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窮人不該都買房

因為「只為富人造房」的言論,2006年網友列出了十大想打的人,任志強位列第三,僅排在參拜靖國神社、時任日本首相的小泉純一郎和搞台獨的陳水扁之後。2010年5月,任志強在大連一次演講時,被現場聽眾扔鞋「襲擊」。

任志強的諸多觀點之中,被大眾批評得最多的是他關於窮人與富人的觀點,這深深地刺激、乃至傷害了國民的感情。也因此,任志強被貼上了一個標籤——開發商的利益代言人。

不過,2009年任志強又一次擠入排行榜,他被女網友們評為「最想嫁的人」。其理由是,女網友願意嫁給一個誠實的男人,而說真話的任志強被當成誠實的象徵。

時過境未遷,重溫任志強的觀點,聆聽反對他的聲音,我們再評說,似乎別有一番感受。

不要讓所有的老百姓都買房子,開發商是為富人造房子的。

現在我國住房私有化率達到了80%多,其中60%多是房改房,13%是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這種私有化比例已經非常高了,讓窮人都去買房一定是錯誤的策略。

如果我的定位是一個商人,我就不應該考慮窮人。如果考慮窮人,我作為一個企業的管理者就是錯誤的。因為投資者是讓我拿這筆錢去賺錢,而不是去救濟窮人。

——2005年1月任志強在「2005宏觀經濟引導力——海爾·財富中國第二屆資本論壇」上的發言

散布「富人優先」的論調十分有害,容易激化貧富兩個階層的矛盾,甚至影響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局面。

任志強的講話,代表了一個階層人們的心態和立場。在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管理混亂、壟斷以及信息不對稱、不透明,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或者通過金錢等其他途徑買通有權力的人,進而取得和佔有稀缺資源的情況下,大談自己是一個純商人,大談富人優先,大談給投資人賺錢,把自己的社會責任丟到一邊,甚至宣揚商人不應該考慮窮人,把社會責任和考慮窮人與企業管理者對立起來,筆者認為是十分有害和錯誤的。

——余豐慧《看房地產大鱷的先滿足富人論》(人民網)

這是任志強「影響」最大的觀點,已經成為任志強的「招牌」觀點,由此,任志強當時被網友評為「第三想打的人」,僅排在小泉純一郎和陳水扁之後。

當勞斯萊斯說只給富人造車,當路易·威登說只給富人生產包,當百達翡麗說只給富人生產手錶時,沒有人責備它們,儘管中國乃至世界,絕大多數人買不起勞斯萊斯車,買不起路易·威登包,買不起百達翡麗表,也沒有任何機構,包括媒體、官方說要讓這些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為什麼作為商人的任志強說給富人造房,就成為第三該打的人呢?

當前中國老百姓的住房問題解決不了與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有關,新加坡有80%、香港有50%的居民住在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之中,中國內地呢?

合理的住房市場應該是,政府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開發商解決富人的住房問題,但如今矛頭總是指向開發商,讓開發商降低價格,造老百姓能買得起的房子,這是大謬特謬!開發商的社會責任是什麼,和其他行業一樣,是生產品質好的產品、不偷稅漏稅、積极參与社會公益事業等。在這一點上,房地產行業做得並不比其他行業差。

作為企業經營者,任志強說的完全是大實話。

在原先的實物住房分配階段,沒有住房購買與支付能力的差別,也沒有對居住分配住房的家庭有收入上的要求。但在貨幣化分配和住房市場化供給之後,收入差別就會突出地表現出來。一些先富起來和收入逐步提高的家庭,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優先改善和解決了住房問題。但與此同時,貨幣化分配並不能惠及所有的職工和家庭,這無形中拉大了住房分配製度中的差距,再加上勞動就業收入分配上的差別,於是矛盾就集中於未能享受實物分配的住房收益,同時也未能享受住房貨幣化分配的收益及收入差別收益的低收入家庭(包括領取社會保障救濟的家庭)如何解決住房問題上了。而這些低收入家庭,除非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否則就永遠無法靠商品房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政府無論如何去努力提高城鎮家庭的收入,都一定會有一個相當大比例的家庭,仍長期梯次形地處於家庭低收入的發展階段。任何國家都一定會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家庭無法用購買商品房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這就是我所堅持「不要讓所有的老百姓都購買商品房」的原因所在,也是媒體中所謂「媚富」謬論的基礎。

