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 才情少年 笑解煩惱結

1921年8月,當張幼儀把自己懷孕的消息告訴丈夫時,為婚姻折磨的徐志摩聽了立刻說:「把孩子打掉。」她怎麼也沒想到丈夫會這樣說。她知道打胎是有生命危險的。「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的耶。」他冷冷地說:「還有人因為火車肇事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說完就扭過臉去了。夫妻感情進一步瀕臨崩潰。

也就在這期間,徐志摩請在愛丁堡大學留學的中國女學生來家吃晚飯。這個女學生穿一身時髦的海軍藍套裙、皮鞋很亮,鞋裡卻顯出一雙裹過的小腳。張幼儀以為她是徐志摩的戀人,他要娶來做妾。她雖然萬分不願意,但仍打算接受現實。飯後,徐志摩送女學生到火車站。她心煩意亂,慢騰騰地洗著碗盤。徐志摩回來時,她還在廚房。他一副坐立不安的樣子,在她身邊轉來轉去。

張幼儀洗完碗盤後,他跟著她走到客廳,問她對女學生有什麼意見。張幼儀知道自己應該接受丈夫挑選的小太太,就說:「呃,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和西服不搭調。」

他不再繞著客廳走來走去,腳跟一轉,好像她的話一下子把他的煩躁和挫折宣洩出來似的,突然尖叫道:「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

這是他第一次對她提高嗓門。她感到,那間屋子忽然小得再也容不下他們了。她從後門逃了出去,夜晚冰涼的空氣撲面而來。他一路追著她到了陽台,氣喘吁吁地說:「我以為你要自殺!」他擔心她會一頭撞到陽台欄杆上。

一周後的一天,徐志摩忽然消失了。痛苦、悲哀的張幼儀覺得自己就像一把「秋天的扇子」,被人遺棄了。一周過完了,還是沒有不告而別的徐志摩的人影。

有天早上,徐志摩托朋友黃子美來問張幼儀,是否願意做徐家的媳婦,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不明白此話意思的張幼儀,沒做出任何回答。「如果你願意這麼做,那一切就好辦了。」黃子美說,「徐志摩不要你了。」

黃子美離開後,日子一天天過去,還不見徐志摩的人影。孤零零留在沙士頓的張幼儀只好給在巴黎的二哥張君勱寫了求救信,信上說,她懷了三個月的身孕,徐志摩要和她離婚,出走後至今下落不明,剛剛派了一位朋友來,問她願不願意「當徐家媳婦,而不當他太太」,她問二哥該怎麼辦。幾天後,張君勱來信,劈頭就用一句中國老話表達他對離婚消息的哀痛:「張家失徐志摩之痛,如喪考妣。」同時指點妹妹說,「萬勿打胎,兄願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於是張幼儀立即帶上該帶的東西,按照哥哥在信中標出的路線來到巴黎。經過哥哥的安慰、勸說,她慢慢平靜了下來。這場心靈的變故,讓這位堅強的女子,決定走自強自立之路。她順從哥哥的吩咐在巴黎鄉下住下。直到七弟從國內來,通過二哥知道了她的地址,到鄉下來看她後,她又隨七弟到了德國。

1922年2月,張幼儀在柏林生下了徐志摩的第二個兒子德生(彼得)。然而孩子的出世,並未能挽住父親狂戀的心。也許,正是這種無能為力註定了他的飄然而逝,讓無可奈何留給紅塵間的男女自己咀嚼吧。

自從來到歐洲大陸,不管是在巴黎還是在柏林,直到孩子出世,張幼儀都沒有見過徐志摩一面。3月初剛出院的張幼儀在七弟家,見到了一封徐志摩的《致張幼儀》的信。徐志摩給自己結髮6年的妻子寫了一封慷慨激昂的信,正式書面向她提出了離異請求:「……無愛之婚姻無可忍,自由之償還自由,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痛苦,始兆幸福,皆在此矣。」她當即打電話給送來信的吳經熊,說第二天去吳家見徐志摩。

第二天,張幼儀來到吳家,徐志摩已在那裡。半年不見,徐志摩看起來很健康,也很快活。客廳里有四個朋友繞著他走來走去,一副護駕的樣子。張幼儀只認識吳經熊和從美國來歐洲遊覽的金岳霖。

