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二月

母親死了。

那天晚上的火災燒毀了正房的2/3以上——從正門到起居室、我的卧室一帶——的房屋。

據說是多虧了發覺失火的附近居民及早通知消防隊,和從前一天傍晚起持續下著的小雨,損失才控制在這個程度。要不然,因為是古老的木造建築,所以大火恐怕會燒到洋房吧。

可是——母親沙和子卻沒有得救。

我被迫去辨認從廢墟中挖出的她的屍體。被燒焦得漆黑漆黑、全身因熱而彎曲成扁癟形狀的那副慘不忍睹的樣子,較之一具沒有生命的軀殼來,看上去更像是一種做壞了的俗不可耐的藝術品。

結束了葬禮——

兩周多的時間不知不覺從完全灰白一片的我的心間擠了過去。制服、便衣的警察們;照相機的閃光燈;聽取情況;新聞記者的採訪;還有其後的匆匆忙忙的葬禮……

聽到噩耗,有幾個親戚和朋友趕了過來。說是親戚,但沒有一個是飛龍家的近親。趕來的凈是池尾父親的親戚(即與我無直接血緣關係的人),而且,好像關照過母親的律師也混雜在裡面。

要說被燒了家、看到母親屍體後的我,彷彿被那夜的火舌舔遍了心似的完全處於失魂落魄的狀態,不用說考慮火災的原因,甚至不能接受母親的死這一現實,並向她敬獻一份悲傷,也當然沒有餘力對跑來的人們表示感謝或是過意不去。我彷彿是隔著一扇半透明的玻璃窗,在疑似夢境下,用發獃的目光眺望著本該自己是喪主的葬禮的風景。

失去房間的我暫且將起居的場所移到了洋房的空屋子——二樓的〔2-B〕。也好像記得誰跟我提起過重建燒毀的正房的事,但我現在怎麼也不能積極地考慮這種事情。

火災出乎意料地簡單地作為「事故」處理了。

作了現場查證,結果認為著火場所是母親睡著的鋪著席子的房間,而且放在那裡的煤油爐倒著,由此猜測原因是煙火或是別的濺到了煤油上而引發的。也有人認為:這不是事故,而是母親故意點火——即「自殺」。但聽說這一觀點因為她沒有強烈的自殺動機而被否定了。

每天來家裡的刑警們到了12月也不見了影子,家恢複了原來的寂靜。我幾乎整日躲在沒有被燒到的堆房裡虛度時光。一日三餐和洗衣服等都一任水尻夫人照料。確實母親已經不在我身邊了,而後——

如今,為養育我28年的一個女人的死而感到悲傷的心情、好不容易在我心田一角復甦並且膨脹起來,我在某種程度上冷靜地注視著所發生的事件,開始抱有一個信念,那就是:她是被害的。

她怕冷,晚上必定用煤油爐將房間充分烘暖以後再休息。睡前喝點酒,當時大概也抽了煙吧。我想因為有我的這種證詞,所以警方將失火的原因歸咎於她的不慎而處理了這一事件。但我總覺得不是這樣——她自己弄倒爐子鬧起了火災。當然誰都有不慎,無論多麼慎重地行動,發生事故的時候還是要發生,但……

我這樣考慮的理由大的說來有兩點:

一是母親性格的問題:

雖然她的性格在各種地方有意外和散漫的一面,但關於火的使用是非常謹慎的。從她口裡曾經聽到過:因為小時候家裡發生過一次小火災,所以……我不大相信她會在自己的房間失火。

另一是起火的時間問題:

起火時刻推定為凌晨3點左右,但母親平時的就寢時間大致是在12點至1點這一時間段里。如果火災的原因是喝醉了酒的她疏忽大意,那麼凌晨3點這一時間不是太晚了嗎?這一時刻,她應該早就入睡了。

比如說,她點著爐子睡著了,於是發生了什麼事故,或者是沒有察覺弄倒了煤油爐,不知道煤油溢到了鋪席和被子上而躺著抽煙什麼的。然,不能斷言不會發生這種事吧,但我總感到對這種解釋有些想不通。

如果那火災不是「事故」,那是什麼呢?

