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擊案始末

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晚間,有個手持棗木棍棒的漢子,悄悄闖進了皇太子居住的慈慶宮,並將把守宮門的內侍李鑒用棍擊傷,又闖入前殿的檐下。在那裡,被內侍韓本用等人捉獲,當即將他交給了駐守東華門的守衛指揮朱雄等人,由他們將犯人暫行關押。擾攘了多年的明末三案中的梃擊案,就是這樣地發生了。

次日正是端午,皇太子趕著把夜裡所發生的事件先向萬曆奏明。萬曆得奏,便命先將人犯交由近處法司先行審問。審理此案的巡皇城御史劉廷元,於審問後,奏聞的審知情況大致是這樣:犯人名叫張差,是薊州人。他說他是個吃齋討封的人,語言很無倫次,看來像個瘋子。但是察看他的相貌,又像很狡猾。最好還是交由法司嚴訊。劉廷元奏聞情況的語句很活,既說張差像個瘋子,又說看來很是狡猾。這些都是那時官場應付公事的慣技,各面都占著點兒,各面都不說死,這樣便可以把事情順利交出,讓別處自行去辦了。

這案子轉到刑部之後,是由郎中胡士相、員外郎趙會楨和勞永嘉三人會同審理的。那時太子早晚將廢的傳說已經流傳多年,成為人盡皆知的事了,而況鄭貴妃一家又是越來越見顯赫,上上下下,到處都有他們的黨羽,連首輔方從哲也是聽從他們的指使的。胡、趙、勞三人都是習於官場的人,該怎麼辦才好,他們早都明白。初審的劉廷元說張差是個瘋子,這就最好,因此他們便由此串訊,說這張差原是個賣柴草的人,由於柴草被人燒去,氣得瘋了,於四月間即入京訴冤。在路上,有兩個不知姓名的人和他同路,他們騙張差說,訴冤沒有狀子,可以拿一根木棒代替。張差信以為實,因而手持木梃,從東華門潛入大內,直達慈慶宮門。按律,手持兇器,潛入宮門,便該問個斬罪,該犯又還擊傷內侍,似應加等治罪,立予斬決。他們把案情擬定,只待送呈刑部堂官,代為轉奏,便可了結。不想就在此時,他們是如何判決的,早已為外間所知,立即群情大嘩,紛紛上疏論奏,說是張差入宮行兇,幕後必有人指使,而刑部只論張差一人,且欲予以速決,顯然意在殺人滅口,庇護幕後的真兇。應請另予詳審,查出元兇,才是正理。疏論而外,外間更自議論紛紛,都認為定是鄭貴妃等人在暗中指使。這使得鄭貴妃等極為驚慌,連萬曆也覺得很是煩惱。只有一點可使他們稍覺放心,便是串通刑部,對張差嚴加監管,外來的人,誰也不許探望張差。

把張差和外間隔絕,當然可以少生枝節,但是他們卻不曉得,注意此案,並願偵察出實際情況的人,竟是到處都有,在刑部中也不例外。這時刑部主事王之寀便主動出來,想要弄清此案。這王之寀在入刑部之前曾做過知縣,對於審理案情,倒也頗有經驗。他雖未被委為梃擊一案的審訊者,對此案不能公開審問,但既然身在刑部為官,自然總可想出些辦法。他幾經思索,覺得如去管理牢飯,倒是條好路子。這樣想定之後,他便討下了兼管牢飯的這個差事。他親自率領獄中人員,給犯人們一個一個地送飯,獨把張差留在最後,使他早已感到飢餓難禁。最後輪到他時,王之寀卻讓人把飯且擺在一邊,要張差供出實情,才許吃飯。那時的張差已經受過幾次杖刑,體力已很不支,又且早過飯時,已自飢餓難當。當下語無倫次地說,「我是來告狀的,你要問我什麼?」又說:「打死我吧,什麼都沒用了!」王之寀命人把飯送到張差的近處,卻使兩名獄卒把他緊緊挾住,看定了他說,「看見了么,飯在那裡,你說了實話,就給你飯吃,不說,就餓死你!」張差實已餓火中燒,十分難耐,只得開始實說了。王之寀是個問案的好手,在他的追問之下,張差的一切實情都已無法隱瞞,一次誘審,大致的情況都已和盤托出,雖然還不免有些藏掖之處,但實則已很夠了。

王之寀在訊問時,還命人把張差的口供作了筆錄,他的供詞,大致是這樣的:張差是薊州人,小名叫張五兒。他之來到北京,是由他們鄉里的馬三舅和李外父,叫他跟著一個不知道姓名的老公(民間習稱內監為老公)來的。他們叫他一切都聽那老公的吩咐,並說事成之後還可以給他幾畝地,他到京後,進了一條不知是什麼街名的大宅子,有個老公拿出飯來給他吃,並且對他說,「你去闖一下,遇著人就打死他。打死了人,我們會救你。」說著,給了他一根棗木棍,並把他帶進了後宰門,一直帶到那個宮門口。在那裡,他打翻了一個看門的,但隨後又來了很多的老公,他被捉住了。