「如果你要離婚,那很容易。」張幼儀鎮定而又冷酷地說。

「我已經告訴我父母了,他們贊成這件事。」

「你有父母,我也有父母,如果可以的話,讓我先等我父母批准這件事。」

「不行,不行,」徐志摩急躁地搖搖頭說,「你曉得,我沒時間等了,你一定要現在簽字,林徽因……」

張幼儀想,他何必在信上寫什麼勇氣和理想?他不過是要他的女友,才這樣情急難耐。多年後,有人問張幼儀,徐志摩要求離婚是不是革命性的舉動,張幼儀總是說「不是」,因為他有女友在先。如果他只是因為不愛她才要求離婚,她會認為他是依自己的信念行事,那才是一個革命性的壯舉。

徐志摩一動不動地看著張幼儀,手上緊握著已經起草好的離婚文書。

「那——好吧。」張幼儀說,「如果你認為離婚這件事做得對,我就簽字。」

徐志摩一聽高興透了,笑容滿面地把文件遞過來,不能自己地說:「太好了,太好了。你曉得,我們一定要這麼做,中國一定要擺脫舊習氣,我們非離婚不可。」就在徐志摩和張幼儀的第二個兒子出生一周後,由吳經熊和金岳霖作證,徐志摩和張幼儀正式簽署了離婚協議。

因無愛,浪漫、熱誠、痴心和執著的徐志摩對自己的原配夫人就無情了。人在異鄉又懷有身孕的張幼儀,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曾幾度失去求生的勇氣,但最後她終於堅強起來,決定留在異鄉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離婚後的張幼儀,留在德國求學,她堅信自己能夠擁有獨立的自我,並能獨自將兒子撫養成人。1926年回國後,張幼儀開始在上海發展事業,在東吳大學教德文、接辦上海女子商業銀行、經營雲裳服裝公司,均大獲成功。她從小腳的陰影里走出,成為一個令人矚目的新女性,但一生卻沒有走出徐志摩的世界。她跟夫家維持著奇異的關係,共同經營事業,精心撫育她和徐志摩的兒子,照樣服侍徐志摩的雙親(認作寄女),連喪事都由她承辦主持。

多年後,當被問及她與徐志摩的感情時,張幼儀說:「你總是問我,我愛不愛徐志摩。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對這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作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人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擁有自由之身的徐志摩歡喜之下,就以浪漫和誇張的筆調寫下了頌揚自由可貴的詩作《笑解煩惱結——送幼儀》,並在《新浙江》上發表:

這煩惱結,是誰家扭得水尖兒難透?

這千縷萬縷煩惱結是誰家忍心機織?

這結里多少淚痕血跡,應化沉碧!

忠孝節義——咳,忠孝節義謝你維繫

四千年史髏不絕,

卻不過把人道靈魂磨成粉屑,

黃海不潮,崑崙嘆息,

四萬萬生靈,心死神滅,中原鬼泣!

咳,忠孝節義!

…………

如何!畢竟解散,煩惱難結,煩惱苦結。

來,如今放開容顏喜笑,握手相勞;

聽晚後一片聲歡,年道解散了結兒,

消除了煩惱!

同年11月,徐志摩寫的《徐志摩張幼儀離婚通告》也在《新浙江》的副刊《新朋友》的《離婚號》上刊登出來。

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是近代中國第一樁自由文明離婚案。該通告除告知徐、張離婚的事實外,還對離婚本身發表了一番見解。徐志摩指出夫妻離婚對雙方都是平等的,並不像傳統認為的那樣,好像總是女子在吃虧,所以人們同時應該打破男必娶女必嫁的謬見。男子再娶絕對不成問題,女子再嫁的機會,事實上總有不平等存在。這不僅因為女子不解放,也因為男子沒有解放徹底。因此,徐志摩希望大家努力從理性方面進行,掃除陋習迷信,實現男女平等的理想。在通告的結尾,徐志摩對道德的更新充滿了信心和希望:「我們相信道德的勇敢是這新時期的精神,人道是革新的標準。」

徐志摩石破天驚的離婚通告,文名尚未遠播的他立即以此頭號新聞震動了中國,造成了近代史上頭一宗西式離婚事件,挑戰了百年前中國的封建婚姻制度。人們驚奇並且議論紛紛。

1923年1月,梁啟超在上海得知徐志摩離婚後,立即致信當時正在北京的徐志摩,苦心勸導他:「其一,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弟之此舉,其於弟將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已予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蓋可遇而不可求。……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貼也極難。所夢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嗚呼志摩,天下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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