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槍絕殺

案件名稱:金鋪大劫案

案件編號:A47332093020110920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時間:2011.9.20

結案時間:2014.3.11

立卷單位:青陽市公安局

因為槍法出眾,趙鐸一進特警隊,就做了一名狙擊手。接下來,等待他的便是枯燥乏味的射擊訓練和苛刻嚴厲的心理素質磨鍊。滾燙的水泥地面上,端著85式狙擊槍,一趴就是好幾個小時,那可真不是蓋的。

趙鐸的槍法神到什麼程度?據說能一槍打斷300米外的一根牙籤。

有的狙擊手,刻苦訓練了一輩子,也沒在實戰中放過一槍。但趙鐸是幸運的,剛進入特警隊沒多久,就接到了狙擊任務。

那是一名持槍歹徒,在搶劫一家銀行時被保安發現,情急之下,挾持了一名銀行女職員與警方對峙。談判無果,情況危急,警方只好出動特警隊協助處理。

歹徒與警方已經對峙六個多小時,情緒異常激動,人質隨時都有危險,負責現場指揮的蔣局長給狙擊手趙鐸下了命令:一有機會,就地殲滅。

趙鐸觀察好地形,立即在銀行對面一幢三層高的居民樓頂隱蔽下來。槍口伸出天台圍牆,悄悄向歹徒瞄準。

可是歹徒的反偵查能力很強,手裡的仿64式手槍並不是頂著人質的太陽穴,而是貼著人質右前側脖子。若是頂著太陽穴,趙鐸可以開槍擊穿他拿槍的手掌,步槍子彈從歹徒手心穿過後,不會傷到人質。但如果歹徒的手槍是貼著人質脖子的,那步槍子彈穿過他的手掌後,仍有可能擊傷人質。而且歹徒異常狡猾,將銀行的不鏽鋼柵門拉下來擋住警方,只將人質露出半個身子,自己卻躲在牆後。

趙鐸能看見歹徒時隱時現的身影,卻很難瞄準其致命部位。

關鍵時刻,警方的談判專家想了個法子,借給歹徒送水之機,故意把一瓶礦泉水扔到了門邊。

歹徒不知是計,上前半步,伸出一隻腳,用腳尖來勾水瓶。就在這一剎,他的上半身已不知不覺暴露出來。

蔣局在無線耳機里命令趙鐸:「開槍!」然而這時,眾人期待的槍聲並未響起。歹徒撿到水,立即又縮了回去。

錯失良機,蔣局氣得不行,正要罵人,卻見趙鐸提著長槍,從藏身的居民樓里大搖大擺走出來,徑直往銀行里走去。

歹徒瞄見他,大聲威脅道:「別過來,你再上前一步,老子就要殺人了。」說著,將槍口狠狠往女人質脖子上一戳,女人質頓時嚇得哭起來。

蔣局急忙喝令趙鐸退開。

趙鐸這小子,假裝沒聽見,掀開不鏽鋼柵門,大步闖進去。

後面的同事都驚呆了,不知這小子到底要幹什麼。

歹徒躲在女人質後邊叫囂:「別過來,老子真的要殺人了!」

趙鐸沒當回事地撇撇嘴,突然一個箭步衝上去,一槍托打在歹徒手臂上。

歹徒痛得一縮手,女人質趁機跑開。

趙鐸將她護在身後,說:「快跑!」

歹徒手裡沒了人質,氣急敗壞之下,躲到櫃檯後邊,舉起手槍作射擊狀。

後面衝進來的警察急忙隱蔽在大門兩邊。趙鐸卻全然不懼,又是一槍托下去,早把歹徒的手槍打落,然後飛起一腳,將他踢翻在地。

後面的同事一擁而上,將歹徒制服。

蔣局臉都氣歪了,上來對著趙鐸就是一頓罵:「你幹什麼?找死嗎?要是人質有個閃失,怎麼辦?」

趙鐸就笑:「你放心,人質不會有事的。」

「為什麼?」

「因為那傢伙手裡拿的是一把假槍。」

「假槍?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從瞄準鏡里看見他用他的槍點煙呢。」

趙鐸說完,背著槍,頭也不回地去了。

蔣局立在原地,愣了半天,也忍不住笑了。

誰也沒想到,趙鐸這小子竟一戰成名,從此後,咱們蔣局就記住了這個膽大心細的小夥子,每遇緊急任務,需要狙擊手到場,必點名叫他前往。

趙鐸也不負眾望,數年來,十餘次出戰,四次開槍,每一顆子彈都命中目標眉心,使一個個負隅頑抗窮凶極惡的歹徒當場斃命,將一場場危機化解於無形。

他的事迹經過報紙報道後,老百姓都親切地稱他為「神槍手」。

但是後來的一次任務,卻使他再也不能平靜地拿起自己的狙擊槍。

那一年冬天,已經逼近年關,特警隊突然接到出警任務。

有一個姓孫的小包工頭,領著十幾號人給一個姓羅的大包工頭幹了一年活兒,年關時節,姓孫的小包工頭自己墊出十幾萬元給手下的民工們發了工資,但等他回頭找姓羅的大包工頭結賬時,那個無良老闆羅某卻跟他玩起了失蹤。

屋漏偏遇連陰雨,這時小包工頭孫某的兒子又被檢查出得了重病,光手術費就得十幾萬。他所有的積蓄都給工人發了工資,哪裡還拿得出錢來?

