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英里界標

眾人皆知,以下回憶錄的主人翁,其宗親族譜因年湮代遠,已不可考;因此,其名稱的出處及由來不明,自然也不奇怪。數百萬年以前,如今名叫「西班牙」的那個國家,在初創的混沌中不安地沸騰騷動著。隨世紀推演,植物開始出現;只要有植物的地方,依據自然的律法便註定將有兔子;而有兔子的地方,神便敕令應有狗。這一點,毋庸置疑,無可非議。然而,當論及為何將捉兔子的狗命名為「西班牙獵犬」(Spaniel)時,則疑竇叢生,難以解答。若干史家指出,當迦太基人登陸西班牙時,眾士卒異口同聲高喊:「Span!Span!」——因草叢樹堆里到處可見兔子蹦跳竄躲,整片大地兔滿為患,而迦太基語中「Span」即謂兔子。從此,那片陸地便名為「Hispania」,即「兔之地」;而立刻拔腿開始追逐兔子的狗,便被稱為西班牙獵犬或獵兔犬。

多數人可能認為這樣的解釋已經足夠,不需再追究;然而實事求是的我們,必須補充另一派的說法。這批學者表示,「Hispania」這個字,和迦太基語中的「Span」其實毫無關聯,而是由巴斯克語(Basque)中的「espaa」衍生而來,意指「邊緣」或「邊界」。倘若果真如此,我們只好將所有關於兔子、樹叢、狗與士兵的浪漫圖畫,從腦海中徹底抹去,單純地假設西班牙獵犬之所以稱為西班牙獵犬,乃因西班牙被稱之為「Espaa」。至於第三類古物研究者的理論,認為正如愛人們昵稱其情婦「怪物」或「猴子」一般,西班牙人也會故意稱呼最心愛的狗兒「彎彎」或「凹凸」(「espaa」也有這個意思),其實眾人皆知西班牙獵犬的模樣正好相反。不過,這項臆測恐怕太過於異想天開,不足採信。

跳過上述理論,再跳過其他許多不值一提的理論,我們來到十世紀中葉的威爾士;當時西班牙獵犬已經存在該地,據說是在那之前的幾個世紀,由一支姓「艾弗爾」的西班牙家族所引進。至十世紀中葉,西班牙獵犬儼然已成為赫赫有名、身價不凡的狗種。郝華·達 在其所著的「律法書」中就這麼記載著:「國王的西班牙獵犬價值一英鎊。」諸君只要想想公元九四八年時一英鎊能買到多少東西——多少妻妾、奴隸、牛馬、火雞和鵝——便不難想像西班牙獵犬珍貴與知名的程度。它出入國王左右,家世備受許多著名君王的推崇讚譽;當金雀花王朝、都鐸王朝與斯圖亞特王朝的祖先還跟在別人的犁後面、踩在別人的田裡時,它早已在皇宮內納福;早在霍華德、卡文迪或羅素等氏族自史密斯、瓊斯及湯普金斯等販夫走卒群中崛起之前,西班牙獵犬家族已卓然出眾,獨樹一幟。隨世紀流轉,主支又陸續岔出分支,經英國史家孜孜追蹤查證,至少記錄到七個著名的西班牙獵犬家族——克朗勃、薩塞克、諾福克、黑田、柯卡、愛爾蘭水及英格蘭水;皆是同一隻史前時代西班牙獵犬始祖的後代,卻個別具備明顯特徵,並因擁有這些特徵而享受特權。至伊麗莎白女皇時代,狗群中儼然已出現貴族階級,錫德尼爵士便在其著作《世外桃源》 中寫下這樣的證言:「……靈𤟥獵獸犬;第一種狗狀似王公貴族,第二種狗可謂紳士,最後一種則是犬輩中的武士。」

但我們若因此推測西班牙獵犬像人類一樣,認為靈𤟥比自己高一等,而獵獸犬則比自己低一等,那我們必須承認它們成為貴族的基礎,比我們人類有道理多了——至少曾經研究過西班牙獵犬俱樂部的人會同意這項結論。因為一隻西班牙獵犬的瑕疵與美德,全明擺在它堂皇的儀錶上;比方說,淡色眼睛不足取,捲曲的耳朵更糟糕,若生來便有一隻淡色鼻頭或頭頂上有冠毛 ,那更是致命的缺陷。同樣的,西班牙獵犬的優點定義亦十分明確:頭部須平滑,自口鼻部拱起,但角度不可太彎;頭蓋骨須圓,且發育良好,有足夠的空間容納大腦;眼睛須豐滿有神,但不可鼓突;臉部表情基本上須聰慧且溫柔。具備上述特徵的西班牙獵犬備受育種者青睞,而生有淡色鼻子、頭頂有冠毛的西班牙獵犬,則被褫奪屬於該種狗的各項特權。裁決者如是訂定律法;律法一經訂定,從此賞罰分明,以確保律法之遵行不悖。

