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洛嶺

我媽媽有一個沒結婚的表弟,以前每年夏天都到農場去看我們。和他媽媽內爾·鮑茲姑媽一起來。這位表弟名叫艾尼·鮑茲,個子高高的,面色紅潤,一臉好脾氣的神態。方方正正的大臉,漂亮的微卷的金髮在前額上跳來跳去。他的雙手、指甲,簡直和肥皂一樣乾淨,他的臀部有點肥。我背後叫他「胖屁股」。我是毒舌。

不過我認為,我沒什麼惡意。絕少有惡意。內爾·鮑茲的媽媽去世以後,他就不來了,不過會寄聖誕卡。

我到倫敦上大學的時候,我說的是安大略省的倫敦,他就住在那兒。那些日子,他每隔一個禮拜的星期天晚上,都接我一起吃晚飯。對我來說,我以為這是他應該做的,只因為我是他的親戚。他大概都沒有想過我們的相處有沒有問題。他帶我去的從來只是一個地方,一家名叫老切爾西的餐館,餐廳在樓上,可以俯瞰丹得斯大街,掛的是紫羅蘭色的窗帘,鋪的是白色的桌布,桌子上擱的是玫瑰色的燈罩。這樣的消費他未必能承受得起,不過這個問題不是當時的我能想到的,對一個鄉下姑娘來說,所有住在城裡的男人,每天都穿西裝,指甲修剪得都這麼乾淨,絕對很富足,放縱對他們來說,不過是家常便飯。

我吃的都是菜單上最有異國情調的菜,比如蘑菇雞肉酥盒、法式焦糖橙汁鴨胸,而他永遠都是烤牛排,甜點是送餐車推到桌子旁邊選的,大半的時候上面擱了一個高高的椰子蛋糕,鋪一層不合時令的奶油小餅、裝滿冰激凌的巧克力羊角酥。我得花很長時間才能下決心吃什麼,就像個五歲的孩子面對冰激凌的猶豫。因為這一天的暴飲暴食,我星期一隻好再戒食一天。

如果說是我爸爸,艾尼看上去有點年輕。我希望學校的人看見他,不會以為是我的男朋友。

他會問起我的課程,我告訴他,或者提醒他我的專業是英語和哲學時,他就嚴肅地點點頭。聽別人說話的時候,他不像老家的人,他不會眼珠亂轉。他告訴我說,他對教育懷有無上的崇敬之情,很遺憾他讀完高中以後,沒有機會繼續深造,而是在加拿大國家鐵路公司找了份當售票員的工作。現在,他已經是管理員了。

他喜歡嚴肅讀物,但是這一切,都無法替代大學教育。

我很確定,他說的所謂嚴肅讀物,指的是《讀者文摘》精簡本。為了避免繼續討論我的學業,我就告訴他我租的房間。那時候,大學沒有宿舍,我們全都租房住,有的是便宜的公寓,有的是兄弟會、姐妹會的房子。我的房間是一幢老房子的閣樓,建築面積大,實用面積卻很小。不過因為是以前的用人房,所以有自己的衛生間。第二層住了兩個公費學生,他們是現代語言學的學生,已經在讀最後一年了。一個叫凱,另一個叫貝弗莉。樓下的房間有高高的天花板,不過被漫長的歷史割得支離破碎,住的是一個醫學院的學生,他極少在家,他的妻子貝絲則天天在家,因為他們有兩個尚且年幼的孩子。貝絲也是這幢房子的管理人,住在二樓的姑娘們老在衛生間里洗衣服晾衣服,為此總和貝絲吵架。醫學院學生在家的時候,有時會用那個衛生間,因為一樓的衛生間里塞滿了嬰兒用品。貝絲說不該在他用衛生間的時候,長襪之類曖昧的東西全掛到他臉上。凱和貝弗莉則反駁說,搬進來的時候就說好她們可以用衛生間。

這就是我有選擇地告訴艾尼的事情,他臉刷地紅了,說這類事情她們本該寫在紙上。

凱和貝弗莉也讓我失望。她們在現代語言系學得很勤奮,但是她們關心的東西,還有她們的對話,似乎和在銀行或者辦公室工作的姑娘沒什麼區別。她們把頭髮梳成鬈髮,周六就開始塗指甲油,因為這天她們要和男朋友約會。星期天再用護膚膏擦臉,因為大鬍子男友把她們的臉擦傷了。從兩位男友身上,我就沒找到一點點的優點,我都奇怪他們怎麼能變成這樣。

她們說,曾經有一度,她們有個瘋狂的理想,就是希望到聯合國當翻譯,不過她們現在覺得,要是結婚的話,還是到高中當老師比較好。

她們給我的建議,我可真不喜歡。

我在學校的餐廳有一份工作。我推著小車收桌子上的臟盤子,客人走後還要擦洗桌子,及時補充架子上的食物。

她們說這份工作不是什麼好主意。

「男生看見你做這種工作,就不會和你約會了。」

我告訴了艾尼,艾尼問:「那你怎麼說?」

我回答說,我也不想和這麼想的男生約會。有什麼問題嗎?

