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皇太極繼位:充滿謎團的權力轉移

大明天啟六年、後金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八月,努爾哈赤死後不久,岳托和他的三弟薩哈廉,一起來到他們的父親大貝勒代善府邸,談起了努爾哈赤死後的政治形勢。他們認為,國不可一日無君,汗王之位不宜久虛,應該早定大計。這兩位年輕人對父親說:四貝勒皇太極才德冠世,深受老汗王努爾哈赤器重,大家對他也都心悅誠服,應該由他速繼大位。代善同意他們的看法,然後,親自出面去和其他幾位大貝勒溝通。史料中,找不到任何人對此發出不同聲音的記載。第二天,後金汗國所有位高權重人士一起聯袂推舉,由此,汗王權位在一片安詳平和中順利轉移到了皇太極身上。(王先謙《東華錄》,天命十一年八月;《清史稿》太宗本紀一等)

岳托是鑲紅旗旗主,代善是正紅旗旗主,薩哈廉則是議政貝勒。當時,皇太極只是鑲白旗旗主。論起實力,代善和岳托父子三人的力量顯然比皇太極大。他們沒有憑藉實力爭奪權位,卻聯合其他人,一起推舉了皇太極。

他們可能誰都沒有意識到,在不經意之間,他們已經為中國歷史留下了一個極為輝煌的紀錄。一個游牧漁獵部族國家,在眾人的和平推舉下,產生了一位最為優秀而稱職的領袖,成為到那時為止,中國歷史上最成功、最了不起的一次權力轉移。他們的名字理應載入丹青史冊。

後來,這件本來明明白白的事情,愣被塗抹得烏七八糟、七扭八歪。一部好經被歪嘴和尚念得不是個東西,在皇太極繼位的話題上,表現得特別充分而又典型。

後金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對於後金政權來說,這一年,開年就不好。正月里,老汗王努爾哈赤親自領兵西進,結果在小小的寧遠城下傷亡慘重。有傳說,連老汗王本人都受了炮傷。

他本來就是一個脾氣暴烈的老人,如今更加乖戾。這個橫絕一世的人,變得有點兒像祥林嫂,時不時就要回憶自己一生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光榮歷史,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怎麼就會敗在寧遠城下,有時,又會嘆息自己身心倦怠,打不起精神,要不然就不停地咄咄自恨,覺得事事好像都無法順心如意,彷彿沒有什麼事情是可以放心的。(《清太祖武皇帝實錄》)

八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左右,惶惶不可終日的人們,終於等來了努爾哈赤的死訊。在一片愁雲慘霧中,王公貝勒們從四十里地以外的叆雞堡,把老汗王的遺體抬回了瀋陽城裡的汗王宮。第二天,早晨七點鐘前後,傳出另外一個消息,和碩貝勒們轉達努爾哈赤遺命,讓大妃為老汗王殉葬。大妃阿巴亥很受努爾哈赤寵愛,是努爾哈赤眾多妻妾之中的首席夫人。六年前,阿巴亥曾經受到了努爾哈赤下令離棄的嚴厲懲罰,後來,努爾哈赤又把她接回汗王宮,直到死後讓她陪伴自己於地下。

大妃認為,努爾哈赤去世前五天,自己一直隨侍在旁,大汗並沒有流露過讓自己殉葬的意思。

無奈四位大貝勒眾口一詞,四位小貝勒包括大妃的三個兒子:二十二歲的阿濟格、十五歲的多爾袞、十三歲的多鐸也沒有異議。須知,在其當時,十四歲的女真人已經是娶妻生子、成家立業的成年人,後來,也是大清皇帝親政的年齡。這表明,此時此刻,共柄國政的八和碩貝勒可能確實聽到過努爾哈赤有此遺命。於是,大妃只能在他們恭而敬之卻又寸步不讓的堅持之下,懸樑自盡。多年以後,多爾袞抱怨過皇太極奪了自己的汗位,卻從未提到過皇太極逼死自己的親生母親,應該不是沒有原因的。

根據努爾哈赤生前的安排,大妃阿巴亥的三個親生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繼承了正黃旗與鑲黃旗的家產。過去,兩黃旗一直由努爾哈赤自己親自掌握。按照八旗制度,只要成為一旗之主,就不僅僅代表著崇高的地位,還意味著擁有了在其名下的土地、人民、軍隊、牛羊、財富以及與此相關的一切權力。這些權力所能夠支配的力量,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層面上,至少相當於後金全部國力的八分之一。這就使努爾哈赤的遺產繼承變得頗為耐人尋味。

按照中國人的皇權制度與傳統,國家權力的傳承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皇帝名位的繼承,誰繼承了這個名位,誰就擁有了一切,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得不到這個名位的人,也就自然失去了一切。在那裡,國家根本大法、一切權力與制度設計都是圍繞著這個核心展開的。這就是為什麼在中國傳統政治中,繼承權總是籠罩在血雨腥風中的根本原因。

