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自作解說

《有翼之暗》的前身是題為《MESSIAH》 的中篇小說,於一九八九年刊登在京大推理研究社的社刊《蒼鴉城》的第十五期。

《MESSIAH》的篇幅是改稿後的《有翼之暗》的一半,按四百字一頁的稿紙計算,大約有三百五十頁。不過,情節和詭計等構成小說主幹的部分幾乎未做改變,無非就是給霧繪新添了一些屬性。

《MESSIAH》里出現了十幾個死者,所以案子一個接一個地發生,情節進展十分緊湊。即便如此,頁數之多還是讓當時的我吃了一驚。

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因為《蒼鴉城》以短篇為主,較長的作品一般也就是一百五十頁左右。理由有二。其一,大家一旦開始創作長篇,頁數就會劇增,導致印刷費用暴漲。(不過,說到頁數問題,前一年的《蒼鴉城》第十四期投稿較少,新人學的我毫無徵兆地提交了一篇超過一百頁的短篇小說,反倒大受歡迎。所以,我對頁數其實不怎麼在意。)其二,當時的原稿創作仍以手寫為主。相比可以輕鬆添減和修改的文字處理機,手寫原稿對體力和精力的要求高得多,因為一有修改就必須重新謄清。

如果像新人獎的應徵稿那樣,拿出豪賭人生的氣魄倒也罷了,只是給社刊投稿的話,很難保證有這個持續的時間和精力去創作數百頁的長篇。其實,不光是我們這些業餘人士,就連業內也有作品頁數隨文字處理機的普及而增加的趨勢。

《蒼鴉城》從曾經的手寫謄清——據說字跡優美的謄寫人員被視若珍寶——改為文字處理機謄清,正是前一年的事。當然,沒有文字處理機(電腦)的會員還很多,所以也有會員把手寫的原稿輸入文字處理機進行謄清。

到了翌年《蒼鴉城》第十五期時,用文字處理機創作的投稿者有所增加。除了我的作品,另有長度達一百至二百頁的中短篇小說五部。由於總量差不多是去年的兩倍,導致製作經費堪堪用完:初始計畫的偏差讓我這個主編一陣心慌(京大推理研究社強制二年級學生當主編)。不過,這一年正好是頗具紀念意義的十五周年,加之前輩們也表態「薄不如厚」,於是我決定包括自己的作品在內,一篇不砍全都裝訂成刊。

當時,我用的是一款名為「文豪」的台式文字處理機,帶顯示器。

也有一些寫短篇小說的人,用的是那種只能在液晶屏上顯示一兩行字的攜帶型文字處理機。前輩中西智明先生尤其強悍,競拿「一行式」

文字處理機創作了正式出道的長篇小說《消失!》。

總之,我的第一部長篇就是這麼出爐的。如果當時文字處理機還很昂貴,又或者上一年的《蒼鴉城》厚度驚人的話,我想我大概會寫一篇字數更少的小說吧。

其實,《MESSIAH》的最初構想是一部徹頭徹尾的喜劇。我原本打算寫一個極具鬧劇性的輕鬆小短篇,形式上惡搞《黑死館殺人事件》,討人厭的名偵探跑進奇異洋館的設定也是一樣的,但詭計只兩個。

文中的偵探是一個凈說無聊笑話、滿嘴煙味、人有點胖的中年活寶,老是嘲笑歇斯底里的女助手,結果被人家扔了茶碗和鎮紙。就是這麼一個無聊透頂、能讓人會心一笑的形象。

然而,在執筆過程中,我想到了一個結合國名系列和《十日驚奇》的點子,於是案子的數量增加了。諸位可能會想,先按預定的計畫,新點子拿來另寫一篇不就行了嘛。但是,這樣的展示舞台畢竟一年只有一次,所以當時我只想盡量把貌似有趣的情節和詭計往裡塞。進而,我還在每個案子里放人斬首情節,導致全文無法再納入喜劇的氛圍。詭計所必需的篇幅增加後,我也漸漸無暇寫那些傻裡傻氣的對話了。

想盡辦法寫了一陣子,結果在寫到二三十頁的時候,我又從頭來過了(這份初稿我改了文件名一直保留著。後來,有位前輩會員讀過後,笑我說「虧你能把這篇改成那篇」)。

推倒重來的直接契機是我想到了第一個密室殺人的詭計。因為我心裡有個「卑鄙」的小算盤:此類花招與其以喜劇風格展示,倒不如故作深沉地亮出來效果更佳吧。《有翼之暗》出版時,這個詭計受到了熱議,所以我還不清楚這個小算盤究竟打得對不對……如此這般,我重新設定風格,改得嚴肅了幾分,偵探也換成了典型的福爾摩斯式的名偵探。這就是木更津悠也。

