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紅綢圍巾

這天早晨,在平常去法院的時刻,加尼瑪爾探長從家裡出來,沿著佩爾戈萊茲街走時,發現前面有一個人舉止怪異。這個人衣著寒傖,雖然已是十一月了,還戴著一頂草帽。他每走五六十步,就要彎下腰,或是重新結一結鞋帶,或是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杖,或是做點別的動作。而每一次,他都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桔子皮,悄悄把它放在人行道邊上。

這可能是一種怪癖,一種幼稚的消遣,大概誰也不會加以注意。但是加尼瑪爾目光敏銳,事事留意,非要刨根究底查出原因才滿足。

於是,他就跟在這個人後面。

當這個人向右拐到大軍大道時,探長發現他跟一個十二歲左右的男孩子互相打手勢,使眼色。那個男孩子正沿著街左邊的房子走著。

走了二十多米遠以後,那男人又彎下腰,挽起褲腳,放下一塊桔子皮。

與此同時,那男孩子也停下來,用一截粉筆在他經過的那座房子上畫了一個白叉,外面加上一個圓圈。兩個人又接著走。過了一分鐘又停下來。那男人拾起一枚別針,放下一塊桔子皮。男孩也馬上在牆上畫了第二個叉,再加上一個圓圈。

「見鬼!」探長脫口罵了一句,心想,「這事真蹊蹺……這兩個主顧在玩什麼遊戲?」

兩個「主顧」沿著弗里德蘭大街和聖奧諾雷郊區往下走。以後就沒有發生什麼值得一提的事了。

幾乎隔那麼一段,兩個人就可說是下意識地重複一次那種動作。但是那男人顯然是選好了應當做記號的房子之後才放格子皮的;那男孩這頭也是看到夥伴的信號之後,才在房子上畫記號的。因此,兩個人肯定是配合行動。

在探長看來,他不意撞見的這個陰謀十分值得注意。

到了博沃廣場,那男人猶豫了一下。後來,他好像下了決心,兩次把褲腳捲起又放下。於是,那男孩就在內政部門前崗哨對面的人行道邊上坐了下來,在石頭上畫了兩個叉和兩個圓圈。到愛麗舍宮附近,兩人又故伎重演。

只是在總統府哨兵走動的那段人行道上,畫了三個記號,而不是兩個。

「這是什麼意思?」加尼瑪爾囁嚅道,激動得臉都變白了,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死敵亞森·羅平,就像每次遇到蹊蹺事兒時都要想到他一樣……

「這是什麼意思?」

他差一點把這兩個「主顧」抓起來審問一番。但是他很聰明,不至於干這種蠢事。再說,那個放桔子皮的男人點燃了一支煙,那男孩兒也拿著一截煙頭,過來向他借火。

他們交談了幾句。男孩迅速把一件東西遞給同伴。那東西像是一把裝在套子里的左輪手槍。至少探長這樣認為。他們兩人都朝這件東西低下頭。然後,那男人轉身面對著牆,六次把手伸進口袋,做了好像是上子彈的動作。

這以後,他們又順原路往回走,來到絮萊納街。探長冒著引起他們注意的危險,緊跟著他們。他看到這兩人走進一座舊房子的大門。這座房子所有的護窗板都關著,只有第四層和頂層的開著。

他跟著他們走進去。在大門裡邊,他看到一個寬大的院子。院子盡頭掛著一塊房屋油漆粉刷工的招牌。左邊是樓梯間。他上了樓,剛到第二層,就聽到上面傳來一陣嘈雜聲,好像是有人在毆鬥,因此他加快了腳步。

他上到最後一層,見房門開著,就走了進去,側耳傾聽,聽出是有人在廝打,便朝傳出聲音的房間跑去。可是,他在門口氣喘吁吁地站住了。他看到那男人和那孩子正在用椅子敲地板,不免大吃一驚。

這時,第三個人從隔壁房間走了過來。這是一個二十八九歲的年輕人,蓄著短短的絡腮鬍,戴著眼鏡,穿著捲毛羔皮衣,像個外國人,一個俄國人。

「你好,加尼瑪爾。」他說道。

然後又對那兩個夥伴說:「謝謝你們,兩位朋友。祝賀你們辦成了事。這是我答應的報酬。」

他把一張一百法郎的鈔票給了他們,把他們推出門,並把兩扇門關緊。

「請原諒,老朋友。」他對加尼瑪爾說,「我有話要跟你說……非常緊急。」

他把手伸給探長,看到探長仍然覺得愕然,並且滿面怒容,就說道:「你好像還沒明白……可這很清楚!……我有急事,需要見你……就……對嗎?」

然後又裝出回答對方的反駁似地說:「不,老朋友,你想錯了。如果我給你寫信或者打電話,你就不會來了……要麼你就會帶一團兵來。可是我只想見你一個人,就只好派這兩個老實人去接你,叫他們一路上放桔子皮,畫叉和圈,總之,給你標出一條來這裡的路。怎麼?你還傻愣愣地不明白。怎麼回事?也許,你還沒認出我來?羅平……亞森·羅平……好好回想回想……這名字難道不能使你想起什麼嗎?」

