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禮拜六,山姆·包登仰卧在高掛天上的太陽下,兩眼閉著,右手緊握已然不那麼冰涼的半罐啤酒。他感覺凱珞就在他身邊。剛吃的午飯還在消化中。占米和巴奇正在小沙灘後面那座小島上的樹叢里跑來跑去,山姆知道,再過不久,十一歲的占米就會派六歲的巴奇下來,問他們下水的時間是不是又到了。往年南西也會跟這兩個小一點的孩子一起跑著叫著的。

可是今年南西十四歲了,而且今年她帶了一位客人來——一個名叫培克·佛斯特的十五歲男孩。南西和培克躺在那艘「甜美蘇族三號」的前甲板上曬太陽,一架手提收音機正在播放一個前衛播音主持人所選的怪異歌曲,甜美蘇族號停泊在那道彎彎沙灘外一百尺的地方,船頭離沙岸十尺,樂聲隱約可聞。

山姆·包登躺著,照在他眼瞼上的陽光使他眼前一片紅光,他幾乎有點絕望地想要告訴自己:自己的世界一切都很對勁,所有的事都很好。這回是他今年第一次來這個島上出遊。今年也像是一九五〇年——也就是巴奇出生的前一年,他們發現這個小島以來的每一年一樣,他們每年會來個三、四次。這是個小得可笑的小島,它位於新埃塞克斯西北方湖中十二哩的地方,因為太小而沒有名字,在海圖上只有一個小黑點用來警告那裡有暗礁,島上有一個小丘、一道沙灘,沙灘外的水也夠深。

一切都在控制之中。婚姻極為美滿,家人都很健康。從一九四八年起,他一直是那個法律事務所的合伙人。他們的房子就在哈潑村外,距離新埃塞克斯十三哩,其實他不該買這麼大的房子,不過那塊十畝大的地不斷增值,這令他頗感安慰。他們說不上有什麼積蓄,就只有少數幾張還算值錢的熱門股票,不過他豐厚的人壽保險讓他頗有安全感。

他微微抬起頭,沒有張開眼睛,就把那半罐啤酒喝掉了。他告訴自己根本不需要著急,用不著緊張,只要把那件事當成是另一個問題,一個可以迅速有效且乾淨俐落解決掉的問題。

「哈羅!」凱珞說。

「啊?」

「醒一醒,看著我,你這個懶蟲。」

他翻過身來,用手肘撐著,眯起眼睛看她。

「你看起來很好呀,」他說。

她的確看起來很好。淺藍色的泳裝襯出她微黑的皮膚。她的頭髮又黑又粗又亮,是遺傳自遠祖印第安人的血統。他們曾經擁有的三艘船也就是依此而命名的。她的眼睛很好看,又黑又大。她的鼻樑高聳而微鉤,她自己很討厭這樣的鼻子,他倒是一直很喜歡。三十七歲的年齡顯現在她眼角的細紋和手背的青筋上,但她修長苗條的身子和圓勻靈活的兩腿上卻完全看不出年紀。

「我不是在打探什麼,」她口氣堅定地說:「這是件嚴肅的事,專註一點。」

「是,夫人。」

「事情是從禮拜四你下班回來的時候開始的,你人雖然在,可是魂卻不知道到哪裡去了。昨天也是一樣。今天呢,更是變本加厲了。我心神恍惚的朋友啊,結婚十五年可是讓我具有超感知覺的能力。」

「這話聽起來很具刺激性。這些能力在你身上看來還真不錯。」

「去!少耍貧嘴,山繆爾(即山姆的全名)。不要掩飾,不要巧辯,拜託,先生。我要知道。就像現在,你皺著眉頭並不是因為太陽太大的緣故,你一有什麼心事,我就會知道的。」

「整個新埃塞克斯的人都知道我是『不動聲色的山姆』。沒有人知道我的心裡在想些什麼。他們看不透我那蒙娜麗莎式的微笑,我可以拿一手順子(打撲克牌的術語,同花順即為其中之一),臉上的肌肉連一絲都不會牽動。可是你卻有這麼可怕的——」

「拜託。」她的口氣跟平常截然不同,他知道他非得告訴她不可了。他打開小冰箱,再拿出一罐啤酒,打開來遞給她,可是她搖了搖頭。他一口喝掉了三分之一。

「好吧。可是你要知道,我天生就是個愛擔心的人。一切都太順利了,這讓我有點迷信起來。我只希望我們這輛載運寶貝的蘋果貨車,能穩穩地立在四個輪子上走下去。」

「我可以幫你擔心。」

「或者是取笑我,好讓我不再擔心,我希望這樣。禮拜四我離開辦公室的時候,出了一件怪事。可是事情並不是從那時候開始的,真正的起點是那一次我到海外去服役的時候,你大概還記得。」

他知道她會記得的。因為只有那麼一次,時間是一九四三年,在軍法署服役的山繆爾·B·包登中尉乘坐由美國海軍操作的「比安卡曼諾伯爵號」出航,他帶著一張五角大廈國防部工作人員的蒼白面孔上船,最後到了設在新德里的戰區指揮部。