孫某數次找羅某討要工程款無果,最後一怒之下,拿著一把水果刀闖進羅某的家,將他那正在搖籃里睡覺的八個月大的兒子給劫持了,要羅某立即結賬還錢。

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即趕到現場,一面跟孫某談判,一面派人去找大包工頭羅某。

可是羅某聽到風聲,早已躲起來,只剩下做不了主的老婆在家。

孫某從上午等到下午,還不見羅某,人就急了,幾次威脅警方說要是再見不到羅某,就要讓他絕後。

負責這次現場指揮的,又是咱們蔣局。

蔣局一看孫某已經喪失理智,人質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當即命令狙擊手趕到現場待命。

趙鐸端著他的85式狙擊槍在對面一間小學三樓廁所窗戶邊隱蔽下來,槍口早已瞄準孫某。

只是孫某左手抱著孩子,右手持刀,刀鋒貼著孩子的脖子,如果貿然開槍,子彈稍微射偏,沒能讓孫某當場斃命,對方手中的刀稍稍一拖,這孩子就沒命了。

所以蔣局雖然已經下達「就地擊斃」的命令,但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趙鐸仍然不敢開槍。

雙方又耗了一個多小時,孫某突然暴躁起來,向警方發出最後通牒,如果二十分鐘內見不到羅某,就要讓他兒子見血。

警方頓時緊張起來,誰也不知道姓羅的那傢伙藏到哪裡去了,二十分鐘根本不可能找到他。

就在這時,孫某懷中本來一直在乖乖睡覺的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來。孫某忙把水果刀拿在左手裡,右手向後伸去,不知是要拿什麼東西。因為他左手抱著孩子,手裡雖然拿著刀,但刀鋒距離孩子已經有五六寸遠了。

趙鋒果斷地扣動扳機,子彈呼嘯而出,「噗」的一聲,射入孫某眉心……

後來趙鐸聽處理現場的同事說孫某倒地後,孩子跌落在他身上,只是微微有一些擦傷,這才放心。

那位同事又告訴他:「你知道孫某最後那一下,是想拿什麼東西嗎?他想去拿後面桌子上的奶瓶,那孩子肯定是餓壞了……」

趙鐸一聽,當時就呆住了。

同事拍拍他的肩膀說:「不用難過,如果不是抓住這個機會,咱們還真拿他沒轍。」

趙鐸木然地點點頭。從不抽煙的他找同事要了根煙,坐在地上悶聲不響地抽起來。

他知道孫某也有孩子,在這種時候,一個怕孩子餓著、肯冒險回身給孩子拿奶瓶的已經做了父親的男人,怎麼可能會忍心殺害一個無辜的孩子呢?也許這件事,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他想,一個狙擊手的職責,到底是殺人還是救人呢?

作為一名狙擊手,他也許比常人更應該尊重生命,無論是人質還是嫌犯的生命,都要尊重。

一名嫌犯,到底該不該死,應該是法院的事,不該由自己來決定。

法院判錯了,嫌犯還可以上訴,如果自己扣錯扳機,就再沒有改正的機會了。

從此後,趙鐸的訓練狀態一直不佳,瞄準人形靶的時候,竟遲遲不敢開槍,這對於一名狙擊手來說,無疑是致命的缺點。

半年多後,趙鐸自己提出申請,退出了特警隊,回到了原來的分局刑偵大隊。

回到刑偵大隊後,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趙鐸很快恢複到了以前的工作狀態,手裡拿著一把64式手槍,五發子彈50米外能打出50環以上的成績,顆顆子彈都能穿透靶心。

不過當上刑警後,他每次出任務,拔槍時都比以往更慎重,大多數時候,都是依靠自己空手奪白刃的功夫制服嫌犯。

因為工作出色,屢破大案,沒兩年時間,趙鐸就升了官,被派到下面一個鎮派出所當所長。上任伊始,這位趙所長就雷厲風行,一舉打掉了鎮里民怨極大的兩個流氓團伙,受到了群眾的擁戴。

就在他當上所長的第二年春天,市區發生了一起金鋪劫案,兩名保安被三名歹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