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陝甘邊紅軍第二十六軍的正式成立及南下失敗

寺村塬游擊根據地遭國民黨反動派摧殘後,劉志丹、謝子長等共產黨人毫不氣餒,他們率領中國工農紅軍陝甘游擊隊進行了悲壯的鬥爭。終於渡過難關,促進了革命事業的發展。1932年12月,在他們的領導下,陝甘邊紅軍第二十六軍正式成立,從而使西北地區出現了主力紅軍部隊。紅二十六軍的誕生,標誌著陝甘邊地區的工農武裝割據又向前大大進了一步。此後,劉志丹又率領陝甘邊的黨組織和紅軍投入了創造照金蘇區的偉大鬥爭。

一、陝甘邊紅二十六軍的組建

(一)中共中央關於創造紅二十六軍和陝甘邊區的任務和方針的提出

早在1932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在《關於陝甘邊游擊隊的工作及創造陝甘邊新蘇區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中,明確提出了「在積極地開展當地的游擊運動中創立新的紅軍的隊伍及陝甘邊蘇維埃的任務」。①並指出,「為了實現上面的任務,首先應該從現在的游擊隊中選拔中堅隊伍編成:勾經常的正式紅軍,這是絲毫不能延緩的最迫切的任務。②

在決議中,中共中央還提出了創造陝甘邊正式紅軍的一系列路線、方針和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創造和擴大紅軍主力,提高部隊的軍政素質。

《決議》指出,在紅軍的建設中,必須堅持無產階級的建軍原則,創造黨領導下的主力紅軍部隊。為此,必須做到,一是在主力紅軍的兵源上,要以武裝農民為新的紅軍的主要成份,最大限度地吸收貧農和僱農參加。「陝西省委必須從西安動員大批的工人群眾去參加紅軍,建立在這部隊中的工人的骨幹。」①二是在主力紅軍的幹部上,要從游擊隊中選拔最可靠的黨員與工農分子來擔任紅軍的指揮員。三是在主力紅軍的政治工作上,要立即開始建立紅軍中的政治工作,指令可靠黨員為政治委員與政治指導員,「中央責成陝西省委從自己的常委中派遣一人去擔任二十六軍的政委。」③四是在紅軍的編製上,在最初應該編成紅軍一師(按照紅軍編制法),即該師應有三團,每團三連,每連三排,每排三班,並努力求得在最短時間達到紅軍一師。「該部隊番號暫用中國工農紅軍第二十六軍第四十一師」。③五是在紅軍的武器裝備供給和補充上,應該以軍閥軍隊為目標,奪取敵人的武器裝備。

第二,創造鞏固的蘇區,深入開展土地革命,為主力紅軍創造鞏固的後方基地。

《決議》措出,在目前游擊隊活動的區域中,必須立即徹底地實行以下的任務,以便將這個區域造成紅軍與游擊隊的鞏固的根據地。這些任務主要包括:一是組織和領導農民群眾起來沒收一切地主紳士、祠堂廟宇及幫助反革命的富農的土地。將它平均分配苦力、僱農、貧農和中農,地主絕對不能在任何名義的掩蓋之下分得土地,富農只有在他自己耕種的條件之下,分得一份勞動的土地。「土地應該按照人口與勞動力的標準來平均分配。在分配土地時,不僅要顧念僱農和貧農的利益,而且要顧念中農的利益。只有在基本農民群眾願意和擁護之下,才能實行平均分配一切土地。一切農民過去欠債及租稅應立即廢除。」①二是徹底摧毀當地的反革命政權機關,組織蘇維埃的政權機關。「應當從當地的群眾組織及游擊隊中選擇可靠的黨員和非黨員來組織陝甘邊蘇區革命委員會,來領導農民的鬥爭,撲滅反革命的勢力。」②三是解除邊區內一切反革命派的武裝,廣泛地進行武裝工人、僱農、貧農和中農的工作。只有加強了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促進加強主力紅軍的建設工作,並為主力紅軍的建設創造良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條件。

第三,進一步地開展游擊戰爭,廣泛地組建游擊隊,以廣泛的游擊活動配合和支援主力紅軍的行動。

中共中央的《決議》指出,在主力紅軍的創造和陝甘新蘇區的開闢過程中,絕不能削弱和放棄游擊戰爭的開展,相反應該用更大的努力去開展廣泛的游擊戰爭。「如果在國民黨統治區域,沒有廣大的農民游擊戰爭,紅軍是很難得到決定的勝利的。環繞在蘇區周圍的農民游擊戰爭是蘇維埃行動的開展與蘇區的鞏固的保障。」①關於游擊隊的任務,《決議》指出,「游擊隊的主要任務,要在敵人的後方動作,消滅敵人的小部隊,奪取槍械,發動當地的農民鬥爭,摧毀反動的鄉村或縣城的政權,進行土地革命等等,游擊隊應該是土地革命的宣傳者與組織者,游擊隊應該吸收當地的農民群眾參加自己的隊伍,並努力從游擊隊生長成為正式的紅軍,紅軍的指揮員應該努力指導遊擊隊的動作,並將他與紅軍的作戰任務聯繫起來。」②關於紅軍的行動方針,《決議》明確指出,「在今天爭取大城市或截斷渭河交通(如省委的提議)還不是目前陝西紅軍與游擊隊能勝任的,這種情況,在將來軍事的進展,紅軍的堅強與根據地的鞏固之後,必定能夠改變的,改變到有利於紅軍的這種動作,但是在今天是不適合的,紅軍目前發展的方嚮應該是在涇渭三水之間,消滅敵人在這裡的力量創造較大的根據地。」③