其次能考慮的,大概是警方的見解之一——母親是「自殺」的這一觀點吧。她以某種動機,施行了衝動性的自殺。自己將煤油灑在房間里,點上火燒死了……

這絕對不可能,因為她是不會丟下我而自殺——而且是採用點火燒家這一方法。

那夜如果我更遲些發覺異常而醒來,或者是火勢更猛一些,也許我也被火焰奪走了性命。她是不會選擇那種走錯一步就可能把我也牽連上的自殺方法的。她希望親生兒子的「替身」——我,保全性命,而不管是用什麼樣的方法。她沒有要我成家,也沒有要我為她生孫子孫女,絕不要我做一個普通的「兒子」。可以這樣斷言:她只要我在她身邊生活,僅此就足矣。而且,能繼續看到我,恐怕是她所剩人生的惟一依託,所以——所以,她不是「自殺」的。

不是事故,也不是自殺。於是,剩下的可能性不是只有一個嗎?——對,她是被殺害的。

那火災的原因是「放火」——有人在母親睡著的屋子裡放了火。

放火一說一定在警察搜查時也研究了,我想,之所以這觀點被輕易捨棄,大概是因為這樣的查證結果:起火處是屋子裡面。但我知道,這不成為決定性的否定材料。

這個秋天以後,我的身邊發生的可疑事情和那封寄信人不明的信。

誰潛入家中,在母親的卧室點了火,這完全是有可能的。實際他(她)已經進入了一次應該是嚴嚴實實地鎖著的正房,進而甚至闖進了應該是任何人都進不去的堆房裡。

第二次「殺偶人」以後,我在正房的正門、後門、正房和洋房的連接部的各扇門上都安裝了從外面打不開的內鎖,因而,即使犯人配製了哪扇門的鑰匙,也應該是不能輕而易舉進入裡面的。

但闖入的目的倘是「放火」,情況就自然而然不同了,這是因為,如果反正是打算燒掉房子的,那麼即使做的手腳稍粗糙一些,其痕迹也不成問題。只要敲破哪兒的一扇窗子闖進來,這不就完事了?

那麼——

讓我們假定那寫信的人是「犯人」吧。那麼,這究竟意味什麼呢?

「近日內讓你舒坦!」這句話,應該是向我發出的「預告」,可是,他點燃的不是我的而是母親的卧室。他是期待我被卷進火災燒死呢,還是一開始就把母親定為謀殺的對象?

思考到這一步,情不自禁從嘴裡吐出來的卻不是對「犯人」的憤怒的話,而是憋得發慌的一聲嘆息……

無所謂了。我心想。

事到如今,已經無所謂了。

即使如我所想像的母親是被誰殺害的,事到如今,這又怎麼樣呢?即使把這一想法跟警察說了,並且「犯人」被逮了起來,也絲毫改變不了她死了這一事實。

人生下來的瞬間就被宣告了死刑——這是誰的話呢?不知為什麼,我無意再去憎恨,或是詛咒,不知為何(為了折磨我?)對命里註定遲早要死的人執行死刑的人。同樣,關於我自己,也覺得現在已經無所謂了。即使他下面要害的目標是我的性命,這也隨它去吧……

至今我還不清楚我有什麼樣的「罪過」,可是,如果說把我與這個現實世界系住的鎖鏈是母親沙和子的「眼睛」,那麼,在她已經死了的今天,在我的內心開始有了一個橫豎是輸的想法。不怎麼覺得被殺害——死有多少可怕。

無所謂了,已經——

也許是死了母親對我打擊過大,我陷入了不可救藥的自暴自棄。

消沉透頂的心——如果比喻一下的話,是塊用沒有濃淡的灰色全部塗蓋的畫布——只是在看到與架場一起來燒香的女子——道澤早希子的一身喪服裝束時才閃閃發光。

對此我感到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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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房間。

坐在冰冷的椅子上,沉浸在令人窒息的寂靜中……

事情出乎意料地順利,XX很是滿意。原來擔心警察會懷疑失火的原因,他們卻沒有。

必須先殺死母親,為此那天晚上XX放了火。

當然,那個人也有可能受到連累死掉,但心想,如果是那樣,那也行,並沒有關係。

(接下來是……)

(接下來必須做的是……)

XX拿起了筆。

12月9日,星期三。這是這個冬天第一次積雪。

現在我使用的綠影庄的〔2-B〕房間位於二樓的中央,是個兩間連在一起的屋子,靠大廳的南側的房間帶有面向前院的涼台。

雖是長期無人住的屋子,但一般都留著床、衣櫥和書桌等固定的傢具。衣物、被子和餐具當然全都因火災燒光了,但多虧水尻夫婦拚命地替我買全了,在事件的善後工作告一段落的時候,一般能正常生活了。

從前一天的晚上開始,總覺得身體不大舒服。頭沉,各處的關節隱隱作痛。一吸煙,那味道全然不同,只是紙燃燒的氣味刺鼻得要命。

早早就睡覺了,心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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