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梅森和戴拉用過午餐回來時,德瑞克正在等他。「嗨,佩利,」偵探說。「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這項消息發布前一個小時先告訴你。下午出刊的報紙應該會登出來。」

「快說。」梅森說。

「看起來對菲爾和她的男友都不太妙。我不知警方循的是什麼線索,但他們很快就找到菲爾。據我了解,看到她離開汽車的男人已經斷然指認她。」

「還有什麼事嗎?」梅森問。

「有,他們有她那位男友的線索。」

「他們找到他了嗎?」

「我想他們頗費了一點時間,」德瑞克說。「他們在城外某處找到他。我的消息是他們在北梅沙找到他。」

「然後呢?」梅森問。

「據我所知,那女孩目前是留在原地。北方的電訊是,檢方代表飛往舊金山會見當地的檢方,他們已經把安德斯帶到舊金山。安德斯已全盤招認。」

「招認了嗎?」梅森問。

德瑞克點點頭,過了一會兒才說:「你氣色不佳,佩利。」

「我有什麼不對勁嗎?」

「眼睛看來不太好。你近來受的壓力太大。為什麼不去渡個假呢?」

「為什麼我要去渡假?」梅森問。

「我認為那是個好主意。」德瑞克說。「如果我是你,就會立刻動身。」

「安德斯說了什麼嗎?」梅森問。

「我不知道,」德瑞克說。「但我想一定是不同凡響。報界得到的消息是,一位著名的律師將被牽連在內。」

梅森說:「胡說,安德斯沒辦法連累任何人。」

「如果你消失個一、兩天,等我取得所有情報,可能會比較好,」德瑞克說。「給我四十八小時,一定能查個水落石出。」

「別瞎扯了,」梅森說。「你看不出來嗎?如果我突然逃走,警方會很高興的。他們會在報紙上大肆渲染,說我得知安德斯的聲明之後匆忙逃走。」

「讓他們說吧,」德瑞克說。「那對你有什麼影響呢?」

梅森聳聳肩說:「我怎麼知道他們會做什麼?他們是如何讓安德斯說話的?」

「還不是老套,」德瑞克說。「他們告訴他,菲爾已經供出全部的事情並且認罪,他就興起俠義心腸說不是菲爾的錯,然後就把事情通通說出來了。」

梅森說:「這……」電話鈴打斷了他的話。戴拉拿起話筒說:「喂,」她遲疑了一下,掩住話筒,抬起頭來望著梅森,以毫無表情的聲音說:「兇殺組的霍康巡佐,和副檢察官藍士佛要立刻見你。」