第四,進一步開展瓦解敵軍的工作,配合主力紅軍的武裝鬥爭的開展。

《決議》指出,「除了以武裝對付國民黨的軍隊外,還要用紅軍的全部人員與政治機關做瓦解國民黨軍隊的工作,用傳單、標語、聯歡會等,去奪取白色的士兵群眾,並應該派遣我們的工作人員到敵人軍隊中去組織兵變與煽動他們投入紅軍。這種工作要與紅軍的武裝戰鬥同時並進。同時中央責成陝西省委,去加強在楊虎城及其他軍隊中的中心部隊的我們的工作。」①只有認真開展瓦解敵軍的工作,紅軍才能最大限度地孤立反動分子,才能取得更大的勝利。

第五,加強黨的建設,建立健全黨的各級組織,壯大黨的隊伍。同時建立和健全各種群眾組織,充分保障主力紅軍和游擊隊建設的順利開展。

《決議》指出,為了加強黨對主力紅軍和游擊隊的領導工作,一是要加強陝甘特委領導;二是壯大黨的組織隊伍。「在紅軍根據地與游擊隊的區域中應該最大限度地發展黨的組織,吸收僱農、貧民及優秀的中農分子入黨,嚴格防止富農及階級異己分子混入政權機關及黨內來,」②三是提高黨員的素質,最大限度地提高黨員群眾的政治覺悟,加強其軍事訓練,使黨的隊伍能夠適合於向前發展的革命的國內戰爭的環境。四是立即在蘇區建立青年團、貧農團、工會等群眾組織;五是黨組織應該吸收其他蘇區的經驗,開展擁軍運動和擴紅運動,以促進紅軍隊伍的鞏固和擴大。

從內容上分析,《中央關於陝甘邊游擊隊的工作及創造陝甘邊新蘇區的決議》與毛澤東同志在中央蘇區創造的一整套路線、方針和政策,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如在紅軍建設上,規定紅軍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必須和人民群眾相結合,擔負起打仗、籌款和做群眾工作這三位一體的任務。主力紅軍的擴建必須以地方游擊隊為基礎等,這些思想與「古田會議決議」的精神是一致的。再如在土地革命中,確定了沒收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依靠貧僱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消滅地主階級的路線,確定了按人口和勞力平均分配土地的方法及其土地革命運動的開展必須建立在基本農民群眾自願和擁護的基礎上的原則。這些路線、方針和原則與中央蘇區的《興國土地法》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中央《關於陝甘邊游擊隊的工作與創造陝甘邊新蘇區的決議>的內容基本上堅持了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思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在這個決議中對陝西省委關於紅軍行動方針問題上的「左」傾錯誤指導方針持反對態度,明確指出紅軍目前的發展方向「應該是在涇渭、三水之間,消滅敵人在這裡的力量創造較大的根據地,」①不同意陝西省委提出的以城市為中心,「爭取大城市或截斷涇渭河交通的」軍事冒險方針。②考慮到這一決議制定於王明「左」傾冒險主義錯誤在全國各個蘇區的發展處於頂峰時期,在這種背景下,這一決議能夠擺脫「左」的錯誤的束縛,提出許多實事求是的主張,因而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中共中央《關於陝甘邊游擊隊的工作及創造陝甘邊新蘇區的決議》是黨為陝甘邊以至西北地區紅軍建設和蘇區政權建設制定的一個綱領性文獻,它分析了西北地區革命形勢的特點,規定了黨在今後一段時期內進行紅軍建設和根據地建設的根本任務。它對於創造和鞏固主力紅軍和游擊隊,對於創造陝甘邊新蘇區產生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在這個《決議》精神的指導下,陝甘邊黨和紅軍及蘇區群眾投入了熱火朝天的創建紅二十六軍和照金蘇區的英勇鬥爭。

(二)陝甘邊紅軍第二十六軍的成立

1932年12月中旬,劉志丹、謝子長率領中國工農紅軍陝甘游擊隊南下陝西耀縣照金地區,開闢新的根據地。當部隊到達陝西淳化縣境內時,陝西省委指示陝甘游擊隊開赴宜君轉角鎮休整待命,準備改編為紅二十六軍。

1932年12月下旬,紅軍陝甘游擊隊來到宜君縣的轉角鎮。這時,陝西省委書記杜衡也以北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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