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借書與不借書

借書與不借書

「詩狂書更逸,近歲不勝多,大半落天下,未還安樂窩。」

這首詩是宋朝的邵康節懷念他的那些借出未還的書的。安樂窩是他的讀

書處。他本是一位道學先生,但這首詩卻有點風流意味,因此每想起自己給

別人一借不還的那許多書,總喜歡低誦著這幾句詩。

我自己不大向別人借書,但是從來不拒絕借書給別人。我不大向別人借

書的原因,並不是不喜歡借書,而是自己另有一個買書的習慣。凡是自己要

用要看的,甚或明知不甚有用或是自己不會去看的書,只要有機會,總喜歡

自己去買了來。因了這樣,可以買到的書,自己大都買了;買不到的書,大

都也借不到,因此就不大有機會向別人借書。但是別人向我借書的卻常有。

有時為了借書人的個性,或是所借的一本書自己早晚恰巧要用,或也會躊躇

一下,但僅是躊躇而已,結果仍是借的。毅然拒絕將一本書借給別人,這是

我從來不曾有過的事。

我的書桌抽屜里有一張紙,每逢借出一本書時,我便隨意的簡略的在那

上面記下借出的書名和借書者的姓氏。這並非正式的登記,而是只供不時提

醒自己之用的一種備忘錄。那上面的字跡,簡略潦草得只有我自己才看得懂,

有時甚至連我自己也看不懂的。根據這樣的一張書目,有時偶然將這些借出

的書檢點一下,便發現借去了未還的書,實在占多數。這些未歸還的書,有

的可說是至今尚未還來,有的則看來大概永無歸還的希望了。而這些不會還

的書,大都就是那些在借的時候我就已經躊躇過,彷彿已經預料到借的人決

不會歸還,但是仍是借給了他的。

本來,自己的書應不應借給他人,這是一個看來很簡單而實在很微妙的

問題。這一來要看自己的性格和對於書的觀念,二來要看借書的人是個怎樣

的人,三來要看所借的是怎樣的書。將書籍當作珍物來玩賞的人,當然不肯

輕易借給別人,但即使是將書籍當作是學術研究工具的人,為了自己可能隨

時需用它,也是不願隨意借給別人的。

只有自己愛書而又能理解不能獲得自己所需要的書時那種精神上的不

安和空虛的人,才能推己及人,不肯輕易拒絕別人向你借一本他所需要而恰

又為你所有的書。不過,這樣借書給人的心情,決不是「我已經看完了,你

拿去吧」那種對於一本書的有無毫無動於衷的薄情漢所能理解的。這樣的借

書給人,好象是將自己的一部分借給了別人,在沙漠的旅途上將自己的水壺

慷慨的授給同路者。他所希望的乃是獲得一個伴侶和同好者,能夠共享自己

所已經感受到的滿足和愉快,決不是施捨,也不是希望使對方成為一個欠了

自己一筆債的負債者。

當然,借書給人當然希望,而且相信別人一定會歸還的。自己向別人借

書,也很少一開始就蓄意不擬歸還的,這樣的人不是沒有,不過是少數的少

數。大部分的人,借書時是一再表示必定歸還,而且事實上本是準備看完了

或用完了就即時歸還的。但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借出的書不能歸還的原因雖多,但最大的原因還是那不成原因的原因;

