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臉

好像有電話鈴聲。

關掉水龍頭,停掉水聲確認。浴室的門關上了,雖然聲音很小,不過確實是電話聲。

應該半夜兩點了。這個時間會是誰?

金屬聲在深夜的角落迴響,聽起來像不知名的生物發出的痛苦呼吸。

我用毛巾抹乾濕漉漉的手,走出浴室。起居室門外的黑暗走廊上,鈴聲還在鳴響。這幢房子的樓上卧室和起居室兩邊都有電話。卧室的電話屬於完全私用性質,只有我弟弟和親密的朋友才知道號碼,起居室的電話屬於一般用,猜不到是誰打來的。

電話繼續執拗地響著。我躊躇一會,拿起話筒。鈴聲突然斷掉,傳來一個低沉的男聲。

「真木先生的府上嗎?畫家真木佑介先生……」陌生的聲音,「這裡是新宿S警署。你是真木先生吧!」

「是的。」

「半夜打攪真冒昧,其實是有關尊夫人的事——尊夫人的名字是不是叫契子?契約的契字。」

「是的。有什麼事嗎?」

如此深夜裡,警察打電話來,為契子的事。我應該驚心才是,卻意外地冷靜。心情被夜氣浸冷了。

「尊夫人現在是否不在家?」

我不曉得如何作答是好,只好含糊地應一聲。

「知不知道她的去處?」

「我沒問她去那兒。」刑警的聲音在話筒底下沉默片刻才說:「其實,新宿三丁目的酒店發生了兇殺案,我從現場打來的。被殺的女性似乎是尊夫人。」

「契子被殺?怎麼可能!」我禁不住怒吼一聲。

「被殺的女性有一封寫給你的信——我們讀過內容,好像是尊夫人所寫的……尊夫人外出時,是否穿深藍色條紋和服?灰色腰帶,上面有四片黑色的三葉草圖樣,只有一片是粉紅色的葉子……」

「我不清楚。不過她確實有這個花紋的腰帶。」

男人的聲音在另一頭呻吟:「看來真是尊夫人了,對不起,能不能請你速速過來一趟?」

我不記得幾時掛斷電話,不知是否驚愕過度,意識轉薄,思考轉空。只記得自稱警察的男人最後說的幾句話,包括「新宿御苑門前第三條路」,還有聽不慣的酒店名「巴多」。我聽不清楚酒店名稱,反問了好幾次。

起先以為是惡作劇的電話;可是男人的聲音背後的確有警笛聲和慌張的動靜,飄動著兇殺現場的空氣。

不可能。契子不可能在新宿的酒店遇害。一定是搞錯了。總之過去現場看看。這樣很簡單地知道純是誤解。

即使心裡這樣想,身體卻動不了。我讓身體倒在沙發里,楞楞地望著牆上的畫。一個女人的肖像畫。我的妻子——刑警告訴我已經死掉的女人契子,她的臉在幽暗中有如幻影一般浮現。說是臉,不如說像是腐蝕牆壁的污邇。我開始渾身戰慄。為了靜止手部痙攣,我用力握緊花瓶,對準肖像畫丟過去。花瓶正面撞到畫中女人的瞼,然後掉在地面跌碎了。

跌碎的聲音終於使我回到現狀。玻璃花瓶跌得粉碎,女人的臉卻紋絲不動。

不錯,這個女人絕對不會死。

空洞的腦袋受到突然的衝擊,就像記憶喪失者似的記起一切,清晰地恢複意識。我背過臉去不再面對畫中女人,出到走廊。盡頭處浴室的燈還亮著。一瞬間不知該去浴室還是上樓的好,結果雙腿任性的選擇樓梯。

今晚,我第四次上這個樓梯。上去的第一道門是卧室。開那道門也是第四次。

卧室裡面很黑。門邊的電源開關從上周起壞掉了。我從長褲口袋掏出火柴來擦。指尖剝開黑暗。柔弱的火焰映出零亂的床和衣櫃之間地毯的幾何學圖樣。雖然看慣了,卻不曉得什麼角形的奇異形狀。

「不可能的!」我發出連自己也想不到的聲音低喃。絕對不可能的。契子在我連名字也沒聽過的新宿酒店被殺——剛才,契子還躺在地毯上面,是我殺的。我在卧室里親手殺死她。剛剛電話響起時,我把她的屍體埋在後院,正在浴室里清洗沾滿泥濘的手。

