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後花園

跑!

阿木做了他這一生中最正確的一件事。

一直到許多年以後,每當阿木再提起這件事的時候,他還是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

在他看來,能夠從大魔神查韋斯手下逃生,非但不是一件可恥的事,反而是他一生中最值得誇耀的事。

凡是聽到阿木說起這件事的人,也都會發自內心地贊同阿木。

查韋斯!大魔神查韋斯!整個帕瑪大陸有幾個人能夠從他的手下逃生的?

大魔神!正是後來帕瑪大陸人對查韋斯的稱呼。

這個稱呼包含了帕瑪人對查韋斯的複雜感情。

魔,包含著帕瑪人對查韋斯的畏懼。

神,包含著帕瑪人對查韋斯的尊敬。

大,則是說查韋斯超越了帕瑪大陸上所有的魔和神,是最大的魔神。

魔神,一個魔和神的混合體,這就是查韋斯。這就是帕瑪人對查韋斯的印象。

黑霧漸漸變淡,查韋斯的身形開始顯現。

望著像一隻受驚的兔子一般飛快逃走的阿木,查韋斯臉上露出難得一見的笑意。

「算你機警。」查韋斯低聲道。

只是,他的笑容實在太難看了,比他不笑的時候更難看。

如果剛殺完人的查韋斯會把人嚇得昏死過去,那麼現在的查韋斯,如果被一個膽小的人看見,那個人一定會被嚇得死過去。

是真死,不是昏死。

變成實體以後,查韋斯的目光望向客棧的後院。

那裡龍憶已經趕過去了,小乖發生了什麼事?

查韋斯忽然發現自己也開始關心小乖的安危了。

本來一開始的時候,查韋斯還盤算著該怎麼把小乖殺了,取了它的魔核。只是因為玲瓏對小乖實在太好,所以查韋斯不敢動手。

玲瓏這位皇后娘娘,平時看上去像一隻小貓一樣溫柔,一副人畜無傷的樣子。

可是查韋斯卻見識過她的厲害,這位魔族公主要是發起威來,實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但是剛才,當查韋斯聽到小乖的嚎叫聲時,他竟然會不由自主地擔心起小乖的安危來。

關心,這種感情對查韋斯來說太陌生了。

很久以前,查韋斯就毅然地將所有能夠致使他變得脆弱的感情都斬除了。要成為一名偉大的黑暗魔法師,像愛、感激、關心、友誼這些東西都是要戒除掉的。

長久以來,查韋斯以為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

但是此刻,查韋斯卻忽然發現自己居然會關心起一頭魔獸的生死,連他自己都覺得很奇怪。

這種感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滋生出來的?似乎就是從跟龍憶結識了以後。

想到龍憶,查韋斯又發現了一件事:他不擔心龍憶的安危,並不是因為他不關心龍憶,而是因為他知道龍憶一定會沒事的。

在帕瑪大陸,要想找到一個能夠威脅到龍憶生命的人,無異於痴人說夢。

那麼,萬一有一天,龍憶的生命受到威脅了,我會怎麼樣呢?會不會為他擔心?如果他死了,我會不會為他傷心?查韋斯想著這些事,一時之間竟不由得呆在那裡。

是另一聲慘叫將查韋斯從沉思中喚醒。

這一聲慘叫也是從客棧的後院中傳來,但卻不是小乖的叫聲。

查韋斯飄在空中,向客棧的後院飛去。

後院的花園裡,此時一共有六個人。

準確地說,是五個人和一頭熊。

三個人站著,兩個人躺著。

躺在地上的兩個當然都已經是死人。

讓查韋斯鬆了一口氣的是,小乖也是站著的。

它的肚子被刺了一刀,很深很寬的一個傷口,鮮血不停地從傷口中流出來。

玲瓏正在替它治傷。

這一刀刺得實在太深了,玲瓏治起來也頗費功夫。

小乖的臉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嘴裡不時發出一聲低沉的嗚咽。

在小乖的腳前,躺著一個黑衣人,看不出長得什麼樣子,因為他整個臉都已經爛了。

很顯然,他的臉是被小乖打爛的。

他的手裡握著一把刀,刀身上血跡猶存,那顯然是小乖的血。

在離這個死人五步遠的地方,還有另一具屍體。

那具屍體也穿著同樣的黑衣,與小乖腳前的那一具顯然是同一個組織的人。

只不過這個人的臉沒有爛,仍能看得出來,他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事實上,這個年輕人的全身上下都看不到任何傷口。

