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我沒指望能脫身。但剛才他們一直很盡職地忽略了我的存在,讓我覺得我應該儘可能給他們鼓勵。我越讓他們輕鬆情況就會越好。

所以我翻身滾到床底下,由於我本來就緊靠著床,躺在地板上,多少還是臉朝下,所以這個動作並不難。從某種角度而言,翻滾這個詞用得並不正確。我基本上是肚子貼地像條蚯蚓一樣地偷偷蠕動到床底下去的。只不過是側向蠕動。蚯蚓,你也許知道,喜歡來來回回地動。我不知道從蚯蚓的一頭怎樣判斷哪頭是頭哪頭是尾。這對我從來就不重要。我甚至都不喜歡釣魚,看在老天分上。但我的確知道蚯蚓是一頭雄的一頭雌的,所以你知道它們能幹什麼。

躺在床底,我想到印第安納州第五大城市的警力能對我做的事就跟蚯蚓差不多。因為我突然想到他們不僅要讓我吃警棍,而且還要我為了我沒有做過的事而吃警棍。首先我自己才十七歲,所以我對櫻桃做的事根本不是法定強姦,第二我壓根都還沒做任何事呢。

看上去好像要是我跟他們說了這情況,他們就會放了我。

但我不覺得他們會這麼做。所以我一直呆在床底下,聽著弗里克對大家說要把事情搞定可能需要一段時間,但他知道一切都會搞定的,因為你們無法否認的一點是他的夥計們代表著動力滅蟻公司,動力滅蟻公司可不是什麼不靠譜的服裝牌子,而是一家在這個行業里領導了實打實二十二年的大公司,看在上帝分上這可真是該死的好多年啊。

(這看在上帝分上是真的,是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我自己也很難相信,但的確是的。公司從來沒做過一件非法的事。

如果領隊在經營方面手腳不是很乾凈,他們不想知道這情況。如果領隊誠實守法,動力滅蟻公司對此更沒有問題。當然一個誠實的領隊一個月十五美分都不可能賺到。即使這公司的所有僱員都有欺詐行為,你也不能說這家公司有欺詐行為,是嗎?)

「我們很快就能出去,」弗里克說。

「你們只要相信我就行了,不要頭腦發昏驚慌失措。好吧,我們要去見一見警長,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就這些。」

他們穿好了衣服,說著話,他們問警察櫻桃是不是真的只有十五歲,警察說是的,萊斯特問其中一個警察櫻桃基本上多久被人強姦一次,警察說頻繁到她能承受的地步,萊斯特問那為什麼大家還要操心這事,警察說因為這個城市就是放不下這種事,萊斯特說如果櫻桃自己都能放下,他不明白為什麼這個城市不能。警察笑了,說這麼講倒也沒錯。我想警察這麼說應該算是通敵行為。

我一直在等著誰想起來說,「嘿,那個被我們敲昏頭的小子上哪去了?」

或者是我們這邊的幾個傢伙說,「奇普到底上哪去了?」

或者有誰,任何人都可以,大聲叫出來,「看誰藏在床底下!」

但他們都在說別的東西,門打開了,他們一個個走了出去,讓門就這麼半開著。

我到今天都不知道這期間櫻桃上哪去了。

我沒看見她或聽見她,也沒聽見任何人對她說話,或者說任何話讓人感覺她還在這間屋子裡。但我也沒看見她是怎麼被帶離這間屋子的,因為所有的警察都在,到底是誰帶走她的呢?我想要麼是他們讓她自己回家了,要麼是他們在我昏迷的時候叫了個保姆來接她的。又或者她是那種所謂的誘餌,警察派她過來引誘我們上鉤,然後他們才能衝進來抓我們。(我一點都不信這最後一點。但我寫下來就為了讓你知道一個人在適當的情況底下會變得有多麼疑神疑鬼。畢竟,我那老室友哈斯科爾也可能看到這本書,我要確保這本書有一定的心理學內容,這樣他在用一隻手翻著讀它的時候就不會感到負疚了。嗨,哈斯科爾,你這個裝逼的手淫狂!)他們離開了房間,如我剛才所說的,在我逃離這一切之前。他們走了出去,我聽見他們在走廊里,我從床底下爬出來,仍然等著他們問那小子怎麼了。我走到窗口,猛拉開窗。一定有人想到我了,儘管他們已經走遠了,我聽不見他們這麼說,但我聽見有腳步聲從走廊里傳來,還有一個人的聲音……吉米·喬,上帝保佑他……

高喊著我的名字。

我跨出窗子。這是底樓,這是那晚發生的第一件好事。而且這房間正好位於汽車旅館的背面,遠離停車場和其他警察走去的方向。這是那晚發生的第二件好事,這讓我像只尾巴著了火的貓一樣飛奔著逃跑卻沒人看見。

