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房地產業絕無暴利

任志強因為「房地產行業不是暴利行業」的言論,被罵得狗血噴頭,可令任志強鬱悶的是,這個觀點不僅大眾不滿意,甚至房地產業內也不認可。無論任志強的數據是多麼完美,都無法讓業內外相信房地產行業無暴利。

不過,他對於房地產業富豪多的解釋以及房地產行業的成本公布,確實值得參考。任志強講的都是極為簡單的道理,只是因為他開發商的身份,他的講話總是被人質疑。

這些保障性的住房實際上並不能產生真正的消費效益,也不能拉動內需。要出台更多的房地產支持性政策,才有可能像1998年一樣恢複我們的市場發展。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多對於房地產的誤解?這在於我們並不能正確地認識、對待房地產行業的增長,特別是大眾都認為房地產行業是暴利行業。房地產業內每一個企業平均下來都是中等贏利水平,如果這種行業也被稱為暴利行業,中國就沒有不是暴利行業的了。

——2008年11月27日任志強在由《中國經營報》和a Eist共同主辦的「2008中國企業競爭力年會」上的發言

商品房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讓金、造房的建安費以及各種配套費、稅費和經營管理費用組成。開發商競拍拿地到完成開發和銷售兩個周期,平均時間在三年以上。

如此,2009年全國商品房所用土地平均拿地時間應為2006年。根據國土資源部城市地價監測信息,2006年全國主要城市用在「居住用途」上的「地價平均值」為每平方米1681元。新建商品住房的容積率以2來計算,分攤到每平方米住房中的「樓面地價」約650元,建安費以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其他的配套費、稅費和經營管理費的平均費用以600元計算。綜上所述,2009年全國城鎮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為每平方米約2500元。

由此可以大概算出,2009年中國的房地產商賺取的總利潤高達1萬多億元。以號稱低利潤的開發商萬科為例,去年在重慶賣房子,平均每平方米凈賺1082元,而重慶去年商品房均價約為每平方米4000元,利潤率也達到25%以上。

——2010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陳萬志接受新華網記者採訪時的發言

任志強所說的狀況和行業內外的感覺相去甚遠,陳萬志所言卻和大眾的感受差不多,所以,無論怎麼樣,任志強在這個觀點上,總是難以得到業內外的支持。所以業內少有人公開力挺任志強。

不過奇怪的是,任志強的這個觀點,卻並沒有招致太多的業外罵名。看來,購房者是不太關心開發商是否暴利的,他們只是關心自己能否買得起房。

今年年初,我們完成了兩份報告,其中一份是房地產開發利潤水平分析的報告,裡面詳細列舉了中國各個行業之間的對比、各國情況的對比、上市公司之間的對比等,大量的統計數據充分說明了房地產開發行業並不是暴利行業。

在全國19個行業中,房地產行業排名第7位。前面有6個行業遠遠高於房地產利潤率,而房地產行業利潤率水平只處於中游,不到10%,這麼多年平均大概就在7%~8%。

——2006年10月20日任志強在「北京房地產論壇」上的發言

對任先生最著名的觀點——房地產業無暴利,我一直持懷疑態度。現在,關於房地產業有無暴利的大辯論,可以落幕了。財政部近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十二號)顯示:2005年,財政部組織檢查了39戶房地產開發企業,共查出資產不實93億元,收入不實84億元,利潤不實33億元,39戶房地產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平均銷售利潤率僅為12.22%,而實際利潤率高達26.79%;部分房地產企業存在較為嚴重的偷漏稅問題。

很顯然,檢查數據要比普查數據更準確、更具說服力。這39家開發企業可以說是整個中國房地產企業的一個縮影,它們的平均利潤率被低估了一半還要多。據此完全可以判斷,2004年,全國經濟普查報告中房地產行業的利潤率僅為6.7%一定是被大大低估了。也即說,任先生屢屢用來反駁暴利論的「彈藥」已經受潮霉變。沒了火藥,大炮也要啞火。

房地產業的利潤率遠遠高於社會平均利潤率已是不爭的事實,在此沒有必要進一步討論。

——楊白樓《任志強的房地產無暴利論可休矣》(2006年11月《第一財經日報》)

關於房地產行業有無暴利問題,答案是顯而易見的,當然,任志強會反駁,需要數據和證據才能說服他。

不過,絕大部分人都想得出來房地產行業是暴利行業,房價一年之內上漲30%~50%,上漲的部分其中能有多少是成本?

