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這個男人一眼看上去全是肩膀。他不是真的很大個,我比他要高,但他有一對寬肩膀加上根本沒有脖子,還有他戴著一頂叫人瘮得慌的窄邊帽子,穿著套黑西裝,看上去活像個芝加哥的黑幫。也許他只不過是個絕望的芝加哥共同基金推銷員,但我並不真這麼想。我認為他是個芝加哥黑幫。如果不是的話,那他真是入錯了行。在這一點上我完全了解他的感受。

他向我走來,我跟上他走來的節奏等待著時機。當他到達合適的距離時,我拿起手上一堆宣傳紙的最上面一張塞給了他。如果那是把刀的話,再長個幾英寸就會刺穿他的左肺。

但這只是一張紙而且也根本沒碰到他。令人驚奇的是他也根本沒有去碰它。

他只是繼續向前走過我身旁,就好像我不存在一樣。我轉過身看著他的背影。

「注意著點,奇普!」

我轉回身。格雷格摁下了快門,我放開手讓那張宣傳紙飄落到了地上。我的黑幫朋友錯過了他的黃金機會,這個機會全都在這張黃色卡片上用墨跡模糊的黑色字體寫著:你好!你剛剛被街拍攝影師格雷格抓拍到了!你的照片將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完成!將這張卡片連同一美元的非用郵寄到哈斯戴德街一一〇四號,註明街拍攝影師格雷格收!就能知道你在別人眼裡是什麼樣!發現世界眼中的你!這是封挺蹩腳的回收信,毫無疑問。

即便是去掉那些感嘆號,把錯別字「非用」

改正成「費用」,字跡清晰地列印在一張不那麼低俗的卡片上,它也還是一張大多數人都不想要的廢紙。少數的幾張會被人瞥上一眼,然後就像現在這樣躺在了我身後的人行道上。

直說的話,就是地上到處都是這些黃色小卡片,一些被捏皺了,另一些就是直接被扔掉的樣子。大多數人都沒怎麼看就扔掉了,但我把卡片塞給他們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接了過去。這個黑幫成員很少見。普通人都不大會不接你給他的東西。

這是個反射動作,我想。我不知道這個黑幫是反應比較慢還是真的非常酷,又或者他被困在自己的小世界裡根本就沒看見我。我也沒時間去多想這個,因為我得把下一張卡塞給下一個人,這個人照例又會加劇芝加哥亂扔垃圾的問題。

這個黑幫經過的時間是四點過一刻,這一天接下去就沒再碰到過任何記得住的人了。這是我為格雷格工作的第六天,到目前為止,一個人必須得非常與眾不同才能引起我的注意了。每一天我都能看見成百上千的人,我要把黃色卡片塞給路人,這意味著我要把黃色卡片塞給上千個人。

一開始我會覺得不斷地有新面孔和身體擁向我,讓我頭都大了。但是接著情況就變得清楚,變得容易了,這些路人們都失去了個性。他們只是人群的一部分,我發現我已經可以像忽略任何始終在街上的東西一樣地忽略他們。我不再真正注意到來往交通的雜訊,我不再聞到國家街的味道,同樣我也不再注意到人群。每隔一段時間他們就會成為不過是又一個人群的影子。

比如這個黑幫的類型,某個瘸子,或者是特別漂亮的姑娘。

六點超過一點,格雷格說道:「哦,去他的,小子,今天就到這兒。」他摺疊起他的三腳架把照相機放進盒子里。我們步行走去哈斯戴德街一一零四號,也就是合作攝影社的所在地。合作攝影社實際上就是門上的一個名字而已。門裡面是一間塞滿了辦公桌的大房間和三間小房間,其中兩間是暗房,一間是草草搭成的攝影棚,有幾盞燈和一些背景布。格雷格一個月交十塊錢就能使用一張辦公桌,一天兩小時的暗房時間,並按照安排使用攝影棚。這裡還有一台電話交換機和一個女孩作為大家共用的接線員,但要從這裡接電話得另付五美元一個月,格雷格認為這不值得。

所以我們走過那個女孩身邊的時候沒有問她有誰打過電話來沒有,格雷格把一些東西放進辦公桌里,又從桌子里拿出一些東西,其中一樣是一瓶桃子味的白蘭地。

「耶穌婊子養的基督,」他說,條件反射一樣。格雷格是一個黑皮膚的矮子,來自巴爾幹半島上幾個互相看不慣的民族的混血兒。他眼睛深陷,面頰凹陷,留著一把我見過的最濃密的大鬍子。每次他罵髒話我都以為聽錯了,因為他的語氣一點都不瘋狂,一點都不顯得生氣或是有任何語氣。他可以說出一連串髒話,那語調就像你在說「我要下樓去小店裡買支牙膏」

