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彷彿連續數小時、數天、數周的黑暗與顛簸;忽而乍見光亮,忽而進入漫長漆黑的甬道,忽而被甩東甩西,忽而被抱起來,見到亮光和巴雷特小姐貼近的臉蛋,以及細瘦的樹、線條、鐵軌和高聳閃亮斑斕的房屋——那是因為當時鐵路運輸有個野蠻的規定,旅行時必須將狗關在狗籠里。但弗勒希並不害怕;他們逃走了,遠離暴君和偷狗賊!隨著火車將他甩東甩西,火車不斷地顛簸,發出摩擦的嘎嘎聲,他私語道:盡量地顛簸、嘎嘎響吧!只要帶我們離開溫珀爾街和白教堂區便可。終於,光變寬了,顛簸也已停止。他聽見鳥兒在唱歌和樹在風中嘆息,抑或是湍流的水聲?等他終於張開眼睛,甩甩身上的毛皮,竟看見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議的奇景——巴雷特小姐竟坐在急流中的一塊石頭上!樹木向她彎下去,河水在她身邊洶湧,她正身臨絕境!弗勒希縱身一躍,霎時水花飛濺,他游過河流,衝到她身邊。「……他以佩特拉克之名受洗了!」當他爬上石頭,挨近她身邊時,巴雷特小姐這麼說。原來他們已身在法國南部的沃克呂茲,而她正坐在佩特拉克噴水池裡的一塊石頭上。
接著是更多的顛簸和嘎嘎聲;然後他再度站在平穩的地板上,黑暗被撥開,光湧進,灑在他身上。他感覺自己清醒異常,生氣盎然,同時又十分困惑地站在一個巨大的空房間紅色的瓷磚地上,到處都是陽光。他到處跑、到處嗅、到處碰觸。這裡沒有地毯,沒有火爐,沒有沙發,沒有安樂椅,沒有書架,沒有頭胸像。陌生的強烈味道搔弄他的鼻孔,令他打噴嚏。那極度刺眼、清晰的光令他目眩神迷。他從來沒進過像這樣又硬、又亮、又大、又空曠的房間——它真的是個房間嗎?巴雷特小姐坐在房間中央一張桌子旁邊的椅子上,顯得更嬌小。然後威爾森把他帶出門,他感覺自己幾乎像瞎了一般——先是陽光,然後是陰影,令他幾乎看不見。街道的一半彷彿燃燒般炎熱,另一半卻寒冷刺骨。路上行走的女人身上裹著毛皮大衣,同時卻又打陽傘遮住頭,而且那條街乾燥無比。儘管現在已是十一月中旬,路上卻不見任何會弄濕他腳掌及黏住他腳毛的爛泥或水坑。這裡沒有地下室入口,也沒有鐵欄杆,沒有溫珀爾街或牛津街那種總令散步的他不斷分心,濃重又混雜的味道。不過,從銳利的石頭角落及乾燥的黃牆傳出來奇怪的新味道,也十分刺鼻,非常特別。這時從一道輕輕擺動的黑色帷幕後面,傳出來一陣極甜的味道,如雲朵般飄在空中。他停下來,抬高前腳,仔細品嘗,決定跟進去,便從帷幕下方往裡鑽,猛地瞥見裡面是個天花板極高、極空蕩、撒滿光點、發出隆隆巨響的大廳。可惜威爾森一聲尖叫,立刻用力把他扯了回去。他們繼續往下走;街上的噪音令人耳聾,每個人似乎都同時在高聲吼叫。倫敦的聲音是一片單調的、催人入眠的嗡嗡聲,這裡卻是一片騷亂叫喊聲,時而聽見皮鞭在抽,時而聽見鈴兒在搖。弗勒希左跳右跳,威爾森也跟著左跳右跳,為了躲避拖貨的馬車,或一條閹牛,或一隊士兵,或一群山羊,起碼被迫跳上跳下人行道二十次。這麼多年來,他從未感覺如此年輕、活潑過。最後,他頭暈目眩卻興高采烈地倒在紅色的瓷磚地上呼呼大睡,雖然以前他可以睡在溫珀爾街後面房間的軟枕頭上,卻從未睡得這麼香甜過。
很快地,弗勒希便意識到比薩——這是他們現在定居的城市——與倫敦還有更大的差別:這裡的狗不一樣!在倫敦,即使只是散步去郵筒,一路上他也會碰見一些巴哥犬、獵犬、鬥牛犬、獒犬、柯利牧羊犬、紐芬蘭犬、聖伯納犬、獵狐㹴或西班牙獵犬家族七種最著名的狗之一。他替每種狗都取了名字,也都分了等級。然而在比薩,狗雖多,卻不分等級;因為全部——怎麼可能呢?——都是雜種狗。舉目所及,全是灰狗、黃狗、斑紋狗、斑點狗……,但無法分辨出哪一條是西班牙獵犬、柯利牧羊犬、獵犬或獒犬。難道狗俱樂部在義大利毫無勢力嗎?難道這裡的人沒聽過西班牙獵犬俱樂部嗎?難道這裡沒有法律規定頭頂有冠毛是致命的缺點,有鬈耳者為珍物,腳上的羽狀毛必須予以保護,並且堅持眉骨必須呈圓蓋形且不可突出?顯然沒有!弗勒希感覺自己像一位落難王子,是一群烏合之眾里唯一的貴族——他是整個比薩城內唯一的一條純種柯卡西班牙獵犬!
