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如果以我的想法作為標準,那麼一直追隨著埃勒里·奎因的執著的偵探小說迷,一定會發現他最新的成就是多麼令人驚訝。

作為埃勒里·奎因最狂熱的崇拜者之一,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如果說有什麼比人的生老病死更理所當然的事,那就是奎因每一個案件的系列化的標題。從《羅馬帽子之謎》到《西班牙斗篷之謎》,他確定書名時巧妙的系列化還是完整的。我想這種一貫的重複使我認為它會是一成不變的,至少是在有限的陸地地名沒有用完時,是無限延伸的。

然而,突然,就像六月飛雪……《半途之屋》!

「這是你的錯誤,」一聽到這個消息,我立刻對埃勒里說,「在研究過你的那些案件之後,使我學會了對任何事都問『為什麼』。那麼,這是為什麼?」

埃勒里看上去有點吃驚:「這又有什麼不同呢?J.J?」

「我承認這也許沒什麼大不了的,可這就像是,哦,你在看短篇小說時,一個文雅的人物突然冒出一句『混蛋!』似的。」

「這真是個不恰當的比喻。」埃勒里反駁道。接著,他又笑著說,「不過,我得承認你說的那種情景的確有點不合邏輯。」

「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倒也沒什麼,」我說,「可是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到底是為什麼?」

「這很簡單,是該亞使我失望。」

「是誰令你失望?」

「該亞,大地女神。」

「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沒有選擇地名作為題目的餘地了嗎?算了吧,埃勒里,你自己也知道,這是胡說八道。」

「你這樣說話時請保持微笑。」

「我希望你能嚴肅一點!我已經看過初稿,可我怎麼也不明白你為什麼不把它叫做……哦,比如說……」我一邊說著,一邊在想,事實上,我在來的路上一直在想它應該叫什麼名字。

但是還沒等我說出來,他就說:「你是不是覺得應該是像《瑞典火柴之謎》之類的名字?」

「我發誓,」我大叫道,「你簡直就像是魔鬼一樣。是啊,用這樣的名字又有何不妥?這正好符合一貫的規律嘛。」

「但是,J.J。」他低聲說,「這次不是瑞典火柴啊。」

「別自以為是,埃勒里。我當然知道不是瑞典火柴。但是,在《希臘棺材之謎》中的棺材也不真的是希臘風格的,可你還是叫它《希臘棺材之謎》,是不是?還有《荷蘭鞋之謎》也跟木底鞋沒什麼關係吧!所以,別找這樣的借口。」

他笑了起來:「其實,是埃拉·阿米蒂給了我這個名字,我覺得非常合適,不得不用。」

「你在故事中就是這樣說的,」我突然插道,「但是,我並不相信。而且,我到現在也不相信。」

「看來你今天心情不錯啊,剛開始你說我的解釋是胡說八道,現在又說我是個騙子。」

「埃拉·阿米蒂!全是她攪的,這個女人已經進入了你的生活了嗎?」

「你說話越來越不著邊際了。」

「《半途之屋》,嗯,我想也還可以吧。」

「還可以?聽著,你還沒抓住它的美麗。」埃勒里揮舞著手臂說,「對於威爾遜案件來說,特倫頓小屋就是中心,生活的中心,大眾的中心。那裡是費城和紐約之間軌跡距離的等分點,多麼巧妙的名字啊!」

我肯定當時我的嘴是張開的。

「還有它對偵探小說的適用性,簡直就是完美無缺!你要問為什麼,我告訴你,J.J,這個半途之屋的確是意味深長啊!」埃勒里大聲叫嚷,異常興奮。

「我沒覺得,」我皺著眉說,「如果小屋要是在紐瓦克或伊麗莎白,那還得叫四分之三途中的小屋?」

「噢,你別這麼咬文嚼字嗎,」他有些不耐煩地說,「事實上,特倫頓也不是百分之百地在費城和紐約的正中間。埃拉的這個片語更多是充滿寓意的,我是說完全是比喻的手法。從邏輯性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是被害者死於半途之屋,這個中途停留地,這個中心,這個暫時停留地。這提出了一個什麼邏輯性的問題?你和我一樣清楚,而且你知道這一切……」

「好吧,好吧,」我無力地說,「我相信你。」

「想想那些罪犯,」埃勒里晃動著他的煙斗說,「在程序上,半途之屋對罪犯代表著什麼?這才是重點。如果我沒能回答這個邏輯性的問題,我不會得出這個罪犯必須了解的結論。」

埃勒里就是以這種方式回答了我的問題;如果你對他的回答還是感到困惑,我的建議是趕快讀這本威爾遜案件的故事。

J.J.麥克

寫於紐約

還有,我一直處於寫作的興奮之中,沒敢和埃勒里提。但既然我有充分的自由來寫這篇序言,我要藉此機會提出我對這本書的書名的一個更好的建議:《三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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