這非常好。

但原本還可以更好。我是說,即使考慮到我的所有提成都會被動力滅蟻公司扣下這一事實,幾個月來我買可樂和看電影用的都是自己的錢,但事實是我錢包里還剩下一百多塊,還有幾張卡片能證明我的身份,萬一我死了他們能確認這具屍體不是科萊特法官 或安布羅斯·比爾斯 。

還有一張我比較喜歡的艾琳的照片,我會想念它的。

要是能帶上我的錢包就好了。要是我有個口袋能放錢包就更好了。因為儘管這個夜晚熱得出奇,在印第安納州第五大城市一絲不掛地瘋狂裸奔絕不是個好主意。

我讀過一些書里的男主角,會突然間因為這個或那個原因,就變得一絲不掛。要麼他是越獄出來必須換掉身上的囚服。要麼他游泳逃生把衣服都弄濕了,等不及弄乾。

要麼是他衣服上到處都是血跡會暴露他的秘密。

在書里,主角通常做的就是從某根無人看管的晾衣繩上掃下一堆衣物。作者們基本上都不會在這種細節上多費筆墨。他們隨手扔出一些類似「他從一根沒人看管的晾衣繩上偷了些衣服穿上,斯塔德·伯林冷峻地繼續追蹤那三個卷筆刀留下的線索」。接著他們就立刻投入下一個動作,都不給你時間多想。在電影里,他們甚至表現得更酷。事實上我前天晚上剛看過一幕。這個傢伙從監獄裡逃出來,事實是從一群苦工里逃出來的,前一秒你還看見他穿著囚服跑過荊棘叢,游過沼澤地擺脫獵狗的追蹤,接著下一秒就看見他從一輛巴士上下來,穿著襯衫戴著領帶手裡拿著個皮質公文箱。他們甚至懶得用一根晾衣繩來騙你。他們就直接略過,大大方方地承認他們根本不知道到底斯塔德·伯林是怎麼搞到衣服的,他們不會假裝弄個橋段糊弄過去。我想你不得不欣賞他們這種態度。

問題是如果你能在半夜裡找到一根晾衣繩,不管有沒有人看著,你都比我更適合處理這類情況。就算是白天我都不會費神去找什麼晾衣繩,因為根據我的親身查看得出兩點結論:a)人們不會把衣服晾在外面過夜,b)大多數人現在根本就沒有晾衣繩。我猛衝著穿過各家後院找衣服,而答案就是一個大大的鴨蛋。沒有繩子當然也沒有衣服。我要不是讀了那些書我才不會想到去找晾衣繩呢。看來你一定得對你讀到的一切抱著懷疑的態度。

我想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多年前沒有人家裡擁有乾衣機,所以大家洗完衣服都不得不把它們晾出去晒乾,既然有那麼多人洗衣服,就會有相當數量的人忘記晚上收衣服,或者是因為沒空,都忙著烤麵包,用手拍打清洗地毯,腌制食品,給馬喂水或者其他那些只有舊時代才會做的事。所以在那個時代斯塔德·伯林可以完全公開正大光明地偷晾衣繩上的衣服。(我是說作家可以公開正大光明地那樣寫。對斯塔德·伯林而言這仍舊是犯法的事。)但現在作家要是想讓老斯塔德擺脫困境,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從別的地方讀來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書都是一樣的。作家們都互相借用點子。)這也是因為他們從來沒半夜在外面裸奔過,他們不知道在現代,他們其實更應該去找一個廢棄的乾衣機,看在老天分上。

在搞清楚我不可能從晾衣繩上拿到衣服之後,我坐在某個車庫的黑暗角落裡想著下一步該怎麼辦。我想著去有衣服的地方。我是指廣義上的衣服。不是我自己的衣服,它們都在我的房間里,這地方我知道最好還是別回去。而是其他的衣服,我在它們消失之前多少有點可能找到的衣服。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闖入某個地方。某人的家,或者是某家賣衣服的店。

我接著就想到了如果我闖進任何地方我都可能會被抓住,而如果我被抓住我就會比現在還糟糕,因為除了欺詐和強姦他們還能因為入室盜竊而把我抓進牢里。這時我想到最壞的情況是我可能會在欺詐和強姦上獲得緩刑(假設弗里克這次搞清楚該賄賂誰),但我會因為入室盜竊而在監獄裡待很長時間。我還想到私闖民宅和商店的人很容易被人直接開槍打個腦開花。

接著我想到的是,就那麼一閃念,打個埋伏偷襲某個行人,用一塊磚或者什麼分量重的東西,比如一件傳統意義上的鈍器,例如一個薩克斯管。由於剛剛自己腦袋上挨過一記,我不想再對陌生人重複同樣的動作。除此之外,你可能還記得我的身體素質甚至都不夠格幫上谷校籃球隊拿到地區冠軍,而且我只要一想到暴力就會犯噁心。我剛才對那三個警察已經夠暴力的了,但那是另一回事。我是說,那時我是為了某樣東西而戰的。接著我就被一隻沾滿泥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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