或者「不知道紅襪隊今天打得怎麼樣」一樣。要習慣他這麼說話可真不容易。

他打開瓶蓋喝了一口,然後問我要不要也來一口。我說聽上去不錯。他把瓶子遞給我,我喝了一口。他第一次給我喝的時候我曾想擦擦瓶口,但接著我想到像我這樣整天站在國家街上干這種活的人早就已經接觸到了現代人所知道的所有細菌了,還有這樣做有點暗指格雷格有病或其他什麼。

我不知道上等的桃子味的白蘭地是什麼味道,甚至究竟有沒有這樣的酒也不知道,看在老天爺的分上。這是非常便宜的貨色。如果你從來沒嘗過,那就對了。我想這味道可以通過混合罐裝桃子的糖漿和zippo打火機的燃料複製出來,而如果你真用這兩樣東西混合,那成本要比格雷格付的價錢還要高。

我自己又喝了一口,然後蓋上瓶蓋把瓶子放進抽屜。另外一個攝影師,一個整天穿著背帶的上了年紀的人,信不信由你,走過來問他情況怎麼樣。

「還能怎麼樣?」格雷格反問道。

「拍照,還有看著街上發生的一切。」他從桌上的一堆信里抽出一封信對著燈光,斜著眼充滿懷疑地看著。

「所以這裡面要麼有一美元要麼沒有,」他若有所思地說道。

「而這又有什麼區別呢?」

你也許會以為他這套賺錢方式不怎麼樣。一點都沒錯。就我看來,格雷格是個還算過得去的攝影師,但你只要抬頭看看這間辦公室就能知道過得去的攝影師可不如——比如說——過得去的航天工程師搶手。(不管他們到底是幹什麼的:我可不懂這術個語,但論壇報的分類廣告里到處都是要雇他們的主顧。)格雷格的生意很直接。他站在國家街上,拍攝走過的人群,他們走過時我就給他們一張帶編號的卡片,理論上他們會把這卡片連同一美元寄回來,理論上那卡片上的編號能讓格雷格找到正確的底片並把它沖印出來寄給顧客。

「我不總是能寄對照片,」他有一次承認過。

「特別是我找人打下手之前。拍照和發卡片都我一個人來,我有時會把編號搞錯,然後我就會收到某個傻帽從丹佛寫信告訴我照片錯了,我要麼把對的照片寄給他要麼退回那一美元。我該怎麼辦?有些傻帽會為了該死的一美元寫來三四封信。再想想還有多少次我搞錯了但那些人根本沒寫信來。有時我都在懷疑到底有沒有人真的收到過對的照片。但他們其實幹嗎要這些照片呢,嗯,小子?回答我。我用這種方式掙一美元,我一定得是個殺千刀的才能告訴你誰到底為什麼要寄錢來得到這些耶穌婊子養的基督照片。」

今晚他的情緒沒有這麼懷舊。他好像對信件的數量挺生氣,他一邊愉快地詛咒著,一邊撕開那些信封的口子,甩出那些一美元的票子。有幾張是支票,還有個混蛋寄來幾張加起來面值一美元的郵票,還有個人根本沒有寄錢來。

他把這些要寄照片的單子放在一邊,他明天會處理這些,把錢收起來放進錢包。

「那個寄郵票來的傢伙,」他說,「應該坐在熱鍋上等他的照片寄來,婊子養的。我們看看,小子,十一點半到五點半是六個小時,一塊五一個小時,一共是多少?九塊?」

「是十一點到六點。七小時。」

「十塊?」

「十塊五。」

他數出十張一塊。他說他沒有零錢。

我說我有。於是他從口袋裡又找出兩個兩毛五的硬幣給了我。

「你是唯一一個賺到錢的人,」他對我說。

「別都用在同一個女孩身上,嗯?」

我禮貌地笑了,又數了一遍錢,然後再數了一下我錢包里的錢。

「嘿,這很不錯。」我說。

「你現在是不是已經屬於洛克菲勒的階層了?」

「還沒到,但至少我能在周末付得起房租了。」

「這是怎麼回事?」

「一天一天算的話是三塊五一天,但一周一起結算的話只要二十一塊,所以我每周有一天相當於免費。」

「耶穌啊。你一周要花二十一塊就為了個睡覺的地方?」

「對。」

「小子,這可不對。你住哪兒,麗茲酒店?」

「事實上是個垃圾地方。但這價錢……」

「你付得太多了,奇普。」

「這是芝加哥最便宜的酒店。或者至少在市區。我都找遍了。」

「酒店!」他搖著頭重重嘆了口氣。

「酒店是用來住一晚,兩晚,也許一周。酒店不是用來長住的。誰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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