努爾哈赤死時的後金汗國,則不是這樣。在那裡,至少從理論和當時實際情況上看,汗王的名位並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是,繼承這個名位的人,需要由八旗旗主即八位和碩貝勒推舉產生,假如這位汗王的工作與為人得不到八位和碩貝勒的認可,他還有可能被轟下台去。或者換句話說也可以成立,在努爾哈赤死的時候,後金汗王的實際地位,與任何一個八旗旗主的地位是一樣的。明白了這一點,我們自然就會明白:為什麼努爾哈赤臨死時一直處於神志清醒狀態,卻始終沒有為自己指定一個繼承人。

女真人源於游牧漁獵生活的文化與農耕社會的漢族文化差異極大,完全不可以用帝王政治和儒家文化傳統去生搬硬套,特別是前清時代的情形。許多出自漢文化訓練的文人,將這一段歷史解釋得牛唇不對馬嘴,原因端在於此。

仔細考究起來,我們會發現,女真人和在我國境內生活過的以及世界上眾多游牧漁獵部落一樣,有過許多相同或類似的習俗——

譬如,他們習慣於遷徙,習慣於追逐水草豐美的地方。努爾哈赤的祖先曾經多次移居遷徙,努爾哈赤多達五六次遷移首都,便可以看成是這種習俗的遺風。這和農耕社會的安土重遷顯然不同。楚漢相爭時,劉邦的根據地定在關中,就再也沒有改變過;元明之際,朱元璋的大本營扎在南京後,便牢牢地釘在那兒不動。

這些遊獵部落習慣於以小核心家庭的方式分散生活,於是當需要採取集體行動時,便由大家來推舉那些勇敢、聰明、公正的人物,將人們召集並組織起來。他們之間由習俗而產生的約法簡單而嚴厲,不能嚴守這種組織約束的人,常常要受到死刑的懲處。他們的司法制度看上去粗暴簡單,卻十分有效。因此,他們幾乎沒有常設的監獄,即便有,裡面也時常是空的。八旗制度——從牛錄到甲喇到固山八旗再到後金汗國便是在這種培養基上生長與發育起來的。

而那些有能力在更大範圍內將他們強力整合或組織起來的人,就成了他們天然的領袖——單于、可汗、王等等。

這種整合或組織與他們原有的游牧漁獵生活並不吻合,因為在那廣闊得幾乎無邊無際的草原山林、雪野戈壁上,要想將他們組織起來本來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此,整合後的軍事行動必須具有下列兩種情勢方能長久持續:其一,軍事行動戰果顯赫,能夠得到比游牧漁獵更高的經濟利益;其二,整合他們的領袖人物已經或正在被神化。其中最常見的做法就是不停地告訴自己的人民,他們的王族有一個來自天上的祖先,或王本人曾經接受過某種神秘的授權。努爾哈赤的祖先是一位來自天上的仙女,努爾哈赤的腳上長著貴不可言的紅色七星,滿族人不吃狗肉並愛護烏鴉因為狗曾經受神靈指派,掩護了努爾哈赤,而烏鴉則銜來朱果,使仙女受孕生下努爾哈赤的祖先等等傳說,即屬此類。他們的領袖必須是得到上天護佑的半人半神才行。

這種情形的邏輯後果是:儘管他們差不多都是從一個首領和一群情同手足的戰士開始其英雄傳奇的,比如,從努爾哈赤起兵時就跟隨他的著名五大臣,但最後上天僅僅保佑首領一族,政治權力的繼承,全部為王族所獨佔,其他部族不能侵犯這種神聖的權力。這就是以王族血統主義為原則的政治傳承製度。

困擾大漢三百多年的匈奴,困擾大唐盛世的突厥,使大宋煩悶不安了一個多世紀的契丹遼國,橫掃歐亞大陸的成吉思汗黃金家族,如今的女真黃金種姓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家族,只要一一解剖就會發現:這些游牧漁獵民族都在恪守上述原則。在他們那裡,國家萬世一統,以王族的開始為開始,以王族的結束為結束。從來沒有發生過王朝在國家內部被推翻更替的事情,也就是說,國家權力從來沒有落到過王族之外。這是中華帝國政治文化傳統中,歷代帝王夢寐以求數千年而不可得的一個夢想。

最後,與王族血統主義繼承原則相配合的,則是領袖推舉制原則。從秦漢的單于時代到努爾哈赤的後金汗國,兩千多年時間裡,這一原則一直堅定地在我國上述幾乎所有游牧漁獵部族中發揮著作用,與王族血統主義相表裡,成為一個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則。這一根本制度的含義有二:其一,部族國家的元首隻能在一個受到上天護佑的、半是人格半是神格的王族中產生;其二,元首必須在有資格的王族成員中經過推舉產生。

這種制度頑強不息的生命力,必定與下列情形有關——

分散的游牧漁獵部族與農耕社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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