我的手隨著火焰溶進黑暗裡,勒死契子時碰到她的最後體溫還存留在手。

四小時後。

深冬的黎明,我在凍得泛白的高速公路上馳走,從新宿的現場回去國立市住家的路上。黎明逐漸使周圍的風景呈現輪廓,腦中卻愈來愈混亂且黑暗。

不是同姓同名,就是妻子給我的信湊巧落入另一個女人手裡,而她被殺了——四小時前離家時,我這樣樂觀的想。

抵達新宿時將近凌晨三點。紅色字母「巴多」的霓虹燈,因色彩過剩而使整體的印象暗淡。一眼就看出是那一門的酒店。

酒店玄關前面停著巡邏車,擠滿新聞記者。自從十二年前登上畫壇以後;以獨特的色彩重新塗刷戰後繪畫史而成名的畫家,他的妻子若是在這麼低級的場所被殺收場,確是大丑聞。無數的鎂光燈對準我閃亮,麥克風蜂湧而至。

電話聲音的主人把我從漩渦救出來,引到現場。

現場在酒店四樓的四〇二號房。

從我一腳踏入房間開始,我就陷入奇妙的混亂感。房間的印象實在跟我殺死妻子的卧室現場十分酷似。沒有衣櫃,可是床的位置、房間面積、窗子大小、窗帘和地毯的顏色,雖然多少有點差異,然而映入眼帘時的印象,就像把我的卧室搬到新宿的酒店房間那般相似。

也許因床上躺著一條雪白的裸屍的關係。脖子上被和服帶子上的絲帶捲住,床底下跌落一個附著血跡的螺絲鉗。那位刑警向我說明,兇手用絲帶絞殺死者後,再用螺絲鉗敲破她的臉,毀了她的容。

蓋著死屍臉上的白布被掀開時,我禁不住想嘔吐,用手搗住嘴。

不是變成土塊的臉使我害怕,而是太相似了。使我頭暈。一切都是今晚我的行兇痕迹。一小時前,我在後院里埋屍的隱蔽犯罪行為,重現在眼前。我也是用絲帶絞殺契子後,再用螺絲鉗打破她的臉之故。

「臉部已毀不成形……其他部分判斷得出來嗎?」

我只能答,是我妻子。身體的印象、頭髮的長度都像契子。脫掉扔在床下的和服,漆皮手袋確實有記憶。

「這個戒指呢?」

死屍的左手無名指上戴著翡翠戒指。希罕的十字形,引起刑警注目。

「四年前結婚時,我送給她的。我設計,特別定做的。」

刑警想把戒指除下來,然而戒指緊緊嵌進肉里,脫不出來。手指上留下明顯的條痕,證明那是死者持續戴了多年的東西。

已經可以肯定這個女人是契子無偽。

我什麼也不明白。在深夜的高速公路馳走一陣子後,怎麼又回到犯罪現場來了。數小時前的犯罪奇異地反照在一面鏡子上,我又站在另一個現場里。

「這封信就是了。」

刑警戴著白手套的手,遞過一封信給我。信封表面記著國立市的地址和我的名字,背面只寫上契子的名字。筆跡呈露契子的臉。

「……我愈來愈不了解你。假如你不再愛我,為何半年前在新宿偶然再會時,沒有裝作沒看見我?出於同情?已經不會再見了。自從兩年前你提出分居之際,我就應該承認全部結束了。兩三天內我會把離婚申請書寄給你。」

信封上貼著郵票,放在手袋裡,似乎帶在身上準備投函。

「從書面來看,尊夫人好像有意跟你分手……」刑警說。

我將我和契子目前的夫婦關係向他簡括地說明一遍。

我和契子在四年前結婚。契子比我小六歲,當時二十七。經過熱烈戀愛的婚姻,兩年後面臨第一次破裂,踏上分居之路。我只想有一段冷靜期,沒有離婚之意。一年半後,我們偶然在新宿鬧區重逢,協議再重新修好。我們以為那段空白期間會使彼此對對方恢複信任,開始共同生活,畢竟還是相處不好。一個月前,離婚的話自然而然出現。即使住在同一個屋檐下,彼此已經不再關心對方。

昨天我去伊豆旅行。抵達伊豆的酒店時,突然想起忘了帶一件重要的東西,於是返家。

「那時是晚上八點,契子已經不在家了。」

我這樣撒謊。實際上八點鐘時契子還在。然後我殺了她。用我的手。

「有關尊夫人的異性關係,你知道什麼嗎?」

「不,什麼也不知道。跟我分居一年半期間,她在酒廊做事,也許因此有男人吧……我弟弟大概知道什麼。」

「令弟?」

「他在股票公司做事。人品很好,契子信任他的程度勝於我,好像經常跟他商量我們之間的事。」

刑警把我弟弟的地址記錄下來。

據說兇手是在午夜零時左右來酒店的。鴨舌帽戴得很低,太陽鏡,臉孔藏在大衣襟里,幾乎不知長相如何。他對櫃檯說:「待會有女人來,請她上來。」然後走進四〇二號房。三十分鐘後,只有他一個人出來,說:「她不來了,我回去了。」付了規定費用就走。

帳房的人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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