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日

他帶著一把具有魔力的武器,在邪惡的黏土地上追獵惡人。再兇惡、狡猾的壞人遇到他,都得伏首稱臣。因為他是埃勒里,理查德的兒子,法律面前的全能獵者,沒有任何人能戰勝他。

范霍恩家一案之後的一年。是埃勒里在事業上最忙碌也最輝煌成功的一年。案子一件接一件,從四面八方湧來,有些甚至是來自大西洋的彼岸。那年,他去了兩次歐洲,一次南美洲,還去了一趟上海。他的聲名傳到洛杉磯、芝加哥和墨西哥市。老奎因警官抱怨,他好像把埃勒里教成了個高級的馬戲演員,他似乎很少見到他兒子。

而這位大師的世界裡,也一直不乏罪案。紐約市還在迴響著他神奇的破案故事:在一件患有腦麻痹的苔蘚學家的案子里,埃勒里從一團還不到他拇指指甲大的乾苔鮮中,抽絲剝繭,得出明確的推論,最後找到紐約一家最富聲望的醫院的外科手術室,救了一條人命,也讓自己再度聲名大噪。

還有一件是艾德萊納·蒙奎歐克斯的案子,他那非凡的破案方法,由於與那位古怪的夫人的遺產執行人訂有協議,在1972年以前,不能對外公布。這只是兩個例子而已,有關奎因辦過的案子的完整「清單」,毫無疑問,將來某個時候,會在這樣或那樣的出版物中出現的。

是埃勒里自己喊停的。去年九月以來,他已經瘦了很多,連一向就沒胖過的他都開始警覺了。

「都因為你沒完沒了地一直在東奔西跑,」八月一個早上,奎因警官在早餐桌上說,「埃勒里,你該歇歇了。」

「我已經歇了。昨天見到巴尼·克爾,他說,我如果想光榮地因冠狀動脈栓塞而死,最好照樣過著過去十一個月的生活。」

「我希望那能讓你清醒清醒!你打算做什麼,孩子?」

「這個嘛……我這一年已經收集了足以寫二十本書的資料,但是卻一直沒有時間開始寫,甚至連做計畫的時間也沒有。我要重新開始寫作。」

「那克里普勒的案子怎麼辦?」

「我已經交給托尼了——還帶著我的祝福。」

「感謝上帝!」老警官虔敬地說,因為在他那張床的上方的那些書架上,已經沒地方塞得下哪怕是再多一本的報紙剪貼簿了,「但,幹嘛這麼急?為什麼不先休息一陣子?到別的什麼地方去走走。」

「我都膩味去別的地方了。」

「不,我不覺得我能指望你在你自己的屋裡踏踏實實躺著休息,」老先生一邊咕咕噥噥地說著,一邊伸手去拿咖啡壺,「是啊,我懂了,你會把自己關在那間被你叫做書房的鴉片間里,而我會完全見不到你。看看你,又穿上那件煙服了!」

埃勒里笑著說:「我告訴過你,我要開始寫書了。」

「什麼時候?」

「馬上,今天,今天早上。」

「你哪來這麼多精力……如果你真的一定要穿那種女里女氣的東西,幹嘛不給自己買件新夾克?」

「扔了這件夾克?我寫東西習慣穿這件哪。」

「當你開始這樣講話的時候,」他父親提高了聲音,雙手推著桌子起身,說,「就知道沒得說了。晚上見,孩子。」

於是,奎因先生再度走進他的書房,關上門,準備「開工」。

要注意的是,醞釀一本書的準備過程,和動手寫一本書的準備過程,是完全不一樣的。後者你需要的是檢查和清理打字機、更換新的色帶、削鉛筆、將乾淨的紙張擺在適當的位子以及把筆記和大綱放在正確的角度等等。但是構思的階段就完全不同了,即使是作者的腦海里充滿著想法和創意的火花,他也完全不需要任何行頭,也不需要在乎那些東西怎麼擺,他只需要一張地毯,以及孤獨悲慘的自己。

來看看經過范霍恩事件之後那年的八月的一個美好的早上,在書房裡的奎因先生。

他精力飽滿地、像個將軍似的在地毯上踱來踱去,操練思緒。他的眉頭開朗,眼睛有神而溫和,腳步不緩不急,雙手從容地放著。

接下來,看看二十分鐘後的他。

他的兩腿上抽下踢地劇烈運動著,他的眼睛露出狂野的神情,眉毛猛烈地跳動著,兩手不自覺地握成拳頭。他靠著牆,是想找塊能讓他冷卻的石膏。他衝到一張椅子里,坐在椅子邊緣,雙手在兩膝之間緊握著,就像在乞求什麼的姿勢。接著,他跳起來,把煙斗填滿,然後放下來,點一支香煙,兩次都滅了火,香煙依然在他唇邊。他輕輕咬指甲、抓抓頭、找自己嘴裡的蛀牙、挖鼻孔、把兩手伸進夾克口袋裡、踢踢椅子,瞄了桌上早報的標題一眼,但是又倨傲地把眼光移開。他走到窗前,立刻對一隻在紗窗上爬行的蒼蠅產生了科學研究的興趣。他右手的手指搓弄著右邊口袋裡的煙末兒,把一撮煙末搓成一個小絨球,再把這小絨球放到剛好也在右口袋裡的一張小紙條上,用小紙條把小紙球裹上。他又把那張紙條拿出來,瞥了幾眼上面寫著:

