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洋大人」的回憶錄

「洋大人」的回憶錄

本書是曾任香港新界裁判司法庭一位英國特別法官所寫的回憶錄,雖是

用英文寫的,卻附有一個中文書名:《洋大人》,並且作者自己也有一個中

國化的姓名:「高志」。作者在本書的末尾說:在新界某處一座建橋紀念碑

上,就留下了他的這個中國化的姓名。這座橋樑是他任內的功績之一,因此

任滿離港回國之際,他在飛機上下瞰,使他感到滿意的就是下面某處有這麼

一座橋樑和紀念碑上所留下的自己的名字。不過令他更有感慨的是,誰是不

認識不知道他的人,僅見了碑上「高志」二字,也許誤會他是中國人。他覺

得這是可以發人深省的,許多外國人到中國來的工作結果都是如此:他們本

來要想將中國西方化,結果往往是自己被中國化了。

本書的英文書名是:《Myself a Mandarin》,譯起中文來說該是:《我

自己也是老爺》。作者的原來姓氏是:Austin Coates。

本書的篇幅並不多,是作者自述他在香港做官經過。由於他是英國人,

又是政府官員,職務是特別法官,管轄的地點又是新界,在他的日常公私生

活上,自然有許多值得回憶的事情,因此本書的主要內容,全是以一些小故

事連綴而成的。

不用說,我們只要看看作者自己所取的這個中文書名《洋大人》,就不

難知道本書內容的一個特色:「洋大人」總是公正和聰明的,「皇家法例」

更是尊嚴不可侵犯的,而新界鄉民照例是「頭腦簡單」,時常無事也要惹麻

煩的。但是無論什麼困難,只要經過「洋大人」的處理,不要說是人的麻煩

的,就是「牛」的麻煩,田地的麻煩,經過處理總是能夠既合乎「洋大人」

的法例,又合乎鄉民的風俗習慣,結果彼此都「滿意」,官民都「一團和氣」。

本書就是充滿了這極富於喜劇趣味的小故事,但有時也會有點意外的緊

張,第九章所述的一宗官司:這是新界的佃戶與地主之間的一項紛爭。法庭

應了原告地主所聘用的外國律師的要求,出動執達吏去剷除佃戶的菜地,拆

毀所建的豬欄。但是知道佃戶態度很強硬,怕臨時遭遇有力的抗拒,「洋大

人」就定下妙計,調集四百名警察,埋伏在一座小山背後,派一個人站在山

頭上觀察形勢,手執雪茄煙,若是需要警察出來協助,就擦火柴燃吸雪茄為

號。不料原告佃戶的手段更強硬,他邀集了「九百」名鄉民將田地團團圍住,

聲言要與地主拚命。地主怕吃眼前虧,請法庭執達吏緩期執行,那四百名警

察只好悄悄的撤退。這也許是一冊能使外國讀者讀了比中國讀者更感到興趣

的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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