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就是非人。怎麼了?
那個孩子死了。死了喲。怎麼還可以這麼平靜,像什麼事沒有一樣?
不是你殺的嗎。
是了。還回來。給我還回來。
把活著的她帶到這裡來。是你帶走的吧。
來開家的時候不是還好好的嗎。還大聲說了我走了不是嗎。為什麼只有你回來了?
為什麼死了。
為什麼這樣。
一起拉手離開家,為什麼沒一起拉手回來。
一起笑著離開家為什麼沒一起笑著回來。
正常的話。
不都應該一起回來嗎?
為什麼躺在那裡睡覺啊未菜美。
為什麼不呼吸了?
為什麼叫你也不回應啊。
不動彈了哦,已經沒辦法了不是嗎。
警察都說沒轍了。
死了啊。
為什麼這樣。
低頭一副可怕的面孔,也什麼都改變不了不是嗎。
早點活過來啊。
什麼啊。
你不是親屬嗎。
是父親吧。有責任的吧。
那麼請盡到自己的責任。
聽到我說的了嗎。
帶回活著的未菜美。
你說我在說胡話?哪裡有胡話。是了,胡話也好。當然會說胡話了,女兒死了嘛。死了哦。應該和父親一起回來的女兒死了啊。只有你一個人回來了哦。到底是誰在說胡話。多少會說胡話。這種情況下,有人能冷靜下來?不可能的。什麼都會說的不說是忍不住的吧。
人。
人類。
傷心的話是會流淚的吧。
痛苦的話是會呻吟的吧。
難過啊傷心啊。
痛苦的要死掉。
無力的妄言就讓我發泄出來吧。我何嘗不知道呢。再怎麼責怪你未菜美都不會回來。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實啊。你可不可以就靜靜的聽著我的宣洩,理解我的心情呢?什麼,你說你又沒錯、真笑人,沒見你一點傷心,所以才能無動於衷吧。
也沒看你掉淚啊。
殺了女兒。
眼淚都沒流一下。
這個非人。
這個非人。
這個。
非人。
一言一句。
歷歷刻心。
一日數日,一次數次如雷貫耳。
全部的回憶想起的無可奈何,忘不掉的就是忘不掉。
你對我說有點反應好不好,我反問道要怎麼做,我也是有在悲傷。那個時候我就是這麼想的。那個時候。
不。
我做不了什麼,我什麼都不做,我就是我。除去我的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沒有悲傷。
那個時候沒有悲傷。
因為是誒人。
節哀順變。
不是因為節哀順變就能好受一點。即使這樣也什麼都改變不了,當然了。
狗即使意識到自己是狗的事實,也沒有理由會變成鳥。
狗就是狗。自明的事實。不如說如果有認為自己是人的狗,實是大謬。
曾經的我,就是這樣而已。
我一句一句咀嚼曾經妻子的話語。
明白了。
那個曾經是妻子的人,悲傷沒有半點假意。悲傷入魂,悲傷入形,四處播撒著悲傷,以此來保持某種平衡吧。不這樣的話,她為人的輪廓似乎就要漸行漸遠。
她,還是人。
我,在那個時候,不,相當久以前,就開始懷疑自己的為人。【我】的輪廓明明已經暈開,朦朧。我還是在堅持著什麼。
長時間凝視沒有對焦好的模糊照片,會歇斯底里也是當然的事情,現在我會這樣想。
曾經的妻子,對於自己混亂的事實和無理的要求有著清醒的認識,在這之上發泄了出來。失去了冷靜,但是還有理智。
她希望我就接受那樣的無理吧。
這種時候當然會有,畢竟是人嘛。而那時候能接受的唯一對象,大概就是身為配偶者的我吧。
但我卻做不到。
我想著,讓我幹什麼我幹了什麼我也是一樣之類的事情。
我我我。
無聊而下趣。