「我絕對忘不了的,愛人。你去了好長一段時間,你從我的生命中離去一大段時間。我應該說,很糟的一大段時間。」

「你已經有好一陣子沒有聽我再講講包登的戰時趣聞了,可是你會不會碰巧還記得我在墨爾本的那段軼事?不怎麼有趣的。」

「有點記得。我想想看。你在那裡下了船,牽扯進一個什麼事件,因為你得擔任證人出庭,所以船不能等你就開走了,結果你始終沒有追上那隻我們細心為你收拾好的行李箱。」

「當時我是一場軍法審判的關鍵證人,那是件強暴案。」

「對,我記起來了。可是我不記得你怎麼會去當證人。」

「我們幾個在旅館開了個房間休息,結果我喝澳洲啤酒喝醉了,他們的酒實在是太濃烈了。那時是六月天的夜晚,天氣好冷(位於南半球的澳洲,六月正是冬季)。我想我需要走一段路回船上才行。當時是半夜兩點,我走著走著便完全迷失了方向,突然間聽到小巷裡有嗚咽聲。原本我以為是小狗或小貓在叫,沒想到是個女孩子,她才十四歲。」

他知道當夜那種半醉半醒的滋味會永遠存留在他的記憶之中。那個石造的大城市,寬大空曠的街道,只亮著少數的幾盞燈。他的腳步聲被空空的牆壁彈回來,發出像金屬硬幣般的迴音。他正哼著「輾平大酒桶」這首歌,當他對著巷口哼唱時,都能有很好的共鳴。

他想,不管是小狗小貓應該都可以偷偷帶上船去。但緊接著他停住了腳步,茫然地瞪著兩條蒼白而顫抖的人腿,以及攻擊者粗暴的節奏,他聽到小動物般的悲鳴,也聽到拳頭打在她臉上的聲音。等他理解這是怎麼回事之後,隨之而來的是極其狂野的怒氣。他把那個士兵從她身上拉開,那個人爬起來還沒站穩,他就瘋狂地揮拳攻擊,使盡全力打中對方堅硬的下巴。那個人無力地揪住他,然後滑了下去,翻身仰卧著,然後,讓山姆意想不到的是,那個人竟開始打起鼾來。他跑出巷子,過了一會兒,便攔住了一輛海岸巡邏隊的吉普車。

他們留下他參加軍法審判。那個女孩子才十四歲,以她的年齡來說發育得很好,長相非常平凡。那天晚上她父親病倒了,她正前往姑姑家找人幫忙,卻被那個名叫馬克思·卡迪的士兵抓到,並把她拖進巷子里。

「他們沒有弔死他嗎?」

「沒有,可是刑也判得很重了。當時他是個二十五歲的中士,已經服役七年,在島嶼間的戰場上作戰超過兩百天,因為患了嚴重的熱帶皮膚病才暫時從部隊調出來,送到墨爾本附近的一個療養站。那天是他第一次進城。他喝醉了酒,而她看起來又比實際年齡大得多,半夜兩點鐘了還在街上。」

「可是即使是這樣,他也不能這麼做呀。」

「他們判他終身苦勞役。」

他記得那名中士在法庭上的模樣。那人像只野獸,沉默、兇殘而危險,體格健壯有力。山姆看著他,就知道當晚那一拳全憑運氣,卡迪在法庭那頭看著山姆,臉上一副很想用雙手殺了他的表情:一頭黑髮直蓋到額頭上,厚厚的嘴和下巴,小小的棕色眼睛長在深得像猴子般的眼眶裡。

山姆猜得到卡迪心裡在想什麼:一個乾乾淨淨、從未實際參加過戰鬥的文職中尉,一個愛管閑事的傢伙,穿著一身漂亮的制服,從未在怒火之下聽過一聲槍響。所以這個漂亮的中尉當時應該馬上滾出巷口,走他自己的路,不要管一個正牌軍人的閑事。

「山姆,親愛的,你是不是說……」她臉上帶著害怕的表情。

「哎,拜託。先別緊張,不要這麼緊張不安,寶貝。」

「你禮拜四看到了那個人嗎?他們把他放出來了?」

他嘆了口氣:「我始終沒機會把話說完。沒錯,他們把他放出來了。」

他從來沒想到卡迪竟然從上古時代跑了出來。他完全忘了那件事。在海外服役的那幾年,有太多其他的印象模糊了他對卡迪的記憶。一九四五年他以上尉官階退伍還鄉,他和他的上校長官比爾·史塔區相處得很好,戰後他就應比爾的邀約來到新埃塞克斯,加入了那間法律事務所。

「把整件事告訴我。他長得什麼樣子?他到底是怎樣找到你的?」

「我想這件事並不麻煩,可以應付得來。總之,禮拜四那天我去停車場,一個我覺得從來沒見過面的男人趕上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