當然,我們也不否認其他諸如能源、金融等壟斷行業可能也存在暴利。關於房地產行業不存在暴利之說,可能是連業內都很少得到支持的觀點。當然,除了潘石屹之外。

沒有巨大的利潤支持,無法建設品牌,因此房產品牌就應該是具有暴利的。

——在「2005首屆中國房地產品牌價值評估與品牌評選活動」論壇上任志強對品牌的看法

任總的觀點絕對是錯誤的。「品牌」並不是「高價」的代名詞,低端產品同樣需要「品牌」。同時,在當前中國的房地產行業並沒有形成真正「品牌」的環境下,開發商打著「品牌」旗號作為「暴利」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腳。

——在「2005首屆中國房地產品牌價值評估與品牌評選活動」論壇上易憲容針對任志強觀點的評論

任何行業要進行品牌建設都需要暴利,最典型的就是奢侈品,絕對的暴利,絕對的品牌。因此任志強說的是對的,他說的是任何行業的通行做法,別的行業可以做了,為什麼房地產行業不可以做?這只不過是一個簡單的道理而已。

當然批評他的觀點也是一致的,就是房地產行業應該要有社會責任,不能有暴利。這是一個道德問題,不是經濟問題。客觀上來說,中國房地產業就是因為摻雜了太多的問題,將很多產業問題和道德問題相掛鉤,才使得今天出現這樣一個亂象。

中國房地產業真正好的企業不到1%,也就是不到500家。10%的企業大概佔了將近60%的利潤,剩下90%的企業享受40%的利潤,所以整個行業的利潤不高,但是好的企業活得很好。

只要擠入前面10%的行列內,分享的利潤就可以增加10多倍,品牌的力量,也是經濟的力量!

品牌是不是暴利的問題?我想學過經濟學、具有經濟學常識的人都知道,要品牌幹什麼?姚明和章子怡為什麼比別人掙得多一些,這不是暴利是什麼。雖然顧雲昌秘書長剛才用了超額利潤這樣一個詞,其實這就是暴利。美國哈佛大學的教科書在談到徵收暴利稅的時候說得很清楚,比一般利潤高出來的部分就是暴利,但不像我們媒體所解釋的,所謂暴利就是非法所得。全國大概有5萬多家房地產企業,真正可以稱為品牌的企業連百分之一都沒有。但品牌不等於行業暴利,暴利也不等於高價,報紙上刊登的都不是我說的,都是他們瞎編的。所以別以為品牌是暴利就等於房地產是暴利,這些錯誤的理解,我想稍微有點知識或者不弱智的記者都是非常清楚的。

——2005年「第七屆中國住交會」上任志強如是說

產業經濟的一般規律表明,任何產品要獲得超額利潤都必須具備技術或資源上的稀缺性,是稀缺產品。而造房子有什麼高精尖技術,足以維持行業暴利?世所未聞。國際上,房地產是成熟的傳統產業,行業利潤接近社會平均利潤,全球500強企業鮮有房地產商。而在我國,開發房地產「勝過開金礦」。一份調查表明,房地產業的稅後凈利潤居各行各業之首,比處於第二的電力煤氣行業的利潤高1倍,比社會平均利潤高5倍。房地產市場改革的18年,也是盛產億萬富翁的18年,在各種國內富豪排行榜上,房地產富豪連年佔據半壁江山。但在納稅上,房地產企業卻是侏儒;在民間排定的「中國十大暴利行業」榜單中,房地產業公眾評價「惡譽度」年年都是最高的「五星」。這也恰恰表明,壟斷利潤堆不出好品牌來。

為何房地產行業有如此暴利?只因在非充分競爭下開發商取得了壟斷性資源——土地。房地產商之超額所得正是其他社會群體正當利益之所失。長久以來,開發商的暴利與土地資產收益分配不公有關。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所作的調查顯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只有20%~30%留在鄉以下,其中,農民的補償款佔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30%;各類城市房地產公司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頭,佔40%~50%。說穿了,房地產暴利是形式合法外衣之下的實質上的不當得利。

既然事實如此,為何房地產商竟敢公開宣揚「暴利有理」、恃寵而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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