我我我,和我我我,沒有理由不發生爭執。爭執中我一樣的存在也變得不穩和曖昧,和我爭執的對手也不知道要怎麼辦了吧。
這樣不穩和曖昧的我,不需要。
所以,我把我拋棄了。
荻野曾說我是因為失去所有才自暴自棄,不是這樣。
我,確實拋棄了自己。
然而那只是去除自我障壁的行為,沒有破罐破摔式的自棄。
現在的我,大概——不,不用說應該是不幸福的吧。沒有人認為這種狀況是幸福吧,有的話也是性格上相當扭曲的人。這點我承認。失去孩子,伴侶,家庭,工作,房子,財產,地位,啊太好了這樣說的人應該沒有,不如說擁有上述所有才是世間公認幸福的標準吧。
然而,我沒有不幸。
我在瓦解【我】的藩籬之中,同時就失去了世間和社會吧。
自己和他人之間界限模糊的瞬間,確實這種東西也沒有了。
現在,風平浪靜。
和那時的妻子分別後——放浪在街頭的時候,諸事還明晰的盤踞在腦中。不平,不滿,怨氣,哀傷,迷戀,後悔。
現在已經沒有了。
反覆在記憶中出現的妻子那時的話,也可以心平氣和的聽取。
她,已經去了那麼遙遠的地方——。
留下的只有語言而已。
非人。
說的沒錯。
自我的輪廓既然已經消失,我已經不是人了。化為未明的東西。
境界線的模糊。
我,已經不是我。
那,這個感觸又是怎麼回事。
身體表面溶解,滌盪,和身體以外的所有漸漸融合,只有一個地方,只有那麼一小片面積,彷彿還在昭示著【我】的存在。
這是——。
手掌嗎。
右手掌的——。
啊。
和那個孩子牽手時,這是那個死去孩子,死去女兒手的感觸。
僅此而已嗎。
睜開了眼睛。
自從來到廟裡,早晨總能倏忽一下自然醒來,然而今天卻不想起來。
緊握右手。
然後,張開細眼打開手掌,眺望著掌心。
沒有輪廓但還有實體。沒有什麼改變。褶皺紋點。色形俱已見慣。
細小柔軟的手。
回想,總像是已經變成別人的相冊一樣,只有皮膚似乎還能記起。
天色已明。於我不多的晚點。
說是晚點實際上並沒有規定的起床時間,自己也沒有設定。睡過一天也沒人責備。大早起來也沒有獎勵。
翻身朝上。
天花板。
慢慢側身。
枕邊放著吊飾。
——這是。
小人的名字叫什麼來著。明明有說過的。
看著手掌。
感觸還在,卻也僅此而已。
兩手交替的動作,彷彿禁言般在想像中逡巡。
就像是,日野的罪行。
把未菜美,按在水裡。
那天,那個地方,日野也在。
只是鬆手的瞬間牽走未菜美,按在水裡殺死,奪走那個掛飾。
——確定嗎。
日野。
看上去挺溫柔的啊,看上去挺誠實的啊。
但,也殺了人。
殺了那麼小,那麼可愛的孩子。
我的——女兒。
我的。
不,我,已經不是我。所以那個孩子,也不是我的女兒。
只是,年幼可愛的女孩。天真無邪的存在。
沒有更多的認識。
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然而——。
確實和平時不一樣。
這股違和感是因為自己嗎,還是不是,我已經不知道。
無所謂。橫豎走樣,天井地板,都沒有什麼變化吧。
沒有自己這重基準的話,橫豎沒有意義,天井地板何物。
怔怔的望著掛飾的時候門被拉開,橫著的雙腳,不,橫著的是我。女人的——腳。
塚本嗎。
起來前塚本【尾田桑】這樣叫我。
和荻野還有鍋谷不同,塚本直接主動和我說話極少,掛飾拿來的時候基本可以說是第一次。
「尾田桑……」
再次見我名字之後,瞥見到了地板上的掛飾,沉默了。
「什麼事……」
「尾田桑——那個對尾田桑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