世界各國政府都在用社會保障住房制度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社會主義的中國就更應該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任何國家都無法保證讓所有的家庭都靠自身力量解決購買商品房的住房問題,中國更不應將所有人都推向市場,讓所有老百姓都必須購買商品房。

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是政府的責任,而不是市場的責任,絕不能用市場化的方式解決「窮人」的住房問題。如果你們都把「窮人」推向市場以解決住房問題,而不強調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社會保障體系,那會是一種什麼結果?到底你們是在為「窮人」考慮還是在害「窮人」。我不主張用政府的轉移支付解決「窮人」的住房問題,堅持把「窮人」推向商品房市場等於是把「窮人」推向總也買不起房的尷尬境地。

——2005年10月11日任志強博客文章《誰在為「窮人」說話——不要讓所有的百姓買房》

筆者認為,「不要讓所有的老百姓都購買商品房」,並且大放房價上漲信號是一種主觀故意,目的在於:試圖對居高不下的房地產價格推波助瀾,力圖長期維持房地產的高價格,以長期攫取壟斷和超額利潤,而不顧百姓買不起房的現實,不顧百姓不能安居樂業的現狀。任總真的是在為「窮人」考慮嗎?任總所說的「百姓」、「窮人」在房地產業界是如何界定的?月收入2000元,算不算窮人?買100平方米商品房,在大中城市不吃不喝需要20多年,如果按其說的由政府財政撥款和轉移支付解決,這個人群占相當多的數量,政府根本無法承受。筆者認為,住房與汽車、高檔消費品以及高檔衣服等從它的使用屬性和人們的需要來說是完全不同的。普通老百姓買不起和用不起汽車,但有公交車甚至有自行車可以代步,實在不行步行總可以吧;高檔化妝品消費不起,完全可以不用,還能夠顯示自己的本來面目和自然美;高檔衣服買不起,可以穿廉價的。但是,對於所有的人來說,沒有房子住恐怕不行吧,中國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有「安居樂業」之說,不能安居,何談樂業?

筆者也再一次重申,依照國家的財力,靠提供保障房只能解決很少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那麼,大部分人的住房問題如何解決,難道讓他們露宿街頭嗎?而就是解決這很少一部分人的住房問題,操作起來也是十分複雜的。這就像過去價格雙軌制的存在,如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住房也存在著一個準價格雙軌制,必將帶來許多嚴重問題,任總這是在給政府出難題,是把大多數人往絕路上逼,以推脫自己業界和階層的責任,其目的在於繼續實現賺取超額利潤的目的,而不顧政府難處和大多數人的死活。

你既然是一個國有資產的代表,無論捐助多少錢,掏腰包的,說到底還是國家。你只不過是拿國有資金給自己或者說自己的集團買了一個名聲和榮譽。關於企業家的責任問題,筆者還是那句話,把社會責任和考慮窮人與企業管理者對立起來,是十分有害和錯誤的。就是在完全市場經濟的國家,在市場經濟體制非常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十分完善的體制下的國家,企業管理者和富人也不會忘掉自己的社會責任。任總,況且你是社會主義國家裡一家國有企業的老總!

——余豐慧《再問任志強:中低收入人群難道就不能買房嗎?》(人民網)

人民網專欄作者余豐慧是任志強的一個「老對手」,他們之間有過幾次交鋒。在任志強諸多對手中,這個對手頗為犀利而且他的文章耐讀。

任志強的觀點是,窮人不應該買房子,窮人的房子問題應該是由政府來解決。而反對者的觀點是,窮人有買房的權利,而且開發商也應該承擔窮人買房的責任。

這兩年,政府也實實在在地再次推出保障房工程,切實明確地說要承擔為窮人解決住房問題的責任,政府用自己的行動踐行了對人民的承諾。政府似乎也逐漸認識到了自己的責任,或者說開始有能力、有行動地履行自己的職責。越來越多的窮人,其住房權將越來越多地依賴政府,而不是一味地去指責開發商。

過去中國都是「窮人區」,現在出現「富人區」是很正常的,就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也要讓一部分人先住進「富人區」,以後才能都變成「富人區」。

——2006年2月19日任志強在2006上海國際地產大會新聞發布會、《頭腦風暴》節目上的發言

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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