「畜生!」加尼瑪爾咬牙切齒地說。

亞森·羅平似乎很抱歉,親熱地說:「你生氣了?是的。我從你眼睛裡看出來了……因為迪格里瓦爾案件,對嗎?我本應等你趕來抓我,是不是?……媽的,我竟沒有想到這一點!我向你發誓,下一次……」

「混蛋!」加尼瑪爾狠狠罵道。

「我原來還以為這會讓你高興哩!真的,我還對自己說:『這個大胖子加尼瑪爾,好久沒見了。他準會撲上來摟住我的脖子哩。』」

加尼瑪爾站著一直未動,似乎從驚愕中清醒過來。他看看四周,看看亞森·羅平,顯然在尋思是不是真要撲上去「摟」他的脖子。不過他忍住了,抓過一把椅子,坐下來,好像突然打定了主意,要聽聽對方講些什麼。

「說吧!」他說道,「……別廢話。我很忙。」

「這才對。」亞森·羅平說,「聊聊吧。再也找不到比這兒更安靜的地方了。這是德·羅舍洛爾公爵的一座舊公館,但他本人從沒在這裡住過。他把這樓房租給了我,把那些公用房租給了一個油漆粉刷包工頭。我也有幾處這樣的房子,非常實用。別看我樣子像個俄國大老爺,可我在這兒是讓·迪布勒伊先生,從前當過部長……你明白嗎?我選擇了一個比較熱門的行業,免得引起別人的注意……」

「你說這些跟我有什麼關係?」加尼瑪爾打斷他的話。「的確,我說多了。你很忙。請原諒。我不會要多久……五分鐘……我開始了……來支雪茄,好嗎?不要?很好,我也不要。」他也坐了下來,兩隻手像彈鋼琴似地在桌上彈著,腦子在想事兒。然後他說:「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一個炎熱但令人心曠神怡的晴朗日子……你在聽我說嗎?……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其實,有必要追溯到亨利四世治下,讓你了解新橋編年史嗎?用不著,你也許不精通法國歷史,因此我可能會把你腦子搞糊塗。你只需知道昨夜將近一點的時候,一個船夫從新橋左岸邊最後一個橋拱下經過,聽到有人從橋上扔下一件東西,掉在他的船頭上。這件東西顯然是要扔到塞納河底的。船夫的狗狂叫著衝過去。等船夫走到船頭時,看到狗正在用嘴扯拉一張報紙。這張報紙裡面包了好幾件東西。船夫把沒有掉進水裡的東西撿起來,拿回艙里仔細檢查,似乎覺得有些意思。他跟我一個朋友有聯繫,就讓這人把事情告訴我。今天早晨,他們把我叫醒,給我講了事情的經過,並把那些東西交給我。喏,就是這些。」

那些東西攤在桌子上,他指給加尼瑪爾看。先是一張報紙的碎片。其次是一個很大的玻璃墨水瓶,瓶蓋上拴著一根長線。另外還有一小塊玻璃碎片,一個揉爛的軟紙盒。最後是一塊鮮紅的綢子,一頭扎著一個同樣料子同樣顏色的流蘇結。

「好朋友,你看到的就是物證。」亞森·羅平說,「當然,如果那隻蠢狗不把那些東西撥弄到河裡去的話,問題就更容易解決。不過,我覺得只要動動腦子,用點心思,還是可以查明情況的。這正是你的拿手好戲。你說呢?」

加尼瑪爾一動不動,他願意忍受亞森·羅平的饒舌。不過他的尊嚴命令他不予理睬,既不說話,也不點頭搖頭,作出贊同或不贊同的表示。「我看得出來,我們所見略同。」亞森·羅平似乎沒有注意探長的沉默,繼續說,「現在我就照這些物證表明的情況,用一句話來概括案情:昨晚九點至午夜之間,一位舉止古怪的小姐,被賽馬圈子裡一位衣冠楚楚、戴單片眼鏡的先生用刀刺傷,然後被勒死。這位小姐不久前與他一起吃過三塊奶油夾心烤蛋白和一塊奶油咖啡糖點。」

亞森·羅平點燃一支煙,拉住加尼瑪爾的袖子,說:「嗯,你目瞪口呆了,探長!你以為在偵探推理方面,外行是沒有這麼大本事的。錯了,先生!亞森·羅平搞起推理來,就跟小說里寫的偵探一樣在行。我的證據嗎?非常明顯非常簡單。」他指著那些東西,又說:「昨晚九點鐘以後(報上的日期是昨天,還有《晚間版》的字樣。另外,你可以看到,報紙這裡還粘著一條黃紙帶。送給訂戶的報紙就是用黃紙帶扎的要等晚上九點的郵班才能送到訂戶手上)。九點鐘以後,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請注意這塊玻璃碎片剛好跟一個單片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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