結果,對「黑死館」的惡搞沒了,偵探也成了正統派,感覺就只剩下了對「黑死館」的致敬。之前我只寫過喜劇風格的短篇,所以常會不由自主地被帶入「黑死館」或奎因作品的氛圍中,受到的影響直接就在文章中顯現出來。當時的我似乎正處於這樣的年齡。

麥卡托算是我初期惡搞的唯一殘餘吧。在僅限於社內發表的短篇戲作里,他一會兒和兄弟幾個使出三人合體必殺技,一會兒又徒手和宇宙人搏鬥。這麼說吧,在那之前他就是一個特立獨行的角色。

總之,《MESSIAH》經前輩作家的介紹,引起了講談社NOVELS的編輯宇山日出臣先生的關注,最終得以付梓出版。在店裡看到自己的書時,我大為感慨地想自己也算是有了一份青春的美好回憶。當時的我做夢也沒有料到會成為職業作家。開始打算入行繼續創作小說則是在寫完《夏與冬的奏鳴曲》之後。

在《有翼之暗》中我思考的問題是,由誰來攀登頂點。當然,從創作《MESSIAH》的時候開始便是如此。本格推理,又有名偵探,在這種情況下獨享此地位的通常是偵探。所以偵探才會被稱為名偵探,貫穿整個系列解決迷案,最終為作品落下帷幕。然而,自從我在高中時讀了《十日驚奇》,不知為何很抵觸這種單純的名偵探大獲全勝的故事。話雖如此,從兇手的勝利告終則又拋棄了本格推理——尤其是名偵探推理類作品所宣揚的勸善懲惡。勸善懲惡類作品給人帶來的暢快感畢竟不同凡響,所以不讓兇手受到相應的懲罰是不行的。

只有一人能登上作品的最高峰,由誰來佔據這個位置呢?偵探還是兇手,抑或是其他人呢?也許是謬論,我認為後期奎因問題如果換一種表述方式,其實就是「如何能保證偵探抵達至高點呢」。

偵探能成為神嗎?

從最初《MESSIAH》的這個標題就能看出,作品中會出現若干個「神」的形象。不過,和後來的成品不同,當時我的想法還只是簡單的「第一推動者=神」,類似「亞里士多德=托馬斯·阿奎納斯」

的模式。也就是說,唯有拉上最後一塊帷幕的人才能獲得「神」也即「第一推動者」的資格。

一場為取得唯一一個絕對地位的障礙跑比賽。修改《有翼之暗》

時,我在這方面做了進一步強調。而實朝君則有幸得到了這個地位,但其實這偏離了我原來的主旨。

我這麼說是因為,如果這是一個無法完全確定線索真偽的世界,那麼絕對的神之地位自然也會隨時翻轉,亦即所謂的「無限循環階梯」。

作品中,實朝君貌似順利地收了尾,但他也只是一尊「臨時」神。

世間認為是木更津破的案,而讀者認為是實朝破的案,兩者若是不對等可就麻煩了……因此在最後一章里,雖然實朝在與真兇對話,但文中除去一處 ,並未點明對方的主語。而那一處又是第一人稱的視角敘述,所以是實朝本人認定的主語。沒點明主語這一點,同時也可表示實朝本人其實也不這麼認為。

當然,今後我也不會明示此人是誰。因為即便點明也沒多大意思吧(我曾以《無限循環階梯篇》為名在社內發表過一次,如我所料被批為畫蛇添足)。而且,如此一來上層便被確定,但這又是另一尊「臨時」神,於是我就必須再次暗示上面還有一層。

既然我無法把「絕對之物」帶入節節攀升的故事,就只能進行暗示處理。這就是我當時(現在也是?)的結論。

再來說說這本書,我重新讀過一遍後,發現了不少讓人害臊的地方。怎麼說呢,就是很拙劣吧。要是沒有宇山先生恐怕這本書不會問世,直到現在我都非常感激他。

文中完全暴露了我當時的愛好,以至於我突然想起自己有十年沒聽卡爾·伯姆指揮的莫扎特的《安魂曲》,忍不住就從架子上拿出一盤聽了起來。古斯塔夫,馬勒的音樂也是當時我所熱衷的。

《MESSIAH》的扉頁圖採用了經過二次設計的埃爾泰的版畫,而伯恩斯坦的第二張專輯(德意志留聲機公司出品)的封面用的也是這幅版畫。

前面說到的「黑死館」和奎因也是如此,喜好的東西自然而然地就會直接出現在作品中,真是覺得很難為情。與故事相關的俄羅斯口味也是受鯰川哲也老師的影響。在大學裡,我專攻的第二外語是俄語,直到現在簽名用的也是俄語。我所在的電子系專業里,大家基本都選德語或法語,學俄語的奇人只有兩個。

說到鯰川老師的影響,麥卡托鯰的「鯰」也是其中之一,《有翼之暗》這個書名也模仿了鯰川老師的《戌神看到了什麼》的臨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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