德瑞克說:「噢,這些傢伙的手腳倒是挺快的。」

梅森猛然把頭轉向出口的門。「從那裡出去,保羅,」他說。「好,戴拉,出去把他們帶進來。」

德瑞克輕鬆地大步走過辦公室,打開出口的門。一個男人的聲音說:「站住!留在原地。」

德瑞克一動也不動地站住了。

在戴拉打開通往外面辦公室的門以前,霍康巡佐已經噴著雪茄煙,強行推門進來了,他的帽子斜掛在腦後,眼中露出敵意。

站在走廊的人說:「他在這裡,巡佐。」

霍康走到門邊,看了一眼德瑞克,說:「只是個配角,讓他走。進來,藍士佛。」

他按著門,藍士佛有些靦腆似地走進辦公室。藍士佛年約三十多,接近四十歲,灰色眼睛,面貌嚴肅,高個子。

「從我聽到的描述判斷,我還以為他就是梅森。」他說。

在桌子後面的梅森和藹地說:「不用道歉,藍士佛。你是我尚未見過面的副檢察官之一,請進來坐。」

藍士佛似乎不太自在,走向客戶的皮椅坐了下來。

梅森瞥了一眼霍康巡佐,說:「你好嗎?巡佐。我有一段時間沒見到你了。」

霍康巡佐沒有坐下,他兩腿分開站著,手插在外套兩側的口袋裡。「看起來你這一跤摔得不輕,梅森。」

梅森對藍士佛說:「你剛到任沒多久吧?」

「大約三個月。」

霍康把雪茄由口中取出。「別跟我說那些閑話,梅森,因為那不管用。」

梅森回嘴:「別跟我說你最好小心之類的話,巡佐,因為那不管用。如果你想知道什麼事,就明說。」

「槍在哪裡?」霍康問。

「什麼槍?」

「殺死溫渥斯的槍。」

梅森聳聳肩說:「你可以對我搜身。」

「你說對了,我能。」霍康冷酷地說。

「有搜索狀嗎?」梅森問。

「我不需要搜索狀。」

「那要視你的觀點而定。」梅森評論道。

霍康走過去,坐在桌面的一角,說:「身為一名律師,躲在專業威信和法律特許的保密言論之後,是一回事;冒著大險成為事後共犯,又是另一回事。」

梅森不悅地說:「請隨便,有什麼說什麼吧。」

藍士佛插嘴說:「巡佐,也許我可以在我們提出嚴重的指控之前先問梅森先生幾個有禮貌的問題。畢竟,你也知道,梅森先生是位律師,而且……」

「噢,見鬼!」霍康輕蔑似地說。過了一會兒又說:「請便吧。」然後穿過辦公室,走到窗邊,刻意背對著藍士佛和梅森。

「我相信你知道潘·溫渥斯今天清晨被發現死在遊艇上的事吧?」藍士佛問。

梅森點點頭。

「他被槍殺而死。情況顯示,一位叫媚依·菲爾的女郎,和一位叫哈洛·安德斯的男子有嫌疑。這名女郎已被確定昨晚曾在槍擊現場出現。安德斯承認,槍擊發生時,他正在遊艇的附近。從他的情形看來,可能不是一級謀殺,但是毫無疑問的,是一樁需要陪審團解決的殺人案。

「根據安德斯的說法,當媚依·菲爾把槍擊的事情全都告訴你之後,你要他回到旅館去等待。安德斯仔細考慮後,決定要去和自己的律師商量,那位律師在安德斯居住的郡上開業,是他多年的朋友。他到機場包了一架飛機,飛回北加州。他把事實一五一十告訴這位律師,律師建議他立刻和警方聯絡,說明一切事情。這位律師似乎……」

「噢,見鬼!」霍康打斷他的話,轉過身來面對室內。「幹嘛說得這麼含蓄?那位律師說,梅森給安德斯的,是律師所能提供的最糟的建議。」

梅森說:「很好。」

霍康繼續說:「我經常告訴你,梅森,總有一天你會重重摔下來的,這回可應驗了。」

梅森說:「好吧,別提安德斯幹了什麼,我們談正事。我知道你是個好警探,應該晉陞為隊長。你長久以來就預測我要失敗。安德斯的律師說我的建議很糟。沒關係,他說了又怎樣?我不在乎。安德斯遵循他的建議,弄得心情煩亂。只因為那位律師的建議是你中意的,你就認為他對而我錯。你們要什麼呢?」

霍康說:「我們要那把槍。」

「什麼槍?」

「殺死潘·溫渥斯的那把手槍。」

「我沒有。」

「這是你說的。」

梅森沉下臉,眼睛微眯,冰冷而斷然地說:「這是我說的。」

「好,」霍康巡佐說。「我們原想給你一個台階下的,但如果我們必須來硬的,我們也可以做到。」

「請便,」梅森說。「來硬的吧。」

霍康說:「等一下,你在這裡看著他,藍士佛。」他越過辦公室,猛力拉開通往外面辦公室的門,走進接待室,拿了一個小手提袋,再走回來。

梅森平靜地注視著他。霍康打開手提袋,伸手進去,然後停留片刻,彷佛是要製造一點戲劇效果。

「趕快,」梅森說。「把兔子拉出來啊!」

霍康拿出一雙鞋子。「看看這個,」他說。「告訴我這是否屬於你所有,並且記住,你說的任何話都會被採用為不利於你的證據。」

梅森注視著那雙沾了泥濘的鞋子,然後伸手拿過一隻,仔細看過,再問道:「你是從哪裡得到這雙鞋子的?」

霍康說:「別以為你可以使用這招,我是憑搜索狀去搜來的。」

「哪個傢伙給你搜索狀去搜我的公寓?」

「一位法官,」霍康說。「這可不是我的問題的答案,梅森。這是你的鞋子嗎?」

「當然是我的鞋子,你從我的公寓拿的,不是嗎?」

「昨晚你穿這雙鞋子到哪裡去了?」

「我不記得。」

「不記得個鬼。」

梅森說:「你問問題,我答問題。別管我說什麼,你可能會有麻煩。」

霍康說:「別想唬我,因為那不管用。如果我把你帶回總局,控告你是事後共犯,你就會唱不同的調調。」

「反正不會是你中意的調子。」梅森說。

藍士佛充當和事佬。「請別動怒,梅森先生。你至少必須承認,證據顯示你也牽連在內。你要知道,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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