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話 還

非人。就是非人。怎麼了?

那個孩子死了。死了喲。怎麼還可以這麼平靜,像什麼事沒有一樣?

不是你殺的嗎。

是了。還回來。給我還回來。

把活著的她帶到這裡來。是你帶走的吧。

來開家的時候不是還好好的嗎。還大聲說了我走了不是嗎。為什麼只有你回來了?

為什麼死了。

為什麼這樣。

一起拉手離開家,為什麼沒一起拉手回來。

一起笑著離開家為什麼沒一起笑著回來。

正常的話。

不都應該一起回來嗎?

為什麼躺在那裡睡覺啊未菜美。

為什麼不呼吸了?

為什麼叫你也不回應啊。

不動彈了哦,已經沒辦法了不是嗎。

警察都說沒轍了。

死了啊。

為什麼這樣。

低頭一副可怕的面孔,也什麼都改變不了不是嗎。

早點活過來啊。

什麼啊。

你不是親屬嗎。

是父親吧。有責任的吧。

那麼請盡到自己的責任。

聽到我說的了嗎。

帶回活著的未菜美。

你說我在說胡話?哪裡有胡話。是了,胡話也好。當然會說胡話了,女兒死了嘛。死了哦。應該和父親一起回來的女兒死了啊。只有你一個人回來了哦。到底是誰在說胡話。多少會說胡話。這種情況下,有人能冷靜下來?不可能的。什麼都會說的不說是忍不住的吧。

人。

人類。

傷心的話是會流淚的吧。

痛苦的話是會呻吟的吧。

難過啊傷心啊。

痛苦的要死掉。

無力的妄言就讓我發泄出來吧。我何嘗不知道呢。再怎麼責怪你未菜美都不會回來。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實啊。你可不可以就靜靜的聽著我的宣洩,理解我的心情呢?什麼,你說你又沒錯、真笑人,沒見你一點傷心,所以才能無動於衷吧。

也沒看你掉淚啊。

殺了女兒。

眼淚都沒流一下。

這個非人。

這個非人。

這個。

非人。

一言一句。

歷歷刻心。

一日數日,一次數次如雷貫耳。

全部的回憶想起的無可奈何,忘不掉的就是忘不掉。

你對我說有點反應好不好,我反問道要怎麼做,我也是有在悲傷。那個時候我就是這麼想的。那個時候。

不。

我做不了什麼,我什麼都不做,我就是我。除去我的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沒有悲傷。