他是被捏碎了喉核而死的。

捏碎他喉核的人,此時正站在他的身旁。當然就是龍憶。

龍憶此時正在看著另一個人,他看著那個人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一個死人。

那個人卻不是黑衣,而是白衣。

雪白的長袍在這黑夜中格外顯眼,這是殺手的大忌。

一個好的殺手,總是要想方設法使自己不顯眼。

一個太顯眼的殺手,通常在他把目標殺掉以前,自己就已經被別人殺掉了。

但是那個白衣人看去並不在乎自己的衣服是不是顯眼。

他穿白衣服,只是因為自己喜歡。

因為他自信,無論自己穿著什麼樣的衣服,只要是他要殺的人,那個人就一定會死。

一直到今天夜間之前,事情確實都是這樣的,他要殺哪個人,那個人就必死。

但是他現在已經變得不是那麼自信了,因為他碰到了龍憶。

龍憶剛才僅出手了一次,就把他右手的骨頭全部都打碎了。

剛才查韋斯聽到的那一聲慘叫,就是這個白衣人發出來的。

任何人的手如果骨頭被打成碎渣子,都會發出那種慘叫的。

那隻右手,他原本是用來拿刀的。

此時,他的刀已經掉落在地上。

窄窄的,薄薄的刀,在夜色中閃著微弱的光。

但是那隻原來握著它的手,此時卻在不停地發抖。

這隻手的主人,此時整個身體也都在發抖。

他發抖,不僅是因為疼痛,還是因為恐懼。

他是個鬥士,是個刀客。

自從他十七歲加入殺手組織以後,就一直是這個組織內最優秀的殺手之一。

今年他二十七歲。

十年的殺手生涯,每次組織交給他的任務,他都完成得很好。

十年!

殺手是最危險的職業,每個殺手在殺人的時候,都要冒著被人殺掉的危險。

所以殺手通常都很難長壽。

一個殺手能夠有十年的職業生涯,這件事本身就足以說明這個白衣人的優秀。

長期順利的殺手生涯,使他產生了一種自信: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人是殺不死的。

但是此時,這個驕傲的殺手卻在恐懼。

剛才,他和同伴一起攻擊人熊。最前面的那個人被人熊拍死,這本就在他們的計畫之中。對付人熊這樣的高級魔獸,想不付出任何代價是不可能的。

所以最前面的那位也就成了犧牲品,而他本人也明白這一點。

對於他們這些殺手來說,漠視生命是必修的科目。

一個合格的殺手,不僅要漠視別人的生命,還要漠視他自己的生命。

所以當那個人明白自己將成為犧牲品的時候,他沒有任何怨言。

但是他的犧牲顯然並不是白費的,在臨死之前,他成功地將自己的刀插進了人熊的肚子里。

巨痛之下的人熊已經有些發狂了,力氣大得驚人,速度也快了許多。

但是這在像白衣人這樣的高手眼中看來,此時人熊簡直就和一隻待宰的小羊沒有什麼區別。

他們所要做的,就是閃躲人熊那笨拙而狂亂的進攻,讓它慢慢將血流凈而死。

在躲閃的空隙里,時不時地在人熊身上划上一刀,讓它死得更快一些。

這件事就是這樣簡單,白衣人甚至都認為組織這次派他來執行這個任務實在是大材小用。

一直到龍憶出現之前,他和他的同伴都做得很好,取得人熊的魔核只是時間問題。

但是龍憶一出現,一切都變了。

龍憶一共只出手了一次。

一次,卻殺了一個人,傷了一個人。

龍憶的身影鬼魅般地忽然出現在後花園中,就站在白衣人和他的同伴之間。

龍憶站的位置很巧妙,使他向兩邊伸手,都可以夠到他們。

他也只是伸了一下手而已。

龍憶的左手準確地掐在那個黑衣人的脖子上,摸到喉核,稍微用力一捏,那個人的喉核就被捏碎了。

那個人死的時候,一點兒聲音都沒有發出來。他甚至都沒有明白自己到底是怎麼死的。

他也沒有看到龍憶,當他倒下去的時候,他的視線正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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