這句話說到艾尼心裡去了。他一下就容光煥發起來,手在半空中比畫來比畫去。

「絕對正確。」他說,「就是這樣的態度。誠實的工作,永遠別聽這種人的話。她們因為一份誠實的工作就打擊你。做你自己的事情,別理她們。保持你的驕傲,有人不喜歡,那就讓他們將就吧。」

講這番話的時候,正義和讚許讓他碩大的臉閃閃發亮,他急促熱情的動作,讓我第一次起了疑心,第一次沮喪地懷疑,這個建議畢竟還是有一定的重要性。

一張紙條從門下塞進來,說貝絲想和我談談。我擔心她要跟我談我把衣服擱在樓梯扶手上晾乾的事兒,或者指責我走路的聲音太響,她丈夫布萊克白天要睡覺(有時候),她的孩子們白天也要睡覺(永遠)。

門內一派悲慘的景象,屋裡亂成一團,預示貝絲的好日子早已經結束了。濕淋淋的尿布和味道奇重的嬰兒羊毛衫高高掛在天花板上,消毒櫃里的奶瓶嘟嘟冒泡,爐子咔咔作響。窗戶上全是蒸汽,椅子上扔著濕透的衣服和髒兮兮的毛絨玩具。大孩子吊在嬰兒護欄上,發出憤怒的號叫——顯然貝絲是故意把他擱在那裡的。小點的嬰兒在一把椅子上,嘴角、下巴上沾滿了南瓜玉米顏色的食物,像長了皮疹。

貝絲就在這麼一幅情景之中往外看,緊張的神情,扁扁的小臉上有一種優越感,彷彿在告訴別人,這世界上沒有幾個人能像她這般忍受如此的噩夢,儘管世界竟然吝嗇到沒有給她絲毫的榮譽。

「你搬進來的時候……」她的嗓音提高八度,為了把大孩子的聲音壓下去,「你搬進來的時候,我告訴過你,地方夠大,可以住兩個人,是吧?」

高度可不夠,我想說。但是她立刻繼續說下去,告訴我另外有個姑娘要搬進來了。她大概每星期四星期五住在這裡,她是學校的旁聽生。

「布萊克今天晚上搬張沙發床過來。她占不了多少地方。我想她也不會帶多少衣服來,她就住在城裡。你已經一個人住了六個星期。不過以後,周末還是你一個人的。」

甚至提都沒提減房租。

妮娜確實沒佔多少地方。她個子很小,舉手投足都小心翼翼的,從來不會像我那樣,經常撞在柱子上。大半的時間,她都是盤腿坐在她的沙發床上,棕黃色的頭髮垂下來蓋住她的臉,一件寬大的日本和服鬆鬆垮垮地搭在她孩子氣的白色內衣上。她的衣服都很漂亮——駝毛外套,山羊毛套頭衫,別了銀別針的格子百褶裙。總之都是那類在時尚雜誌上看到的衣服,往往都還配著這樣的標題「全新的大學生活需要添置的……」不過,一從學校回來,她就把衣服全扔在地上,換和服穿。她甚至都懶得把衣服掛起來。我和她一樣,一出門就換上學的衣服是常規,不過我還得燙襯衫,還要讓我的長褲、毛衣保有清新的氣味,所以衣服都是小心掛起來的。晚上,我穿羊毛浴袍。我都是在學校早早吃過晚飯才回來,晚飯算是工資的一部分。妮娜似乎也吃過了,不過不知道她在哪裡吃的。也許她的晚餐就是零食,杏仁、橘子,還有用紅色、金色、紫色的錫箔紙包裝的巧克力球。

我問她穿這麼薄的和服,會不會感冒。

「嗯哼。」她抱住我的腦袋,靠在她的脖子上,「我永遠都這麼暖和。」她說得沒錯。就連她的皮膚顏色,看起來都很暖和,但她說是因為晒成褐色了,顏色正在消褪。和她溫暖的皮膚有關的,是一種特殊的香味兒。彷彿一種果子的味道,或者是某種香料,我不是說這種氣味讓人討厭,不過經常洗澡的人,身上不會有這類味道。我自己也談不上味道清新,因為貝絲規定,每星期只能洗一次澡。那年代,很多人至多一周洗一次澡,我有種想法,即使人們會用爽身粉和磨砂膏,周圍人的味道更多。

我通常看書看到很晚。我原以為,屋裡添了一個人,看書恐怕就難了。不過妮娜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她剝橘子,撕巧克力的包裝紙,耐心地擺放紙牌。有時候她伸手去夠紙牌會有一點點動靜,嘆氣或者嘟囔的聲音,彷彿在抱怨不得不挪一下身體,不過,她還是樂在其中的,如果她玩夠了,就蜷起身子睡覺,燈還一直開著。因為沒什麼特別需要聊的,所以我們很快就開始聊天了,談的都是自己的生活。

妮娜二十二歲,下面就是她十五歲以後所經歷的事。

首先,她把自己搞懷孕了(這是她的原話),然後就嫁給了孩子的爸爸,孩子的爸爸也不比她大多少。那時候,她住在芝加哥城外的某個小鎮。小鎮的名字叫蘭尼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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