多年來,弗勒希一向被教導要視自己是條貴族狗,紫碗與狗鏈的律法深深嵌進他的靈魂深處,因此他的大受震撼,不難想見。一個姓霍華德 或卡文迪什 的人,如果住到原住民村莊的泥屋中,經常忍不住唏噓緬懷查茨沃思 ,想念那穿透彩繪玻璃的火紅夕照下的紅地毯和飾滿冠冕的長廊,亦不為過。我們必須承認,弗勒希的內心有勢利的一面;很多年以前米特福德小姐便已察覺到這一點。在倫敦,由於置身平輩甚至比他更優秀的狗之間,這個特性並不顯著,而今卻再度抬頭。他認為自己鶴立雞群,變得不可一世、十分自大。「弗勒希以為自己是皇帝,想叫人開門的時候便吠個不停,吠得你心煩氣躁,」布朗寧夫人寫道。「羅伯特宣稱,」她繼續表示,「弗勒希認為上帝創造他——我的丈夫——便是特地派他來服侍他的;看起來還真像是如此。」
「羅伯特,」「我丈夫」——,不僅弗勒希變了,巴雷特小姐也變了。現在她不但自稱布朗寧夫人,還在陽光底下炫耀手上的金戒指;她的變化跟弗勒希一樣劇烈。弗勒希每天聽她說「羅伯特」和「我丈夫」至少五十遍,而且聲調里總帶著得意,令他頸毛倒豎、心跳加速。不過改變的不只是她講話的方式而已,她整個人都變了。比方說,以前她只啜一點點波爾特葡萄酒,且老是抱怨頭痛,現在她卻大杯大杯地喝勤地葡萄酒,睡得既香又甜;餐桌上總擺著一大串連枝帶葉剛摘下來的新鮮橙子,不再是一小粒孤零零的酸黃果子;她不再坐著輪椅去攝政公園,卻穿上那雙厚皮靴,手腳並用地攀岩去;她不再搭乘雙頭馬車去牛津街逛商店,卻坐上一輛破爛的出租馬車,一路搖搖晃晃地到湖邊去欣賞山景;累了,她不再揮手去叫另一輛馬車,卻坐在石頭上看蜥蜴。出大太陽她高興,天氣冷她也高興。爐火將熄,她會把從公爵森林內撿來的松枝丟進火里,然後他們一起坐在噼啪響的烈火前,用力嗅聞那股辛辣濃郁的松香味兒。她總是不厭其煩地讚美義大利,趁機貶低英國。「……我們英國人真可憐,」她慨嘆,「需要學習快樂,需要經過陽光、而非爐火的凈化焠煉。」在義大利,太陽蘊育了自由、生命與喜悅;你看不見任何男人打架,也聽不見他們詛咒別人;你絕對看不到義大利人喝得爛醉——修爾迪奇區「那群男人的臉」又回到她眼前!她總是拿比薩和倫敦比,不斷強調她是多麼地喜歡比薩。漂亮的女人可以獨自在比薩的街上走;貴婦先倒了自己的尿盆,再「妝扮得如火焰般炫目地」進宮去。充斥鈴聲、雜種狗、駱駝、松樹林的比薩,比擁有桃花心木大門及羊排的溫珀爾街可愛太多太多。就這樣,布朗寧夫人每天一邊大杯喝勤地葡萄酒和從新折的枝上摘橙子,一邊讚美義大利,並為可憐、乏味、潮濕、陰霾、抑鬱、生活昂貴、墨守成規的英國惋嘆。
至於威爾森,剛開始時還保持英式作風,四平八穩。僕役長和地下室、前門與窗帘的記憶仍留在她腦海里,不容易抹去。因為「驚駭於維納斯的暴露」,她會拒絕繼續逛藝廊;後來因為好心朋友關照,得以從門外窺得大公爵宮廷內部之華美,但她仍忠貞擁護聖詹姆士宮廷,堅稱後者的富麗堂皇更勝一籌。「那地方……跟我們英國的宮廷比起來,」她報告,「簡直太不體面了。」然而一名大公爵侍衛雄赳赳的體魄卻吸引了她的注意力,獲得她的青睞。她的熱情被點燃,判斷力跟著動搖,個人標準全拋諸腦後——莉莉·威爾森和侍衛里基熱戀了!
正如布朗寧夫人忙著探索她新獲得的自由,並且盡情享受自己新的發現,弗勒希也忙著發現及探索自由。離開比薩之前(他們於一八四七年春天遷往佛羅倫薩),弗勒希面對了起初令他心煩的現實:即狗屋俱樂部的律法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他學著接受淡色冠毛並非致命的缺陷,也開始採納有關狗族社會的新觀念,起初還如履薄冰,後來漸漸變得一日比一日更了解民主精神。即使在比薩,布朗寧夫人亦注意到:「……每天他都出去和小狗狗們講義大利話。」搬到佛羅倫薩之後,就連昔日桎梏他的最後一條鐵鏈也斷了。徹底解放的重要時刻發生在卡西納 ;當弗勒希在「彷彿翡翠」般的草地上馳騁,嚇得「野雞四處飛竄」時,他突然想起攝政公園的規定:狗必須系狗鏈。現在「必須」到哪裡去了?狗鏈到哪裡去了?公園管理員和警棍又去哪裡了?全都不見了!和偷狗賊、狗俱樂部及代表腐敗封建的西班牙獵犬俱樂部一起消失了!和輪椅與雙座小馬車一起消失了!和白教堂及修爾迪奇一起消失了!他飛奔,他馳騁;他的毛皮閃亮,他的眼睛發光。現在全世界都是他的朋友,每一條狗都是他的兄弟。在這個新世界裡,他不需要狗鏈,也不再需要保護。如果布朗寧先生遲遲不肯出去散步——弗勒希現在跟他是好朋友了——他會大膽地命令他;「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