王之寀知道張差的供詞還有很多不實不盡處,但卻已打開了缺口,由此再加審訊,一切便會更加清楚。於是,他把張差的供詞寫成了揭帖,送交署印刑部侍郎張問達代為入奏。王之寀在揭帖之末還說,依他看來,張差這人不瘋也不傻,並且很有膽量。他希望能把他綁到文華殿前,舉行朝審。或者交由九卿科道和三法司共同會審也行,那樣必會審出很多的詳情,使幕後的指使人無法遁逃。

張問達把王之寀的揭帖代為入奏以後,萬曆感到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不加批複,留中了事。但那揭帖的內容早已傳開,留中不批,並不濟事,追問此事的奏疏接著便又紛紛而來,其中促請最力的,計有大理寺丞王士昌、行人司正陸大受、戶部主事張庭、給事中姚永濟等人。在陸大受的疏文里,竟書有「奸戚」二字多處,矛頭更直接指向鄭承憲等。萬曆對於這些很覺討厭,但又無可奈何,只有一概留中不問。鄭貴妃和她那一家更是感到極為惶恐,他們不斷派人四齣活動,但也無法緩和那洶洶的來勢。這時又來了個名叫過庭訓的御史,他也上疏亟論此事,並說「禍生肘腋,不容不聞」。萬曆把他的奏疏也留中後,這過庭訓更移文到薊州去,要那裡的地方官偵報張差在家時的一切。薊州知州戚延齡很快就給過御史來了迴文,這個迴文寫得很於鄭貴妃一方有利。那迴文說,張差確實是個瘋子,他之所以成瘋,是由於鄭貴妃要在薊州修廟,派來內侍在那裡設窯燒磚,居民把柴薪賣到窯上很能獲利。張差把家裡的田都賣了,也搶著去做柴薪生意。磚窯附近的居民恨他搶奪生意,暗中把他的柴薪都給燒了。張差把柴薪被燒之事向主管內侍控訴,不料反被斥責,因此瘋了,手執木梃,說是要入京去告御狀云云。這個迴文與劉廷元的初審供詞很是相合,而且比那供詞更為詳盡。因此有人懷疑,鄭家不斷派人四齣活動,薊州知州戚延齡也許便是受了他們的賄賂,才這樣寫的。事實上也很顯然,薊州的迴文一到,不但鄭承憲等活躍了很多,就是初審此案的劉廷元等,便也覺得有了口實,重又多方活動起來了。

五月二十一日,刑部會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陸夢龍、趙會楨、勞永嘉、王之寀等人,再行會審張差。這一次,張差的供詞造成了更大的震動。他供出了以前從沒說出的人名和地名:馬三舅名叫馬三道,李外父名叫李守才,不知姓名的老公是去修鐵瓦廠的內侍龐保,他去過的那所大宅子,是在朝陽門外有所大宅子的內侍劉成的住宅。他還明白地供出,就是龐保和劉成叫他去打上宮門的。他說,他們告訴他,「你打了小爺,就吃穿不愁了!」所謂小爺,指的當然就是皇太子,內侍一向便這麼叫他。張差還供出了他的同夥,他們一共五個人,他的姐夫孔道也是其中的一個。

這一審,真可謂「水落石出」,什麼都對得上號了。刑部於是即刻行文到薊州,要地方官協助捕拿馬三道、李守才、孔道等人,並解來候訊。另一面又行疏請,要求讓法司去到大內,把龐保和劉成都提來對質。這一次,連首輔方從哲也沉不住氣了,他竟也和給事中何士晉等人一樣,上疏請求,務要嚴究主使,不可輕易放過。萬曆也感到舉朝內外,人言籍籍,再也壓不下去了,便也降下諭旨,准許嚴究。

情勢如此緊張,最吃不住勁的自然是鄭貴妃,那龐保、劉成都是在她左右的執事太監,一旦提出去審訊,誰知道他們都會說些什麼呢?她幾次向萬曆哭訴,希望皇上替她做主。萬曆感到外面的來勢洶洶,就是他也難以壓下去,不覺嘆道,「如今鬧成這樣,怕難解了。如果讓皇太子出面,也許倒好辦些。可是,這可得你自己親自前去求他。」鄭貴妃無奈,只好去求太子。她一見面便向太子下拜,太子也忙回拜。貴妃拜罷,便開始向太子哭訴,力求太子救她,辨明她的冤枉。太子此時也很害怕,也是極想早點有個了結。聽罷貴妃的申訴,忙命伴他讀書的內侍王安代他屬草,下了一道令旨,要諸臣不必多所糾纏,元兇張差既已拿獲,把他正法也就是了,多纏反倒令人為難。這道令旨說得雖好,實則效用不大。鄭貴妃一家惹動了公憤,諸臣還是堅持著要追查元兇。情況至此,萬曆感到實在別無他法,只有由他親自出面來安撫群臣了。

那時萬曆早已倦於朝政,不見群臣已達二十五年之久了。為了這事,他只得特別破例,把首輔方從哲、閣臣吳道南,以及文武諸臣,都召入到慈寧宮裡,來和他相見。在召見之前,還把皇太子和三個皇孫也都召來。他命太子就站在他的御座之右,三個皇孫則站成一排,立在左面階下。方從哲和諸臣都到來時,萬曆先責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