲點給你回電話嗎……明天?好,我會跟他說的。」
「沒事了吧?」我問。
「你這個孩子真是的,約翰,」母親生氣地說,「明天下午,他們要去河邊。他們想見你。別人想見你。」
「噢。」
「噢,然後呢?」
「可能會去吧。」
「你可能會去?」
「嗯。」
「我真覺得你應該去。好好想想吧。」母親擠出一絲微笑。
「真該死,媽,我他媽的一天到晚都在想事情。」
我穿上褲子,來到後門門廊,沖欄杆外吐了口痰——黃棕色的痰。與此同時,從眼皮到指尖,一陣溫暖、隱隱的疼痛傳遍了我的全身,連身體裡面也在隱隱作痛。那一刻,我感覺全身的皮膚就像被打破的嘴唇,敏感而刺痛。我點上一根煙,走下台階,來到屋後池塘邊。夏日的空氣非常稠密,眼前的一切,像生亞麻那樣明亮而閃爍。我走進更遠處的樹林。林中有條連著池塘的小溪,陡直的溪岸露出紅色的土壤。有個地方,溪水流經一片露出水面的亂石,激起許多漩渦。我看見了自己小時候常來的地方——兀立水中的一座「小島」。那是塊巨石,表面的紅色土壤早已風化得蕩然無存。一棵大水樺的樹根纏繞著那塊巨石,並扎入地下,蔓延至溪邊的林中空地。弗吉尼亞中部的硬木林,樹陰如蓋,但還沒到秋天,懸垂在這塊林中空地和小溪上方的樹葉就已開始慢慢變黃、枯萎。陽光從枝葉間透射下來,照得樹林里斑斑駁駁。周圍的一切影影綽綽,朦朦朧朧,彷彿我的面前隔了一層薄紗。
我走下陡直的溪岸,借著一棵橫倒在水面的樹,踉踉蹌蹌地朝巨石走去。水中的那些石塊滑溜溜的,但石塊之間的間隔,並不像記憶中的那麼大。因為頭天晚上喝了啤酒,我格外留神,所以走到巨石那並非太難。我邊走,邊用雙手扶著上方的巨石,支撐身體。早上的氣溫已逐漸升高,但巨石底下依然清涼。扶著濕漉漉的巨石表面,我能感受到雙手傳來絲絲涼意。一棵樺樹銀灰色的樹皮上,刻著某人名字的首字母JB,共有五六處,大小不一。隨著樺樹的生長,所刻的那些線條已經拉伸,呈現不同的形狀。我爬到樺樹那兒,用麻木而溫暖的手指,撫摸一道道刻痕。雖然完全不記得了,而且以JB 為首字母的名字並不少見,但我肯定那些字母是自己刻的,可又對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