這就是說,由於疏懶,提不起精神去履行這一個義務。這樣的借口很多;不

順手,時間不湊巧,本來預備來還的——臨時忘記帶來了。有時又覺得僅僅

為了歸還一本書去走一遭未免不值得,而時候愈久,便愈覺得沒有亟亟歸還

的必要。這恰如一筆舊債一般,債主沒有特別的理由固然不便啟齒提起,而

欠債人雖然不時記起這一筆債,但是如果沒有特別原因,也就懶得去還了。

是的,就這樣,「大半落天下,未還安樂窩」,借出去的書,就因了這

樣不成原因的原因,多數不曾歸還。至於真正因了遺失或彼此失去聯絡而無

從歸還的,那不過是少數中的少數。

我自己雖然不常向別人借書,但偶爾也會借一兩本的。在我的書堆中,

我清晰的記得,就有向一個朋友毫無必要的借來的兩本書,至今已隔兩年,

固然不曾看,他也不來討,我也至今提不起精神去歸還。

中國舊時的藏書家,大部不喜歡將自己的書借給別人。這是因為他們既

不將書籍當作是求學問的工具,也不當作應該公諸大眾,至少應該公諸同好

的可以陶養性情的藝術品,而是將書籍當作是私人的秘玩。這全然是過分的

佞好古版和古本所致。有些舊時癖好宋版和孤本的藏書家,他們固然不肯將

自己的秘藏借給人或拿出來給人看,甚至自己有一些什麼書也不願給別人知

道。西洋有一些怪癖的嗜好收藏孤本的藏書家,他們如果發現自己所藏的孤

本在別人的手中又發現了第二本時,他們必定千方百計設法將那另一本買了

來,騙了來,甚至盜了來,然後再將它銷毀,務使自己所收藏的這一本「孤

本」成為真正的孤本。如果這一切都辦不到,他們寧可將自己的這一本屏諸

自己的收藏之外。

這樣怪癖的藏書家,他已經不將一本書視作是一本書,當然更談不上借

書給別人了。

舊時中國的藏書家,有些人甚至告誡子孫,以借書給人為不孝。如范聲

山《吳興藏書錄》引《湖錄》云:「唐堯臣,武康人,為開建尹,有別業萬

竹山房,構樓五間,藏書萬卷,書上有印曰:借書不孝」。宋周輝《清波雜

志》,記唐杜暹聚書萬卷,每卷末題詩其上曰:「清俸寫來手自校,子孫讀

之知聖教,鬻及借人為不孝」。唐朝印書未流行,書籍還是抄本居多,以自

己薪傣去辛苦抄來的書,當然應該珍惜,告誡子孫不應隨便賣給人固然很應

該,但連借給人也認為不孝,那就未免不近人情了。

書是應該借給人的,但有些人借了書專門不還,卻也是令愛書家感到棘

手的事。如趙令畤在他的《侯鯖錄》中所記的那個專門借書不還的士人,就

令人頭痛了:

「比來士大夫借人之書,不錄不讀不還,便為己有,又欲使人之無本。

穎川一士子,九經各有數十部,皆有題記。是為借人書不還者,每炫本多,

余未嘗不戒兒曹也。」

趙令畤並不戒兒曹不可借書給人,而是戒他們不可像那個士人一樣,借

了別人的書,「不讀不錄又不還」,這實在是很明達的見解。本來,與其勸

人借書給人,不如勸人借了書應該歸還。因為有人借了書不肯還,才有人吝

嗇不肯將自己的書借給別人。

中國舊時的藏書家,並不都是珍秘於枕函而不肯借給人的。有些認為與

其藏之笥篋,供鼠嚙蟲巢,或留待不能讀書守書的不肖子孫去變賣,不如慷

慨的借給別人鈔讀。錢牧齋跋南村《草莽私乘》,謂當時有李如一者,好古

嗜書。收買書籍,盡減先人之產。嘗曰:「天下好書,當與天下讀書人共之。

古人以匹夫懷璧為有罪,況書之為寶,尤重於尺璧,敢懷之以賈罪乎?」李

如一的藏書,在中國藏書史上雖沒有名,然而這幾句話卻是中國許多有名的

藏書家所不肯說的。就如錢牧齋,他雖然「未嘗不嘆此達言,以為美談」,

可是他自己以收藏宋元精刻埒於內府的「絳雲樓」,卻「片楮不肯借出」,

以致一場火災,全部孤本秘鈔都變成灰燼了。

不借書固然不應該,但借了書不還或是隨意污損也是不該的。北齊的顏

子推在《顏氏家訓》中談借書的道德說:

「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缺壞,就為補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濟陽江祿,讀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帙整齊,然後得起,故無損敗,人

不厭其求假焉。或有狼藉几案,分散部帙,多為童稚婢妾之所點污,風雨蟲

鼠之所毀傷,實為累德」。

顏氏的說理,每多平易明達,這裡所主張的借書道德,也是古今不易的

標準。因為借書的人如果能將借得的書加以愛惜,定期歸還,取得愛書家的

信任,則他們自然不會吝惜不肯借了。

在從前書籍刻本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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