范霍恩

北山丘路

萊特鎮

埃勒里坐在他書桌旁的椅子上,將那張紙條放在桌上的記事本上,身體往前靠,雙手平擺在桌面,下巴靠到手上,看著那張距離鼻尖兩英寸的紙條。

范霍恩

北山丘路

萊特鎮

那是范霍恩的案子留下來的東西。

他現在記起來將近一年前發生的那一幕。

而他那時也穿著這同一件夾克(「我的天,那是這以前我最後一次穿這件夾克」)。

他給了霍華德一些回家的車錢,送他走下樓,霍華德攔了輛計程車,他們在便道握手時,埃勒里忽然想到,他不知道霍華德家住哪兒。兩人為此大笑,然後霍華德從身上穿著的埃勒里借給他的西裝外套口袋裡,拿出一本黑色記事本,撕下一頁,寫上自己的地址。

就是這張紙。

接著,埃勒里回到樓上,回想著萊特鎮,最後,他把紙條塞進這件夾克口袋,然後在隔天把夾克掛到衣櫥里。那夾克就這麼掛著,一直到今天。

一切都過去了。

當埃勒里仔細看著這張寫有像蝕刻板印刷的字跡的小紙條,霍華德從記憶里向他走來,然後是莎麗、迪德里希、沃爾弗特和那老太太。

他想起他們所有的人。

一隻蒼蠅落到「范」字上,肆無忌憚地停在那裡,埃勒里撅起嘴,吹了一口氣,那蒼蠅飛走了,紙條也被吹得翻了過去。

紙條的另一面也寫著東西!

一樣小、一樣像雕版印刷的字體。不過,這一面,寫得滿滿的。

埃勒里坐直身子,好奇地拿起這張紙。

是霍華德的筆跡。從那黑色記事本上撕下來的。但寫的並不是地址或電話號碼,而是一頁密密麻麻的小字,一句接著一句。

——日記?

這一頁的開始,是一段話的後半段:

他為S取的好可笑的昵稱,雖然說,只有在他認為沒有別人在場時,才會用這個昵稱叫她。這關我什麼事?我幹嘛為這個而不高興?

說實在的,他這把年紀……實在夠他媽的可笑__他們結婚之前他管她叫莉亞(Lia——他管她叫莉亞!!!!!!

是他的筆跡,在那張可笑的字條上……然後,在婚禮之後,又叫她莎蘿米娜ina)。他哪兒找來的這些怪名字??!!好可愛呀一_偉大的迪德里希·范霍恩。真是違,莎蘿朱娜——莎麗——莎——問題是,她的真名有什麼不好?我喜歡莎拉,我愛——峨,不能再寫了,不能把這寫下來。

她是他的。夠了,該睡了。希望能睡得著。

一本日記,沒錯。

這是霍華德從來沒提過的一件事。

莉亞。莎蘿米娜。

有趣的是,這兩個名字讓人不容易忘記。

「莉亞」、「莎蘿米娜」。迪德里希從哪兒找來的這些名字?一個想法不斷在他腦海中盤旋,然後事情一件件落到屬於它們的位置,埃勒里又回到奎托諾其斯湖,在那輛停在湖邊的敞篷車裡,坐在莎麗身旁。她轉過身來,將兩腿盤起來,坐在那裡——那是多美的兩條腿啊。霍華德當時不在車裡,而是正坐在那長滿青苔的大圓石上踢著石子。埃勒里遞了支香煙給她。

「我原來的名字是莎拉·梅森(SaLa Mason)」他彷彿聽到了她的聲音,以及從湖中那根圓木上飛起的鳥發出的唆唆聲。

「是迪茲開始叫我莎麗的,還有其他事情也是由迪茲開始的。」

其他的事情。莉亞、莎蘿米娜?

「他們結婚之前他叫她『莉亞』……」在結婚之前——不是「莎拉·梅森」是「莉亞·梅森」。也許迪德里希不喜歡「莎拉」這個名字,「莎拉·梅森」這個名字使人想像到一幅讓人不舒服的圖畫:也許,是一位緊閉著嘴的學校教師;或是一位圍著骯髒的圍裙、頭髮粗糙、準備打掃客廳的新英格蘭家庭主婦。「莉亞·梅森」聽起來就比較年輕、柔和、甚至帶著些神秘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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