此刻若反觀人類社會,放眼望去,竟充斥混亂與迷惑!審定人種優劣的俱樂部闕如,恐怕只有「紋章院」 勉強近似西班牙獵犬俱樂部的組織——至少該院仍在努力維持人種的純正性!但論及高貴人種的條件為何——眼睛顏色應該淡、還是深,耳朵應該卷、還是直,頭頂有狀似頂髻的突起是否為致命的缺陷……等等——唯一的判決標準,似乎也僅有紋章而已。你若沒有所屬的紋章,便是無名之輩;但你若能證明自己屬於某四等分紋章 ,且有權頭戴冠冕,那麼大家不僅會公認你出身好,而且還出身權貴。因此梅菲爾區 內沒有一隻鬆餅盤蓋上不刻有蹲伏的獅子或站立的美人魚,就連亞麻布商都在門上鑲嵌敕立紋章,彷彿以茲證明他們製造的床單睡起來保證安全。重視顯貴階級的人無處不在,強調其價值的人更無所不至;然而,皇族不計其數,如波旁氏、哈披斯堡氏或霍亨索倫氏等,他們都曾頭戴冠冕、身披四等分紋章、擁有許多或伏或立的獅與豹型紋章,但如今卻流亡在外,或遭罷黜,或被廢位,聲威盡失,令人不禁大搖其頭,慨嘆還是西班牙獵犬俱樂部的評審眼光好得多。明白這個教訓之後,我們不談高論了,且來看看弗勒希在米特福德家中度過的早年生活。

大約在十八世紀末,一支著名的西班牙獵犬家族居住在雷丁附近一位米德福德或米特福德博士家中。這位紳士服膺紋章院之規定,選擇將姓氏拼音內的「d」改成「t」,從而自稱為貝特倫城堡米特福德-諾森伯蘭家族之後。他的妻子娘家姓羅素,雖是遠親,卻無疑與貝德福德公爵有血緣關係。可惜米特福德博士的列祖列宗在擇偶配對時十分草率、毫無原則,任何評審團都無法認可他自稱名門之後的說法屬實,或准許他繼續繁衍後代。他的眼睛色淡,耳朵捲曲,頭部明顯有冠毛;此外,他的性格自私自利、鹵莽奢侈、庸俗虛偽且嗜賭成性。他敗掉了自己的財產,老婆的財產,還有女兒的收入;他飛黃騰達時拋棄妻女,病痛纏身時又回頭來壓榨她們。不過他有兩項優點:一是美貌——本來他俊秀如太陽神阿波羅,後來因暴飲暴食與酗酒,才變成了酒神巴克斯;二是他真心寵愛狗。即使如此,倘若真有相當於西班牙獵犬俱樂部的男人俱樂部存在,就算他把姓氏拼音中的「d」改成「t」,就算他自稱為貝特倫城堡米特福德家族之後,亦不能逃過遭受謾罵污衊、排擠放逐、同時被冠上不適合繁衍後代之臭名的待遇。可是他是個人,所以什麼都無法阻止他娶到一位出身世家的名媛,或是活到八十幾歲,或是豢養連續數代的靈𤟥及西班牙獵犬,或是生一個女兒。

雖經各方求證,但弗勒希的確實出生年份已不可考,遑論生日;不過,他應該是在一八四二年初出世的,而且還極有可能為「特雷」(Tray,公元一八一六年生)的第二代。可惜關於特雷的各項特質,如今只能從最不可靠的詩里去找尋資料,而根據詩中描述,特雷乃是條價值非凡的紅色柯卡獵犬。所有跡象皆顯示弗勒希正是那條「純種老柯卡西班牙獵犬」的兒子,米特福德博士曾因「他在田野中的優異表現」,拒絕以二十幾尼 賣掉他。至於弗勒希幼年時期的生活細節,哎,看來我們也只能採信於詩了。據說他的毛色是那種會在陽光照射下「呈現一片金黃」的特殊深棕色,眼睛是「帶著訝異神情的淡褐色溫柔眼眸」,耳朵似「裝飾著流蘇」,「修長纖細的腳」,「覆滿繸毛」,且尾巴寬闊。即使押韻時的諸多限制,且詩的表達向來不夠精確,但以上提及的蛛絲馬跡全部符合西班牙獵犬俱樂部的認可標準,所以我們絕不可懷疑弗勒希的確是一條純種的紅色柯卡獵犬,擁有該種狗的一切完美特徵。

他出生後的頭幾個月,都在雷丁附近的一間叫做「三英里界標」的工人小屋內度過。由於米特福德氏家道中落,府內只剩下凱倫海帕克一位僕人,就連椅套也全由米特福德小姐親手用最廉價的布料縫製而成。家中最重要的一件傢具,應該算是一張大桌子,而最重要的房間,則是一間大溫室,因此弗勒希不太可能享受現今和他同等級的狗所應得的豪華待遇,如住防雨狗屋,在水泥地上散步,以及擁有一名女僕或男僕隨侍在側等。不過他一樣日益茁壯,由於天生活潑的性格,使他能享受大部分的娛樂,又因年少及性別,還能享受做某些特別的事。米特福德小姐的活動範圍常局限在小屋內;她必須連續數小時大聲朗讀給父親聽,接下來得陪他玩紙牌,等他終於熟睡之後,又得坐在溫室內的桌前不停地寫、寫、寫,期望能夠替家人支付賬單和還債。不過,弗勒希最期待的時刻終將來臨,米特福德小姐將紙張推到一旁,迅速戴上帽子,拿起雨傘,帶著狗兒去田野間散步。西班牙獵犬天生通人性,接下來關於弗勒希的故事,亦證實他對人類情緒的感知能力分外敏銳。看見親愛的女主人終於能夠用力嗅聞新鮮空氣,讓風吹亂她的白髮,紅潤她自然清爽的臉龐,她巨大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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