那個時候沒有悲傷。

因為是誒人。

節哀順變。

不是因為節哀順變就能好受一點。即使這樣也什麼都改變不了,當然了。

狗即使意識到自己是狗的事實,也沒有理由會變成鳥。

狗就是狗。自明的事實。不如說如果有認為自己是人的狗,實是大謬。

曾經的我,就是這樣而已。

我一句一句咀嚼曾經妻子的話語。

明白了。

那個曾經是妻子的人,悲傷沒有半點假意。悲傷入魂,悲傷入形,四處播撒著悲傷,以此來保持某種平衡吧。不這樣的話,她為人的輪廓似乎就要漸行漸遠。

她,還是人。

我,在那個時候,不,相當久以前,就開始懷疑自己的為人。【我】的輪廓明明已經暈開,朦朧。我還是在堅持著什麼。

長時間凝視沒有對焦好的模糊照片,會歇斯底里也是當然的事情,現在我會這樣想。

曾經的妻子,對於自己混亂的事實和無理的要求有著清醒的認識,在這之上發泄了出來。失去了冷靜,但是還有理智。

她希望我就接受那樣的無理吧。

這種時候當然會有,畢竟是人嘛。而那時候能接受的唯一對象,大概就是身為配偶者的我吧。

但我卻做不到。

我想著,讓我幹什麼我幹了什麼我也是一樣之類的事情。

我我我。

無聊而下趣。

我我我,和我我我,沒有理由不發生爭執。爭執中我一樣的存在也變得不穩和曖昧,和我爭執的對手也不知道要怎麼辦了吧。

這樣不穩和曖昧的我,不需要。

所以,我把我拋棄了。

荻野曾說我是因為失去所有才自暴自棄,不是這樣。

我,確實拋棄了自己。

然而那只是去除自我障壁的行為,沒有破罐破摔式的自棄。

現在的我,大概——不,不用說應該是不幸福的吧。沒有人認為這種狀況是幸福吧,有的話也是性格上相當扭曲的人。這點我承認。失去孩子,伴侶,家庭,工作,房子,財產,地位,啊太好了這樣說的人應該沒有,不如說擁有上述所有才是世間公認幸福的標準吧。

然而,我沒有不幸。

我在瓦解【我】的藩籬之中,同時就失去了世間和社會吧。

自己和他人之間界限模糊的瞬間,確實這種東西也沒有了。

現在,風平浪靜。

和那時的妻子分別後——放浪在街頭的時候,諸事還明晰的盤踞在腦中。不平,不滿,怨氣,哀傷,迷戀,後悔。

現在已經沒有了。

反覆在記憶中出現的妻子那時的話,也可以心平氣和的聽取。

她,已經去了那麼遙遠的地方——。

留下的只有語言而已。

非人。

說的沒錯。

自我的輪廓既然已經消失,我已經不是人了。化為未明的東西。

境界線的模糊。

我,已經不是我。

那,這個感觸又是怎麼回事。

身體表面溶解,滌盪,和身體以外的所有漸漸融合,只有一個地方,只有那麼一小片面積,彷彿還在昭示著【我】的存在。

這是——。

手掌嗎。

右手掌的——。

啊。

和那個孩子牽手時,這是那個死去孩子,死去女兒手的感觸。

僅此而已嗎。

睜開了眼睛。

自從來到廟裡,早晨總能倏忽一下自然醒來,然而今天卻不想起來。

緊握右手。

然後,張開細眼打開手掌,眺望著掌心。

沒有輪廓但還有實體。沒有什麼改變。褶皺紋點。色形俱已見慣。

細小柔軟的手。

回想,總像是已經變成別人的相冊一樣,只有皮膚似乎還能記起。

天色已明。於我不多的晚點。

說是晚點實際上並沒有規定的起床時間,自己也沒有設定。睡過一天也沒人責備。大早起來也沒有獎勵。

翻身朝上。

天花板。

慢慢側身。

枕邊放著吊飾。

——這是。

小人的名字叫什麼來著。明明有說過的。

看著手掌。

感觸還在,卻也僅此而已。

兩手交替的動作,彷彿禁言般在想像中逡巡。

就像是,日野的罪行。

把未菜美,按在水裡。

那天,那個地方,日野也在。

只是鬆手的瞬間牽走未菜美,按在水裡殺死,奪走那個掛飾。

——確定嗎。

日野。

看上去挺溫柔的啊,看上去挺誠實的啊。

但,也殺了人。

殺了那麼小,那麼可愛的孩子。

我的——女兒。

我的。

不,我,已經不是我。所以那個孩子,也不是我的女兒。

只是,年幼可愛的女孩。天真無邪的存在。

沒有更多的認識。

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然而——。

確實和平時不一樣。

這股違和感是因為自己嗎,還是不是,我已經不知道。

無所謂。橫豎走樣,天井地板,都沒有什麼變化吧。

沒有自己這重基準的話,橫豎沒有意義,天井地板何物。

怔怔的望著掛飾的時候門被拉開,橫著的雙腳,不,橫著的是我。女人的——腳。

塚本嗎。

起來前塚本【尾田桑】這樣叫我。

和荻野還有鍋谷不同,塚本直接主動和我說話極少,掛飾拿來的時候基本可以說是第一次。

「尾田桑……」

再次見我名字之後,瞥見到了地板上的掛飾,沉默了。

「什麼事……」

「尾田桑——那個對尾田桑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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